当前我国大学生择业观中的二律背反及化解∗

2016-02-11 03:33郭晓冉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马斯洛康德理性

郭晓冉

(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四川成都 611731)

当前我国大学生择业观中的二律背反及化解∗

郭晓冉

(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四川成都 611731)

康德所提出的“二律背反”是为了检审人类先天认知的合理成分,他提出了四对“二律背反”;为解决二律背反,需引入辩证法思想。对于当前我国大学生择业观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将其归结为三对“二律背反”,分别为个体服从或不服从国家需要,个体遵从或不遵从择业理想,个体接受或不接受父母干涉。在马斯洛的人本主义理论当中蕴涵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这为化解大学生择业观中的二律背反提供了可行路径。

大学生;择业观;二律背反;路径

当前我国大学生择业观中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影响到了大学生顺利就业,也影响到了国家正常的人才配置,进而影响了社会前进步伐。国内学者对于大学生择业观中存在问题的研究多停留于简单的就事论事层面,缺乏进一步的精细归纳与深度思考。哲学家康德所提出的“二律背反”是其“纯粹理性的辩证推论”中的一部分,其目的是为了检审人类先天认知的合理成分究竟有哪些,从而对于形而上学做出终极裁决。通过对当前大学生在择业观中存在问题的考察,发现这些问题可以被归结为三对“二律背反”,即个体服从或不服从国家需要,个体遵从或不遵从择业理想,个体接受或不接受父母干涉。人本主义理论作为西方心理学的“第三种理论”,其在关注人的本性与内在需求的同时,其中也蕴涵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而化解“二律背反”的关键正在于此。因而,本文尝试运用马斯洛的人本主义理论来寻求化解存在于大学生择业观中的二律背反之“道”,从而促进大学生择业观向和谐稳态方向发展。

一、二律背反的概念阐释

哲学家康德在其先验哲学中首先提出了二律背反的概念,且列举出了四对二律背反,然而对于如何化解二律背反,康德只是略微有过阐述且不够彻底、科学。通过探究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中“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出,辩证法是化解二律背反中所存在认知冲突的理性方法。

(一)二律背反的概念界定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一书的主线即为通过对于纯粹理性的检视,从而对于形而上学做出科学裁定,即“序言”中所说:“通过对理性本身,即人类先天认识能力的批判考察,确定它有哪些先天的即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要素,以及这些要素的来源、功能、条件、范围和界限,从而确定它能认识什么和不认识什么,在这基础上对形而上学的命运和前途作出最终的判决和规定”[1]2

康德认为“背反论所研究的”“只是根据这些片面主张的相互冲突及其原因来考察理性的普遍知识。”[1]358二律背反是“纯粹理性的辩证推论”中的第二种,其他两种分别为“先验的谬误推理”与“纯粹理性的理想”。康德认为二律背反即为“指向某个给予现象的一般条件系列之绝对总体性的先验概念的,从对于在某个方面的系列的无条件的综合统一,我任何时候都有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这一点,我推论出相反方面的统一的正确性”。[1]287可见,二律背反是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存在着矛盾的两个方面,但这两个方面却可以推论出来具有相互统一的正确性。

(二)先验理念的“四个冲突”即四对二律背反

康德列举出了四对二律背反,将其分为“正题”、“反题”并做了相应解读。第一对二律背反为“时间与空间的有限或无限”。其正题为:“世界在时间中有一个开端,在空间上也包含在边界之中”;反题为:“世界没有开端,在空间中也没有边界,而是不论在时间还是空间方面都是无限的。”[1]361第二对二律背反为“物质的可分性或不可分性”,其正题为“在世界中每个复合的实体都是由单纯的部分构成的,并且除了单纯的东西或由单纯的东西复合而成的东西之外,任何地方都没有什么东西实存着”;反题为:“在世界中没有什么复合之物是由单纯的部分构成的,并且在世界中任何地方都没有单纯的东西实存着。”[1]366-367第三对二律背反为“原因的可溯及或不可溯及”,其正题为:“按照自然律的因果性并不是世界的全部现象都可以由之导出的惟一因果性。为了解释这些现象,还有必要假定一种由自由而来的因果性”;反题为:“没有什么自由,相反,世界上一切东西都只是按照自然律而发生的。”[1]374这就是康德先验的自由论,亦即康德的先验道德论—实践理性。第四对二律背反即为“绝对必然的存在者存在与否”,其正题为:“世界上应有某种要么作为世界的一部分,要么作为世界的原因而存在的绝对必然的存在者”;反题为:“任何地方,不论是在世界之中,还是在世界之外作为世界的原因,都不实存有任何绝对必然的存在者。”[1]380

(三)辩证法:化解二律背反之“匙”

康德认为,二律背反中的冲突只是一种“幻象的冲突”,而消除幻象、抵达真象的方式则在于“辩证法”:“纯粹理性在其宇宙论的理念那里的二律背反就消除了,这是通过它只是辩证的、并且是一种幻相的冲突而达到的”。二律背反中冲突存在的根源则在于纯粹感性与纯粹理性二者之间的对立,亦即经验原则与理性原则之间的对立。康德二律背反中所列出的正、反题都是一种形而上的片面认识:“正题”犯了“纯粹理性的独断论”错误,“反题”则“是一种纯粹经验论的原则”。这两种都不是科学的认识论,只有辩证法才是符合科学认识论的思维方式,才能够化解二律背反中存在的二元对立与冲突。

关于经验与理性之间的关系,康德是这样认为的:“在全部感性领域之外,假定一个独立自存的现实,而诸现象只被看作这样一些本身是理智的存在者表象理知对象的一些偶然的表象方式。”[1]454以康德看来,人类的认识来源于经验,然而经验始终是有限的,其并不能囊括理性的全部内容,因而不能单凭个人所获取经验的有限性就绝对否定理性的无限性。马克思批判性地发展了康德的这一思想,提出了“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概念,并指出了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由于人类实践活动的有限性,我们认识到的是局部的相对真理,但这属于绝对真理的一部分,人类的认识过程就是处于通过对于相对真理的认识而不断趋近于绝对真理。因此,对于二律背反,我们需要运用辩证法的观点,才能够有效避免经验主义或独断主义之谬误,才能够克服其中存在的二元对立与冲突,也才能够更加科学地认识事物与看待问题。

二、当前我国大学生择业观中的二律背反分析

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化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发展趋势,在择业观教育上,除了高校主体而外,还存在着国家、家庭、个人等主体,这些主体之间存在着利益、认识上的差别与分歧。恰如哲学家康德所言“我们最愿意支持的”“只是我们的利益”,作为同一关系体的各方都从各自立场、角度出发来考虑问题,由此就产生了择业观中的三对二律背反:个体需要与国家需要、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个体追求与父母干涉。

(一)个体服从或不服从国家需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因素,人才资源同样概莫能外。虽然人才的流动大都基于个体内在自觉自发层面,但与此同时,国家可以通过宏观层面的调控比如政策引导、舆论引导来鼓励、促动人才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去,比如国家推出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政策。这是因为,在我国当前存在地区间发展差距的现实条件下,广大的西部、贫困、农村地区为了摆脱贫穷、落后局面,就需要大批人才前往支援。因而,从国家层面来看,大学生在择业观中就应当坚持个体需要服从国家需要的价值导向。但是,基于“理性经济人”角度,不少大学生在选择工作的过程当中,单纯从自身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由此就容易导致个体在择业过程中过分追求个体需要的满足,而忽视了国家需要的满足,比如大学生在就业中扎堆前往北上广深等经济发达地区,而对于二、三线城市往往不屑一顾。虽然短期来看,有利于个体需要的满足,但是长期来看,这种做法既不利于国家整体发展,也不利于个体需要的正当满足。因为个体与社会二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社会发展滞后,个体也难以得到有效满足。虽然我们并不反对个体需要的合理满足,但是个体价值的最终评价标准在于其社会贡献,而不在于个体需要被满足的程度。历史上那些伟人无不是将个体需要与国家需要二者有机统一起来的,譬如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少年周恩来“为中华崛起而读书”,他们有了这种消除了个体需要与社会需要之间对立的认识,才在人生前进道路上具备了更加强大的前行动力,他们的奋斗史及成就也为后人所称道。

(二)个体遵从或不遵从择业理想

每位大学生在心目中都对自身将来要从事何种职业有一个大致憧憬,此谓择业理想,但在大学生心目中同时存在一个现时的自我。理想中的自我往往与现实中的自我二者之间往往存在着不一致,这就造成了大学生择业观中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背反,导致大学生在择业观当中容易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无所适从而产生恐慌。产生这种二律背反的根源就在于个体既作为自我认知的主体,同时又作为客体,由此就造成自我认知上的困难,导致个体自我认知不清。进而导致自己认识到的作为对象的我不完全等同于作为客观存在的现实的我。具体来看,这种自我认识中的偏差可以细分为两种,即过高估价自我与过低估价自我。过高估价即为大学生对于“对象我”的认识高于“现实我”,从而追求一些不切实际的理想,即大学生在择业观上的好高骛远,而这终将使个体在择业过程中产生挫败感。而过低估价则为大学生对于“对象我”的认识低于“现实我”,这就会导致大学生在择业观上降格以求,可能导致大学生在将来的就业过程中对于职业感到过分轻松而对职业产生倦怠感、不适感。这对于个体发展不利,因为职业是个体发展自身才能与自我价值实现的重要手段;这对于国家发展也不利,因为就国家层面上而言这是一种人才浪费。

(三)个体接受或不接受父母干涉

择业观是每个人都有的一种对于未来所从事何种职业的看法与认识,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已经初步成熟,他们对于未来自己选择何种职业、如何就业有着自己的看法和态度。从这个角度来看,大学生作为成年个体,他们在自身择业观当中应当独立自主地做出自身决定,而不应接受父母的过度干涉。但在现实层面上,我国父母对于子女在择业问题上往往存在不必要的过多干涉,由此导致了在大学生择业观当中个体追求与父母干涉过多之间的矛盾。据《中国青年报》调查显示,在针对一项父母最容易在哪些方面干涉子女的调查中,父母对子女干涉最多的是“谈恋爱结婚”,这占了被调查总数的78.2%,其次是选择职业和职业发展,这占了被调查总数的60.2%,接下来是选择学校和选择专业,这分别占了被调查总数的59.3%和54.1%。[2]而父母对于子女择业追求干涉过多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有些父母出于善意角度,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或者权力关系,为其子女未来的发展铺平了道路;还有些父母将子女视为完成自己未竞事业的工具,要求其子女从事他们心目中所谓的理想职业,用自己的职业期待来代替子女的职业期待。父母在择业问题上对于子女的过多干涉不仅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且对于其子女的成长是极为不利的。因为,大学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他们有着自己的认识、看法、需要,而不是父母在精神、肉体上的延伸。因而在择业过程中,父母应当尊重他们的主体性,尊重他们在择业中的自主选择,而不是用自己的意志来强行绑架子女意愿,这样只能是招致子女的反感而产生“逆反心理”。

三、化解大学生择业观中二律背反的路径探讨

为实现择业观教育各主体的“教育合力”,亟需化解各个主体之间的二律背反关系,而化解二律背反之关键就在于运用辩证法来化解“独断论”与“经验论”之间的冲突。马斯洛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开辟了西方心理学的“第三条道路”,其理论当中的协同理论、自我认知、选择理论等都蕴涵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因而,马斯洛的人本主义理论为消除我国大学生择业观教育中存在的二律背反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路径。

(一)发挥社会与个体的协同作用,实现社会利益与个体利益之统一

协同作用最早是由美国文化学家露丝·本尼迪克特所提出的,马斯洛在其著作《人性能达的境界》中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马斯洛认为,高协同的社会“使个人能以同一行为在同一时间既为他自己的利益又为集体的利益服务”。[3]200可见,高协同社会即为个体与社会之间发挥良好协同作用、形成良性互动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个人能从社会的发展中受益,社会也能够依靠个人的进步而向前发展。

在现实社会中,政策制定的初衷都是围绕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协同作用而展开。比如我国开展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等,这些政策的出发点都是为了促进落后地区发展,同时也是为了缓解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促进大学生在基层锻炼成长。但是,在实践中却出现了不少问题,较为典型的如大学生村官“空巢”现象,这导致了这些活动的实效性大打折扣,既不能有效促进贫困、落后地区的各项事业发展,也不能促进大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得到锻炼成长。

为化解社会需要与个体需要之间存在的二律背反,实现社会利益与个体利益的统一,可以参照马斯洛的协同作用理论,创造一种既有利于个体充分发展、满足个体需要的有利工作环境,使得个体能够从中受益,促进个体的发展;同时也能够让社会从个体价值实现中受益,实现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比如对于服务基层项目而言,作为国家方面,就需要努力创设一种有利于基层就业大学生真正得到锻炼的工作环境与条件,使得大学生能够在基层工作中提高自身各项素养与能力,从而为以后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当然,对于基层就业者来说,也需要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积极工作、认真学习,才能够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不断前进。而对于一般的用人单位而言,则需要创造一种良好的激励机制与工作环境,不仅要重视员工的基本物质需要满足,也要重视他们的尊重、自我实现等高层次需要满足,积极引导其员工向“自我实现”方向发展。

(二)缩小理想性与现实性之间的差距,实现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的统一

理想与现实之间既然存在着二律背反即矛盾,那么,大学生该如何实现理想性与现实性的统一呢?根据马斯洛人本主义心理学理论,形成准确的自我认知,或者适度降低理想,才能缩小理想与现实二者之间的差距,实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统一。对于大学生择业观中存在的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之间的二律背反,可以借鉴上述方法,在大学生择业观中建立一种心理平衡态,实现大学生的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之间的统一。

1.准确认知现实性的自我

帕森斯的“特质—因素”理论就强调了个体特质在择业中的重要性。在择业观上大学生只有具备了清晰的自我认知,准确认识到自己的各种特质如兴趣、特长、爱好等,才能寻找到与自身特质相符的职业。然而,自我认知是一个非常困难的过程。法国人卢梭说过,“人类的各种知识中最有用而又最不完备就是关于‘人’的知识。我敢说,戴尔菲城的神庙里唯一碑铭上的那句箴言的意义(你要认识你自己)比伦理学家们的一切巨著都更为重要、更为深奥。”[4]哲学家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道出了自我认知中将自我同时作为主—客体来研究的二元分立分析范式,并被以后的自我认知理论所广泛借鉴。美国人马斯洛指出,一个人只有得到外界对他真实面目的画像,才能够形成对自己最真实的画像。可以看出,马斯洛借鉴了存在主义哲学的思想,人是在他人身上看到更加真实的自我。萨特提出了镜像认知理论,认为人的自我认知不仅来自于自我认知,并且依赖于他人的“旁观者认知”。拉康提出的“凝视理论”认为他人评价是对于自我认知的一种辅助。我国古语亦有云:“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上述都说明了为形成准确的自我认知,个体需要将主体认知与旁观者认知有效结合起来。马斯洛曾经说过,人的需要是一种似本能,容易被社会文化环境所湮没,由此他列举了罗夏的镜像投射实验,个体在毫无外界干涉的环境中,可以发现最本真的自我。大学生为了获得更加真实准确的“自我画像”,就需要排除外界的纷扰,多进行深刻的内省及思考,要仔细认真地“倾听自己内部的呼声”,因为“事实是不会高声说话的,理解事实是困难的,要能听到真实的声音必需保持安静……以道家的方式谛听。”[3]126其次,大学生需要多多听取旁人比如老师、家长、同学的对于自身形象的一些看法及意见,透过他们的言语来认识到“不识庐山真面目”的自我形象。

2.消除理想与现实的分歧,实现二者的统一

一般人可能认为,理想存在于未来,是没有到达的彼岸;而现在在时态上要先于未来。但根据萨特的存在主义理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是统一的、此在的共在;马斯洛也淡化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界限,将理想与现实二者辩证统一了起来。由此可见,理想与现实二者之间并不具有绝对的时间分歧性,甚至可以说,理想就是现在,现在就是理想。在我们的奋斗过程中,似乎也体现了此:理想虽然似乎是一个终极目标,但在实现理想之后,我们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奋斗。再则,如果我们过分注重理想的实现与否,就会强化行为的功利主义取向而弱化了行为过程本身的价值;实际上,评价一个人行为价值的标准并不只是在于理想实现与否,而是体现在每个人脚下所走过的每一步路途当中,我们不能简单地以成败论英雄。

马斯洛指出,“通过物质世界、动物和其他人对我们的顽强阻挠,我们才能了解它们或他们的本性,从而也就学会了区分希望和现实,因此才有可能在世界上生活,并在有必要时去适应生活。”“通过克服困难,通过尽我们自己最大的努力,通过迎接挑战和困难,甚至通过失败,我们也了解了我们自己的实力和局限,并扩展了它们。这也是抵达健康的自重的最好途径”。[5]由此就为大学生实现择业理想与自身现实的统一指明了通途。对于大学生来说,要在经历挫折中更加认清自己,从而调整自己的目标,缩小理想性和现实性之间的差距,实现一种“健康的自重”,达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和谐统一。如果大学生能够淡化理想与现实二者之间的界限,这样他们在学习、生活过程中所做的一切努力其实都是在实现自己的择业理想与目标,这样会减少择业行为的功利性价值取向,从而踏踏实实地走好每一步人生路,成功自不必太遥远。

(三)父母尊重子女在择业中的主体地位,实现个体追求与父母期待的统一

马斯洛在选择理论中认为,个体具有良好的自我选择能力;他还认为,父母对于子女不要过度干涉,而是采取一种类似道家的“有帮助的放任自主”方式,来鼓励子女自己选择他们认为对于自己有利的东西,这样子女才能够健康成长。因而,父母在择业观问题上要改变对于子女干涉过多的现状,而是转而扮演一种旁观者、辅助者角色,鼓励子女根据自身意愿自主择业,从而消除大学生择业观中个体追求与父母期待之间的二律背反。

1.父母尊重并帮助子女在择业中自主选择

在我国某些家庭中,父母与子女之间具有严格的人身依附关系,有些父母习惯于对子女在具体事务上横加干涉甚至越俎代庖。西方理论认为,父母之所以对子女有控制权,是因为子女年幼时期缺乏独立的生存能力,因而在个体成年以后父母对于子女就很少干涉,鼓励他们自己去做出独立选择。根据马斯洛的选择理论,个体具有良好的选择能力,可以辨认并选择出有利于他们的东西:“自由选择的研究中,有一种认知和意动的协同作用或融合,使我们的冲动引导我们沿着明智的方向前进”;“我们享受的正是对我们有益的,至少相当好的选择者在相当好的条件下是如此”[3]209

父母在子女择业观问题上应当借鉴上述思想,父母要尊重子女的在职业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父母当好子女的助手即可,而不必对他们过分干涉。但是,父母也不能对于子女择业问题撒手不管,而是要“有帮助的放任自主”。对于择业问题而言,父母不仅要尊重子女的选择,还要努力创设出良好的选择情境,让子女能够在择业上具备更多的选择,同时对选择对象具备充分详尽的真实信息,从而在相互比较之后做出最佳选择。作为家长,需要明确在子女择业观问题上其自身的角色定位,更多应当扮演的是一种信息提供者与辅助决策者身份,而不是代为决策者;父母还要积极引导帮助大学生了解自身特长、兴趣爱好,而不是把自己的理想、爱好强加到其子女身上,将子女作为实现自己未竞理想或未遂心愿的延续性载体。

2.子女和家长多交流,消除家长的职业偏见

家长相对于其子女来说,他们会认为自身经验、阅历比较丰富,自身对于职业的认知比孩子要加深刻、理性、客观、全面。据此,父母就对于子女的择业行为妄加干涉,殊不知,这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从而会对其子女在择业问题上形成误导。因为,个体的相对经验难以囊括认识的全部,单凭经验就对一事物做出断定难免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即便是按照休谟的经验主义观点,认为我们对于事物的认识只能囿于感官体验所得到的经验,但是父母对于职业的了解也并非是全部基于他们的实际感官经验,可能只是一些从别人口中听到的得到歪曲、有悖事实的间接经验而已。在实际生活中,每次公务员报考都呈现出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现状,其实有不少报考公务员的大学生乃是父母的意愿使然而不是完全出于自己本意。这主要是由于父母对于公务员这一职业的认识存在偏差,他们自身的思想没有跟上时代发展,他们误以为公务员还像以前一样具有高福利、高收益,他们认为考上公务员就是一本万利。但实际上,在党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的约束之下,公务员这一行业的隐形福利、特权已经逐渐被剥离,公务员这一职业逐渐回归理性、回归常态。因而,作为大学生,要多与父母之间就择业问题开展必要的交流与沟通,以消除其父母对于职业的非理性认识与看法,从而减少父母在择业问题上对于大学生的负面信息干扰。

[1]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周易.76.5%受访者直言身边有很多过度干涉子女的父母[N].中国青年报,2012-12-11(7).

[3]马斯洛.人性能达的境界[M].林方,译.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7.

[4]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M].李常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62.

[5]马斯洛.存在心理学探索[M].李文湉,译.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7:181.

[责任编辑:刘 晴]

The Antinomy of College Students’Career Choice in Current China and its Solution

GUO Xiaoran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Chengdu 611731,Sichuan Province,China)

s:In order to examine the reasonable composition of innate human cognition,Kant put forward four pairs of" antinomy";in order to solve the antinomy,dialectics should be introduced.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current college students’view of career choosing in China can be boiled down to three pairs of“antinomy”,respectively,for the individual to obey or not to obey the national needs,individual compliance or not compliance of their ideals,the individual accepts or does not accept my parents’interference.Maslow’s humanism theory contains rich dialectics thoughts,which provides a feasible way to solve the double-law contradiction of college students’career view.

college students;career choice concept;antinomy;path

F241.4

A

1673-2375(2016)06-0061-06

2016-06-26

郭晓冉(1985—),男,河南南阳人,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伦理学、文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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