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厅长 陈 坚
践行新发展理念为云南全面小康提供水安全保障
云南省水利厅厅长 陈 坚
2016年,云南省认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新理念,以建设云南供水安全保障网为主线,以确保脱贫攻坚民生水利为底线,以做好水利安全发展为红线,以深化水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抢抓机遇,真抓实干,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圆满超额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强力推进了一大批事关全局的重点水利工作,为云南经济增长、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面对异常严峻的防汛形势,坚持从最不利的情况出发,做最坏的打算,强化和落实超常规措施,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大中小型水库无一垮坝,重要堤防无一决堤,未发生5人以上群死群伤事件,全省因灾死亡、失踪人数为近5年来最少,成功处置了元谋堰塞湖险情和牟定水库险情等。截至11月底全省库塘蓄水达到87亿m3,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82亿m3目标任务。
水利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云南省供水安全保障网规划》,新增一批重大项目进入国家规划,骨干水网项目和配套水网项目规划投资近5000亿元。列入国务院2016年新开工的20件重大水利工程的阿岗大型水库、柴石滩大型灌区开工建设,列入国务院2016年新开工的11件备选重大水利工程的滇中引水、车马碧水库工程前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启动澜沧江小湾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水系连通骨干项目。累计新开工水源工程50件,提前3个月超额完成云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2016年新开工40件目标任务,全省在建重点水源工程达293件,投资规模达660亿元。开工、在建和推进前期工作的项目数量、投资规模为历年同期之最。
云南省水利厅与省人民政府签订了完成投资320亿元年度目标任务,一至三季度全省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64亿元,已提前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至2016年年底,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可达400亿元左右。
截至2016年11月底,全省已完成18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提前2个月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90万亩(1亩=1/15hm2,下同),累计建成“五小水利”工程47.5万件。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面积302.3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300km,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8.54万kW。引入社会资本15.14亿元,加快推进鲁甸地震恢复重建重点项目红石岩堰塞湖后期整治工程建设,克服了高陡边坡处理、深厚堆积体为主的堰塞体防渗等世界性技术难题,做到了除害兴利,变废为宝。在国家防总、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安排下,澜沧江景洪水电站加大下泄流量至2000m3/s,缓解下游越南等国家的用水需求,累计供水量115.2亿m3。
一是农田水利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并在全省全面推广。全省16个州(市)出台了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全省农田水利改革任务已细化分解到总投资42.8亿元的266个项目,所有项目分别启动了水权分配、水价改革等7项机制中的一项或多项机制,初步实现了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农业农村发展整体提升、农民群众增产增收、政府企业群众多方共赢。二是水利投融资改革不断深化。通过政府资金引导、企业投资为主,建立并运作首期4亿元的农田水利投资基金,正在积极推进组建100亿元云南水网建设基金,先后与国开行、农发行、农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总计1050亿元水利信贷合作协议。省政府原则同意启动实施新一轮300亿元省级水利专项贷款。全面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PPP合作模式,建立了重点水利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筛选出水库工程、引调水工程、高效节水灌溉、集中式供水工程、河道治理等第一批196个推进项目纳入省级PPP项目库,项目总投资488亿元,据初步统计,已落地183个;确定了22个项目作为省级PPP项目试点,总投资110亿元,其中有3项列入财政部试点。水价改革、参与式水利建设与管理、水利安全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进,做到改有所进、改有所成。
在连年干旱、水资源分配紧张的情势下,没有发生因水事纠纷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在全省大规模、高强度水利建设进程中,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水利扶贫有效开展,水利干部人才队伍、水利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具有云南特色的地方性水法规体系初步建立,取消了所有非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水利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水利安全发展的制度“防渗墙”不断完善。
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省“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得到有效落实,基本形成水资源管理刚性约束制度体系,“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已纳入云南省委对 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党委政府的综合考核。通过了国家考核组对云南省2015年度和“十二五”期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工作。积极推进国控二期建设任务,基本构建重点取用水户、跨省(区)和州(市)河流断面水量水质、重要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的监控体系。推进了40个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示范县建设,启动了洱海入湖河道综合治理、昆明市城市水生态建设和丽江坝区生态水网建设,全省已建成一批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已累计向滇池补充生态水15.55亿m3,有效改善了滇池水环境。普洱、丽江、玉溪被列入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曲靖、玉溪被水利部评为全国节水型社会示范区,昆明、玉溪、楚雄、曲靖以及丽江等城市率先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提前并超额完成年度征收10亿元水资源费的目标任务。
初步构建了水利科技成果推广平台,建成了覆盖省、州、县三级的高清视频会商系统。组织开展了一批水利科技问题研究,取得一批实用成果,4个成果通过省科技成果鉴定,其中1项鉴定为整体国际领先,2项国际先进,1项部分国内领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目前全省水利系统具有高级职称人数已突破1000人。
2017年,云南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用五大发展新理念引领云南水利转型升级,坚持不懈实施“兴水强滇”战略,以水网建设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民生水利为重点,以依法治水为保障,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为抓手,加快构建供水安全保障网,为云南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战略支撑和保障。力争完成水利投资350亿元,加快实施以滇中引水工程为代表的一批水网工程,新开工50件以上重点水利工程,竣工验收 5件中型、20件小(1)型骨干水源工程,落实好惠民实事100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提质增效建设 30万件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实施100万亩以上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700km2,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 240万亩,其中,建成高标准农田 220万亩,在正常水文条件下年末库塘蓄水达到82亿m3以上,征收水资源费15亿元以上。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云南省将着力抓好水利重点工作。一是不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切实做好洪灾后损毁工程的恢复重建工作,确保2017年春季生产生活用水保障;加强各级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和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现代化建设,提高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决策、调度能力及现代化水平。二是全面推进水网建设。编制好水网建设行动计划、三年滚动投资计划规划,积极与国家“十三五”相关规划并充分衔接,争取将一批新增重大水利工程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德厚工程、滇中引水工程、麻栗坝灌区等一批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三是着力落实2017年水利建设资金。力争取国家更大支持,积极推动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资金落实,同时指导各州市落实好各级财政性水利建设资金。四是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加大水利行业扶贫力度,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做好石漠化片区扶贫工作。完成100万亩以上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任务,继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强化农村饮水水质检测,加快推进农村水电建设。五是继续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深入扎实推进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全面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建立健全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的水利投融资机制。六是不断强化依法治水管水。严抓水利党风廉洁建设,完善水利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加大对水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排查化解水事矛盾纠纷;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维护水利建设市场良好秩序;健全完善水利工程督导、稽察、审计、检查工作机制,逐级强化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七是着力加强水资源管理。着力抓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狠抓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加强水资源调度配置,完善水资源统一调度方案;严格水资源保护,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生态河道建设和农村沟塘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深入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全面健全节水制度体系,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积极推进示范县建设,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要求。八是不断提升行业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研究建立云南水利“智库”,切实提升水利人才队伍数量和质量;加快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尽快建立“点击一下,全局在手”的水利信息化系统,着力构建云南水利“大数据”中心和各层次平台;不断夯实基层水利服务能力,提升基层水利人才专业素质;着力提升水利科技创新能力、科研能力、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 ■
责任编辑 安天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