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调查分析与思考

2016-02-06 15:50弥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云南大理675600
中国农业信息 2016年5期
关键词:合作社规范化监管

周 虎(弥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云南大理 675600)



弥渡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调查分析与思考

周虎
(弥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云南大理 675600)

摘 要: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和劳务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撂荒和经营不善等问题在弥渡县多数乡镇已不同程度存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日趋乏力,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而全的生产经营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市场需求,个体家庭于市场因没有品牌、规模微小、信息缺乏,显得势单力薄。农业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在解决个体农户分散生产与大市场矛盾,提高产业化进程等方面都具备了很大优势,合作经营,再次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关键词:农业 合作社 规范化 监管

近年来,弥渡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各级各部门的精心培育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较大发展,对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应该认识到目前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发展的水平和层次参差不齐,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日渐凸显,找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究正确的应对办法是促进合作社这一新型经营主体朝着健康有序方向发展的重要保障。

1 基本情况

近年来,弥渡县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契机,创新农业经营模式,采取项目扶持、财政补助等方式,发放扶持资金300多万元,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财会人员,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建立规范章程。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禁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乱罚款。支持和鼓励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覆盖面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创全国、省、州示范社,扩大产品、服务的市场知名度、美誉度。工商部门畅通登记通道,简化审批环节,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方便农民就近办理手续。开设登记绿色通道,实行“零距离”服务和“零收费”制度,对农民提供咨询、受理、告知、审查、发照等“一站式”服务,调动农民兴办合作社的积极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有效对接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开拓农产品市场;向社员提供技术、市场信息服务,解除社员销售农产品的后顾之忧。截止2015年6月,弥渡县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23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个,省级合作社5个,州级示范社3个;合作社吸纳农户达0.56万余户,占全县家庭承包经营农民比重已达到7.7%;出资总额达2.78亿元,涵盖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服务业等多种行业,其中,种植业、林业专业合作社124个,养殖业、渔业专业合作社79个,服务业专业合作社17个,手工编织专业合作社3个。以合作社为主体共申请蜜滴红雪梨、土家茶、弥珍3个自有商标品牌。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增长速度快、带动辐射能力强的发展势头,从技术互助、信息传播向资金、技术、劳动等多方面合作转变,从单打独斗向抱团经营转变,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

在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发展的过程中,弥渡县主要采取了4个方面的措施和办法。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位推动。成立了弥渡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抓好指导服务工作。将合作社发展任务按年度下达到各乡镇、各部门。各乡镇根据自身条件、产业优势,合理制定合作社发展计划,科学发展。强化责任严格奖惩,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列为乡镇和有关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行责任推进,年终严格奖惩,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稳步发展。

(2)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一是出台管理办法。按照“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品牌化,成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的要求,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激发合作社内部活力,增强外部发展动力,全县合作社快速发展。2014年对6个县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5户种养专业大户,给予每户5万元的奖励补助。二是加大财政扶持。每年财政预算安排不低于100万元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技术和培训服务,引进、开发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开展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三是强化金融支持。金融部门实施了“金蔬贷”一系列项目贷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四是落实好税收优惠,促进合作社发展。

(3)规范运行机制,多方搭台联动。该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设立、规范运作进行全程跟踪服务,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助力其建立完善章程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民主议事、质量管理等制度。结合新型农民培训工程,从制度、机构、成员、财务、种植养殖技术开展培训。涉农部门以手机信息“三农通”及时搜集、发布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农产品推介活动,积极引导合作社发展品牌农业,形成多方联动的良好局面。

(4)示范引领带动,创新发展方式。该县借助农村种养大户、营销大户和涉农企业,采取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扶持相结合和“公司+基地+农户”等运行模式,以大带小,以强带弱,减短生产周期,降低生产成本,做到合作共赢。

2 存在问题

弥渡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年来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

(1)合作社规模较小,发展后劲明显不足。农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兴经营主体,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受生产周期长、自然条件要求高、投资风险大、管理复杂等因素影响,现阶段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大多由种植大户或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牵头组建,资金投入少,摸着石头过河,金融机构“嫌贫爱富”融资难,增强实力的方式主要靠自身积累,发展缓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层次还很低,大多仍停留在初级农产品的生产流通领域。加之,人才匮乏,管理水平低,管理方法落后,发展后劲不足,处境艰难。

(2)从事农业劳力缺乏,农业合作力度不强。随着劳务经济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大多数农业家庭已经形成了夫妻外出务工,老人留家照看孩子兼顾农事的格局,或是年轻夫妻女主内男主外的家庭经济模式,副业收入已经成为相当一部份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农业收入在家庭收入中比重轻,土地仅仅是他们生活的最低保障和心里依靠,农村留守劳动力的综合素质难以满足新时期农业现代化发展对劳动力的要求。

(3)农户参与率低,入社意愿不强。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需要相对规模的土地和统一农产品质量标准,甚至需要制定统一规范的种植管理模式,不容易将年龄结构和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的农民统一到一个标准上来,规划的连片土地常常因小部分农户不愿意参与而导致规模种植的品种难以规范管理。组织者常常需要做大量的群众工作,有时却收效甚微,工作难度大组织成本高。导致这一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方面是农民对合作社这种组织形式缺少了解,担心承包经营权丧失。另一方面是当前存在的合作社经营规模小,利润较低与农民的收益期望差距过大。

(4)合作社监管难度较大,有待管理更加规范。一方面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关于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相关文件精神,在扶持政策等方面作了较大的宣传引导,合作社发展迅速。另一方面,政府对按照合作社相关法规已经成立的合作社是否按章程操作,如何规范合作组织经济运行等方面却难以监管,更有甚者部分合作社套取国家扶持资金的问题偶有发生,合作社收支、国家支持经费等情况,社员都不知情,严重侵害了社员利益,更给设法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的人提供了利。

(5)合作社组织化有待加强,财务工作有待细化。部分合作社的合作属性淡化,合作组织成员无法正常行使自已的表决权,无法参与合作组织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更有甚者极个别的合作社其组织成员只是挂名凑数,为争取项目资金等个人利益创造条件,合作社社员没有获得过分配收益。部分合作社没能准确进行收支核算,按照章程及时公开财务信息,年终进行收益分配。

3 建议对策

针对当前合作社存在的问题,有如下5点建议。

(1)作好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兴的经营主体,在广大的农村老百姓中认识度还不高,一方面要宣传好国家对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大胆的尝试创办合作社;另一方面在向群众宣传合作社优越性的同时,更要向群众讲清楚合作制度以及相关法规对于入社社员的权益保障,打消群众的顾虑。

(2)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主体加强监管。建议相关法规进一步出台细则规范和明确监管主体,重点对各级财政扶持资金的合理使用作出阶段性的专项审计和评价,对合作组织收支核算的规范化、合理性、合法性实施监管。监督收益再次分配环节的有效落实,使合作社为全体社员服务,让农民真正体会到合作组织的优越性。探索县工商局和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机制,提高准入标准,周期性对合作社进行检查审核。

(3)强化对合作社的财政支持的力度。政府应充分发挥财政奖补的导向作用,强化对新建合作社的奖补力度,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壮大合作社的总体规模。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发扬先进的模范引领作用,为其它合作社树立学习的榜样,明确努力的方向。另一方面,通过对先进合作社的奖补,可以更有效地扶植一批本领域内的“拳头产品”,树立本地区、本行业的良好形象。

(4)加强人才培养和吸纳专业人才。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可以制定相关制度对合作社成员分层次开展培训,一要培训合作社的管理层,使他们熟悉合作社的相关政策法规,减少他们在经营管理决策方面的片面性和局限性,使其规范管理合法经营。二要培训全体社员,使其明白自己应有的权利和应该承担的义务,强化社员的主人翁意识,维护好合作社这一利益共同体。在合作社的健康成长环境中培养和造就一批懂技术、善管理、有文化、乐于扎根农村事业的合作社管理人才。鼓励一些专业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技术人员到合作社中任职,既提升了合作社的总体素质和文化水平,也将一些新技术新理念带到合作社,助力合作社发展。

(5)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改善信贷服务,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产品,扎实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建设,增加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密度;加大引进力度,支持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有效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形成良性竞争环境。加强银保合作,鼓励保险公司与涉农银行机构建立覆盖广、层次多、政策互补、风险共担的银保互动机制,开展涉农信贷保险业务,提升保险在涉农贷款中的渗透度,逐步探索分散农村信贷风险的有效途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协调当地金融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对一些有发展前景且具备一定实力的合作社提供政府担保贷款,为合作社的转型升级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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