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字的内涵及其演变历程浅述

2016-02-03 18:07姜海军
华夏文化 2016年3期
关键词:名教人伦玄学

□ 姜海军

·语言文化·

“德”字的内涵及其演变历程浅述

□姜海军

“德”字的产生,从目前的出土文献、传世文献来看,最早可以追溯到商代甲骨文。由于“德”字本身是一个会意字,表示作为个体行动的目标(“道”),对个体“德”的方式、内涵有直接的规范性。可以说,“道”不同,“德”的意义也随之不同。所以,从商周之后,历代学者、学派对“道”的理解不同,“德”的内涵也随之改变。

一、先秦时期“德”字的产生

在周代金文中,“德”字的构造中,又在直视前方的眼睛下面加了一个“心”字旁,变成了“”字,这样意在强调人在实现目标(“道”)的时候,除了眼睛要直视前方之外,内心也要有这个意念在内,身心要一致。周代以后,“德”尽管多次演化,都离不开这个基本构造。如小篆为“”。由于这个“德”字有时候也写作“惪”字,即“直心”为“德”。所以,结合周代“德”字的构型来分析,就表示个体在实现目标时,应当做到内心意念与外在行为的表里如一,进而最终实现目标(道、路)。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周代比商代更加突出人的内心感觉、思想观念。

周代与商代的“德”字一样,“德”的内涵由外在的“道”所规范。这正如《礼记·乐记》云:“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又《礼记·乡饮酒义》云:“德也者,得于身也。”周代所说的“道”,不再像商人那样强调绝对的天命观,而是天道、人道的合一,也就是说周人在目标的实现上,更加注重人的客观存在性与主观能动性,强调了对人本身的重视,对内心情感的重视。所以,周人强调在目标的实现上(或者说对“道”的遵循上),希望人们做到内心情感与外在行为的一致。换句话说,周人希望人们要敬畏上天,遵守礼制,同时将敬畏上天的观念转化为对人的重视(以民为本),同时要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发自真心的关爱百姓,做到“以德配天”。所以,我们看到在《尚书·周书》中,周朝统治者反复强调作为统治者要“以民为本”“以德治国”,就是强调统治者无论是外在行为,还是内心情感都要敬畏天命,遵守外在礼仪规范,以民为本,自觉维护社会政治秩序。

商周时期所形成的这种“道”决定“德”的观念,或者“道”为“德”之体(内在根据),“德”为“道”之用(外在体现)的思想模式,对先秦各家各派的影响都非常大,比如《老子》一书共41处提到了“德”字:“上德” “玄德”“孔德”“积德”等等,这些“德”目都是对“道”的体认。如《老子》第51章就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 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其中“道”和“德”的关系,就是道乃“生长万物”,而德乃“畜养万物”。后来《庄子》的《天地篇》也继承了这样的思维模式,他说:“通于天地者,德也;行于万物者,道也。”并称:“形非道不生,生非德不明。存形穷生,立德明道,非王德者邪?”这里的“道”与“德”基本上就是体用的关系。对此,后代很多学者也都如此认识,如韩非子云“德者,道之功也”,唐人陆德明云“德者,道之用也”,宋人苏辙云“德者,道之见也”。当代学者陈鼓应在分析“德”的概念时也认为,它有三个意义:一是“道所显现于物的功能”;二是“内在于万物的道,在一切事物中表现它的属性,亦即表现它的德”;三是“道落实到人生层面时,称之为德”,即通常说的人的“德行”。尽管陈先生的理解沿袭了先秦道家的思维模式,但其实也是对商周对“道”、“德”关系的基本认知。由于老、庄所代表的道家,所言的“道”,具有虚无性、自然性,所以“德”的内涵便是清静无为、返璞归真。

不仅是道家,先秦时期影响甚大的儒家也是如此。比如《论语·述而》记载孔子的话:“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后来朱熹在《论语集注》中对此作了解释,他说,“据”为“执守之意”;“德”为“得”,“据于德”就是“得其道于心而不失”的意思。这里的“德”也是对“道”的一种体认、践履。这种思维方式,其实也是周代对“德”的基本认知。只不过,与周人、道家相比,孔子儒家在继承“道”要遵循天命、注重仪礼之外,更强调“仁”在“道”中的分量,或者说“道”即“仁”,所以孔子对“德”的理解,就不仅仅是表现为个体对礼仪的自觉遵循,还表现为个体当以爱人之心来自觉维护礼仪秩序,而非形式上的遵循,这里极大地突出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与自觉性。

总之,商代建构了“德”字的基本形态,强调了“德”乃“道”的具体展现,正如《管子》所说“德者,得也”,但这个字形强调行为结果,而没有凸显人们对“道”的内心感受。周代在商代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德”字,突出“德”的内心自觉、主体自觉,希望外在言行与内心情感要保持高度一致,进而实现对“道”的体认。不仅如此,周代对“道”本身的理解也异于商代,所以周代所说的“德”,并不是商代那种无条件的绝对服从,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行为自觉,这种行为主要体现为:敬畏天命、遵守礼仪、以民为本等思想。周代对“德”的进一步规范,这种思维模式不仅对先秦道家、儒家有直接的影响,就是对其他各家各派也都有直接影响。只不过,各家各派对“道”的理解不同,他们的“德”字内涵的体现也各有不同。由于“道”、“德”关系紧密,所以在战国后期“道”、“德”这两字连结为一个词,不过重心则在“德”字,它是“道”的体现或践履。

二、汉唐时期“德”的意涵

汉唐时期在社会思想方面影响最大、最深的莫过于儒学。所以,儒家学者对“道”的理解成为这一时期的主流思想,受其影响的“德”的内涵体现也成为这一时期的基本观念。

董仲舒是汉代儒学体系的主要建立者,他作为两汉最有影响力的儒家学者,他的观念学说为汉朝廷所认可,并进而成为汉唐之际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董仲舒的思想,主要是继承了孔孟儒家的思想,同时借助阴阳刑名的学说,建构了以天人感应为核心内容的思想体系——“道”。由于董仲舒的“道”有别于商周之“道”,此“道”为阴阳变化之道,阴阳天道被赋予主观精神的品格,而与天道相应的人道,是效法天道而建立;阴阳之义下的三纲五常的中和乃是天道的自然体现。所以,董仲舒所强调的“德”的内涵便是:人们包括统治阶层对三纲五常的自觉遵守,促使社会进入阴阳调和的中和状态,这也是最大的“德”,如其所谓:“夫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中者,天地之美达理也,圣人之所保守也。”(《春秋繁露·循天之道》)

魏晋南北朝时期,玄学兴盛,以何晏、王弼所代表的玄学派学者,以老庄道家学说解读儒家经典,认为“道”为“无所有”,“夫道者,惟无所有者也”,也就是说世界的本体“道”就是“无”,“无”就是“道”:“夫道之而无语,名之而无名,视之而无形,听之而无声,则道之全焉。”(《列子·天瑞》张湛注引何晏《道论》)他们甚至认为“道同自然”。如王弼解释孔子“唯天为大,唯尧则之”时云:“故则天成化,道同自然,不私其子而君其臣。”(《论语释疑》)道同自然,实则是将天道贯彻于人道,强调自然无为的治国理念、无为而为的做人态度。所以,作为“德”的内涵深受“道同自然”观念的影响,如王弼所说:“何以得德?由乎道也。何以尽德?以无为用。”(《老子道德经注》)意思是说,人之“德”当以“道”为体,以“无”为用,摒弃儒家的纲常名教、仁义道德,无所作为即可。王弼之后的著名玄学家郭象也有这样的观念,他对“德”的内涵做了进一步的发展:“不为此为,而此为自为,乃天道;不为此言,而此言自言,乃真德。”(《庄子·天地》注)“绝操行,忘名利,从容吹累,遗我忘彼,若斯而已矣”(《庄子·骈拇》注)简单一点讲,郭象更加强调说“道”就是自然无为,客观存在;“真德”也就是不用言语表达而自明的,道、德皆属自然。他的“德”讲具体一点就是:要忘却名利,没有要求,达到物我合一、自然而然的境界。

隋唐时期,尽管儒学依旧是官方意识形态,但佛学的发展此时达到了顶峰,其影响也甚大。当时儒家的“道”强调天人感应与三纲五常,人的“德”则注重秉承三纲五常,顺应社会秩序。而此时的佛教也讲“道”,他们的“道”与玄学所说的“无”颇为近似,即强调“空”,而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联或者说因果报应造就“道”的客观存在。所谓:“道者通也,以如此因,得如此果,以如是果,酬如是因。通因至果,通果酬因,故名为道。”由于事物之间的作用缺乏恒定性,所以在他们看来万物皆空、万法皆空,所以佛教认为人所秉承的“德”的内涵便是:“无所住而生其心”“心不住即通流,住即被缚”,即要求人们心不要固执于偏见,不要有空与有、色与无色、生与灭等的分别,不要执着于名利欲念,甚至不拘泥于佛所说的一切法,总之一切都不要执着,不拘泥,这样才能实现对“道”的体认,或曰成佛,这样才可谓是“至德”。佛教对“德”的规定,较玄学走得更远,极力淡化人与社会的关联性或曰“德”的社会性。

总之,汉唐时期,一方面是占主导地位的、董仲舒所倡导的天人感应学说,而“德”则是天道贯彻下的人道,可以说他对“德”的界定,就是要求人们对天意展现的三纲五常进行无条件遵守,正如贾谊所说“德之有也,以道为本,故曰‘道者,德之本也’”(《新书·道德说》)。由于董仲舒对“道”、“德”的规范需要强大的中央集权的支持,所以汉代灭亡之后,儒家带有强制性的道德约束,为自然无为的玄学替代。以至于玄学盛行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德”的内涵多具有自然无为、物我合一的宗教意味。由于玄学的盛行,促使了佛教在中古时期的兴盛,佛教比玄学走的更远,他们干脆摒弃人们对一切纲常名教、人伦道德的遵守,希望禅定修心,从而实现对“道”的体认,或曰成佛。当然,玄学、佛学这种极端“德”性,最终随着安史之乱的爆发、社会危机的出现,促使人们尤其是韩愈、柳宗元等有志之士开始反思以往玄学、佛学之“德”的弊端,开始强调儒家“德”的重要性,这为宋代理学的建构奠定了思想基础。

三、宋代以后“德”之内涵

按照日本学者内藤湖南的观点,宋清之际属于中国的近世,在学术思想上基本上属于理学的世界。所以,在“道”的理解与诠释上,学者们所言多属于理学化范畴。其中,最有名的当属二程、朱熹。

在二程看来,“道”乃是万物的根本所在,它的特征在于客观性、永久性。二程对“道”的理解汲取了很多佛教、道教的思想,为了有别于佛老之学的“道”,他们以“理”或“天理”来替代前人盛言的“道”。“道”即“理”,它是人伦道德、纲常名教的根源所在,正如程颐所说:“道之大本如何求?某告之以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于此五者上行乐处便是”(《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这样可以看出,二程所言的“道”与玄学、佛学的“道”截然不同,尽管他们汲取了佛老之学对“道”的诠释思维方式,强调“道”的神圣性、永恒性、普遍性,但却认为“道”的内涵乃是集宇宙本体、自然规律、人伦道德、纲常名教为一体的核心范畴。后来,朱熹在二程的基础上,又吸收了张载、邵雍等人的思想,进一步丰富、完善了“道”的论证,认为“道”是至上的存在、自然而然,但是它是宇宙人生、纲常名教、人伦道德等一起存在的内在依据,这样一来“道”的内涵具备了纲常名教、人伦道德的基本特征,所谓“道则人伦日用之间所当行者也”(《论语集注·述而》)。

正是由于“道”乃纲常名教、人伦道德根本所在,这就突出了“德”存在的客观性、必然性。所以,二程、朱熹等人都认为人的“德”应当无条件而且应当自觉遵守“道”的规定性,其内涵的便是:一方面要从《四书》入手,学习并掌握《五经》及有关纲常名教、人伦道德方面的基本知识;另一方面还要不断地反省自我,提升自己在自觉践履儒家纲常名教、人伦道德方面的境界。如其所谓学者当“道问学”、“尊德性”,进而成就圣人德行。

随后的理学各派发表了不同的观点,像浙东学派强调经世致用,强调“道”非“天理”,而是五经所蕴含的纲常名教、礼仪规范、治国方法等等,而“德”的内涵自然不是道德修行、内心反省,而是强调对礼仪、农田、水利、军事等具体治国能力的掌握。像陆九渊、杨简、王阳明等人则强调“道”乃“心”,心中有道、心外无道的观念。“德”的内涵就是:不是看一个人的行为好坏,而是在于一个人的内心是否合乎“道”,突出强调“德”的内省、体悟特征,而非外在学习礼仪、社会实践。尽管从宋代之后有很多的学者、学派阐释自己的“道”与“德”,但影响最大的莫过于程朱理学,而且程朱理学被视为官方学说一直到清末,其对“道”“德”的规定影响了中国后期长达700多年的历史。

进入近代之后,随着西方思想的日渐渗透,中国古代一直占主导地位的儒家道德观念开始受到西学的冲击,“道德”作为一个词,也渐渐失去了“道”的规定性,而侧重强调“德”的意味,而“德”的内涵也较以往有了本质的区别。这一时期,中国的社会精英如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等人开始提出一些带有西方色彩的道德观念,比如人权、人格、尊重他人、正义、自由、平等、博爱等。五四以后,传统儒家“德”所包含的自觉践行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忠孝等渐渐被人所抛弃。建国以后,“德”的内涵受到时代的影响,突出强调爱国主义、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爱公共财产等新的道德内涵。

结语

“德”在中国古代五千年的历史中,尽管它是不同“道”的展现,但由于中国古代的“道”本身兼具天、地、人三者的内容,既对形而上的存在有系统的解说,也对形而下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有具体的论述。所以,无论“德”有何种不同,但它们都是基于个体完善,以迎合天道昭昭、人伦道德敦化、社会秩序重建的需要,以期实现天道、地道、人道的三者合一。这种具有天人合一特色的“德”,充满了鲜明的精神性、文化性、社会性,而非单纯的政治性。所以,在中国古代“德”的实现,或者说“德”对于“道”的体认,极力淡化宗教的色彩,而突出人的主体性、自觉性、生命性。从商代“德”字的产生开始,一直到宋明理学对佛老之学所言“道”与“德”的改造完成,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正是这种传统特征,在中国古代,形成了道德伦理至上的局面,使道德转变为一种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前提,人对“德”的完善主要是出于自身完善、人格完善、人性完善乃至生命完善,而并非基于功利、政治之需要,这样自然促成了社会秩序的伦理化、道德化,一切都显得“润物细无声”。近代以后,随着“道”的瓦解,“德”也随之崩溃。尽管新的“道”始终在建设之中,但并未能形成系统,而受制于“道”的“德”自然也始终处于变动不居之中,这种变动不居反过来又进一步消解着“道”的存在。这不能不令人反思。

(作者:北京市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邮编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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