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放
(吉林大学商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中国养老金融行业现状及发展
孙晓放
(吉林大学商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关键词〕养老金融;资本市场;金融产品
养老金融或养老金金融指养老金理论与金融学理论结合形成的新兴交叉学科,主要研究养老金在金融市场投资,以实现自身保值增值,同时促进金融市场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1〕。本文在介绍国内外学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基础上,归纳总结了近年来中国学界对于我国养老金融行业发展状况及未来方向的观点讨论。
1商业银行养老金融的相关理论
1.1国外研究Drazen〔2〕的研究以萨缪尔森世代交叠模型为基础,发现政府债券的发行或社会保障可以影响市场利率与上一代采用人力资本转移(如教育投资)进行财产继承的关系。Diamond〔3〕提出,强制性养老保险在其政治意义之外还具备辅助家庭理性消费的作用。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对老年人至关重要,同样使青年人受益。社会中未达到领取条件的青年人通过强制性养老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生命周期内个人财富的平滑规划。作为金融产品,Kim等〔4〕认为养老金投资的安全性相较于收益性与流动性更为重要,应当采取多元化投资降低可分散风险的策略,并在投资对象的选择上稳健谨慎。Curtis〔5〕指出,正是受401(K)计划中资产管理理念的启发,共同基金得以实现快速发展。Wiley〔6〕持有观点,养老金融业务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主要价值在于提供了与客户沟通、进行服务的机会,获得更多潜在商机。这一说法符合前述学者〔5〕所提出商业银行确立及维护市场份额和地位的切入点在于丰富产品、准确把握客户需求和提供投资者教育等方面的观点。1970年的“住房年金计划”开启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深入探索,表明西方学界对于养老金融的研究已较为成熟,进入金融衍生产品的讨论阶段。
1.2国内研究早在我国养老保障体系改革时期就有观点指出〔7〕,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的发展应得到重视,为确保养老保险资金来源,可在条件支持的情况下实行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借鉴国外企业年金管理模式,许多学者〔8~10〕提出为加强企业年金风险防控,我国应在投资管理专业化、采取资产隔离手段、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管理人监管等方面着重发展。有关养老金在中国的投资环境,胡继晔〔11〕认为,资本市场提供了主要投资对象,尽管我国股票市场具有较强波动性,将养老金分部分投资于股票市场,一方面可借力于经济增长带来的红利,另一方面通过投资组合得到分散风险的效果,养老金与资本市场结合的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郑秉文〔12〕也支持养老金融的核心在于养老金与金融市场结合的观点,并在此基础上对企业年金计划这一细分形式进行分析,从其发展动力和现状归因角度都论证了企业年金与资本市场的紧密相关。基于国外研究,我国已逐渐有更多学者触及养老金融衍生产品领域的探讨,如张茜〔13〕、杨田〔14〕结合中国国情对住房反向抵押贷款〔15〕定价模型的金融创新研究。学界逐渐形成共识〔16〕:我国老龄化的发展方向和金融非中介化的改革趋势已成定局,养老金融势必成为商业银行未来业务的一个重要部分。同时众多政策倾向也向商业银行传递了养老金融将获得更多政策红利的积极信号。
2我国养老金融发展现状及不足
2.1养老金融体系我国养老金融顶层设计不够清晰明了〔17〕。养老产业缺乏权威定义,支持对象也不够明确。一方面养老产业的产业链涉及一产、二产、三产,但出台的文件仅模糊表述为支持养老服务业;另一方面“支持”所涵盖范围仍没有清晰界定。并且,养老金融的概念,包括其内涵、外延都无准确定义。更多依靠财政发展的养老事业与主要依靠金融支持的养老产业由此产生混淆。养老保障体制的不完善同样制约养老金融业务的发展〔18〕。目前如保险、基金等契约型储蓄仍不发达,不足支撑老龄人群的养老保障需求。然而类似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这一金融业务创新在中国特殊的住房文化及社会背景下的发展举步维艰〔19〕,金融市场整体水平的不发达为金融业务创新带来诸多制约。同样在体制上,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运作严重滞后于其体量〔20〕。在基金管理主体上,统筹层较低导致了社会统筹基金结余与做实的个人账户累计基金均由地方政府管理。在投资渠道上,尚未形成依据结余基金性质进行分类投资的机制,无法满足对风险偏好、投资领域、投资周期、投资原则的不同要求。基金管理模式的集中程度也尚无定论。当前的监督与风险控制制度采取综合监督机制,由多部门及相关利益主体共同参与,相应地引发监管责任不清等问题。此外,在养老金主要来源方面,我国养老金的“三大支柱”建设并不完善〔21〕。世界银行建议合理的养老金安排是社会保障、企业保障、个人和家庭保障三方面的结合,相应地我国也初步建立起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结合的“三支柱”体系。然而其中不乏许多问题,如养老金个人账户存在巨额空账;投资渠道狭窄带来贬值风险;企业年金管理不规范难以保值升值;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达水平低等。与之相关,研究指出我国养老金融市场结构存在失衡,过分依赖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导致“头重脚轻”〔22〕。然而分析表明〔21〕,我国养老金的平均工资替代率低,保障水平很有限。2011年我国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仅为42.9%,远低于世界银行给出的维持退休后生活水平不下降的建议替代率:70%。同样有观点认为,长期来看养老金缺口将成为我国政府最大的财政风险,养老金总负债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60%以上,并可能随着养老金支出的迅速上升超过国有资产总额〔1〕。在人口老龄化加剧扩大资金缺口的趋势下,当前养老保险制度正严重危害财政可持续性。此外,值得关注的是出于儒家孝道思想的根深蒂固;养老机构发展畸形;低收入老人比例较高难以支撑其他养老模式等众多原因,我国养老模式仍以家庭养老为主〔23〕。
2.2资本市场资本市场作为金融行业生存的大环境,其本身的特点也决定养老金融的现状。金融支持养老服务存在四方面困难〔17〕:一在于养老服务业承贷主体认定,基于现行银行内控风险制度多数养老机构不被允许成为承贷主体。二在于难以识别养老机构优劣,根源在于准入标准、管理机制、市场规范及监管的不健全。三在于资产抵押认定困难,银行实践中面临固定资产和应收账款无条文规定的诸多细节问题。四在于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缺乏研究养老服务业的授信人才,现有产品、授信审批机制、贷款额度、期限等完全无法满足融资需求。尽管老龄化背景下我国经济增长动力逐渐转向依靠内需拉动,使得老年人消费能力成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主要着力点,在当前消费金融一直是我国金融体系弱项的前提下,对老年人消费金融服务的支持也尤为不足。与之相对,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与激增的需求相比差距较大〔21〕。此外,中国资本市场需要长期的稳定机构投资者。引入长期战略投资者,夯实市场基础,提振投资者长期投资信心是契合养老金融与资本市场的关键。另外,中国养老金融仍处于“零散”发展阶段,不论从商业银行的业务板块还是组织架构角度判断,养老金融都仍未开始体系化发展〔24〕。
2.3金融产品我国商业银行在养老产业涉及较少,相比于保险机构已涉足老年养生、养老社区等进程落后〔24〕。并且,现有产品服务针对性较弱,甚至一些带有养老概念的理财产品仅是由一些低风险的产品捆绑销售而来,即便是针对老年群体推出的定制式理财产品也大多存续期较短、操作繁琐,与养老投资需求的长期性不符。同样有研究指出产品同质化是当下的主要问题。养老金投资者针对性地偏好具有长期稳定收益的产品,这在客观上要求银行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
2.4政策及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离最终定型还有很大距离〔20〕。已形成初步共识的养老金并轨产生新的双轨,会进一步加大地区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导致储蓄增加,将加重需求不足导致的经济结构问题。并且目前政策衔接存在不到位,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管理部门与金融机构间都存在政策不协调〔17〕。国家层面没有出台金融行业支持养老服务的整体办法,银行机构也通常对其笼统地出台意见,没有专门的信贷审批指引。出于国内没有金融养老的文化氛围和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乏力的原因,养老金融产品设计存在制度障碍,例如我国正探索的“以房养老”业务一直效果不佳〔22〕。此外,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也极大地制约着金融创新的发展。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进带来倒三角形的家庭结构,社会观念的转变速度已滞后于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脚步。
3应对策略及发展观点
3.1养老金体系养老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是改革的切入点,加快立法、成立专门的协调机构、成立统一的养老金监管机构及出台相关监管法律是重要的方面〔25〕。当前各地区基金分散管理,由于地区间巨大的经济状况及人口结构差异,相应使得养老金结余极不平衡。提高统筹层次,集中管理将有效提升整体的运作效率。面对养老基金累计数额不足,借鉴他国经验,采取税收延迟等优惠方式来扩大基金覆盖面,可进一步增加资金的来源渠道〔26〕。此外,构建多元化资金支持方式是另一思路,如加大信贷资金倾斜力度;利用核心企业上下游资源,带动产业链条营销;积极介入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养老产业项目,开展多渠道融资服务等〔24〕。从业务融合的角度,尝试混业经营可使得资本实力与人才技能优势不同的行业机构形成互补,带动养老金融行业向系统化的层级发展〔21〕。而针对商业银行内部的“业务联动”,廖霏〔27〕给出了部门联动、推出创新服务、结合资产业务、结合负债业务、结合中间业务五个角度。此外,参考国外方案建立投资俱乐部,由经验和资源丰富的领导者组织及促进交易完成通过国际合作联盟形成巨额投资资本,用于基础设施项目的直接投资,不失为可能的办法〔28〕。
3.2资本市场养老金体系需要与金融市场互动发展〔29〕。发展养老金融的核心——投资于资本市场的养老金,是历史的必然,其中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事业单位职工、公务员的职业年金仍处于制度设计的最初阶段,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1〕。在建立机制引导养老金入市方面,地方可借鉴全国社保基金所采取委托投资运营的办法,借助委托地方社保基金入市搭建养老金投资股市的渠道,既增加买方力量,也是对市场的重大利好〔30〕。推进养老金与金融市场对接也有助于带动改善监管方式滞后、行政干预过多、投资氛围浓等现状〔20〕。国际经验表明,私有化的养老基金运营管理普遍优于政府直接管理,通常可获得更高的资产报酬率。引入市场机制,政府通过绩效评估、投资限制对符合资质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监管是可行的方向〔26〕。相应地,这需要中国资本市场自身的改革作为前提,形成机制健全、高效透明、运行安全的市场体系基础。而商业银行应从以下角度提高市场透明度,搭建健康的竞争环境:做好产品管理情况信息披露;建立产品管理评估机制;提供个人替代率信息〔27〕;确保提高养老金替代率〔31〕。另外,私人养老金计划由待遇收益确定型向缴费确定型转变,意味着资产组合理论的思想会在养老金入市过程中得到更多体现。加强培育第三方参与机构同样理所应当地成为必要条件之一。
3.3产品能够针对个人养老需求提供个性化、多层次服务是理想的体系形态。通过细化个人客户分类,推出针对性服务;推出个人养老金融产品团购;提高老年客户金融服务便捷性是可行的手段。较为完整的养老金融产品体系至少应包括三个层次:一是保障型产品,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养老基金和企业年金等;二是融资类产品,以“倒按揭”为代表;三是以消费养老为代表的商业信用类产品。将养老金账户管理和其他零售业务进行捆绑销售可成为过渡阶段的有效措施。做到所推出的养老理财产品能真正符合老年人需求,需要现有产品在投资周期与安全性方面均做出调整。将信托的一些不可替代功能,如受益人保护机制、破产隔离机制引入养老金融产品,利于避免同质化的恶性循环。最终专业化与差异化将是商业银行最有效的竞争手段,形成包括个人养老规划、产品推介、投资顾问、信息报告、资金结算等服务内容体系〔32〕。
3.4政策与体制理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体制是首要目标,但需要两个前提条件:基础养老金实现全国统筹;个人账户的做实。管理主体上应以全国统筹为前提,投资渠道上分类投资是关键,管理模式上应探索集中型管理模式;监督应基于风险控制。其中做实个人账户,明确法律关系意义重大。个人账户因作为分享社保基金投资财产权的法律载体,成为养老基金实现投资增值的前提。建立监管新体制则应以消除监管不足和重复监管为切入点。作为政府应当厘清与市场的边界,将更多职责交给市场,转变成为引导角色〔21〕。借鉴英美两国经验,提高关于养老金投资的法律层级,针对其增值保值加强立法是先行保障养老金融有力措施〔30〕。
3.5经营主体为构建个性化、系统化的产品服务体系,需完善养老金融组织管理架构。养老金融相应地应成为商业银行战略转型重点业务。事业部制的管理模式被认为能够提高从资源配置到政策执行及营销管理等各环节效率。商业银行同样应发挥金融集团优势〔33〕,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加强咨询服务能力,包括战略资产配置、投资策略、投资管理人选择及投资业务报告咨询服务,有助于提升其在养老金融服务中的核心地位。与此同时,对人才队伍建设也有了更高要求,创造更多的专业的销售、精算、咨询及管理人才成为现实需求。最终应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客户服务与经销体系,既可以满足大企业员工退休计划的管理需求,也有中小银行能够参与的服务于社区的个人退休计划。
3.6其他平衡好养老金融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34〕至关重要。养老金投资组合具有其特殊性,需要在风险、流动性、产品周期、标的物等各方面保证分散化、多元化,从而确保回报的稳定性。在基础设施层面,可配套实施基础设施长期发展战略、建立基础设施投资评估基准、搭建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加强公私合作提高基础设施行业透明度四步策略。此外,需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支持体系,使得社会信用体系发展与市场化程度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观念的错误和理念的模糊阻碍了我国住房养老金融的推进〔35〕。在思想上树立养老产业化、事业化观念,突破养老机构福利性与非营利性的观念〔36〕。传统养老更多地将老年群体视为被动的待养群体,而积极养老则认识到老年群体对整个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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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0修回〕
(编辑张慧)
〔中图分类号〕F83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202(2016)12-3062-04;
doi:10.3969/j.issn.1005-9202.2016.12.111
第一作者:孙晓放(1994-),男,本科在读,主要从事养老金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