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承燕 徐 宏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三研究所,安徽 合肥 230088
国企党委纪委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赵承燕徐宏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三研究所,安徽合肥230088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党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承担党风廉政监督责任更是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随着国资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意见的出台,很多国企都积极思考制定措施,如何根据中央、国资委的要求,结合国企实际落实“两个责任”,笔者作一些简单地探讨。
关键词:国有企业;主体;监督;责任
一、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
落实“两个责任”,根本在担当。国企党委纪委必须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关于“两个责任”的丰富内涵和具体要求,勇于担当,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强化责任意识,深入推进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明确职责划分、层层落实责任
(一)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主体,纪委是监督责任主体
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纪委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纪委要深刻认识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
(二)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
党委书记要及时传达学习中央、中纪委和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定期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领导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制度,强化廉洁从业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加强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主动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纪委书记要经常组织纪委、纪检监察部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积极协助党委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查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及腐败案件,重要工作靠前指挥、全程督导。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洁从业、作风建设和行使权力等情况的监督。督促基层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的指导和监督。
(三)党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纪委成员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分管业务部门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分管部门滋生违纪违法现象。纪委成员要协助纪委做好年度工作的总体策划,参与查处违纪案件的调查核实、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积极支持所在业务部门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发现涉嫌违纪重要线索和问题,及时向纪委书记报告。
(四)党委纪委办事机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
党委办事机构要协调、督促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党委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加强思想引领,做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宣传教育,筑牢干部员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组织、指导党支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牵头开展落实情况的考核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刻践行“三个转变”,明确监督工作流程和程序,认真开展效能监察、专项检查等各项监督工作,确保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五)党支部书记是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党支部书记要根据党委的统一部署,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定期向党委报告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抓好支部党政班子成员的党风党纪学习,按时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遵守述职述廉规定。
三、明确“两个责任”的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从五个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系统阐述,提出了明确要求。国有企业主体责任内容必须以此为纲领,结合单位实际,明确以下几点:
1、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并严格执行本单位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充分听取纪委意见,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廉政审查,公开、公正、依法选拔任用干部。
2、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持续深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作风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关注基层群众诉求。坚决查处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3、突出主体责任,完善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各项制度规定,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规范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权力行使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行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推进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4、领导纪委及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汇报,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指导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廉洁从业表率。党委班子及成员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好队伍,做好表率。带头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敢抓敢管,敢于担当。
(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内容
1、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抓好责任分解,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党委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反腐倡廉面临的问题,布置检查年度工作。
2、督促检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协助党委对单位内部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3、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果。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的纪律、权力行使以及遵守廉洁从业规定等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跟踪,实现监督检查工作闭环,提高监督效果。
4、严肃查处腐败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检查处理单位管理党员领导干部、单位基层党支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协助上级组织查处涉及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违规违纪案件。严肃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的案件,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对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线索处置情况在向单位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
[3]国资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
[4]《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049-(2016)08-02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