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 霏
试论18世纪阿勒颇城市的布局、社区生活及内部认同
文/王 霏
18世纪,随着奥斯曼帝国的衰落,阿勒颇城市发展出现新特点。城市布局上,城市分内城和外城,街道四通八达,且越来越多市民选择住在郊区;社区生活上,社区普遍规模较小,混居着不同社会团体成员,是阿勒颇市民生产、生活的场所,纳税、防卫等的基本单位;本土认同上,阿勒颇市民缺乏“土耳其”认同,宗教社团认同强烈。
阿勒颇;城市;认同;奥斯曼帝国
18世纪,阿勒颇既保留了旧的中东城市模式,又因受奥斯曼帝国衰落、西方大国渗透的影响而处于现代化的前夜。研究18世纪阿勒颇城市的发展有助于理解阿勒颇的现代化进程及本土认同、社会动荡等问题,在阿勒颇再次遭到严重破坏的今天,不仅具有学术价值,更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试图通过对18世纪阿勒颇城市的布局、社区生活的阐述来看奥斯曼帝国衰落下阿勒颇的城市发展状况及内部认同的变化。
18世纪的阿勒颇基本保留了前伊斯兰时代的特色。它呈长方形,东西长、南北窄,东西、南北距离均在约1.5-3千米之间,城市建筑区面积仅有约3.65平方千米。整个城市如一张马赛克拼图,遍布平房、背靠背的石质建筑和混乱的街道,偶现一两栋尖塔或圆顶建筑,缺少分隔空间的标志建筑物。
阿勒颇由内城、外城组成。内城是城市的中心,是一座由厚重城墙包围的接近正方形的古城,里面坐落着阿勒颇古堡。内城城墙在奥斯曼帝国时期已失去了防御价值,年久失修,但城墙上的9个出入口仍是有士兵驻守的重要交通要道。内城除在城堡入口和东城墙外有两个广场外,几乎没有大众娱乐场所。
古堡至西城墙之间的地区是内城的核心及商业中心。这里的非居住区内不仅有政府部门、法院、清真寺、宗教学校、公共浴室及便民店等,还分布着城市过半的商队旅馆(kban),形成了大规模的商贸中心和某些特殊物资(主要是进口产品)的专卖与零售地。
城墙外是外城,主要分为北部、东部,南部和西部,前两者相对地域广阔、人口密集。城墙外围分布着一些私人花园、果园及小型墓地,外城的周边地区是大片的果园、耕地、丘陵和坟场,西部边缘是蜿蜒的库瓦伊(Quwayq)河,河水泛滥时甚至会淹没周围的土地和房屋。从前阿勒颇的居民大多住在内城,18世纪后约有一半移居到外城,许多果园、墓地被拆建成公园、广场。
正如内城虽以商贸为主仍有住宅区一样,外城虽以居住区为主,但也有各种配套设施:宗教及社会活动中心——清真寺,休闲场所——咖啡厅、酒吧、剧院、浴室(空闲时可出租举办私人聚会),教育机构——学校(一般在清真寺内),工作场所——中小型工厂(主要是对居住环境无太大影响的屠宰场、纺织厂等),以及一个个小卖部、杂货店、菜市场、食品店、理发店等。这些店铺大多紧挨住房大门而建,有的甚至直接在房屋的外墙上开窗做买卖。
近代以前,阿勒颇普通市民日常出行主要依靠步行,其紧凑的城市空间体系便是为此打造。阿勒颇的街道四通八达,几条主街道作为交通大动脉贯穿城市,既连接不同的地区,也使内城与外城相通。主街道上分散出次要的街道,连接邻近地区,市场、工厂和公共建筑都在重要的道路线上。为了充分利用空间,街道仅占城市面积的10%,居民区内的街道大多是不过0.3米宽的狭窄小巷,仅供行人和牲畜拉的车子通过,街道下常是地下通道和私人地窖。城市近半路程的道路是属于私人的死胡同,日常交通主要靠主街道。18世纪的阿勒颇街道基本没有名字,当地居民习惯按照街道上的特色建筑、商铺或主要居住的家族名称自行称呼。
18世纪的阿勒颇约有2.4平方千米,近百个居住区(quarter)将城市构成蜂窝状,多个居住区形成一个社区(neighborhood),社区之间由街道网连接。社区生活是阿勒颇市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普遍规模较小。阿勒颇社区脱胎于16世纪上半叶的居住区,那时阿勒颇街道被划成行政单位,统一管理。18世纪后半叶,街道管理开始改革。1762年开始,政府将相近街道的居民区合并为新社区,对其独立征税。18世纪阿勒颇的大多社区在16世纪晚期就已出现,由于此后城市没有向外扩张,因此没有大幅度增加居民,居住区的数量一般是通过政治、行政手段将原社区再划分而增加。通过这种调整,阿勒颇没有直接引进西方的城市组织概念便优化了自己的社区结构,有利于城市稳定。到18世纪中叶,阿勒颇约有包括城堡住宅区在内的社区82个,其中约1/3位于市中心,剩余2/3位于旧城墙外(东部29个,北部16个,南部和西部共9个)。[1](p316)阿勒颇社区的规模随着家庭迁移或家庭构成的变化以及相关部门对土地使用规定的变化而变化。总的来说,社区规模较小,平均每4-5公倾有1200-1500户家庭。
第二,是阿勒颇市民生产、生活的场所与纳税、防卫等的基本单位。首先,社区内充斥着“前店后厂”的作坊,是市民生产的场所。此时,阿勒颇不同社区出现了不同的经济分工。例如,临近坂库萨(Banqusa)市场的社区以石料切割、石灰、绳子的生产闻名。然而,由于阿勒颇还未拥有机器大工业,社区生产并未走向专业化,社区人口职业构成也较多样化。其次,社区是市民生活、交往的主要场所。居民住宅通常是开放性结构,院子与街道相连,门前及院子是进行买卖、休闲之地。居民基本没有隐私意识,邻里关系密切,他们对彼此的身份、出身、经济状况甚至家庭琐事都一清二楚,这也使个人行为处于公众监督和舆论评判下,居民有时不得不因他人造谣而上诉。再次,社区是市民纳税、捐赠的基本单位。奥斯曼帝国对行省实行间接征税制,雇佣社区首领(大多是宗教领袖乌里玛)以社区为单位收税(主要是住房税),社区首领、乌里玛、欧洲商人及特殊房屋可以免税。1819年武装起义之后,政府甚至委托社区首领征收枪支。穆斯林居民还常以社区为单位进行自愿捐助,用于宗教事务和帮助穷人。最后,社区是市民进行集体防卫的基本单位。一方面,相同社区的居民自觉形成团结的社会关系保卫本社区安全及利益;另一方面,政府对社区实行治安管理和连坐处罚,鼓励居民相互监督与管制。在18世纪后期的社会动荡中,各社区建立了街垒,居民捐赠了资金和武器,主动承担防务责任。
第三,混居着不同社会团体成员。由于奥斯曼帝国实行的米莱特制度(宗教社团)和房价的差异,[2](p143)不同社区的居民之间存在宗教团体、族群、阶层上的差异。例如,犹太人主要居住于城区西北部的巴赛特(Bahsite)、班达拉(al-Ban-dara)和马萨彬(al-Masabin)社区;库尔德人、土库曼人、贝都因人主要定居于城市的东墙外;阿勒颇低档社区每套房价一般低于200斯特,主要分布在城墙外,并在城市西部、南部和东部形成了贫困带;中档社区的房价在200至700斯特之间,主要是城墙北部的地区、坂库萨区、市中心的新住宅区;高档社区的售价从700斯特至几千斯特不等,主要集中在中心市场、城堡周围及城外尤其是萨利巴(al-Saliba)的西北部地区。
尽管如此,18世纪阿勒颇的社区仍总体呈不同宗教团体、族群、阶层成员混居的局面。由于居民在选择社区时不得不考虑工作地点、居住环境、房屋价格、邻里的背景等多种因素,因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阿勒颇几乎不再有单一族群、宗教团体聚居的社区了。例如,18世纪阿勒颇的“犹太人社区”居住着大量的穆斯林;穆斯林社区也居住着大量基督徒;原马木路克时期城北的“库尔德人社区”几乎住满了阿拉伯基督徒和穆斯林,20世纪早期这些“库尔德人社区”中有93%的居民是基督徒。此外,由于郊区比市中心安全,因而18世纪大批原市中心的富裕家庭移居城市北郊,从而导致北部城镇房价逐渐高于城内,市中心有些房价大幅度下跌,低收入居民也能住上原豪华社区。社区遂出现不同阶层混居局面。
18世纪,阿勒颇省作为奥斯曼帝国的重要省份,其领土从地中海西岸扩张到了幼发拉底河东部,从迈阿赖努阿曼(Ma’arrat al-Nu’man)南部扩张到了安塔布(Ayntab)北部。[3](p19)然而,阿勒颇市民并没有萌生“土耳其”认同,而是在宗教因素的影响下发展出了浓厚的宗教社团认同。总的来说,其内部认同的特点如下:
第一,帝国统治使其缺乏“土耳其”认同。虽然奥斯曼帝国对行省的统治普遍松散、脆弱,但阿勒颇与中央联系却较为紧密。阿勒颇的省长、法官及普通官员大多为素丹的代表,是土耳其人或讲土耳其语的外地官员,而非阿勒颇的原住居民。然而,这种“特殊关系”只是表面现象,奥斯曼帝国给行省长期灌输如下理念:素丹是帝国的专制者,政府是服务于素丹、维护统治阶层特权的机构;民众的忠诚就是绝对服从素丹,但不能过多参与政治生活。相应地,民众虽不能真正分享帝国的权力,但能享受安全和司法权利,也不需要服兵役或具有为帝国牺牲的“爱国精神”。因此,阿勒颇市民很难产生“土耳其认同”,他们在心态上从不依赖奥斯曼政府,也不习惯称自己为“土耳其人”。
18世纪,奥斯曼帝国的行省开始普遍反对中央集权,帝国的权力在18世纪最后30年空前恶化。各省的帕夏表面忠于素丹,暗地与政府在税收和重要资源等方面充满竞争,常常通过贿赂、政治阴谋以及掌控官员任免权、军队等在当地发挥影响力。而奥斯曼帝国频繁的对外战争(大多以失败告终)加重了行省的赋税,影响了阿勒颇等城市的贸易,来往于前线的奥斯曼军队频繁出入阿勒颇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城市秩序和市民的心态。在此环境下阿勒颇市民更缺乏“土耳其”认同了。
第二,传统的中东社会秩序使宗教社团认同长期存在。18世纪的阿勒颇市民中有阿拉伯人、土耳其人、希腊人、塞尔维亚人、保加利亚人、库尔德人、阿尔巴尼亚人、罗马人等多种族群,他们在语言、族群、习俗和历史等方面均不相同,且当时“阿拉伯人”常仅指贝都因人,因而阿勒颇人并不认同自己为“阿拉伯人”。[4](p31)而中东作为三大一神教的发源地,素来强调宗教认同而淡化族群认同,伊斯兰教兴起后更是如此,以伊斯兰教为国家合法基础的奥斯曼帝国延续了这一特点。当时,阿勒颇城市约有人口4.5万,其中穆斯林约2.1万,基督徒约2万,犹太人约4千,[1](p13)宗教社团认同根深蒂固。
首先,宗教制度化已成为阿勒颇城市社会结构的一部分,宗教信仰成为划分市民阶层的一个重要标准。当时的阿勒颇人从出生起就归属于某个宗教社团,自幼便被培养对本宗教的优越感和虔诚心,并在生活中实践宗教教义。由于奥斯曼帝国的法律对不同教徒尤其是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之间的权利做了不平等的规定,因而将宗教社团间的差异制度化了。虽然财富是决定一个人社会阶层的关键因素,且阿勒颇市民的贫富分化很大,但宗教信仰始终是市民的社会标识及构成个人身份、阶层的中心成分。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宗教社团内部成员根据财富、社会关系等又被划分为不同阶层。其次,在诸多宗教社团认同中,最主要的是作为强势认同的穆斯林认同和作为弱势认同的非穆斯林认同。前者主要指的是逊尼派穆斯林,后者主要指基督徒和犹太人。同样,最重要的宗教社团差异是就是穆斯林与非穆斯林间的差别。帝国法律规定:非穆斯林需承担包括人头税在内的额外税、不享有与穆斯林同样的政治权利、不允许改宗和公开祷告、不允许修建新的基督教堂和犹太会堂,平常不能与穆斯林同样的衣服、住比穆斯林邻居高的房屋、不能骑马、不能与穆斯林通婚等。但这些规定有时也不实行,18世纪阿勒颇的市民在工作、经商上几乎不受宗教差别的影响。再次,教区生活培养了强烈的宗教社团认同。奥斯曼帝国按照米莱特来管理行省,以教区为征税的单位,从而加强了市民的宗教社团认同。阿勒颇的每个宗教社团都有大量的资金和捐款,用来支持学校、神职人员、福利支出等用途。宗教社团的领导人对其成员有约束力:如限制嫁妆的规模、禁止成员穿戴奢侈、禁止通宵拜访朋友,禁止订婚男女婚前约会、禁止妇女参加户外活动以及惩罚犯罪者等。宗教社团认同使海内外的同一教派者团结在一起,且市民们真正信赖的亲朋好友都是本宗教社团的。
第三,西方国家对奥斯曼帝国的渗透强化了阿勒颇的宗教社团认同。18世纪,欧洲国家主要通过向奥斯曼帝国的东正教基督徒传播天主教、给其提供保护来加紧对帝国的渗透。欧洲国家领事对奥斯曼政府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并开始为帝国内部的基督徒争取特权;英、法等国领事通过在帝国内部重要城市给予非穆斯林保护和特权来配合本国传教士的传教,进而拉拢帝国包括行省在内的少数教派(主要是基督徒)来扩展自己在奥斯曼帝国的势力。
阿勒颇此时面对的形势需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英、法、荷、意等国领事馆在本国支持下大力维护阿勒颇城市里的基督徒,特别是皈依天主教的“受保护者”;另一方面,奥斯曼帝国极力维持穆斯林的特权地位,打击“受保护者”。在两方面共同作用下,阿勒颇非穆斯林的宗教社团认同得到了强化,基督徒社团和犹太人社团有所壮大,并从分离出的“受保护者”成为新的特权团体,他们开始抗税和反对当地统治者。[5](p132)1720年,阿勒颇尚有8120人缴纳基督徒人头税,1754年减少到7123人,到1793年只有5200人了。[1](p48)
但需要注意的是,18世纪欧洲对阿勒颇的影响是有限的。包括阿勒颇在内的中东地区还未接触到西方文化,也没有出现西方化的组织。当地基督徒没有通过商业和宗教活动与欧洲建立紧密的联系,穆斯林更加不了解西方世界,市民总体仍将城市里的西方人当作“外人”,他们对基督教欧洲及其文化仍带有偏见,很少有人出访欧洲或学习西方的语言。
总的来说,18世纪,随着奥斯曼帝国的衰落,阿勒颇城市发展有了新特点。在城市布局上,城市分内城和外城,街道四通八达,且越来越多市民选择住在郊区;在社区生活上,社区普遍规模较小,是阿勒颇市民生产、生活的场所,纳税、防卫等的基本单位。社区虽有宗教团体、族群、阶层的差异,但总体上混居着不同社会团体成员;在本土认同上,阿勒颇市民缺乏土耳其认同,只在名义上服从奥斯曼帝国统治,宗教社团认同强烈。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东城市化与社会稳定研究”和山西师范大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叙利亚民族认同构建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2BSS013、YS1505)
(责任编辑:杨秋梅)
[1] Abraham Marcus, The Middle East on the Eve of Modernity: Aleppo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New York, 1989.
[2] H. Inalcik, The Ottoman Empire: the Classical Age 1300-1600, New York, 1973.
[3] Lamia Rustum Shehadeh, “The name of Syria in ancient and modern usage”, The Origins of Syrian Nationhood: Histories, pioneers and identity, Adel Beshara ed., New York, 2011.
[4] Arnon Groiss, “Communalism as a factor in the rise of the Syria idea in the 1800s and the early 1900s”, The Origins of Syrian Nationhood: Histories, pioneers and identity, Adel Beshara ed., New York, 2011.
[5] W. Polk, The Opening of South Lebanon,1788-1840,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3.
The City Layout, Community Life and Internal Identification of Aleppo in the 18th Century
Wang Fei
K269.6
A
1005-9652(2016)01-0185-04
王 霏(1984—),女,山东日照人,山西师范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讲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