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用责任托起明天的希望—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调研推动学前教育发展
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为进一步促进滨海新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深入了解新区幼儿园发展的基本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和改善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在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基础上,先后深入到教育一线、部分街镇和国有大中型企业,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学前教育进行了充分调研。调研组认为,滨海新区政府坚持“立足区情、突破难点、聚焦内涵”的工作宗旨,将“保规范、促均衡、创优质”作为工作的主旋律,多措并举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水平,新区学前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
创建“滨海启蒙发展联盟”。新区在传统的“城乡结对”“园际互动”“交流展示”的基础上,创新管理机制,建立“10+1发展联盟”,促进新区各幼儿园共同发展。进一步规范园所管理,深化结盟方式,形成“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机制,通过“片区、园际联盟、组团发展、公民结对、对口支援”等形式,实现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监管、服务的全覆盖,切实提升了各类型幼儿园办园水平。
注重内涵建设。一是全面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科学施教。开展了“保教工作质量年”活动,通过幼儿园特色交流展示和教学研究现场会等多种形式传承教育特色,搭建了园际之间互帮互学、共促提高的平台,教学改革取得新突破。二是借助滨海新区星级幼儿园评比活动,引导各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园水平。
调研组深入幼儿园了解学前教育发展情况。
强化载体功能。高度重视天津市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实践基地和社区早期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发挥6个基地园所的培训、指导、服务的作用;借助基地组织开展全区3年以内新教师和早教辅导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区域内教学研讨、区域互动。6个基地园所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培训工作中发挥了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为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专业素质和早教服务水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加强民办幼儿园建设。落实《天津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制定相关政策,引导、支持与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幼儿园,并按照其规模和学位数给予一定资金补贴,极大鼓舞了社会力量办园的积极性,提高了民办幼儿园的整体水平。在部分新建住宅小区引进优质学前教育机构,以民办公助的形式配套幼儿园,满足不同家庭多元化需求,为公办幼儿园提供有效补充。
调研组认为,新区学前教育虽然保持了良好发展的态势,但是在资源配置、教师素质、办园水平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学前教育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针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相对薄弱、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意见建议,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健全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作为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新区政府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区域内学前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服务和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领导和相关部门组成的学前教育领导协调小组,统筹协调新区学前教育事业的规划与管理,及时主导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真正形成政府加强领导,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全社会形成合力,共同助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和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明确工作职责。健全由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并将学前教育工作列入对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加大经费投入。建立稳定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各类幼儿园的软硬件建设,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和日常经费制度,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保障。
(二)提高认识,加快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建设
继续加大农村学前教育投入和支持力度,注重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的配置和提升,让农村适龄儿童享受和城区同等学前教育服务。
科学规划公办园发展目标。根据农村地区人口变化、地理环境和经济情况,有计划地扩大公办园的比例,城建部门应会同教育部门按照近5年幼儿园需求数量,结合新区总体建设规划,做好农村地区幼儿园的布局与建设。
加大推动力度。在农村地区选址新建乡镇幼儿园,要坚持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与城区教育资源规划标准统一、建设标准统一、配置标准统一,确保新建小区必须按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并及时建设、按时建成。同时引进优良师资力量,配备先进教学设备,缓解目前农村优质幼儿园资源不足的现状。
强化统筹职能。针对近年来新区多地推进农村楼房化、部分街镇陆续迁入楼房的现状,将农村镇街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纳入教育资源统筹管理,加强对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统一管理,让更多的农村适龄儿童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
(三)创新举措,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
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采取多种支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促进新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启动滨海新区学前教育民办提升计划。对办园资质完备、保教质量优良的幼儿园,给予财政补助和奖励,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福利待遇、办理教师养老保险等。实行减免租金政策。对国有、集体所有资产场所出租、承包作为民办幼儿园,且愿意实行政府限价收费的,可给予举办者减免租金。
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督导检查,将其教育发展、经费投入、设施设备等内容,作为督导重点。给予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突破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学前教育。对按照政府要求办园,符合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区政府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贴。
稳定教师队伍。鼓励幼儿园分类分级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对于通过职称评定的教师,政府每年按职称级别给予资金奖励。幼儿园应严格按照要求配足教师和保育员,将为教师办理“五险一金”、教师资格证持有率作为幼儿园评星定级评估、申请财政补助重要指标要求。对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