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敏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东 广州 510303)
当代音乐学研究的新趋势
——以西方音乐史与民族音乐学为例
林 敏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东 广州 510303)
【摘要】在当下,音乐学的学科研究方法呈现多元化的发展。不同学科有相对固定的研究偏向,侧重点有所不同。然而,虽然这些研究方法各异,却有逐渐交叉与融合的趋势。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方法,对于我们音乐学其他专业方向的研究究竟带来什么?本文主要从西方音乐史的研究视野出发,就西方音乐学和民族音乐史的研究方法进行分析比较,以及西音史的研究可以借鉴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方法方面,提出一点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音乐学研究;西方音乐史;民族音乐学;方法借鉴
音乐学的研究在当代,已经不仅仅只有深度上伸展——即对某一方面内容进行深层次探究,比较单一,就事论事地对音乐的某种形态进行分析。而是逐步呈现出向姊妹学科和其他专业方向交叉延伸的势态——即大音乐学学科背景下,西方音乐史、中国音乐史、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等学科研究方法的交叉与借鉴。这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
美国杰出的音乐学家保罗·亨利·朗(Paul Herry Lang, 1901-1991)曾这样阐述音乐学的任务:“……我们未能使自己去适应这些过去时代的伟大音乐,我们漫不经心地剥夺了自己一个巨大的艺术和审美享受的宝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现在音乐学力图要拯救、发掘、辨认和解释过去的音乐,并用现在的编订版本使之面向今天的公众。过去的两三代的众多学者们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是一座人类才智和博学的丰碑。我们的任务是利用这些劳动的果实,以教徒一般虔诚心态工作,从中得到精神上的财富。”①
的确,在音乐学的大框架下,我们应该尽力去履行一个音乐研究者应尽的义务,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出一点自己的研究,为学科发展添砖加瓦。各学科内的研究本就是融会贯通的,并不存在只适用于某个专业的研究方法。方法只是工具,探求真理才是我们的目的。保罗·亨利·朗用非常文学化的语言点明了音乐学学科研究的终极目的,而我们要如何去继续拯救、发掘、辨认和解释这些音乐,这就需要跨专业跨学科的融合,单单靠单一的研究方法,已经不能适应这个社会多元化的发展了。
俞人豪先生曾经说过:“历史音乐学主要关心某一时期或时代产生的重要音乐家或发生与音乐有关的重大事件以及音乐所发生的明显变化。而民族音乐学则更关心音乐本质和整体意义上的变化以及它的规律和原因。”②
笔者认为,民族音乐学和史学的研究还有另外一点不同,那就是民族音乐学大多研究的是现存的音乐,是“流动的音乐”;史学研究中的音乐有很多是“静止的音乐”。“流动”是说很多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对象在当代还存活着,还在各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出现;而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对象则是一部部已经完成了的音乐作品,这些作品有的年代已经久远,研究者得到的作品已经不会再有发展和改动的了。这里的“流动”与“静止”没有任何的高低贵贱之分,也并没有谁先进谁落后的排列,只是对研究对象作的一个较为形象的比喻。
虽然各自的侧重点不同,但是在两者的研究中还是有相互联系的地方。民族音乐学的研究中有音乐也有文化,这是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可以借鉴的地方。而很多研究过西方音乐史的学者,进入民族音乐学领域的研究时,由于已经有音乐的作曲技术方面的、史学方面的专业基础知识,研究进行会更加全面、更加得心应手。
(一)更加注重人文内涵
长久以来,一谈到西方音乐史的研究文章,我们总会在脑海里浮现这样的一个文章结构,除了绪论和结论,文章大部分都会在探讨研究对象的和声、曲式、配器等作曲技术理论层面的内容,最多就到达了风格流派这一层面,研究就戛然而止了。直到上个世纪90年代初,于润洋先生的《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前奏曲与终曲的音乐学分析》文章的出现,才为中国的西方音乐研究中的打开了了另一个宽阔的视野。
民族音乐学注重音乐背后的文化,更多的提出: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音乐?这种音乐和这个地区的人们的生活是否有什么关系?音乐与生活的相互影响……等等更加综合全面的问题。相比之下,西方音乐的研究正在走向借鉴这种“文化中的音乐”的概念的道路。
记得音乐学家郭乃安先生有一个著名的论点:“音乐学,请把目光投向人。他指出:“音乐作为一种客观的存在,当然可以而且需要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它进行独立的研究。没有这些研究,就极大地限制了我们对于音乐的理解。但是,如果排除人的作用和影响而做孤立的研究,就不能充分地揭示音乐的本质。因为音乐既是为人而创造的,也是为人所创造的,它的每一个细胞无不渗透着人的因子。”③往往在很多西方音乐史的研究文章中,对于某个作品的研究,很多时候都是讲一讲作品的曲式和声,讲讲作品的风格,最后讲讲作曲家的生平并附上作品列表。笔者认为,既然作品的问世在某个时期引起了巨大的关注,也被后世传为佳作,那就应该探讨一下作曲家基于什么原因创作了这部作品。这个原因,不是在论文的行文当中一笔带过的提到,而是应该建立在很多一手资料,例如书信、手稿等的基础上,结合史料分析推断的。但是,这里有一个难题:西方音乐史在中国的研究中有关资料的获得问题。很多研究者都由于得不到资料而放弃对某个课题的研究。然而,民族音乐学家们可以进行田野工作,研究历史学的学者也应该向其学习,去到作曲家的故乡(或者与作品的创作紧密相关的地方),通过作曲家的后代或者接触当地的文化,使得自己的研究结论而更接近作曲家创作的本意。当然,历史是不可以完全还原的,只不过笔者强调的是,分析调查工作也同样可以借鉴到史学的研究中。
(二)更注重“非主流”的音乐家和作品的研究
这里的“非主流”,笔者指的是那些不经常被研究的,被放在教科书目录中的“其他”一栏的作曲家们。西方音乐史上还有很多作曲家不被人们所知,因为他们的知名作品不多,因为他们不能归类到某个风格流派,还因为他们没有对西方音乐史的发展做出所谓的贡献?
民族音乐学对很多音乐的研究并不是因为这种音乐很“伟大”,而一定是因为一种音乐很特别、很能代表某地区的人文、风俗等方面。西方音乐史有时候忽略了一些“书缝中的作曲家”,笔者倒是觉得,可以适当关注这些作曲家和他们的作品。毕竟,音乐史上经常被研究的作曲家、作品、风格也就那几个,翻来覆去地重复同样的话题(当然,有时候可以用同样的材料,不同的观点切入去研究),为何不关注一下其他作曲家的创作情况呢?特别是当这些作曲家的音乐也能反映某时期的或某个集体的音乐特征,从而为西音史的的研究打开另一扇窗,那么研究视角应该更加开阔!
有作品,首先得有作曲家。作曲家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首先是要生活,才能谈创作。我们不禁会想,以往只注重音乐分析,忽略音乐背后的因素的研究,是否真的缺少了一种责任感,一种对作品的产生的背后的文化的关注的责任感。
(三)带来的思考
这里,说到体会作品背后的文化,我们又迎来了一个新的问题,这个问题与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有些相似:“局外人”是否能解释作品的产生?是否可能代表作曲家表达出创作的思路和缘由?是否有这种可能性和权利?
比如说我们到作曲家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去获取第一手资料,这些资料就一定能代表当时作曲家的真正想法吗?答案是否定的。这个问题没法回避。作曲家生活在和我们不同的年代,那个时候的他们由于自身的原因,开心、烦恼、焦虑、愤怒而创作的表达情感的作品我们是不可能体会到的。所以我们只能根据得来的资料大致推断。我们不能代表作曲家,但是我们可以提出自己独特的观点,为音乐学的研究做出自己的一点贡献。
学科方法论的互相借鉴已经是必然趋势,未来的学术研究必然打破单一学科研究的状态,以论题为主。各学科之间的交流、融合会更加频繁,这也是音乐学大学科发展的大势所需。若研究者们能够多多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不固守传统套式的研究方法,多挑选一些未被关注但有研究价值的作曲家和音乐,多尝试借鉴姊妹学科的研究方法,从其他前任未能企及的独特的角度进行研究,那么西方音乐史学的研究将会在以往的基础上,迎来一股清流,获得更多新兴研究成果,不断向前进步。
注释:
①杨燕迪,《作为人文学科的音乐学》,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1年02期,P. 6.
②周青青、俞人豪等,《音乐学的历史和现状》,人民音乐出版社,2006年版,P. 266.
③项阳,《音乐史学与民族音乐学领域的交叉》,新疆艺术学院学报,2003年3月,P. 67.
参考文献
[1]蔡良玉.西方对音乐史学的反思和我们研究中的几个问题[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0(1).
[2]杨燕迪.寻找自立——谈西方音乐研究在中国的意义[J].人民音乐,1990(2).
[3]刘经树.音乐史学——问题与批评[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5(3)(4).
[4]俞人豪.音乐学概论[M].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
[5]李应华.当代中国人对西方音乐历史上的观念变迁[J].中国音乐学,1997(3).
[6]姚亚平.什么叫音乐学分析[J].黄钟,2007(4).
[7]王晡.学科交叉与比较——西方音乐学会第三届年会综述[J].人民音乐,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