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利贵
推进协商民主的几点思考
钟利贵
从政协实际出发,把握政协特点,充实民主协商的内容;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在联系群众上下功夫;打牢协商民主的基础,做好新常态下的政协工作。
政协工作;协商民主;群众监督
政协作为一套班子,有其自身的鲜明特点,这就是协商不决策,监督不强制,参政不执政,议政不行政。政协不同于党委,没有领导权;不同于人大,没有立法权;不同于政府,没有行政权。政协最大的权力就是话语权,政协工作的主要方式是“建言献策”,所以,政协是“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白说也要说,才能不白说”。
怎样才能营造一个好的说话环境呢?关键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倡导有事好商量、有事多商量、有事要商量,大力加强协商民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又说,“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内部商量好怎么办,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够,要想把事情办成办好是很难的。”我们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实践证明,凡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部分群众中进行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商量。在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
人民政协由各政党、各民族、各团体、各阶层、各方面的代表性人士组成,具有极大的广泛性和包容性,是连接国家与社会的最大体制性组织,是推进协商民主的重要管道、重要平台、重要形式。充分发挥政协作用,必须准确把握政协特点,积极开展专题协商、提案办理、界别座谈等多种活动,努力营造协商民主的浓厚氛围。
政协工作通俗讲无非是选题调研、选人发言两大块。只有选题准确、调研深入、建言科学,协商民主才能落到实处、起到实效。
第一,选题必须立足“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
有句话叫做“做得好不如做得对、做得及时”,政协工作要做好,必须跟党委政府紧密联系起来,把准党委政府的工作节奏,建立“对接—沟通—汇报”机制,即与政协委员对接,与社会各界对接,与政府沟通,向党委汇报,然后确立协商内容。要“围绕党委转,支持政府干”,做到“党委想什么,政协议什么;政府干什么,政协帮什么”,把握协商课题针对性、准确性、实用性和前瞻性,认真开展协商建言。
要在调研和走访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关注民生问题,紧盯热点、焦点,兼顾“冷点”、“盲点”,立足政协职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说过头话、开空头支票。
第二,调研必须“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写道:各级领导干部在调研工作中,一定要保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在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上下工夫。调研是政协的一项基本工作,也是开展协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调研不深入、情况不清楚,协商就成了一句空话。现在有些提案建议有一个不好的倾向,就是贪大求全,大都是一些大而不当、泛泛而谈的东西,自然引不起党委政府的注意,也起不到建言献策的作用。
第三,发言必须“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
政协委员的发言,应是高质量、有分量的发言,做到言之有据、不道听途说;言之有理、不主观臆断;言之有度、不偏激偏执;言之有物、不大而化之,使所建之言是可信之言,所立之论是可取之论,所献之策是可行之策。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也是协商民主的应有之义。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在民主监督方面有所突破。俞正声在十二届全国政协第二次会议开幕式上说,要积极搭建协商民主平台,在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中,始终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的“三不”方针,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开展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鼓励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努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氛围。
首先,要敢于监督。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有时被有意无意地回避,甚至根本无从履行。李瑞环同志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政协的民主监督“胆子还很小,一边批评,一边察言观色,只要看被批评人脸色一变,就不敢讲了”。可以说,这是与人民政协的政治地位极不相称的,也是与加强和改善执政党的领导、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背道而驰的。因此,政协一定要切实承担起民主监督的职责,勇于监督,敢于监督,不要看人家脸色一变就不敢讲话了。
其次,要善于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不同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没有国家强制力;不同于司法机关的监督,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它是以提意见、批评、建议等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无可替代的影响力。这是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和优势。发挥这一特点和优势,必须把握好一个度,不但要敢于监督,还要善于监督。具体说,就是要坚持“四个不”:一是不站在对立面去监督;二是不随心所欲,什么都去监督;三是不操之过急,强求政府采纳;四是不借题发牢骚、泄怨气。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好政协与各部门的关系,找准民主监督的位置,“切实而不表面”地履行职能。
人民政协的广泛代表性和巨大包容性特点,决定了坚持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贯穿于政协工作各个方面和全过程之中。说到底,政协工作就是群众工作。
做好这项“群众工作”,关键在于充分发挥广大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因为,政协的代表性和包容性,源于政协委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政协是个平台,委员才是主角。通过来自于各行各业的广大委员,政协与群众紧紧联系在一起。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一是必须充分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切实尊重委员的劳动成果,虚心听取、积极采纳委员的意见建议。二是必须切实保障委员的民主权利,努力创造宽松开明的参政议政环境。三是努力为委员参政议政创造条件,组织学习讨论,开展调研考察,开阔委员眼界。
政协委员是政协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政协委员的整体素质如何,直接关系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成效。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委员的整体素质,严把入口、畅通出口。现实中也确实有些委员一年到头没有提案,甚至一些重要的会议都不参加。这样的委员必须剔除,否则,委员主体作用就无法发挥。
(本文作者:江西省政协副主席)
责任编辑:张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