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润今
(河南大学艺术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以乐显仁德
——孔子乐教思想探微
丁润今
(河南大学艺术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孔子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乐教思想作为其思想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人们认识音乐社会功能及教化功能的重要途径。孔子乐教理论虽距今已有两千余年历史,然其乐教理论思想对现代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仍有着较为积极的方面。本文通过五个方面阐述孔子主要的乐教思想,希望对当代音乐教育工作者提供一定的借鉴与参考。
孔子;乐教思想;音乐功能
孔子,春秋末期人,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不仅是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同时也是一位多才多艺的音乐家。据历史材料记载,孔子不单善歌,还善操琴、鼓瑟、击磬,对乐舞也有较为深入细致的研究,特别是在创作方面,更是达到了随事、随诗赋曲的高度。此外,孔子的音乐教育思想是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乐教方面,孔子将道、德、仁、礼等深刻思想与乐结合起来,体现出其“由道统乐,以乐体道”的乐教观。虽然孔子的音乐教育思想并没有形成专论,只是在其弟子所编撰、整理的《论语》一书中略见一二,但这也可见其乐教的主要思想。
(一)“游于艺”与“成于乐”——孔子的乐教基础
在如何成为综合素质比较全面的人的问题上,《论语·宪问》中提到:“子路问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在这句话中,孔子把“艺”与智慧、克制、勇敢并列提出,说明了孔子认为艺术教育对人全面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那么在如何利用音乐艺术在培养人材方面发挥作用上,孔子则认为:“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这短短的十二个字实则在讲一个人修身治学的顺序,即由励志发端,把仁德作为目标,通过学习六艺来涵养德行,从而达到教育的最终目标——成人。孔子认为乐教的终极目标在于以乐体道,是在“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实践过程中实现道、德、仁、乐合一,使人们臻于生命的理想状态和本然。而从美育的角度来看,“游于艺”还意味着在学习中使学生获得审美的自由、快乐的感受,在“游戏”性质的快乐气氛中,既学习到了技能又能获得审美上的深刻体验,我们尚可把这一点看做“寓教于乐”的意思,在一定程度上来讲,这与现在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是相通的。在《论语·秦伯》中,“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则反映出诗教、礼教、乐教之间的关系,强调了艺术教育的重要性。
(二)“有教无类”——孔子的教育公平
孔子门生三千,贤者七十二人,此中绝大多数人属于“贫而贱”阶层的成员,在这种情况下,孔子“有教无类”的思想一反过去“礼不下庶人”的规定以及周代乐教的等级制度,实现了教育思想上的一次革命,孔子强调在教育对象上没有贵族与平民之分,也没有华夏与戎狄之分,这种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社会的受教育层面,适应了当时文化更新、学术下移的时代潮流,这也类似于我们当代社会所提倡的精英式教育转向大众式教育的观念。
那么孔子真的就突破了等级制度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其乐教思想在教育对象方面突破了等级的局限,是适应了当时文化发展的要求。而在春秋时期,孔子代表的是奴隶主阶级的利益,从本质上讲他还是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论语·八佾篇》)体现出孔子对封建礼乐以及等级制度的维护。
(三)“放郑声,远佞人”与“尽善尽美”——孔子的“以乐显仁德”
在孔子的思想中,并不是所有的音乐都适合人们去听。在春秋时期的都市娱乐圈中,流行着一种供贵族富豪们声色娱乐的音乐,在当时人们称之为“郑声”或“郑卫之音”,这类音乐活动不遵从任何礼乐规范而以纵情享乐为主要目的,过分强调感官刺激。针对这种情况,《论语·卫灵公》中有这样一段记录:“颜渊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武。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由此可见,孔子在音乐价值取向上具有明显的道德属性。此外,孔子在观乐舞《韶》与《武》之后,也有不同的评价,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矣”,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这即强调了孔子要求好的音乐要达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在这里的“内容”,即有一定的道德评价标准。故孔子的乐教思想由此也具有了社会学与伦理学方面的意义。
(四)“志于道德者,功名不足以累其心”——乐教的最高境界
孔子在其乐教活动中,经常和学生谈及生活中应该具有的一种精神境界,即一种乐观愉悦而具有审美意义的精神境界,也就是“乐”这一美学思想范畴中的最高境界——“人生之乐”。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论语·先进篇》中的一个故事加以佐证。
有一天,孔子问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四人的志向,子路率尔而对曰:“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夫子哂之。冉求说道其志向:“方六七十,如五六十……可使足民。”随后公子华回答:“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最后曾点舍瑟而作,对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
在这里,孔子的“吾与点也”道出了其心中所赞赏的“乐”的境界已经超然于任何物质与权力之上,是一种真正无拘无束的人生境界,通过这一认知,来使人们获得内在的审美愉悦的体验。
孔子的乐教思想促进其学术下移之风的形成,可以说,在整个先秦时期,孔子不但承继、完善了周公的礼乐制度,而且把礼乐推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使礼乐成为中国文化的精神坐标、礼乐教育成为当时最为重要的教育手段。当然,孔子对乐教所赋予的道德评价标准以及仁德的思想内涵,在现代音乐教育体系中仍有很多借鉴意义。
[1] 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1.
[2] 田小军.孔子乐教思想论略[J].中国音乐,2008.
[3] 吴丹.由道统乐,以乐体道——孔子乐教思想研究[J].益生文化,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