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是中国土地革命的重要发源地

2016-02-03 08:50张雪英苏俊才
苏区研究 2016年6期
关键词:土地革命闽西分配

张雪英 苏俊才 王 瑞

闽西是中国土地革命的重要发源地

张雪英 苏俊才 王 瑞

闽西土地革命创造性地探索出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土地分配方法,并不断完善现有的土地政策,确立下“抽肥补瘦”的分配原则,切实解决农民土地私有权问题,逐渐在中央苏区形成一条符合中国革命实际的土地革命路线。闽西党组织领导下的保田斗争,既捍卫了土地革命的成果,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创造了全国绝无仅有的伟大奇迹,又密切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充分体现。

闽西;土地革命;苏维埃

“苏维埃”一词属俄文COBET(soviet)汉语音译外来词,原意即“代表会议”或“会议”。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苏维埃逐渐传入中国,并作为国家政权形成巩固下来。随着它的迅速传入,中国各地爆发了轰轰烈烈的苏维埃革命,随之建立了十几块大小不一的革命根据地,即“苏区”,如中央苏区、鄂豫皖苏区、湘鄂西苏区、湘鄂川黔苏区、鄂豫陕苏区、川陕苏区、陕甘苏区等。本文拟就中央苏区重要组成部分闽西苏区进行重点阐述。

在这场苏维埃革命运动中,中国共产党不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在社会上、经济上都进行了一场彻底的变革。经济是基础,在农业大国里,革命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动员了广大的农民,而广大农民是否被动员起来又取决于农民是否得到了赖以生存的土地。闽西苏区的中共领导人在推动中国革命进程中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为其它各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树立了典范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闽西中央苏区是中国共产党人实行土地革命的发源地和实验区,也是近代以来中国多样性土地产权制度变革实验最丰富、最完整和最具代表性的地区。中国共产党在这里进行彻底的土地革命,对中国的土地革命乃至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改革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闽西苏区在毛泽东的亲自指导下,发扬首创精神,以乡或村为单位,以原耕为基础,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制定了“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分配原则,从而为中央苏区的土地革命乃至中国革命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宝贵的经验。在游击战争和解放战争中,闽西苏区人民为保卫土地革命胜利果实,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保田斗争,成功地保存了二十余万亩的土地,维护了贫苦农民的切身利益,成为“二十年红旗不倒”的重要标志之一。闽西为全国土地革命树立了一面旗帜。

一、闽西的土地革命及其经验

(一)溪南首创分田经验

永定暴动前,溪南地区的农民深受地主阶级的反动统治和封建剥削。反对封建剥削,实行土地革命,是溪南人民的强烈愿望。1928年7月初永定暴动攻城队伍撤回金砂等地后,就着手解决没收与分配土地问题。溪南各级红色政权建立后,群众最迫切的要求是分田,特别是秋收季节将至,农民都希望尽快获得胜利果实。此时,福建临时省委也于7月25日致信闽西特委和永定县委,指出永定目前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在已经割据各乡,马上没收土地,分配土地,建立乡或区苏维埃。”

如何没收和分配土地,对当时的闽西共产党来说是一个全新的问题。在此之前只有党的八七会议的有关决议中提到“没收大地主及中地主的土地”,“没收一切所谓公产的祠族庙宇的土地”,把这些土地分配给“佃农和无土地的农民”*《最近农民斗争的决议案》,《中央通讯》第2期(1927年8月23日)。等原则性的内容,对于具体的如何没收与分配,各级苏维埃政府都没有具体的纲领和政策规定。但张鼎丞、邓子恢等领导的永定党组织确信,满足贫苦农民的经济要求就是最终的目标。在分配土地上唯一的办法是深入调查研究,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特别是要依靠贫农代表,多听听他们的心声,详细了解当地各阶层土地占有情况,并与群众商量,共同制定分田的原则和办法。在张鼎丞、邓子恢领导的闽西党组织的努力下,党组织集中了大家的意见,总结归纳了如下七条分配土地的原则:

1.所有土地都应拿出来分配,只有中农自耕土地多一点的不动。

2.土地分配的方法按人口平分,地主、富农和贫农、中农一样分田。*另一说法,分田按照年岁分配。见《中共闽西特委关于武装斗争党务工作的报告》(1929年8月22日)提及1928年“分田照年岁分配,使分田手续麻烦得多,此次以人口为单位,平均人分。虽然生产力不甚适当,但为一般农民群众所拥护的,在夺取群众观念上有很大的意义”。中共龙岩地委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龙岩地区行政公署文物管理委员会编:《闽西革命史文献资料》第2辑,1982年内部版,第183页。

3.分田是以乡(即村)为单位分配。

4.各乡农民原来耕种的土地,归各乡农民分配。

5.分田的方法是:按各人原耕土地抽多补少,不要打乱平分。

6.山林为各乡村公有。

7.水利灌溉按照旧例,水随田走,不公平者,个别调整。*邓子恢、张鼎丞:《闽西暴动与红十二军》,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龙岩军分区政治部、中共龙岩地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编,1987年内部版,第151页。

上述土地政策体现在由张鼎丞、邓子恢等亲自起草的、在8月中旬溪南区工农兵代表大会上颁布的《土地法》等新法令中。溪南区苏维埃政府依照这种土地政策,首先在金砂古木督、卓坑源、樟塔三个乡作试点。这些乡接受试点任务后,先后召开乡苏维埃代表大会,成立乡没收和分配土地委员会,立即发动群众认真讨论分田办法。在取得一致认识基础上,各乡进行人口和土地的调查、登记,制定具体方案,公平合理地分配土地。分完后张榜公布,并经群众大会通过,发给分田单,承认各户正式分得土地的所有权。

试点乡取得了经验以后,溪南区委、区苏维埃政府便迅速在全区推广经验。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溪南13个乡约2万人口的地区,就胜利完成了2万多亩土地的分配工作。分田结束后,溪南区苏维埃政府还在金砂邹公庙召开分田胜利庆祝大会,宣告溪南农民第一次真正做了土地的主人。永定溪南区苏维埃区域,成为继海陆丰、井冈山之后全国最早实行分配土地的地区之一。

在溪南土地革命中,张鼎丞、邓子恢等人能够利用暴动之后农民高昂的斗争情绪和变革社会制度的决心,充分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制定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土地分配政策,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农民的要求。这对于福建来说是史无前例的,在全国也是首创的。

后来的事实证明,溪南区土地斗争中首创的“抽多补少”的原则和其它分配土地的政策,为闽西进一步开展土地革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在之后一段时间内,尤其是不久以后毛泽东、朱德率领红四军到达闽西展开更大规模的土地革命,闽西各县大体上参照了这些政策,并在实践中逐步加以完善,从而有力地推动了闽西土地革命的进一步发展。

(二)不断完善的土地政纲

早在1928年12月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期间,毛泽东等人主持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部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主要以乡为分配单位。遗憾的是这部土地法存在一些明显的原则性错误,如在没收土地问题上,规定没收的是一切土地,而不只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在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上,规定所有权属于政府而不是属于农民;同时,还规定了禁止土地买卖等。

红四军向赣南、闽西进军以后,1929年4月,毛泽东在兴国发布了《兴国土地法》,把井冈山时期的“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把“废除一切债务”也改为废除工人、农民借地主的债,而商人和工农相互间的债务不在废除之列等,从而更加明确了没收和分配土地的方法和原则。

从1929年5月开始,红四军第二次进军闽西以后,闽西红色区域很快扩展到龙岩、永定、长汀、上杭、连城五个县方圆数百里的范围,闽西革命根据地迅速形成。在此情况下,于同年7月在上杭县蛟洋召开的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了由中共闽西特委负责人邓子恢起草的政治、土地、政权建设、共青团、妇女等一系列重要决议。其中的《政治问题决议案》和《土地问题决议案》,为闽西革命根据地的发展与土地革命的深入展开,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中共闽西一大通过的《政治问题决议案》,对土地革命的方针和政策作了原则性的阐述,《土地问题决议案》具体规定了这些政策。这两个决议案是在中共六大的决议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更加符合实际、贴近百姓利益的政策。同时,这在理论上也是一个创新,使中共的土地革命路线、方针、政策比井冈山时期前进了一大步。主要表现在:

首先,在理论高度上有所创新。从中国革命的理论高度阐述了实行土地革命的意义。《政治决议案》突出强调了实行土地革命的重要性,认为:“实行土地革命使闽西广大的贫苦农民得到土地,建设斗争的坚实基础,尤其是闽西斗争的主要目标。”*《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之政治问题决议案》(1929年7月27日),《闽西革命史文献资料》第2辑,第145页。而在《土地问题决议案》提道:“只有用革命的方法,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土地,归于农民生产者”,才能“发展农村经济,解放困苦的农民,而解决全社会的生活问题”。“农民得了土地,解除了一切封建束缚,开辟了农业资本主义生产之道路,表面上看来是要朝向资本主义那条路跑的,但因为无产阶级在这民权革命当中建设了革命领导权的原故,最后的结果是要把农业引向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发展的。”*《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土地问题决议案》(1929年7月27日),《闽西革命史文献资料》第2辑,第133页。这表明,中共闽西一大已经用通俗的语言表达出了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并阐明了中国革命发展的两个不同阶段即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毛泽东的中国革命分为两步走——“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的构想已在中共闽西一大上明显地体现出来。

其次,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土地革命路线和更具体的土地政策。即:

1.没收一切地主土豪及福会公堂等土地,对在乡地主别无他种方法维持生活者“将酌量分与田地”。

2.“对自耕农田地不没收”、“田契不烧”,争取其参加革命。“但所耕田地除自食外尚有多余,经当地多数农民要求,得县、区政府批准者,得没收其多余的部分。”

3.对乡村中工商学各业人员应加以区别,“对能够生活者不分田,生活不够者,得酌量分与田地”。

4.在分配土地中,提出了“以乡为单位,由某乡农民将他们在本乡及邻乡所耕田地总合起来共同分配”,即在原耕的基础上,按乡村人口数目,男女老幼平均分配;分田时,实行“抽多补少”,而“不可重新瓜分妄想平均以烦手续”。

5.关于债务问题,规定“工农穷人欠土豪地主之债不还,债券借约限期缴交苏维埃政府或农会焚毁”;“工农穷人自己往来帐目及商家交易之账,仍旧要还,但民国十六年底以前的旧债及非本身之债务不还”;“商家土豪地主欠众堂、农民,或小资产阶级之债务,不论新旧都要还”。*《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土地问题决议案》(1929年7月27日),《闽西革命史文献资料》第2辑,第133-135页。

中共闽西一大的土地政策是一个更加系统、完备的土地政策,解决了过去未曾解决的问题,纠正了一些错误的没收和分配土地的观念,较之中共过去各时期制定的土地政纲,则是明显地进步了。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过程中善于总结经验,不断实践与探索,从而在理论与策略上渐趋成熟,不断丰富和完善党的土地革命路线。因此,中共闽西一大的土地纲领在其他苏区的土地革命中,甚至在解放战争和新中国建立以后的土地改革过程中,都发挥了积极的富有成效的作用,在我国的土地改革史上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三)“抽肥补瘦”原则的确立

随着土地革命的深入,农民们对于在土地分配中愈益突出的肥瘦不均问题产生了强烈不满。富农和占有较多土地的中农确实利用了“抽多补少”的口号,在土地质量上钻了空子,不愿把肥田抽出。因此,肥瘦平均分配问题成为当时富农与贫苦农民在土地问题上的一个斗争中心。如果这一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将挫伤贫、雇农的革命积极性,中国共产党和苏维埃政府也将失去大多数农民的支持。

1930年2月,中共闽西特委书记邓子恢主持召开中共闽西特委第二次扩大会议,把土地分配中的肥瘦不均问题正式提上议事日程。会议认为,过去的土地政策还存在不少问题,必须“坚持地站在贫农利益方面”重新修订。会议做出《关于土地问题决议案》重申:所有土地“一律没收,归苏维埃政府处理,分配与农民使用”;分田标准“以乡为单位”,“照乡村人口数目、男女老幼平均分配”。同时规定:“分田时以抽多补少为原则”*《中共闽西特委第二次扩大会议关于土地问题决议案》(1930年2月25日),《闽西革命史文献资料》第3辑,1981年内部版,第102-103页。,为使农民不致于分到的都是坏田,闽西党随后又提出了抽出之田以肥瘠均匀为度,好田多者抽好田,坏田多者抽坏田的“抽肥补瘦”原则。

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在废除封建土地制度的民主革命中,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土地的肥瘦质量上平均分配土地,以最快的速度和最佳的方式满足大多数农民的要求,这是对中共在此之前各种土地政纲的重大突破。同年3月,闽西苏维埃政府成立,邓子恢当选为第一任政府主席。这个政府成立以后颁发的第一份《土地问题决议案》正式把这一规定写到了决议上,成为苏维埃政府必须遵循的一项法律。由于这一规定体现了最大多数农民的利益诉求,因而得到了广大农民们的拥护。

几乎与此同时,毛泽东也做出同样的选择。1930年1月初,毛泽东率领红四军开赴赣南地区深入开展土地革命。5月间,毛泽东在江西寻乌县进行了十多天的深入调查,他发现在土地分配中富农常常把持肥田,而将差田、瘦田分给别人,从而导致了贫农与富农之间的土地肥瘦之争的问题。毛泽东把这一矛盾看做是“土地斗争的中心”。毛泽东当时正率领红四军一边在赣南开展土地革命,一边在军事上打通赣南、闽西之间的联系以扩大根据地,没有来得及就地解决这一问题。但是,毛泽东已经找到了解决的办法,就是“抽肥补瘦”。十一年以后,即1941年9月13日,毛泽东在延安作《关于农村调查》的报告时,曾回忆这段历史:“我作了寻乌调查,才弄清了富农与地主的问题,提出解决富农问题的办法,不仅要抽多补少,而且要抽肥补瘦,这样才能使富农、中农、贫农、雇农都过活下去。”*《关于农村调查》(1941年9月13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2页。

1930年6月,在闽西长汀县南阳(今属上杭)召开的中共红四军前委和闽西特委的联席会议(又称南阳会议)上,毛泽东对闽西解决土地肥瘦之争的做法大加赞赏,并将其归结为“抽肥补瘦”原则,写进会议通过的《富农问题决议案》中。这份文件明确提出:“平分土地若单只按‘抽多补少’执行,如闽西去年的经验,并在文件上写着‘不得妄想平均’,那末富农得了护符把瘦田让人,自己把持肥田,贫农就大不满意。不但闽西,各地亦大都发生这种现象。这是土地斗争中一种实际的重要斗争,我们不应忽略。应该于‘抽多补少’之外,还加上‘抽肥补瘦’一个原则,并在文件上将‘不得妄想平均’改为‘不得把持肥田’。”*《富农问题决议案》(1930年6月),《闽西革命史文献资料》第3辑,第335-336页。同时,为限制富农,毛泽东一再坚持主张分田应以人口为标准平均分配,而反对以劳动力为标准分配,因为“以劳动力为标准分配土地,劳力多的多分,劳力少的少分,这只于富农有利”。*《富农问题决议案》(1930年6月),《闽西革命史文献资料》第3辑,第333页。

寻乌调查和南阳会议对富农政策的改变,说明中共制定的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随着革命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修改补充、逐渐完善的,也可以看到中共在富农问题上从调查研究到制定政策的一个认识上的飞跃。

自此,“抽多补少,抽肥补瘦”成为中国共产党废除封建土地制度、进行土地改革的有利武器。这一规定大大地满足了贫雇农对土地平均分配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体现了中共关于限制富农的政策,从而获得了农民群众的欢迎。这条土地分配政策,不仅在中央苏区,而且在各革命根据地都被普遍采用,对后来中国土地改革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直至中国民主革命结束。在解放战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的土地改革期间,这项政策依然是中国共产党土地改革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四)农民土地私有权的解决

1930年以前,闽西革命根据地的农民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土地是国有。实践证明,实行土地国有,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如果只给农民土地使用权而不给他们土地所有权,势必影响他们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如在闽西根据地,土地国有政策造成一次两次三次的重新分配田地,使得农民不敢下种下肥,妨碍了工作,减少了生产,同时使农民对土地革命产生了怀疑,使中共脱离了群众。由于禁止土地买卖、抵押、出租,劳动力不足的、老弱残废的及红军战士家属,分得了田地但没法耕种,无法维持生活,而且此举措不能很好地调剂农村经济,减少了生产量。可见,在中国土地革命中,摧毁了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以后,能否正确解决地权的归属,就成了关系到土地革命是否得到农民拥护的一个重大政策问题。

1930年12月7日,闽西苏维埃政府根据实践经验和农民的要求,颁布了《租田条例》,规定“老幼残废及没有耕牛农具或参加红军的甚感困难”、“生活上不易解决”,“都可以自由出租”,*《闽西苏维埃政府土地委员各县土地科长联席会——决定分田及租田的新办法》(1930年12月7日),《闽西革命史文献资料》第4辑,1983年内部版,第438页。有条件的允许农民出租土地。允许农民出租土地,就是对“土地国有”政策的初步调整。

1931年2月8日,中共苏区中央局发布《土地问题与反富农策略》第九号通告,认为“农民是小私有者,保守私有是他们的天性”,“他们热烈地起来参加土地革命,他们的目的,不仅要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主要的还要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因此,“必须使广大农民在革命中取得他们惟一热望的土地所有权,才能加强他们对于土地革命和争取全国苏维埃胜利的热烈情绪,才能使土地革命更加深入”。通告进而批判了“没收一切土地”的错误主张,提出“没收一切土地”实质上即是“土地国有”。*据中共江西省赣州市委党史办存原件影印件。

1931年2月27日,毛泽东依据苏区中央局的这一通告精神,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主任的名义写信给江西省苏维埃政府,要求他们发布命令和布告,明确规定:“过去分好了的田(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了的)即算分定,得田的人,即由他管所分得的田,这田由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以后一家的田,一家定业,生的不补,死的不退,租借买卖,由他自主。田中出产,除交土地税于政府外,均归农民所有。”*《关于加强春耕工作的意见》(1931年2月28日),《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6页。根据这一指示精神,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即于3月15日发布了文告《为督促分配土地及宣布土地所有权之布告》。4月,闽西苏维埃政府在《土地委员扩大会议决议》中明确规定:“农民领得田地,即为自己所有,有权转租或变卖、抵押,苏维埃不禁止。”*《闽西苏维埃政府布告第十四号——深入土地革命分配土地的原则问题》(1931年4月27日),《闽西革命史文献资料》第5辑,1984年内部版,第187页。这是对封建土地制度在认识上的一个重要发展。土地革命所要改革的土地制度是封建的地主土地所有制,而不是农民的土地私有制。

至此,经过中国共产党全党,特别是毛泽东、邓子恢以及闽西共产党人的共同努力和积极探索,到1931年春,中央苏区基本形成了一条符合中国革命实际的土地革命路线,它的核心内容就是: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分配土地的基本政策是:没收地主阶级土地和一切公共土地,以乡为单位,以原耕为基础,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分田的方法是“抽多补少,抽肥补瘦”。

这条路线和其基本政策,不仅贯彻了中共六大确定的土地政策的正确方面的精神,而且在理论和实践上解决了许多六大未曾解决的重要问题。这是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闽西作出的历史性贡献。

二、闽西的分田斗争与土地革命成果的坚守

(一)分田分地情况

1929年5月,红四军第二次入闽后,闽西地区的土地革命随之也迅速地开展起来。6月,邓子恢首先在龙岩后田领导土地没收和分配的试点工作;6、7月间,永定、上杭也开始分配土地。7月下旬,中共闽西一大以后,闽西各县党组织坚决贯彻大会精神,积极领导广大农民深入开展轰轰烈烈的土地斗争。由于政策正确,广大群众积极拥护,出现了毛泽东在闽西写下的《清平乐·蒋桂战争》一词中描述的“收拾金瓯一片,分田分地真忙”的大好形势。

在闽西各级党组织和区、乡苏维埃政府的努力下,从1929年6月龙岩开始分田试点至1930年年初,闽西苏区的分田斗争通过分田登记、清查田亩、分配土地、插牌定丘等步骤取得了彻底胜利,在短短几个月中就解决了长汀、连城、上杭、龙岩、永定、武平纵横300多里的“五十多个区六百多个乡的土地问题,约有八十多万贫困农民得到了土地”。*张鼎丞:《中国共产党创建闽西革命根据地》,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7页。这完全证明中共的土地政纲的正确,毛泽东曾称赞“闽西土地解决办法最好”。

闽西苏区的土地革命,是中国共产党正确领导,历经三十多年风雨历程的中国土地改革的早期探索,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次伟大尝试。土地革命的红色风暴,不仅彻底摧毁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摧毁了封建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而且对农民的政治地位和经济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由于阶级关系发生了变动,被压迫的贫苦农民在政治上翻了身,成为农村的主人。农民分得土地后,以满腔的热情投入到生产过程中,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生活因此也得到很大的改善。广大农民不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的地位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成为真正的主人,从而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革命积极性。工农红军由于得到了千百万翻身农民在人力、物力上的巨大支援,所以能够在多次反“围剿”中,以少胜多,以弱胜强,不断取得重大的胜利,而且能够支撑苏区斗争达数年之久。正如毛泽东以后所指出的:“根据地虽小却有很大的政治上的威力,屹然和庞大的国民党政权相对立,军事上给国民党的进攻以很大的困难,因为我们有农民的援助,红军虽小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红军人员是从土地革命中产生、为着自己的利益而战斗的,而且指挥员和战斗员之间在政治上是一致的。”*《中国革命的战争和战略问题》(1936年12月),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毛泽东著作选读》上,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10页。

中国革命最基本的问题是农民问题,中国共产党坚决地制定和执行革命的土地纲领,为农民的利益而努力奋斗,成为农民和土地革命的领导者,从而有效地调动了农民支援革命战争、保卫和建设根据地的积极性。土地革命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独立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的伟大尝试,尽管经历了曲折和坎坷,但它在多方面的探索和所取得的成就,极大地加速了历史的进步,是党和人民最早积累的建国兴邦的宝贵财富,它的伟大历史作用,永载中国革命的史册。

(二)保卫土地革命成果的曲折斗争

闽西土地革命可以说是中国土地革命的一个缩影,一系列富有首创经验的土地政策的制定给闽西农民带来了实惠。但是,闽西土地革命成果的取得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经历了近七年的时间。

1934年10月,主力红军长征以后,国民党军队很快又占领闽西苏区,还乡地主也乘机向农民实行秋后算帐,纷纷夺回已分给农民的土地。国民党政府颁布《收复区土地处理条例》,规定原来已经没收分给农民的地主土地一律收回,发还原主并确定其所有权。从此,原先在农民手中的土地逐渐地被剥夺了,当时闽西苏区被地主收回的土地涵盖267个乡,受影响的农民有53万多人。

为保卫土地革命的胜利成果,维护农民的利益,留在闽西苏区坚持革命的红军游击队通过各种形式领导游击斗争,组织中心区的龙岩、永定、上杭等地的农民,与还乡地主开展了抗租斗争。游击队组织农民到处张贴“收租者杀”的标语,以示警告,对不听警告且罪大恶极的予以坚决镇压。此外,红军游击队还帮助农民抗租、抗捐、夺粮。经过红军游击队的努力,在他们经常活动的区域内,农民实际上对地主是不交租的。在这些地区,土地表面上看是地主的,但实际上仍归原来土地革命时分得该地的农民所有。

在抗日战争期间,由于闽西共产党组织的努力,1937年7月,闽西中共与国民党当局达成了一致的协议,国民党当局保证:土地革命时期所分配的土地应保持原状;未分配土地的地区,应实行减租减息。这有效地保护了农民既得的利益,确认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

但当闽西农民沉浸在丰收的喜悦之中时,国民党政府当局又提出重新分配土地问题。抗日战争爆发后,为抗击日寇的侵略,1938年2月闽西红军游击队改编成新四军第二支队北上苏皖抗日。闽西革命力量一下处于空虚状态,于是,国民党政府当局想利用这个机会重新夺回土地。他们一再煽动和支持地主组织业主团,强行向农民夺田收租,强行霸占农民土地开办的农场,并以“收军米”的名义,强迫农民交租。但这些阴谋均被闽西党组织识破,闽西的保田斗争取得了完全的胜利。

正是由于闽西党组织的正确领导,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闽西地区的地主阶级长期来“恢复业权”的梦想无法实现,即使采用军事手段也无法达到使土地制度恢复旧貌的目的,这是闽西人民革命斗争的成果。但国民党当局不会就此罢手,他们改变方式,借用土地改革的名义,强行于1943年秋以行政手段和军事压力推行所谓的“扶植自耕农”的土地政策,结果造成共产党力量较为薄弱的乡镇中有些农民被迫倾家荡产缴交地价款,农民苦不堪言。抗战后期,中共闽西党组织力量恢复壮大后,积极组织农民反对国民党当局的“扶植自耕农”运动。1947年底,迫使龙岩等县国民党当局裁撤了扶植自耕农的办事机构。最终国民党鼓吹“扶植自耕农”的土地政策只是昙花一现,以失败告终。

(三)保田成果成为全国唯一的特色

由于闽西党组织积极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同国民党当局进行了长时期尖锐复杂的斗争,闽西广大农民终于部分地保住了土地革命的果实。保田的地区和范围包括龙岩全县3/4的耕地,上杭古蛟、白砂等地的19个乡、34689人、84946亩耕地,以及杭永边的西溪、东溪、金砂、下溪南、上杭县丰稔等部分乡村和岩永靖边、岩永边、永和靖边的金丰、湖雷等部分支点村,特别是西二乡所属的赤寨、肖地、芹菜洋、七桥、光坑等十多个自然村的3000多亩土地。据新中国土地改革前调查,闽西有龙岩、上杭、永定等县的15个区、83个乡、14.6万人口的地区,约有20多万亩的土地一直保留在农民手中,直至全国解放。*苏俊才:《红色评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01页。这是闽西红旗不倒的重要标志之一。一年一度“抽死补生”“抽嫁补娶”的调整土地习惯在保田地区一直保留着,创造了中国农运史上的奇迹。

闽西的广大农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长期保留了大部分的土地革命果实,这在全国是绝无仅有的一个伟大的奇迹,也是中国革命史上极其光辉的一页。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闽西革命根据地创始人之一,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谭震林称这是“全国唯一的特色”。闽西保田斗争的胜利,充分体现了闽西党组织和人民群众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和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也充分证明了闽西党组织能够处处维护群众的利益,真心实意为群众谋福利,这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充分体现。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闽西党组织和人民群众建立了生死与共的血肉关系,这种牢固的群众基础,是闽西老区独有的政治优势,也是闽西人民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胜利的力量源泉。

责任编辑:魏烈刚

Studies on Minxi as One Important Cradle of Chinese Agrarian Revolution

Zhang Xueying Su Juncai Wang Rui

Minxi agrarian revolution explored creatively the land distribution method which was suitable to the local rural practice; and improved constantly the existing land policy. It established the principle to take from those who had a better and give to those who had a worse; and solved effectively the private land ownership of peasant. Finally, it gradually formed a revolutionary line which was suited to the reality of China's revolution in the Central Soviet Area.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Party organizations in Minxi, the struggle for land protection, has defended the fruits of Agrarian Revolution and safeguarded the interests of the masses. It has created a unique great miracle in the whole country. It also made close the flesh-and-blood ties between the Party and the masses, and fully reflected the Party's mass line.

Minxi; Agrarian Revolution; Soviet

10.16623/j.cnki.36-1341/c.2016.05.007

张雪英,女,龙岩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社科处副处长,中央苏区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苏俊才,男,中共龙岩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王瑞,女,龙岩学院中央苏区研究院讲师,博士。(福建龙岩 36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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