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曹姗姗
论明代的史馆与史官
文/曹姗姗
明代的史馆和史官隶属于翰林院,史官可以通过修史入内阁。与翰林院、内阁复杂的关系,使史馆、史官的职能模糊。专职史官有修撰、编修和检讨,有修史、记注起居、充考试官、充使臣等职能。史馆修史讲究程序,总裁在修史活动中的作用大于以往的宰相监修。史馆修史能保证史书的真实、全面;促进私人修史;削弱官方禁私史的力度等,对清修《明史》有积极借鉴作用。关键词:明代;史馆;史官;修史制度
中国古代的修史活动在唐代以后主要在史馆内进行,由史官执笔,按照一定的程序完成撰写史书的任务。史官由来已久,“昔轩辕氏受命,仓颉、沮诵实居其职。[1](p208)史馆晚于史官出现,它的建立使官方文献的利用率大幅度提升,为组织撰写史著提供优良场所,促进史学的发展。但关于明代的史馆和史官,历来以批评为主。清人曾说:“明修《元史》两次设局,毋怪乎草率荒谬,为史家最劣也。”[2](p1)后来学者也基本持此观点,事实上,明代的史馆、史官有其特殊之处,并促进明代史学的发展。
明初“循元之旧,翰林有国史院,院有编修官,皆九品而无定员,多或至五六十人,若翰林学士待制等官,兼史事,则带兼修国史衔。”[3](p179)吴元年(1363),置翰林国史院,学士、侍讲学士、侍读学士、直学士、修撰、典簿、编修等官。洪武元年(1368)改为翰林院,内置国史院,是明初的修史机构。洪武二年,朱元璋召中书左丞相李善长为监修,宋濂、王祎为总裁,开局官修《元史》。洪武十四年,朱元璋罢国史院,但仍“以修撰、编修、检讨专为史官,隶翰林院”[3](p179)。建文帝时,于翰林院下设文翰、文史二馆,文翰馆有侍讲、侍诏、侍读等官,主要负责讲经事务,文史馆有编修、检讨等官,负责修史。朱棣废除文翰、文史二馆,但修史作为翰林院的职能之一被保留下来。明成祖还选翰林院侍讲、侍读、编修、检讨官解缙、杨荣等入直文渊阁,参与机务的同时又继续履行史官之责,此后历朝因袭。史馆虽隶属于翰林院,但与翰林院不在同一个地方,据谢贵安考证,“明代史馆应在禁中左顺门内的内阁及其诰敕房东阁附近。”[4]史馆内又分东西十个馆,分管编述之事。西面六馆是修撰场所,东面四馆张居正主持修史时曾在此整理史料。
商明慧认为“明代的翰林院实际上就是明代史馆的翻版,所不同的是,翰林院所涉及修史的职掌和规模比史馆更加广泛,更加庞大而已。”[5]商明慧把整个翰林院看作是明代的史馆是不确切的。明代史馆虽然与翰林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并不等于翰林院,翰林院“掌制诏、史册、文翰之事,以考议制度,详正文书,备天子顾问。”[6](p1786)翰林院下有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五经》博士、修撰、编修、检讨等官,基本都参与修史事务,但是,只有修撰、编修和检讨是史官,是修史时的专职人员。
可见,明代的史馆不再拥有完全独立的地位,修史成为史馆众多职能中的一种。但由于史馆身处明代政治活动集中的翰林院,使史馆得以接触和保留真实、权威的政治史料,为修史提供便利。
明代史馆修史,其史官既有专职,也有临时抽调或者遴选。朱元璋称吴王时初置翰林国史院,所设史官有“修撰、典簿正七品,编修正八品。”[7](p338-339)洪武二年升修撰为正六品,洪武十四年增设检讨官。至此,修撰、编修、检讨成为明代的史官,隶翰林院。翰林院中还有其他官员,“侍读、侍讲以下属官,官名虽异,然皆不分职,史官皆领讲读,讲读官亦领史事。”[3](p179)可见,在翰林院的统领之下,史官及翰林院其他官员,有分工但不明确。
翰林院专职史官的选拔途径多样,明初常采用举荐、征召之法。“本院官皆由荐举进,四年辛亥,虽设进士科,未有入翰林者。”[8](p27)焦竑也认为“国初修书,多招四方文学之士,不拘一途。”[9](p30)但如果急需人才时,政府也会征召,嘉靖八年,“以侍从人少,诏采四方有学术者以充其选,因改御史胡经、员外郎陈束、主事唐顺之等七人俱为编修。”[6](p1788)洪武十七年以后科举渐兴,荐举之法渐轻并逐渐形成了史官必须是进士的趋势。洪武十八年,授予殿试一甲丁显等三人为修撰,二甲马京等为编修,吴文为检讨。这是科举进士首次被授予翰林院史官之职。“二十一年策进士,以第一甲任亨泰为修撰,第二人唐震、第三人卢原质为编修,自是遂为定式。”[10](p26)二甲、三甲中若遇优秀者,“读书翰林院,以学士一人教习之”[6](p1786)是为庶吉士。永乐二年,庶吉士被纳入翰林院的职位中,无定额,此后历朝因袭。
明代史官与翰林院其他官员的职能重叠,其职能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修史。史馆开馆修史,“修撰掌撰述,编修掌纂辑,检讨掌检阅。”[10](P43)史馆修史虽也有其他官员参与,但史官是主力。第二,充考试官。明代乡试、会试有两个考试官,都以翰林院官员充之,其中一位必是史官。“永乐癸未,命侍读胡广、编修王达为顺天府考试官,赐宴于本府,自是遂为定例。”[8](p181)第三,记注起居。明代起居注时置时废,万历时张居正曾上书言:“国初设起居注官,日侍左右,记录言动,实古者左史记事、右史记言之制。迨后定官制,乃设翰林院修撰、编修、检讨等官。盖以记在事重,故设官加详。”[11](万历三年二月丙申)第四,充经筵、日讲官。朱元璋时“王备官翰林检讨,进讲经筵,以文字供职。”[12](p129)英宗正统年间经筵、日讲有了固定的时间和场所,史官的这一职能才真正确立下来。但是,史官充经筵、日讲官是以翰林院官员的身份执行的,并非因为其史官身份才能担任。侍读、侍讲是日讲官的专职官员,经筵多由内阁成员或首辅担任。第五,充使臣。正德六年,编修湛若水充安南册封使正使。明代中后期,史官多充册封使,例如万历十七年,“修撰唐文献等为正使,检讨徐应聘、行人陈容淳等为副使,持节册封衡王翊镬妃吴氏、荆世子繇樊”[11](万历十七年四月甲辰)。第六,行劝谏。劝谏之职史官偶尔力行此事。嘉靖三年,“编修邹守益请罢兴献帝称考立庙,下锦衣卫……修撰吕構言大礼未正,下锦衣卫。”嘉靖十一年,“编修杨名以灾异陈言,下狱谪戍。”[6](p225)万历五年,“以论张居正夺情,杖编修吴中行、检讨赵用贤。”[6](p265)可见,明代史官向皇帝劝谏的内容大多数是关于礼仪的。
综上,明代的史官非进士而不能成,其整体素养明显高于以往朝代。由于史馆不常设,史官隶属于翰林院,因此职能纷繁复杂,不以专门修史为务,使得明代史官活动范围广泛,扩大了史学在官僚集团中的影响,且增加了史官的政治性。明中后期史馆修史的总裁多由内阁首辅担任,史官可以通过参与修史而被擢升。
明代开史馆修史讲究程序。一般由皇帝下诏命令修史,然后由翰林院统领修史活动,最后由监修官、总裁等上表进呈。洪武二年,朱元璋召集群臣,征召山林遗逸之士,诏修《元史》。建文元年,“诏修《太祖高皇帝实录》,以魏国公徐辉祖监修,礼部左侍郎兼翰林学士董伦、礼部右侍郎兼翰林学士王景彰,翰林学士侍讲方孝孺为总裁”;[13](p1)永乐元年“上谕翰林侍读学士解缙等”[14](永乐元年秋七月丙子朔)编纂《永乐大典》;仁宗洪熙元年命令行在礼部、行在翰林院修《太宗实录》。可见,明前期史馆修史先由皇帝下诏命令修史,并任命监修官、总裁等,然后再由史馆付之施行。史馆确立修史任务、修史人员之后,就开始正式进行修史。
修史首先要搜集资料。明代官修史书的资料主要源于政府档案。在中央,将各衙门的文案、事件修辑成文册,送馆参订,以备六曹编纂所需。隆庆之前,政府还派办事进士赴地方搜集资料。洪熙元年修《仁宗实录》,曾“遣进士陆徵等分往各布政司暨郡县,采求史迹,类编文册,悉送史馆,以备登载。”[15](洪熙元年闰七月壬子)隆庆之后,地方资料改由各地提学负责。资料搜集完成后,总裁制定史书的凡例等,然后由史官执笔开始书写史书。史馆修史完成后,由监修官、总裁官上表进书。宣宗时《太宗实录》、《仁宗实录》完成后,“监修官英国公张辅等率总裁、纂修官,皆朝服,捧《实录》置舆中……至奉天门下,监修、总裁、纂修官等官捧《实录》置于案……上御奉天殿……监修、总裁官、纂修等官入班……内侍官举《实录》案置内殿中……(监修)宣表……(皇帝)宣制”。[15]宣德五年正月壬戌呈书仪式结束后,皇帝在礼部宴史官,对众史官的赏赐常在宴会之上宣布,次日宣布擢升官阶的史官。
综上,明代史馆修史制度在中期以后发展完善。史馆始终不作为常设机构,只有皇帝下达修史任务后才开馆修史,以勋戚充监修官。内阁制度形成后,内阁首辅充首席总裁,翰林学士任总裁、副总裁、纂修官等。史书完成并进呈皇帝后,对史官奖励的形式主要是赏赐和升迁。赏赐的对象包括所有的工作人员,升迁的对象一般是纂修人员,官升一级或升俸一级,对于首辅等加荣誉职衔。
明代的监修官则由勋戚担任,意在提高修史的规格,并不实际参与修史工作。总裁不止一个,一般由翰林学士担当,明代中后期一般由内阁首辅担任。总裁虽然不是专职的史官,但其职责与唐代宰相监修类似,参与史书的润色和修改。
明代,总裁对修史的工作方法和进度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官修《元史》的总裁是宋濂,其他修撰者“皆山林布衣,发凡举例,一仰于濂,濂通练故事,笔其纲领及传纪之大者,同列敛手而已。”[12]P128张居正总裁《世宗实录》和《万历大明会典》时改进了修史方法,取得了良好效果。他主要采用“专任图程”“立程责效”的方法,明确正、副总裁的职责分工,分层管理。“盖编纂之事,草创、修饰、讨论、润色,必工夫接续不断乃能成书,而职责要紧又在副总裁官……立程为限,每月各馆纂修官务要编成一年之事,送副总裁看详;副总裁务要改完一年之事,送臣等(总裁)润色。每年五月间、十月间,臣等将纂完稿本各进呈一次。”[11]隆庆六年九月辛亥总裁总负责修史工作,确立修撰的体例、内容文字的删润、人员的调动等,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定期检查修撰任务的完成情况。这一方法大大提高了修史的效率,使得《世宗实录》、《穆宗实录》和《万历大明会典》在万历一朝同时进行修撰,并分别用五年、两年、十一年的时间完成。综上,总裁出身为语言功底强的翰林学士且具备丰富的政治经验,保证了官修史书的质量和政治性的统一。总裁全面负责修史工作,既能利用官方的有利条件组织修史,又能充分发挥个人才能,使修史思想一以贯之。
第一,保证史馆修史的真实、全面。朱元璋曾“谕起居注詹同等曰,国史贵乎直笔,是非善恶皆当书之”。[7]吴元年夏四月壬子此外,明代历朝《实录》存在一些不符合史实的记载,但史官中也不乏正直、不畏权势之人。“《孝宗实录》,焦芳多以意毁誉期间,而武宗朝大奸相继乱政,其事纷杂,诸史官相顾不能书。董公玘于记载详而不冗,简而能尽,又因以正前录之讹谬,归之至公,其有功于国史甚大。”[12](p131)可见,明代开国时就注重史书的真实性,于史料的搜集上很是用心,史官也能保持基本的操守,据实直书。此外,史馆修史,取材起居注、日历、时政记以及政府部门的关于“天文、地理、宗潢、礼乐、兵刑诸大政,及诏敕、书檄、批答王言,皆籍而记之。”[6](p1786)内容涵盖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方面。
第二,刺激私人修史的热情。明代史官皆出身进士,任史官却不专任史事,史官为了弥补入史馆却不修史的遗憾,纷纷独立著史。曾于万历末进入史馆的朱国祯,入馆不到三日,修正史活动就无疾而终,朱国祯自觉“有愧其名甚矣”。[16](p34)于是发愤立志自作明史,终成《皇明史概》。此外,史官在明代的待遇优渥,又是仕途通达的一条捷径,也促进了整个社会的修史热情。
明代史馆、史官的史学性质相对弱一些,但政治性得到了强化。修史除了宣传官方的意识形态外,多被政治斗争利用。史官的职责没有被贯彻实施,修史成为获得功名利禄的工具。明人评价当时的社会:“世人做事,较计成败利钝,畏首畏尾,自为之念重,而责任之意疏,所以蔽多积于循袭,而事每牵于掣肘。”[17](p77)史官中确实也不乏想专心修史之人,但每每牵绊于政治纠葛,未能如愿,万历一朝修两实录、会典,如果没有张居正的有力调度,短期内不可能完成。史馆、史官不能在史学上发挥领导模范作用,却不断穿梭于政治活动现场,无怪乎明代官方史学没落,私家史学兴盛。但是,明代史馆修史仍给后人留下宝贵的经验。清初《明史》的修撰基本也采用正、副总裁专任责成的制度,取消勋戚担任监修官,选用有组织能力的文臣担任监修总裁,举荐、征召明遗民以布衣身份参与修史等,都是吸收了明代史馆修史的经验。
(责任编辑:李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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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ional ArchivesAnd Official Historian in The Ming Dynasty
Cao Shan-shan
K248
A
1005-9652(2016)01-0175-04
曹姗姗(1988—),女,河南巩义人,天津师范大学,2014级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