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岩
论高等职业教育建立学位制度的合理性
刘岩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建立学位制度被提到了国家政策层面,这也是在学习化社会下,建立全面的开放教育体系的必然趋势。为此,着重论述什么是学位制度,我国的学位制度如何发展,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建立学位制度的合理性体现在哪等问题。
高等职业教育;学位制度;学习化社会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和终身教育思想的普及,建立一个全面开放的教育体系成为各国教育发展的趋势。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中建立学位制度,能够打通高等职业教育与其他形式的教育比如普通高等教育以及更高层次的教育之间的联系,让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有更多的选择,让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知识、能力与才能选择不同的教育形式;同时,也可增强不同教育层次之间的流动性。为此,国家明确提出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这既顺应当今世界教育发展的趋势,又凸显出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建立学位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的学位制度最早可追溯到战国时代集辩论、讲学、繁荣学术为一体的稷下学宫,而在稷下学宫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书院制度以及隋唐至清末的科举制度,也被认为是一种学位制度。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稷下学宫和书院制度在追求学术的繁荣与发展方面与现代学位制度有相通之处。而在中国延续了1 300多年的科举制度,既是一种高等教育的文官考试制度,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学位考试制度,对不同层级的考试优胜者,授予秀才、举人、进士等科举功名。这些科名是古代文人做官的依据与凭证,是进入官场的敲门砖,它类似于现代学位制度的学位证书,不仅是一种学历、知识的象征,也是现代人进入职场的通行证。所以说,我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是一种科名层次分明,与现在通行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制相类似的一种学位制度。科举制度作为一种学位制度,在清末时期,也被国外所认同。1981年,在我国学位制度重建之时,著名核物理学家张文裕曾说过:把我们的科举制度认为是最早、最老的学位制,这在30年代我在英国留学时就听说过了,像加速器的发明者、诺贝尔奖金获得者考考夫就这样亲口对我称道过。这说明,可以把我国的科举制度视为学位制度的源头。
衡量科举制是不是一种学位制度的标准,不只是肤浅的从名称上来判断,而应从其层次分级、分科设立、代表的文化水平以及终身性等方面来衡量。[1]古代的科举制度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与学位制度有极大的相似之处,可以将其看作是最早、最老的学位制。但随着西学东渐,西方思潮的涌入以及当时知识分子救国心切,急于向国外学习先进理念的迫切,没有看到科举制度中所蕴含的类似于今天学位制度中的一些合理成分,最终沿用了西方的学位制度。
我国目前通行的学位制度是在借鉴西方学位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西方的学位制度起源于欧洲中世纪大学。在欧洲中世纪大学的发展过程中,受骑士制度和行会制度的影响,在大学中建立了学位制度,此时的学位制度已经有了层次分明的等级和不同的学位名称,即分为学士、资士、硕士、博士[2],这套学位制度主导着欧洲中世纪大学的发展,也奠定了现代学位制度发展的基础。现代学位制度肇始于19世纪的德国洪堡大学,在洪堡大学“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与“学术自由”理念的倡导下,开创了具有现代意义的学位制度先河。[3]在德国大学理念的影响之下,19世纪后期,美国的高等教育发展迅速并逐渐形成完善的四级学位体系,即副学士学位、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标志着学位制度的成熟,为其他国家学位制度的建设提供了成功的范例,同时,这也是当今世界范围内学位制度的发展趋势,而我国的现代学位制度也源于西方的学位制度,是在西方学位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我国现代学位制度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从民国初期到新中国成立之前。民国初期,一方面,蔡元培进行大学改革时,吸收借鉴德国的学位制度,着手进行本国学位制度改革,形成了学位制度建设的发展思路和基本框架;另一方面,将学位制度纳入教育政策法规中,使学位制度成为教育法律法规的一部分,学位制度正式成立;国民政府时期,在1935年国民党政府公布的《学位授予法》,对学位授予的级别、学位获得者的资格和学位评定的办法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学位授予法》颁布以后,虽然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没有得到良好发展,但却是中国现代学位制度的真正开端。(2)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新中国建立以后,政府相关部门曾经两次起草学位条例,第一次是1954年至1957年,由林枫同志主持;第二次是1961年至1964年,由聂荣臻同志主持。但这两次都因为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公布。[4](3)改革开放后至今。1979年3月,我国决定建立学位制度,并成立了专门起草学位条例的工作班子。他们经过对国内外相关情况详细的调查与研究,提出了意义重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1979年11月1日,邓小平在纪念中国科学院建院30周年茶话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创造一切条件来培养、发现、使用人才。人才难得呀!技术职称、学位制度,包括整个领域的工程师制度、研究员制度、学位制度,应该很快建立起来,这有利于我们培养、发现和使用人才”。[5]在此之后,邓小平曾多次提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自1981年1月1日起实行。从此,有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正式建立。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决定》,对设立学位的目的、学位的等级、获得学位的标准、授予学位的原则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形成了目前通用的学位制度。2011年2月12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30周年纪念大会隆重举行,随后召开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提出,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工作;2012年,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副部长郝平提出,要会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修订工作。
(一)与国家政策相协调
近年来,国家层面就高等职业的教育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政策。2014年5月,国务院国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2014年6月,教育部等6部门共同颁布《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对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包括高层次的职业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等之间的衔接构建了一个基本的框架(如图1所示),并提出:“强化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衔接。研究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建立学位制度,能打破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间的壁垒,使一个开放的教育体系成为可能,这也指明了我国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未来发展的趋势;2015年10月,教育部颁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再一次提出要“开展设立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学位的可行性研究”。这些政策的出笼,一方面,说明国家开始高度关注职业教育体系结构的完善,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建立学位制度被提到了国家政策层面;另一方面,说明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建立学位制度的迫切性。
在国家颁布的一系列有关职业教育的政策中,还提到,在职业教育体系内部,系统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满足各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教育需求,完善职业人才衔接培养体系;在职业教育层次上,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使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更加便捷,升学渠道进一步畅通;在职业教育的开放性方面,要增强职业教育体系的开放性和多样性,要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使劳动者能够在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通过多次选择、多种方式灵活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业教育的开放沟通;在国际影响方面,要使高等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持续扩大、国际话语权不断增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构建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高等职业教育设立学位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是使国家出台的有关职业教育政策实现的基础。学位制度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设立,它能够使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衔接起来,使普职衔接成为可能,职业学校的学生有了更大的上升空间,有更多选择机会,能够体现教育的公平;也使得在高职领域设立学位制度的构想能够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得到实施与发展。
图1 教育体系基本框架示意
(二)与学习化社会和终身教育理念相契合
心理学家指出,人是一个未完成的动物,并且,只有通过经常学习,才能完善自己。这也就是在强调,每个人必须终身不断地学习,因此,终身教育的提出符合人的发展需要。“终身教育”是学习化社会的基石[6],终身教育的理念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教育的核心。“终身教育”一词最早应用于成人教育,后来,逐渐开始在职业教育领域流行,这也就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思路。在学习化社会和终身教育理念之下,教育体系要更加全面开放,增强受教育者的流动性,让学生在受教育的过程中有更多的选择机会,让更多的学生享有平等持续的学习机会,满足他们终身学习的需求,能够更好地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联合国有关部门曾建议:“每一个人应该能够在一个比较灵活的范围内,比较自由地选择他的道路。如果他离开这个教育体系,他也不至于被迫终身放弃利用各种教育设施的权利。”[6]这一建议说明,在学习化社会和终身教育理念下,在高等职业学校设立学位制度非常必要,而且,非常紧迫。
1918年,黄炎培创建了中国第一所职业学校——中华职业学校,自此,职业教育开始以正规学校教育的形式出现,也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学校教育形式的职业教育开始受到社会的关注。当时,学校职业教育的出现发展,不仅为当时的教育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也为当时社会的发展增添了活力。虽然职业学校起步较早,但是,随着社会的动荡、战争的爆发,职业教育在夹缝中生存,发展缓慢;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把教育的注意力放在了普通教育上,职业教育虽然也有所发展,但是,国家对它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长期以来普通教育一直占主导地位,职业教育变成了普通教育的附属品,是次一等的教育,差生的教育,这种教育刻板印象一直存在并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发展。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高层次、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增大,人们开始注意到,职业教育所培养的人才能够满足社会所需,国家和社会开始关注职业教育发展,鼓励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在我国建设学习化社会、提倡终身教育的思潮下,高等职业学校设立学位制度,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立交桥,能够打破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的壁垒,为职业学校的学生提供良好的上升渠道,同时,也能够使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领域的学生自由流动、自主选择,使得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习不再是学习生涯的终结点,而是一个新的学习起点,能满足学生随时学习、根据社会发展需求不断提升自身的需求。这就使得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设立学位制度成为可能。
(三)能满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高技能、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2014年12月,“中国制造2025”这一概念首次被提出,2015年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以文件的形式正式印发了《中国制造2025》;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匠精神”首次出现在政府文件中,标志着政府开始有意识地打造中国制造的品牌,开始着力打造中国制造的“工匠精神”。无论是“中国制造2025”还是“工匠精神”,都为职业教育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时期、新阶段,特别是在“中国制造2025”和工业4.0背景下,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提出了人才的新标准,因此,职业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立足社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未来社会所需要的新型人才。目前的高等职业教育对大部分高职学生而言是一种终结性、限制性教育,不能够为有升学意愿和有进一步深造需求的学生提供机会,限制了一部分学生的发展。因此,目前高等职业教育所培养的学生主要是“劳力者”,而非“劳心者”“智力型”人才,与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复合型人才还有很大的差距,也难以培养出真正具有工匠精神的人才,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设立学位制度,能够打通不同层次教育之间的通道,搭建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之间的桥梁,让有能力、善钻研、有意愿深造的学生有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机会和平台,成为真正的应用型人才,满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使我国在“中国制造2025”的背景下从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制造大国、制造强国,在世界经济的发展中占据有利地位。
(四)能与世界职业教育的学位制度接轨
目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意识到职业教育在支撑国家发展壮大方面的重要性,纷纷着手进行职业教育领域的改革。西方国家的职业教育发展程度较高,在促进国家发展进步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如德国的“双元制”、美国的“副学士学位”、社区教育、英国的基础学位、澳大利亚国家认证系统和应用学位,等等。这些国家的职业教育发展完善,他们有着共同特点值得我们借鉴:(1)职业教育的发展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障;(2)有明确的行业职业资格规定,职业资格等级分明;(3)有完善的学分认证体系,学生的学习方式呈现多样化、灵活性的特点。这些国家的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在社会上也毫无优劣之分,在选择职业教育还是普通教育问题上,学生会和自己的家长根据自身的条件、兴趣和未来来发展方向来选择,在一些国家职业教育甚至比普通教育更受欢迎,比如在德国。当然在这些国家,职业教育不是终结性教育,它们有这完善的学分互认机制和职业资格等级体系,在学习或工作工作过程中学生或工作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社会发展的需求选择不同的教育模式提升自己,为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寻找更好的机会和平台,这也是它们的职业教育受欢迎、健康发展的关键之处。反观我们的职业教育,没有完善的学分互认机制、没有明确的职业资格评定机制,也没有良好的升学通道,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就是次等教育,低一等的教育,差生教育,完全不能与普通教育相提并论,因此,限制了职业教育的发展。目前,很多专家学者针对职业教育的影响力不足和地位低的问题,提出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设立学位制度。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设立学位制度,一方面,能够扭转职业学校在社会、家长和学生中的形象,提升职业学校的地位,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也能够满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也顺应世界职业教育的发展大趋势,与世界范围内的学位制度接轨。
[1]刘海峰.“科举学位说”可以确立[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02(7-8):69.
[2]王洁.欧洲中世纪大学学位制度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4.
[3]王璞.国外学位制度的发展历史、现状及启示[J]煤炭高等教育,2002(3):25.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张天保《中国学位制度的建立》[EB/OL].[2016-05-10].http://www.moe.gov.cn/s78/A24/moe _1830/201310/t20131015_158403.html.
[5]谢桂华.邓小平在创建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中的历史功绩[J].中国高教研究,2009(9):7.
[6]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223,228.
[责任编辑 金莲顺]
刘岩,女,曲阜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基本理论。
G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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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7747(2016)34-006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