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達敦煌考察的身份問題研究平議

2016-02-02 19:52劉進寶
中华文史论丛 2016年2期

劉進寶

向達敦煌考察的身份問題研究平議

劉進寶

向達在1942年7月至1943年7月參加西北史地考察團赴敦煌考察,他的身份問題即代表單位是中央研究院、北京大學,還是中央博物院籌備處?學術界一直存在爭議。從目前所公佈的檔案資料來看,當時的組織單位並沒有北京大學,而是中央研究院史語所、中央博物院籌備處和中國地理研究所。向達是受中央研究院史語所和中央博物院籌備處之聘參加考察的,由於當時史語所和中央博物院形同一家,而史語所已有勞榦、石璋如參加,向達就代表中央博物院籌備處,在北京大學只是“請假一年”。由於考察中發生了許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北大就從開始的無所謂到積極的參與態度,向達也從開始的以個人身份“請假一年”到强調代表北大,並爲下次合組西北科學考察團奠定了基礎。

關鍵詞:向達 西北史地考察團 北京大學 中央研究院史語所 中央博物院

向達(1900—1966)先生,字覺明,筆名方回,1919年考入南京高等師範學校。1930年,任北平圖書館編纂委員會委員,利用館藏豐富文獻,着重於敦煌俗文學和中西文化交流等領域的研究。1935年秋赴歐洲,在倫敦、巴黎、柏林等地閱讀敦煌文獻。1938年回國後,先後任浙江大學、西南聯合大學教授。抗戰勝利後,任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兼掌北大圖書館。1949年後,任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圖書館館長,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委員,歷史研究所第二所副所長等。學術論集《唐代長安與西域文明》,奠定了其在學術界的地位。另外還有《大唐西域記古本三種》、《中西交通史》、《敦煌變文集》(合編)等,譯有《斯坦因西域考古記》等。

作爲著名中西交通史、敦煌學家的向達,其學術貢獻是多方面的,其中二十世紀四十年代向達先生的敦煌考察,不論在他的個人經歷、學術發展方面,還是在中國敦煌學、中西交通史和絲綢之路研究方面,均有重要的學術價值,是非常值得探討和總結的。

向達參加的敦煌考察共有兩次,第一次是1942年7月至1943年7月,考察團的名稱是“西北史地考察團”。第二次是1944年3月至1945年2月,考察團的名稱是“西北科學考察團”,組織單位是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中央博物院籌備處、中國地理研究所和北京大學文科研究所。北京大學文科研究所派向達及閻文儒參加,史語所派夏鼐參加,由向達任組長。

關於向達的敦煌考察,學術界已有了許多研究,但對向達第一次參加西北史地考察團(1942年7月至1943年7月)的身份問題還有爭議,即向達是代表中央研究院還是北京大學,抑或是中央博物院籌備處?

一 代表中央研究院

據向達的學生、參加第二次西北科學考察團歷史考古組的閻文儒先生記載:“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之約,先生於1941年赴河西入敦煌,考察莫高窟。”①閻文儒、閻萬鈞《向達先生小傳》,閻文儒、陳玉龍編《向達先生紀念論文集》,烏魯木齊,新疆人民出版社,1986年,頁813。又見沙知編《向達學記》,北京,三聯書店,2010年,頁11。閻文儒是向達在北大文科研究所指導的第一位學生。“1939年,設在西南聯合大學之內的北大文科研究所,第一次單獨招生。史學組録取了三名學生,閻文儒是其中的一個。向達是西南聯大的教授,也是文科研究所史學組三位導師中的一位。閻文儒就是向達指導的研究生。1942—1944年,向先生兩次參加中央研究院西北考察團,擔任歷史考古組長。他賞識閻文儒的誠樸好學,推薦他加入考察團”。郝斌《“我要有個三長兩短”——記“牛棚”裏的向達》,見《向達學記》,頁245。在1950年7月出版的《國立北京大學週刊》第七卷第一號上有《北京大學文科研(究)所記事(節録)》:文科研究所1941—1945年度畢業的研究生有二十一人,其中1944年度五人,有“閻文儒《唐代西京考》”。《唐代西京考》是畢業論文題目。王學珍、郭建榮主編《北京大學史料:第三卷(1937—1945)》,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頁341。

史語所擬從事敦煌考察並約請向達參加,這是實情。據向達先生的自傳:“一九四一年,那時候的中央研究院組織了西北史地考察團,在額濟納河和敦煌一帶進行考古工作,要我參加。我因把家搬到四川南溪縣李莊鎮的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我自己從重慶經蘭州到敦煌。”②向達《向達的自傳》,沙知編《向達學記》,頁2。據本書編按:《自傳》約寫於1955年至1956年之間。孟彥弘據鄧銳齡藏手稿迻録。李莊屬四川南溪縣(今宜賓市翠屏區)。

向達先生1943年所寫《西征小記》記述:“三十一年(1942)春,國立中央研究院有西北史地考察團之組織。……余應研究院之約,奉校命參加考察。以滇西變起倉卒,交通艱阻,遲至八月方克入川。九月下旬自渝抵蘭,十月初西行,經武威、張掖、酒泉,出嘉峪關以抵敦煌。”③原載《國學季刊》第七卷第一期,1950年7月出版。此據向達《唐代長安與西域文明》,北京,三聯書店,1987年,頁338。據《西征小記》後記:“三十二年一月十六日至二十一日寫初稿於莫高窟,三十三年重來敦煌,九月十七日至三十三(?)日在鳴沙山下重寫一過。一九五〇年春以此稿付《國學季刊》,仍舊稿不加更改,存其真也。向達謹記。”據向達1943年1月13日致曾昭燏信說:“日昨葉企孫先生來函,爲研究院月報徵求報告一篇。達思此亦題中應有之義,因擬寫《西征識小録》一文,略述西行見聞,聊當報告。”1月22日的信中說:“《西征小記》一文亦草就,並隨函附陳,伏祈教正。”榮新江編《向達先生敦煌遺墨》,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頁388—389,390。這與其後記的記載是一致的。“三十三日”應爲“二十三日”之誤。參閱車守同《國立敦煌藝術研究所的時代背景與史事日記》頁54,華東師範大學博士論文,2013年4月。

向達於1938年8月回國後,由於沒有合適的崗位,於1939年3月任遷至廣西宜山的浙江大學史地系教授。當向達剛到浙大史地系任教不久,北大就決定恢復“文科研究所”,而且“暑假後必設置”。因此蔣夢麟、姚從吾、湯用彤等先生都希望聘用向達,其條件是:專任導師不教書;以自作研究爲主體,並指導與先生治學有關之研究生;月薪二百元;不兼他職。①《傅斯年致向達(1939年4月20日)》,檔號:李14281,王汎森、潘光哲、吴政上主編《傅斯年遺札》,臺北,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1年,頁965—966。

1939年6月,北大恢復“文科研究所。聘傅斯年爲所長,鄭天挺爲副所長。未幾傅斯年辭職,改聘湯用彤爲所長”。②《國立北京大學週刊》第七卷第一號,1950年7月。此據王學珍、郭建榮主編《北京大學史料:第三卷(1937—1945)》,頁339。當北大文科研究所恢復後,向達先生從浙大史地系“又轉就北京大學之聘,於一九三九年秋到了昆明,作了北大文科研究所的專任導師,並兼任西南聯合大學歷史系的教授”。③

1940年秋冬,史語所遷往四川南溪李莊後,就改由湯用彤先生擔任北大文科研究所主任。

爲了組織西北考察,1941年初,史語所就頒發聘書給向達,聘其爲專任研究員,聘期自“民國三十年一月起至三十年十二月底止”,“訂薪水以國幣每月肆伯元,按月致送”。①轉引自羅豐《西出陽關——向達與西北史地考察團》,樊錦詩、榮新江、林世田主編《敦煌文獻·考古·藝術綜合研究:紀念向達先生誕辰110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頁24。下簡稱《敦煌文獻·考古·藝術綜合研究》。

收到史語所的聘書後,向達即致信傅斯年:

史語所聘書已於上月寄到,擬俟左右康復之後,再行報命。敦煌調查事,諸荷擘畫,感激無似。自惟來滇兩載,百無一成,而諸公曲予優容,不加譴責,每念及此,慚感交集。調查一事,自知學力不足,難期良果,惟冀以勤補拙,或可不至寶山空還。至於史語所之與北大研究所,氣息相通,有同一體,固可不分彼此,在達個人亦只求能少盡綿薄,庶幾不負諸公寬厚見愛之意,爲北大抑爲史語所,個人毫無成見,區區此忱,想荷贊同。目前達所顧慮者,內人小兒輩俱在此間,乏人照料,如去西北,非將彼等送回湖南不可,而路途遼遠,盤川之費,所儲萬不足以應此需。②《向達致傅斯年(1941年5月10日)》,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檔案,檔號: No.113—6;李38—2—1。榮新江編《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413。

向達此信寫於1941年5月10日,內說“史語所聘書已於上月寄到”,即4月就已收到聘書,而從聘期自1941年1月至12月可知,聘任工作早就在進行之中。

向達從浙江大學到北大“文科研究所”任導師剛一年多,又收到了中研院史語所的聘書。收到聘書是四月,但聘期從一月就開始了。由於是學期中間,並不符合一般的聘任時間,這樣北大顯然不高興,也可能對向達還產生了看法。在此背景下,史語所聘任向達,北大並不願意放人。向達的調動不順利,而傳說考察團可能在八九月間起程,作爲中西交通史、敦煌學專家的向達既不想錯過這樣好的考察機會,又處於北大、史語所關係的矛盾之中,其內心的焦急是可想而知的,便於八月初致信傅斯年說明情況:

孟真先生侍右:夏初曾上一函,想荷詧及。……史語所與中央博物院合組西北考察團,定期八九月之間出發。七月初淩純聲先生來函,轉致濟之、彥堂兩先生盛意,屬達加入,當以爲期過促,所餘時間不到一月,無論安頓眷屬,準備閱讀西北地志,以及自滇赴川,任何一事,俱難措置就緒,故只有復電辭謝,區區下忱,先生當能諒之也。中英庚款會最近有通知書,以由李莊轉遞,三日前方始收到,今謹附呈鑑覽。①《向達致傅斯年(1941年8月10日)》,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檔案,檔號: No.113—20;李38—2—17。《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413—414。其中的“復電辭謝”羅豐録爲“復書辭謝”。《敦煌文獻·考古·藝術綜合研究》,頁25。

當時考察團還在籌備之中,並沒有如向達聽說的八九月間出發。到了年底前,向達還在北大與史語所之間猶豫,未能答應史語所的聘任。傅斯年便致信向達,希望其盡快解決此事:

覺明先生左右:遠承弔問,至感至感。昨接中英庚款會一信,兹奉上。看來此事必須作一段落,即先生自本月或下月份起,不作北大之專任教授,即作敝所之專任研究員。敝所之決定請先生,早此一年已便決定,未知已收到聘書否?但職員録上則已列入矣(此文書處但據發聘記之也)。故駕來敝所,極其歡迎,但北大不肯放,其情真摯。好在所作是同一之事,即是到敦煌去,兩者似無所分別,乞先生就近商之於北大諸同仁,並乞示知至幸。

去敦煌事,已與濟之先生談好,決請先生於明年四月前往,同行者有吴虞銘、勞榦、夏鼐諸氏(或不全去),或有徐旭生先生,但他們工作不在敦煌,在敦煌者,只兄一人。此外,濟之先生頗思請一位專治佛教藝術者,然亦不得其人也。此行費用足可支持二年,請即放心準備。如有團長,當即濟之先生自己。彼亦不研究敦煌也,故此事即是先生一人作之耳。前談(傳聞)請黃君作團長者,叩之多人,無此說也。

既準備此行,則不免安排家事,寶眷是否擬送往湖南?果作此計,不免有所費,假如有現成稿子,可賣給史語所(以前此例極少),此時生活之事實如此,不能不達變耳;或以書轉讓,均無不可。吾輩同行皆落難者,故直陳之,當不怪也。其實家眷往西北亦無不可,但太遠耳。①《傅斯年致向達(1941年11月8日)》,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檔案,檔號:李14—28—2。《傅斯年遺札》,頁1185—1186。另參《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414—415。

傅斯年給向達的信合情合理,而且還對他的經濟情況有所考慮,即“假如有現成稿子,可賣給史語所”,“或以書轉讓,均無不可”。但其最主要的還是要向達在北大和史語所之間作一明確的選擇,即“自本月或下月份起,不作北大之專任教授,即作敝所之專任研究員”。

向達經過考慮或者說選擇後,於次年(1942)二月二十二日致信傅斯年,並托天文所的李國鼎先生將聘書退回面繳史語所。②羅豐《西出陽關——向達與西北史地考察團》,《敦煌文獻·考古·藝術綜合研究》,頁25,圖版見頁26。即未能接受史語所的聘任。

另外,開始時向達也確有代表史語所之意,然而由於眷屬與交通問題,再加上他在北大與史語所之間猶豫,並未接受史語所的聘書,而以個人身份於1942年八月到達李莊史語所。這時,向達與北大的上一個聘約尚未到期,北大還是不同意其調入史語所,另外向達可能也不願放棄北大而改就史語所專任工作。作爲變通,尤其是要給向達的考察有一個身份,史語所就於八月中旬上報中央研究院總辦事處,建議將向達改爲通訊研究員:“向君學問淵博,著述宏富,此次既參加西北史地考察團,前往敦煌,本院似應予以名義,較爲妥當。”①1942年8月13日史語所致中央研究院總辦事處函,史語所檔案。轉引自榮新江《驚沙撼大漠——向達的敦煌考察及其意義》,《敦煌吐魯番研究》第七卷,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頁105;又見榮新江《辨僞與存真——敦煌學論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頁208;《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12;《向達學記》,頁102。由於目前未見到有關檔案資料,不知史語所的建議是否與向達商量?也不知中央研究院總辦事處是否討論並有結果?但從以後的情形看,似乎並沒有給向達這個名義(或向達沒有接受此名義)。如1942年11月17日向達致曾昭燏信說:“舍下日前來函謂:蕭君綸徽告語,史語所借墊生活費,不能太久,希望另籌辦法。”同時還說今日寄孟真先生一函:“函中及此,謂如聯大匯款稽延,達願將行前寄存史語所之抄本、照片等等,掃數讓予史語所,藉作抵償一部分墊款之用,作價若干,憑孟真先生估定,達毫不計較。……入川以還,能在史語所寄居,得免流離,已是萬幸,豈可復以此等瑣事帶累友朋。”②《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384。向達在第一次敦煌考察中,從1942年9月離開四川到1943年5月期間,給中央博物院籌備處的曾昭燏先生寫有多封信,詳細述說了考察中的見聞、收穫和感受。在曾昭燏先生的遺物中發現了向達的信件二十九封,經家屬同意後,以向達《敦煌考古通信(二十九封)》爲名,刊於南京師範學院中文系編《文教資料簡報》總第107、108期(1980年11、12期合刊)頁1—56。後來榮新江先生徵得《文教資料簡報》編輯部同意,並據曾昭燏先生侄孫曾寧提供的影本作了校對,以《敦煌考古通信:致曾昭燏信》爲名收入《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371—412。本文所引向達致曾昭燏信以《向達先生敦煌遺墨》爲據。

由此看來,向達雖然受史語所之邀從昆明到了四川,並準備參加西北史地考察,但並未接受史語所的聘請,從1939年7月到1946年5月的工作單位是“北京大學教授,在昆明西南聯大歷史系任教”。①《向達學記》,頁326。因此,向達的第一次敦煌考察,並不是代表中央研究院。

二 代表北京大學

據向達先生1943年所寫《西征小記》記述:“三十一年(1942)春,國立中央研究院有西北史地考察團之組織。……余應研究院之約,奉校命參加考察。”②原載《國學季刊》第七卷第一期,1950年7月出版。此據向達《唐代長安與西域文明》,頁338。

從中央研究院組織西北史地考察團“要我參加”和“余應研究院之約,奉校命參加考察”看,首先是中央研究院約請向達參加。而從“奉校命參加考察”看,似乎是代表學校。

在1948年編印的《北京大學五十周年紀念:敦煌考古工作展覽概要》說明中有:

民國三十一年中央研究院組織西北史地考查團,考查甘肅河西一帶的歷史和地理;三十三年中央研究院又組織西北科學考察團,其中歷史考古組的工作即集中在敦煌;這幾次都有北京大學參加和合作。

三十一至三十三年,北大又曾派向達先生等參加中央研究院中央博物院合組的西北史地考察團和西北科學考查團歷史考古組,在敦煌工作。③北京大學編《北京大學五十周年紀念:敦煌考古工作展覽概要》,1948年,說明頁4—5,14。

這裏說得很籠統,主要强調的是北大與敦煌的關係,說北大參加了西北史地考察團的敦煌考察,但沒有提供具體的材料。

在1950年出版的《國立北京大學週刊》上也有類似的記載:

在這幾年間,除室內研究工作以外,還有兩種出外調查工作。一種是考察西北史地,一種是調查西南少數民族的語言。考察西北史地是在一九四二年。當前中央研究院組織西北史地考察團的時候,本所也參加合作。八月向達先生由昆明起身,九月到蘭州,十月抵達敦煌。在敦煌停留九個月,先後考察陽關、玉門關遺址,敦煌近郊的古城古墓,和千佛洞、莫高窟、榆林窟等地的古迹。又一九四四年五月西北史地考察團開始發掘敦煌、民勤、張掖、武威等處古墓,本所研究生閻文儒前往參加,一直工作到一九四五年十月纔停止。這兩次所作的考察和發掘,有很多嶄新的發現,他們另有專篇記載。①《國立北京大學週刊》第7卷第1號,1950年。《北京大學史料:第三卷(1937—1945)》,頁340。

這條資料出自1939—1945年的《北京大學文科研(究)所記事(節録)》,發表在1950年7月出版的《國立北京大學週刊》第七卷第一號上。從其內容看,這是根據後人的記憶編寫的,並且不大專業,如將“千佛洞、莫高窟”並列,並說“千佛洞、莫高窟、榆林窟等地的古迹”,還有第二次考察只提到了研究生閻文儒,而沒有說到向達代表北京大學等,因此,本條資料並沒有說服力。

鄭天挺先生回憶說:

1942年北大和當時的中央研究院合作往敦煌考察,向先生送家屬於四川李莊,與夏鼐先生成立“歷史考古組”,復西行,又偕同閻文儒先生前往,凡三年復返昆明。②鄭天挺《向達先生紀念論文集序》,閻文儒、陳玉龍編《向達先生紀念論文集》。《向達學記》,頁121—122。又據鄭克晟先生提供的作者手稿重録,二者內容完全一致。

從向達“與夏鼐先生成立‘歷史考古組’,復西行,又偕同閻文儒先生前往”可知,鄭天挺先生是將兩次考察放在一起回憶的。或者說他的概念中就是一次考察。

張廣達先生說:

1942年春,在當時開發大西北的呼聲中,重慶中央研究院曾組織包括地理等學科的西北史地考察團。考察團的歷史考古組由中央研究院、中央博物館、北京大學聯合組成,向先生代表北大,並出任組長,副組長爲稍後去西北的夏鼐先生,組員有閻文儒先生。①張廣達《向達先生文史研究的貢獻》,《唐代文學研究年鑑(1985)》,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頁471。另見《張廣達文集》之《史家、史學與現代學術》,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年,頁197;《向達學記》,頁72,其中將“中央博物館”寫成“中央博物院”。

張廣達先生提出“歷史考古組由中央研究院、中央博物館、北京大學聯合組成,向先生代表北大”,但從向先生“出任組長,副組長爲稍後去西北的夏鼐先生,組員有閻文儒先生”可知,張先生所指實際上是第二次考察,或者說將兩次考察放在一起敍述。

臺灣學者邢義田先生說:西北史地考察團“原計畫中勞(榦)、石(璋如)、向(達)爲一組。出發時卻只有石、勞二人。這是因爲向達代表北京大學參加考察,當時他在西南聯大任教。向先生爲了安頓家眷,手續和經費上又多周折,遂至遷延”。②邢義田《行役尚未已,日暮居延城——勞榦先生的漢簡因緣》,《古今論衡》8(2002)。此據邢義田《地不愛寶:漢代的簡牘》,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頁377。

作爲向達當時在西南聯大的學生,何兆武先生回憶:“1941年我讀歷史系本科三年級,按規定當需選修一門國別史,我遂選修了向先生的印度通史一課。”當第二學期剛開學不久,“不意此時忽然奉命調向先生參加西北考察團,由向先生負責西北歷史考古部分的領導。於是課程只好中斷。班上的同學遂舉行一個茶會爲向先生送行,北大歷史系主任姚從吾先生也來參加了”。①何兆武《緬懷向達先生》,《向達學記》,頁157—158。“1942年春,他離昆明去西北考古,臨行前姚從吾先生(北大歷史系主任)和班上幾個同學開了一個爲他送行的茶會”。②何兆武《方回是誰?》,《中華讀書報》2000年10月25日第8版。

從何兆武先生的回憶可知,1942年向達赴西北考察時,由於是學期中間出發,課程中斷,同學們舉行茶會爲向先生送行,歷史系主任姚從吾先生也參加了送行的茶會。但這無法證明向達的考察就是北大派遣的。

陰法魯、蕭良瓊先生說:“1942年,向達受學校委托,參加了北大與中央研究院組織的西北史地考察團。他們由昆明啓程,經由重慶、蘭州,進入河西走廊,沿途訪古,到達敦煌後,即居住莫高窟寺內,在極其艱苦的生活條件下,堅持工作九個月。”③陰法魯、蕭良瓊《中國敦煌學的開拓者——向達》,《向達學記》,頁23。

榮新江先生治敦煌學術史成就突出,曾專門整理過向達的《敦煌餘録》,又重新校録了向達的敦煌通信,完成了《向達先生敦煌遺墨》。榮新江先生指出:“當1942年春中央研究院組成‘西北史地考察團’,北大即派向達參加。”④榮新江《驚沙憾大漠——向達的敦煌考察及其學術意義》,《敦煌吐魯番研究》第七卷,頁100;又見榮新江《辨僞與存真——敦煌學論集》,頁200;《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6;《向達學記》,頁94。認爲北京大學與中央研究院、中央博物院等一起作爲第一次考察團開始的組織單位。

鄭克晟記述鄭天挺先生時說:“1942年後,所中還派向達先生去敦煌參加西北考察團事宜,這是北大與中央研究院的合作項目,是鄭先生特別關心的一樁事。1942年2月6日鄭先生即給傅先生一信,詢問向先生行期,信中道:‘西北考察事如何?向公等何時成行?甚念。’”①鄭克晟《鄭天挺先生與史語所——兼談抗戰時期中研院史語所與北大文科研究所》,封越健、孫衛國編《鄭天挺先生學行録》,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頁206—207。另參閱鄭天挺《向達先生紀念論文集序》,閻文儒、陳玉龍編《向達先生紀念論文集》。《向達學記》,頁121—122。又據鄭克晟先生提供的作者手稿重録。《向達學記》增加了1942年2月6日給傅斯年信和10月11日給向達信的內容,基本與《鄭天挺先生學行録》相同。鄭克晟《憶向達師與鄭天挺先生》,《向達學記》,頁286—291。

綜上所述,1942年北大文科研究所即派向達參加西北史地考察團之說,都是根據此事前後的有關材料推斷的,並沒有直接的材料可以證明。即目前還沒有直接材料證明向達是代表北京大學參加第一次考察的。

三 代表中央博物院籌備處

關於向達代表中央博物院的身份,羅豐先生根據“中研院史語所專刊三十五”石璋如《國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考古年表》和史語所的有關檔案,已有了明確的意見:

向達時爲西南聯大教授,由中央博物院籌備處聘請參加。當時由於史語所所長傅斯年代理中央研究院的總幹事,史語所代理所長職務落到中央博物院籌備處主任李濟頭上,中央博物院籌備處主任則由總幹事曾昭燏代行。所以向達給曾昭燏寫信匯報,並非出於私誼,而是着實的工作報告。②羅豐《西出陽關——向達與西北史地考察團》,《敦煌文獻·考古·藝術綜合研究》,頁25—26。

南京博物院編《南京博物院八十年院史(1933—2013)》記載,1933年4月在國立中央研究院院長蔡元培的倡議下,國立中央博物院籌備處在南京成立,隸屬教育部。傅斯年爲籌備主任。1934年7月,傅斯年因兼職過多辭職,由李濟接任籌備處主任,一直到1947年5月。“中央博物院籌建之初,中央研究院與教育部接洽,傅斯年曾提出將中博設定爲兩屬機構:一屬中央研究院,研究上得其方便;一屬教育部,行教育行政之職能。中博與中央研究院的隸屬關係未經確定,但兩處機構在行政、人事設置上多有重疊。尤其是考古工作,與中研院史語所在學術研究及業務發展上關係緊密,很難完全畫清界限”。①南京博物院編《南京博物院八十年院史(1933—2013)》,2013年,頁100。另一原因是“李濟同時兼任史語所三組主任和中博院籌備處主任”。②岱峻《李濟傳》,南京,江蘇文藝出版社,2009年,頁194。1929年,傅斯年將史語所的工作範圍改爲三組:歷史爲第一組,語言爲第二組,考古爲第三組。1934年,將社會科學研究所的民族組改歸史語所,列爲第四組,並命名爲人類學組。參閱李濟《傅孟真先生領導的歷史語言研究所——幾個基本觀念及幾件重要工作的回顧》,原載李濟《感舊録》,臺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67年。此據王爲松編《傅斯年印象》,上海,學林出版社,1997年,頁110。

1938年9月,由於“歐洲形勢險惡”,曾昭燏離開倫敦,經巴黎、越南等地,於10月底到昆明。③南京博物院編《曾昭燏文集·日記書信卷》,北京,文物出版社,2013年,頁32—36。其中9月26日在巴黎見到王重民夫婦,並一同聚餐。同時“應李濟之邀請,擔任中博院專門設計委員。李莊時期,她擔任中博院總幹事,除了1941年外出參加川康古迹考察團,發掘彭山漢墓外,大多數時間都在李莊主持中博院日常工作,襄助李濟”。④岱峻《李濟傳》,頁192。

中央博物院籌備處成立後,組織了許多調查與考察活動,如1937年“組織川康調查團,由馬長壽率領入川進行民族調查”。⑤南京博物院編《南京博物院八十年院史(1933—2013)》,頁439。1938年,吴金鼎、曾昭燏、王介忱往雲南蒼洱調查,提出“蒼洱文化”命名。①參閱南京博物院編《南京博物院八十年院史(1933—2013)》,頁441。1939年夏,馬長壽第二次考察涼山羅夷;②南京博物院編《南京博物院八十年院史(1933—2013)》,頁441。1939年12月至1940年2月,進行貴州民間藝術考察;③南京博物院編《南京博物院八十年院史(1933—2013)》,頁442。1940年,“與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合組川康古迹考察團,團長吴金鼎。夏鼐、曾昭燏、高去尋、王介忱、陳明達、趙青芳等先後參加工作”;④南京博物院編《南京博物院八十年院史(1933—2013)》,頁442。1941年至1942年1月“川康民族考察團正式組建,淩純聲爲團長”。⑤南京博物院編《南京博物院八十年院史(1933—2013)》,頁444。

在此背景下,“1942年4月至1943年10月中央博物院籌備處與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中國地理研究所等機構組成西北史地考察團”。⑥南京博物院編《南京博物院八十年院史(1933—2013)》,頁101。“西北史地考察團可視爲西北科學考察團的前身……中央博物院邀請西南聯大向達參加”。⑦南京博物院編《南京博物院八十年院史(1933—2013)》,頁151注26。

前已述及,首先是史語所提出聘請向達參加西北史地考察團,由於當時史語所與中央博物院籌備處形同一家,所以在傅斯年、李濟、曾昭燏等人的記述中,都說是史語所與博物院聘請。但由於作爲考察團發起單位的博物院籌備處無人參加考察,就由向達代表博物院了。

關於向達考察代表中央博物院籌備處的材料,主要見於同時參加考察的石璋如先生的記述。關於西北史地考察團的組織情況,參加考察的石璋如先生說得比較明白:

民國三十一年的春上,李莊的史語所、中央博物院籌備處、重慶中華教育基金會轄下的地理研究所三個機關合組“西北史地考察團”。這時政府跟民間都彌漫一股西北熱。民國三十年于右任赴敦煌考察,歸後盛贊敦煌景致,另外也有與我們關係不大的藝術考察團去,而更早些時候張大千已經去敦煌了,各界因此紛紛組團去西北。史語所由傅斯年先生派勞榦跟我去,派勞先生是其專精漢簡,可以考察當地最主要的漢簡,只是他沒做過田野工作,我的田野經驗正好可以補强,碰到史前遺址即可發掘,像瑞典的安特生曾在甘肅發現史前遺址,所以就由我們二人合作參與。……

考察團團長由陝西武功的西北農學院院長辛樹幟擔任,是資深植物學家,起初是挂名的,不久就離任院長職,因爲做院長就不能參與實地考察。總幹事是地理研究所所長李承三。團分三組,歷史組主任是中央博物院聘請來的西南聯大教授向達,組員有石璋如、勞榦;地理組主任爲李承三,組員有周廷儒;植物組主任吴靜禪原是辛樹幟的學生,時任同濟大學教授、理學院院長,史語所與同濟大學同在李莊,但彼此並不認識,也未同來重慶,植物組沒有組員。這些成員都是名人。團內的文書由勞榦先生兼任,會計由石璋如兼任,事務由周廷儒擔任。①陳存恭、陳仲玉、任育德訪問,任育德紀録《石璋如先生口述歷史》,北京,九州出版社,2013年,頁211—212。

石璋如說得非常清楚,考察團的組織單位只有三個,即“史語所、中央博物院籌備處、重慶中華教育基金會轄下的地理研究所”,而“歷史組主任是中央博物院聘請來的西南聯大教授向達”。也就是說,考察團的組織單位沒有北京大學,作爲西南聯大教授、北大文科研究所導師的向達是中央博物院籌備處聘請的,其代表的單位也是中央博物院籌備處。

石璋如先生在1995年6月20日所寫《莫高窟形》一書的自序中也說:

民國三十年(1941)初,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由雲南昆明龍泉鎮,遷至四川南溪李莊板栗坳。田野考古工作的區域和目標,遂轉向於四川及大西北。四川方面,已於三十年春,由本所與國立中央博物院籌備處及中國營造學社三學術團體,合組川康古迹考察團,正在彭山、新津等處調查和發掘。西北方面,以甘、青、寧、新等省爲目標,由本所與國立中央博物院籌備處及中國地理研究所三學術團體,合組西北史地考察團,各派人員參加。

三十一年(1942)四月一日,勞榦、石璋如奉史語所派,由李莊出發,經瀘縣換船,二日抵渝,停留十八日。在此期間,與團友等商訂組織,分配工作,並印製全團名單及職銜,以便隨時對外交涉,稱爲團片,其格式:

團長辛樹熾(幟) 西北農學院院長

總幹事李承三中國地理研究所所長兼領隊

歷史組主任向 達西南聯大教授由中央博物

院聘請

地理組主任李承三所長兼

植物組主任吴靜禪同濟大學教授

文書勞 榦歷史組組員史語所

會計石璋如歷史組組員史語所

事務周廷儒地理組組員地理所①石璋如《莫高窟形》自序,臺北,中研院史語所,1996年,頁1。

這一組織機構和名單與《石璋如先生口述歷史》是一致的,向達的身份是“西南聯大教授由中央博物院聘請”。在《石璋如先生口述歷史》中有“我們在重慶印了一張西北史地考察團的名片,就等於是團體名單,以便與地方辦事人員交涉”。②陳存恭、陳仲玉、任育德訪問,任育德紀録《石璋如先生口述歷史》,頁212。這也與上面的團片格式一致。

石璋如的記述與《傅斯年遺札》中保存的資料相符合。1942年4月8日下午在中央研究院總辦事處,由總幹事葉企孫主持召開了決定西北史地考察團有關事宜的談話會,根據會議紀録,出席談話會的有葉企孫、石璋如、勞榦、李承三、吴印禪(辛樹幟代)、王敬禮、劉次蕭。會議決定:考察團的名稱爲“西北史地考察團”;“此次考察經費爲二十一萬一千元,計由中央博物院撥十一萬元,管理中英庚款董事會撥五萬元,中央研究院撥五萬一千元”。同時還確定了考察團的組織:“名譽團長:朱家驊,團長:辛樹幟,總幹事:李承三,總會計:王敬禮,會計:石璋如”。參加考察的人員中,“歷史考古組:石璋如、勞榦、向達”;另外規定“任何標本尚只有一份,應歸中央博物院;如有副本,則其副本得歸各團員之服務機關”;“歷史考古方面之研究報告由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或中央博物院印行”。①《傅斯年、李濟致葉企孫、辛樹幟(1942年4月15日)》附“西北史地考察團談話紀録”,中研院史語所檔案(李38—1—6),《傅斯年遺札》,頁1242—1244。另參閱羅豐《西出陽關》,《敦煌文獻·考古·藝術綜合研究》,頁26—27。

這一名單與考察團成員的李承三、周廷儒的記載一致。在《甘肅青海地理考察紀要》一文中,李承三、周廷儒記載說:“民國三十年夏,朱家驊先生西北視察黨務歸來,大聲疾呼,開發西北,並進行西北科學考察團之組織;後因經費關係,不能如願。乃由中央研究院、中央博物院與管理中英庚款董事會合組西北史地考察團。名譽團長朱家驊,團長辛樹幟,團員六人:向達,吴印禪,石璋如,勞榦及作者。”②載《地理》第四卷第一二期合刊《西北專號》。該刊由中國地理研究所發行,本期應該“民國三十三年六月一日”出版,但直到“民國三十五年六月初旬出版”。

4月8日的談話會商定考察經費是二十一萬一千元。但後來實際經費只有十五萬一千元,即中央博物院籌備處十萬、中研院五萬一。①據1942年4月22日《傅斯年致葉企孫》信:“關於西北調查一事,關於款者另由濟之陳明……然自濟之自渝返後,告弟以總數共十五萬一千元(中博院十萬,本院五萬一)。”《傅斯年遺札》,頁1250。

從撥款數額可知,中央博物院承擔了三分之二,是考察的主要發起單位之一。“中央博物院雖爲發起單位之一,但並沒有派員,而是由向達代表參加”。②羅豐《西出陽關》,《敦煌文獻·考古·藝術綜合研究》,頁27。

向達的工作重點是敦煌,而“博物院之拾萬元(並非拾壹萬元)係遵理事會議決案,專供敦煌史迹研究,若移作別用即無法報消”。③《傅斯年李濟致葉企孫、辛樹幟(1942年4月15日)》,中研院史語所檔案(李38—1—6)。《傅斯年遺札》,頁1241。另參羅豐《西出陽關》,《敦煌文獻·考古·藝術綜合研究》,頁28。兩者完全一致,即向達代表中央博物院,考察重點是敦煌。中央博物院未派其他學者參加,其經費也是“專供敦煌史迹研究”。

向達以西南聯大教授的身份,由中央研究院史語所和中央博物院籌備處聘請並代表博物院參加西北史地考察團,應該是考察團成立初期的實情。石璋如的記述也應該是準確的。即使他們之間在考察中有過誤會和矛盾,五十多年後,當向達已經去世近三十年,石璋如也已年邁時,實在沒有必要爲此事而說假話。

四 向達身份的確認

前已述及,中央博物院籌備處與中央研究院“在行政、人事設置上多有重疊。尤其是考古工作,與中研院史語所在學術研究及業務發展上關係緊密,很難完全畫清界限”。①南京博物院編《南京博物院八十年院史(1933—2013)》,頁100。

曾昭燏1938年回國後,“在昆明應中央博物院籌備處主任李濟邀請擔任該處專門設計委員”;1941年“2月被任命爲中博籌備處代理總幹事”。②南京博物院編《曾昭燏文集》附録《曾昭燏年譜》,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年,頁350。“從1941年起,曾昭燏先後任中央博物院籌備處代理總幹事、總幹事,成爲主持日常工作的負責人”。③南京博物院編《曾昭燏文集》前言,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年,頁2。

當1941年組建西北史地考察團時,朱家驊是中央研究院代院長、葉企孫是總幹事、傅斯年是史語所所長,李濟是中央博物院籌備處主任、曾昭燏是總幹事。④據朱正編注《傅斯年集》所附《傅斯年簡要年表》:1940年蔡元培去世,傅斯年除主持史語所所務外,又兼代中央研究院總幹事,9月朱家驊代中央研究院院長。1941年9月,傅斯年辭去中央研究院總幹事兼職,由葉企孫任總幹事。廣州,花城出版社,2010年,頁523。而向達作爲西南聯大的教授,是被中央研究院和中央博物院籌備處聘請並代表中央博物院參加考察,由此我們也就可以理解爲什麽向達一直與朱家驊、葉企孫、傅斯年、李濟、曾昭燏聯繫並不斷給他們寫信匯報考察進展。

從前面的敍述可知,向達開始是由中央研究院邀請參加考察的,但由於考察的組織者主要是中研院和中博院籌備處,而中研院已有勞榦、石璋如參加,中博院無人,再加上向達與曾昭燏的私交很好,就由向達代表中博院了。考察結束後,爲向達的後續事宜,曾昭燏給李濟的信中還說:向達“係研究所博物院因合組西北考察團而打電報將其請來者”。⑤《1945年3月23日曾昭燏在李莊致李濟信》。此信原件藏南京博物院資料室(標號17),此據《曾昭燏文集·日記書信卷》,頁529。

由此可知,向達參加西北史地考察團代表的是中央博物院,在西南聯大是請假的。如1943年2月10日向達在莫高窟給曾昭燏的信中說:“矧達聯大職務,並未辭去,請假一年,仍支原薪。”①《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390。

當1941年史語所擬聘向達,而北大不同意放人時,傅斯年曾於11月8日致信向達,要其在北大專任教授和史語所專任研究員之間作一選擇,從而使向達處於非常爲難乃至尷尬的境地。在此情況下,既是向達的老朋友,又是中央博物院籌備處主任和史語所考古組組長的李濟,拋開了難辦的人事調動,直接給向達寫信邀請其參加敦煌考察。當向達收到李濟的邀請信,向西南聯大文學院院長兼北大文科研究所主任湯用彤先生匯報或請假時,湯用彤先生於1941年11月22日致函李濟:

頃覺明出示吾兄來書,知西北考察團已著手組織,擘畫周詳,至爲欽佩。敦煌一組約覺明擔任,允稱得人;北大同人自均贊成,盼其能如期成行,共襄盛舉。覺明於考察期間薪水自由北大照撥。惟昆明物價飛漲,近數日來米價漲幾三倍,覺明薪水自只敷此間家用。其考察期間個人旅費及日常用度,想均由考察團經費內支出。來書於此未見說明,伏希便中示知爲荷。敦煌考察計畫及其他事項,覺明當另有書上陳。②李光謨《從清華園到史語所——李濟治學生涯瑣記》附録一《李濟與友人通信選集》,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4年,頁311。

湯用彤先生在這裏說得很清楚,向達“在考察期間的薪水自由北大照撥”,但由於向達不是代表西南聯大(北京大學),所以“其考察期間個人旅費及日常用度,想均由考察團經費內支出”。由於李濟給向達的信中對此沒有提及,即“來書於此未見說明”,因此要求李濟專門來信說明。

李濟收到湯用彤的信後,立即於1941年12月1日致信湯用彤:

錫予學長兄惠鑑:

昨奉十一月廿二日手示,敬悉一切。覺明先生慨允擔任調查敦煌事宜,實爲西北考察團之一大幸事,私心至爲感悅。出外旅費事自無問題。按歷年來田野考察慣例,凡田野工作人員之食、住、行(私事除外),皆由公支,向無問題。此次在重慶談及此事時,並有人提議在預算中列入置裝費若干,有此則個人消耗將更少矣。敬以奉復,並希轉達覺明兄,詳細計畫希早日賜下爲盼。①李光謨《從清華園到史語所——李濟治學生涯瑣記》附録一《李濟與友人通信選集》,頁312。

從李濟與湯用彤的往來信件可知,向達參加考察是由中央博物院籌備處聘請的,向達是以個人身份、在北大“請假一年”,並不是代表北京大學。正因爲如此,雙方纔約定:向達在請假參加考察期間,其薪水由北大照發,考察期間的一切費用則在考察經費中支付。

向達“請假一年”,薪金照發,應該是有章可循的。當時“大學規定,教授教書七年,可以休假一年”,中央博物院籌備處的請假規定有一條:“凡職員服務二年以上,准給休息假二月至三月,薪津照給。”但由於交通及每個人的實際情況不同,常常會有超期的,但薪金仍然是照發的。②《1945年3月23日曾昭燏在李莊致李濟信》。此信原件藏南京博物院資料室(標號17),此據南京博物院編《曾昭燏文集·日記書信卷》,頁529。

由於事先雙方已約定,向達的薪水由北大從昆明寄四川(當時向達的家眷在四川),這從向達1942年11月5日在敦煌千佛洞寫給李濟、傅斯年的信中也可看出,即向達將最近剛寫的《論敦煌千佛洞的管理研究以及其他連帶的幾個問題》寄上,“擬懇孟真先生代爲介紹,送登重慶《大公報》;另覓人重抄一份寄昆明《雲南日報》(抄費若干,請從昆明寄達薪水中扣除)”。①《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383。從“抄費若干,請從昆明寄達薪水中扣除”可知,在昆明的西南聯大是向向達支付薪資的。

雖然在1941年底考察開始前已約定,向達的薪水由北大照發,但似乎並不是很順利。如1942年11月17日向達在莫高窟給曾昭燏的信中說:“聯大薪水,在昆明時本已同湯錫予、鄭毅生諸人說好,以後按月匯川,今竟食言,不知何故。在蘭州時,曾有函致湯先生提到此事,十一日又有一函致鄭先生,并發一電問訊。”②同上書,頁384。

當時湯用彤(錫予)是西南聯大文學院院長兼北大文科研究所主任、鄭天挺(毅生)是北京大學秘書長兼史學系教授。所以向達請假參加考察團時,關於薪水等問題就與湯用彤、鄭天挺商談、聯繫。向達在西北考察,其薪水寄四川,主要是供家眷生活。他本人所需要考察、生活費則是在考察費中開支。

向達原計畫於1942年7月1日從昆明赴李莊,但由於交通原因耽擱了幾天。正因爲向達是在聯大“請假一年,仍支原薪”的情況下參加考察的,他的工作計畫也是按一年準備的,因此他一直强調要在1943年夏天(6月前)結束考察。1943年2月28日他在莫高窟給曾昭燏的信中說:“所擬個人工作計畫,時間止於今夏。主要工作爲河西隴右古代佛教藝術史迹之整個考察,地點西起敦煌,東止天水。”③同上書,頁392。“承爲轉達孟真、濟之兩先生意,命達在敦煌繼續工作,極感殷勤。達所以今夏必須東歸之故,已具以前諸函,可不更贅。惟可在此候作民(夏鼐)到後,於地方情形弄熟悉後,然後東去安西,下情當蒙宥諒也。”①《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394。1943年3月1日在敦煌考察時致傅斯年、李濟信中說:“上月中旬達曾上騮先(朱家驊)、企孫(葉企孫)兩先生一函,報告今年個人工作計畫,並再度聲明今夏不能不返校之故。”②《向達致傅斯年、李濟(1943年3月1日)》,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檔案: No.113—8;李38—2—3。《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420。“達上騮先、企孫兩先生函所擬今年個人工作計畫,時間止於今夏”;“惟達學校職務亦不能久曠,此不能不懇兩先生曲予宥諒耳”。③《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421。

西北史地考察團主要是由中央研究院史語所和中央博物院籌備處組織的,經費也由這兩個單位承擔。不僅向達的考察費由史語所、博物院籌備處負擔,而且向達的家庭困難也是由這兩個單位解決的。如1942年向達出發前夕,就“把家搬到四川南溪縣李莊鎮的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④《向達的自傳》,《向達學記》,頁2。另如1942年9月,向達從四川李莊赴重慶時,就“從博物院借一千元”。當1943年初經濟條件稍好一些後,就讓家屬將此款給曾昭燏,請其“代交濟之先生”,並“將達所立借條收回銷毀”。⑤1943年2月28日向達致曾昭燏,《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394。同時給傅斯年、李濟寫信報告:“去歲九月自李赴渝,承博物院爲假一千元,頃函舍下,命其歸還,請昭燏先生代轉。”⑥《向達致傅斯年、李濟(1943年3月1日)》,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檔案:No. 113—8;李38—2—3;《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421。

或考慮到向達的實際困難,或是爲了表彰向達在考察中的成就,或是爲了彌補由於考察團內部的問題,在考察經費上向達與勞榦、石璋如之間的矛盾或誤會,李濟並沒有收此一千元借款,而是作爲從昆明到李莊、再到重慶的路費報銷了。對此,向達感到不安,就在給曾昭燏的信中說:“舍下還博物院一千元,濟之先生不受,令人惶悚。”因此向達表示絕對不能接受此款,要在六七月間返川後,當面繳還。①1943年4月25日向達致曾昭燏,《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406。

向達不想接受這一千元,除了其個人品德外,還有一個原因,即中研院已給了其二千元作爲從昆明到重慶的路費補助。據1942年11月5日向達致李濟、傅斯年信說:“重慶寄滇二千元事,亦承昭燏先生轉達兩先生盛意,極感殷勤。”②《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384。同日向達在莫高窟給曾昭燏的信中也說:“關於研究院寄滇二千元事,承告濟之、孟真兩先生盛意,感激之至。”③1942年11月5日向達致曾昭燏,《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381。從“極感殷勤”、“感激之至”可知,此二千元並不是法定的,而是有人情,還有對他1942年“七月間舉室入川,傾家蕩產”窘境的補償。④1942年11月5日向達致曾昭燏,《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381。

由於“研究院匯昆二千元,承足下盛意,代爲報銷,已不敢當”,所以從博物院所借一千元“決不能再報(世間出旅費只有一次,豈有至再至三之理。此例不可自達而開也)。六七月間返川,達只有面繳而已,尚乞諒之”。⑤1943年4月25日向達致曾昭燏,《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406。

從以上所述可知,向達參加西北史地考察團,不論是開始的動議、邀請,還是考察中費用、困難的解決,成績的匯報,甚至對其家屬的安排和家庭困難的補助,都是史語所與博物院籌備處,即向達是以個人身份受中央研究院史語所和中央博物院籌備處的聘請、代表中央博物院參加西北史地考察的。作爲北京大學教授的向達,只是“請假一年”。

五 考察中的多方反應與互動

但不可否認,事情往往會發生變化,有時真的不以個人的意志爲轉移。在考察過程中,由於形勢的發展,北京大學和向達雙方也都有了變化。

從北京大學來說,早就有考察敦煌的計畫,如1940年底,湯用彤、姚從吾、羅常培、鄭天挺四人聯名給遠在美國的胡適(胡當時任駐美大使)寫信說:“在現狀之下酌量舉辦少數之學術事業,如重要典籍之校訂,古昔名著之輯佚,敦煌附近文物之復查,南明史料之收集,藏漢系語言之調查等。”①《湯用彤、姚從吾等致胡適(1940年12月17日)》,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組編《胡適來往書信選》中册,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頁503—544。即將“敦煌附近文物之復查”作爲北大文科研究所的重點工作之一。

雖然1941年底,李濟與湯用彤曾就向達參加考察事宜達成了協議,但北大方面仍然還是關心的,畢竟向達是北大的教授,又是著名的中西交通史和敦煌學專家,而北大的湯用彤、鄭天挺等先生也都是有遠見的學者。如1942年2月6日鄭天挺曾致函傅斯年,詢問向達的行期:“西北考察事如何?向公等何時成行?甚念。”②鄭天挺《向達先生紀念論文集序》,閻文儒、陳玉龍編《向達先生紀念論文集》。

1942年8月向達從昆明的西南聯大到四川的中研院、中博院籌備處後,北大還沒有同意放人,史語所8月13日擬將其改爲通訊研究員的建議也沒有結果,即向達的身份問題還沒有解決。此前,鄭天挺曾給傅斯年寫信詢問向達的行期,在這種背景下,傅斯年於8月20日給在昆明的鄭天挺回信說:“覺明已到。……至於覺明兄往西北事,……聞係以北大薪而往。如然,則此事應作爲北大、中博院(中央博物院籌備處)、敝所(史語所)三處之合作。是即由北大來一信,內云,向教授被邀往西北參加史地科學考察團之史學部分。此項工作,似應即作爲之合作。……上寫敝所及中博院籌備處寄弟。……即由此上復,便成一案。這也算北大的科學工作吧。”①轉引自鄭克晟《憶向達師與鄭天挺先生》,沙知編《向達學記》,頁287—288。

由於傅斯年有這樣友好的態度,北大方面也就更加關注向達及其敦煌考察。鄭天挺1943年1月17日的日記曰:

錫予(湯用彤)來,示以覺明(向達)敦煌來書,隨與之長談(北大)文科研究所發展事。余意,語言調查可在雲南,若歷史考證,此後惟敦煌一路。其中未廣布,未研究之文獻甚多。且其地爲國際學術界所注意,關涉甚多,影響甚大。此後北大文研(文科研究所)之發展,捨此莫由。今覺明開拓於前,吾輩正宜追蹤邁進。②鄭天挺《向達先生紀念論文集序》,閻文儒、陳玉龍編《向達先生紀念論文集》。

此時,西北日益成爲國人關注的重點,政府及個人的考察團很多,向達在敦煌的考察又很有成績,而北大此時在文科方面似無多少驕人的成就,正如湯用彤1943年正月十九日致胡適信中所說:

夫大學之地位,首賴其在學術上之有所樹立。北大同人若不及時努力,籌募經費,力謀建樹,將來在學術上之地位必見低落。此意三年前毅生、莘田、從吾及弟等爲文科研究所募款事已經詳說。……現在文科情形較前尤爲吃緊,極望我兄之援助。①《湯用彤致胡適(1943年正月十九日)》,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組編《胡適來往書信選》中册,頁553—554。

因此,湯用彤、鄭天挺先生就更加關注敦煌,認爲北大文科研究所的發展“捨此莫由”。

由於傅斯年的友好表態,再加上胡適從美國爲考察籌措經費,北大方面順水推舟,就提出向達參加考察的身份問題了。如湯用彤1943年正月19日致胡適信說:

覺明此次以北大教授名義,參加中央西北考察團,其薪津由北大付,此外稍寄去小款,自不夠應用。然覺明於交通阻塞之秋,萬里長征,所獲已不少。實物例如收得回鶻經文一卷,爲國內所無。其在敦煌所調查者逾三百餘窟,比之伯希和記録多約百餘。蓋覺明精力過人,而相關學識之富,並爲國內首選,西北考察如由彼主持,實最合宜。……以故敦煌文物調查不能再緩,而我公爲西北調查所籌款,亦宜委托北大專管,務求用途得當。此雖弟一人之私意,實爲學術之公心也。②《湯用彤致胡適(1943年正月十九日)》,《胡適來往書信選》中册,頁553—554。

在此背景下,湯用彤、鄭天挺諸先生認爲向達是北大的人,並有了北大與中研院、中博物院合作考察的願望。1943年2月28日向達在莫高窟給曾昭燏的信中說:“近得湯錫予先生函,謂北大有與中研院、中博院合作,在西北設立歷史考古工作站之意云云。”③《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392。同年3月1日向達致傅斯年、李濟的信中也說:“日昨得湯錫予先生函,謂北大有與中研院、中博院合作在西北設立歷史考古工作站之意。”④《向達致傅斯年、李濟(1943年3月1日)》,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檔案: No.113—8;李38—2—3;《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421。

由以上所述可以推測,1943年初,湯用彤將向達從敦煌的來信給鄭天挺看後,兩人就以向達參加西北考察爲契機,開始醞釀北大與中研院、中博物院的合作問題,並給向達寫信談了這一打算。這就有了以上向達給曾昭燏寫信詢問:“不知北大方面負責人,是否有函來正式接洽此事?又不知孟真、濟之兩先生是否贊成此舉?”①《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392。同時還給傅斯年、李濟寫信詢問:“不知毅生先生是否有信來談及此事,又不知兩先生於北大建議是否願意予以考慮也。”②《向達致傅斯年、李濟(1943年3月1日)》,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檔案: No.113—8;李38—2—3,《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421。

在湯用彤、鄭天挺積極與中研院、中博院聯繫合作事宜的同時,爲了消除與向達的誤會(如前述向達信中關於薪俸寄送問題),修復北大與向達的關係,以便促成合作,北大也開始向向達示好,並提供有關款項。如1943年2月28日向達在莫高窟給曾昭燏的信中說:“最近湯錫予先生函告,謂北大允爲協助小款,將來以此爲自敦煌至天水、由天水返川費用,大概可以對付,乞告濟之先生,以後可不必匯款。”③《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393。同年3月1日向達致傅斯年、李濟的信中也說:“錫予先生謂北大尚可協助小款,以此數資,逐漸東歸之用,當不虞有所短缺也。”④《向達致傅斯年、李濟(1943年3月1日)》,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檔案: No.113—8;李38—2—3,《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421。同年3月13日向達致傅斯年、李濟的信中又說:“達現存二千七百餘元,北大允協助小款,俟作民(夏鼐)來後,以此數供東歸之用,即有短缺,亦復無幾,達可以自籌,敬求詧諒。”⑤《向達致傅斯年、李濟(1943年3月13日)》,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檔案: No.113—10;李38—2—5,《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422。

因爲向達是“請假一年”參加考察的,他要在1943年6月底前結束考察返回四川,因此從2月開始就考慮後續問題。尤其是經費使用的詳細情況,他要給史語所、中博院的傅斯年、李濟、曾昭燏一個明確的匯報。同時說明,“北大允協助小款”,其東歸返川費用可以解決,不需要史語所、中博院再匯款項。

在給曾昭燏的同一封信中,向達還談了北大的設想及自己的態度:

昆明湯錫予先生來書,謂北大有與研究院、博物院合作在西北設立歷史考古工作站之意,囑達勿遽歸去。達於日昨以長函復錫予、毅生兩先生,詳陳去歲以來經過情形,並謂欲留達在此工作,亦無不可,惟有一先決條件必須解決,即北大與今年之西北科學考察團關於歷史考古方面之合作,必須商妥,得到正式承認,而以達爲正式代表北大參加工作之人,如此方不至於徒使個人成爲怨府,而於學術前途,實際無所裨益。如其能辦到此一點,則達之負責與否,不足輕重矣。①榮新江編《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396。

1943年3月9日向達在莫高窟致王重民信說:

北大亦有命弟留此勿歸之意。弟俱覆函力薦作民(夏鼐)主持此事;函北大時,並謂留此亦可,惟須將考察團歷史考古方面與北大合作,先行議妥,聲明在案,而以弟爲代表參加工作,如此始可考慮。現北大及川中俱無覆信,究竟如何,不得而知。②《致王重民信》,王重民《敦煌遺書論文集》,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頁329—330。又見《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434。

這就點到了問題的實質,即目前北大正在與中研院、中博院商談合作考察西北事宜,在還沒有結果的情況下,北大方面要向達留下繼續從事此項工作,而向達提出的先決條件是:北大必須是正式的合作單位,並要考察團承認向達是代表北大,並非以個人身份參加。即先要有結論,然後再談歸還是留。

北大與中研院、中博院的合作,尤其是提供款項,胡適起了巨大的作用。雖然胡適當時是駐美大使,但作爲一個學者,他對學術研究、北京大學的發展乃至敦煌考察還是很關心的。據湯用彤1943年初致胡適信說:“昨日接覺明自敦煌千佛洞來書,謂彼曾得王重民函,轉致尊意,謂將籌款爲文科研究所基金及西北考察事業費,聞之不勝欣慰,爲學校賀。但此間情況必將日劣,伏望早日成事。”同時第一次明確說:“覺明此次以北大教授名義,參加中央西北考察團,其薪津由北大付,此外稍寄去小款,自不夠應用。”這裏强調向達以北大教授名義參加敦煌考察,是要說明北大也參與了西北史地考察,因此,胡適“爲西北調查所籌款,亦宜委托北大專管,務求用途得當”。①《湯用彤致胡適(1943年正月十九日)》,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組編《胡適來往書信選》中册,頁553—554。這纔是問題的實質,即胡適在美國所籌西北考察專款,應該交由北大管理。只有北大掌握了此筆考察經費,再以北大的名義撥付,作爲向達敦煌考察的費用,那向達自然就是代表北大了,而北大也就是參加單位了。

這裏所說的王重民函,乃是王重民給向達寫信,談了胡適擬籌款支持西北史地考察,而向達又將此資訊傳遞給了湯用彤。

作爲向達的老朋友和曾經的同事,又是一起赴巴黎、倫敦閱讀敦煌文獻的王重民,他們之間一直有書信往來,也自然知道向達敦煌考察的學術價值和意義。同時,王重民與胡適的信件聯繫頗爲頻繁,這從《胡適王重民先生往來書信集》和《胡適全集》中所保存的大量信件可以看出。他們在通信中經常談到向達的敦煌考察,甚至王重民還將向達的敦煌來信轉寄給遠在美國的胡適,以便胡適了解實際情況,由此可見王重民之用心良苦。如1942年8月7日王重民致胡適信中說:“適接向覺明兄來信,先爲轉呈。”①《王重民致胡適(1942年8月7日)》,北京大學信息管理系、臺北胡適紀念館編《胡適王重民先生往來書信集》,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9年,頁13。同年12月8日王重民、劉修業致胡適信說:“又久未得覺明信,再去信時,敬當把先生盛意轉達。”②《王重民、劉修業致胡適(1942年12月8日)》,北京大學信息管理系、臺北胡適紀念館編《胡適王重民先生往來書信集》,頁19。1943年2月19日王重民致胡適信中說:“覺明兄自敦煌有長信來,因想保存,送去攝影,不久再送呈一閱。”③《王重民致胡適(1943年2月19日)》,《胡適王重民先生往來書信集》,頁30。1943年3月19日信說:“覺明來信,敍事極有聲色,故不畏瑣瀆,謹附上一閱。”④《王重民致胡適(1943年3月19日)》,杜春和、韓榮芳、耿來金編《胡適論學往來書信選》,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頁46;《胡適王重民先生往來書信集》,頁32。

在此之前,胡適已從中央研究院代院長朱家驊的來信中知道了一些有關西北考察的事宜,也從蔣夢麟的信中知道了北大的近況。當看了向達的敦煌來信後,作爲有遠見的學術組織者,胡適顯然認識到了敦煌考察的學術意義。由於已經從其他渠道知道了西北考察與北大的情況,他便從要害處即經費上着手。1943年3月30日胡適致王重民的信中說:“有三兄:覺明兄信附還。他這信,心細如髮絲,字小如蠅頭,讀了使我很興奮。朱家驊先生也有信來談西北考察團事,夢麟先生也有信來談北大的事。我近得兩千元,也許即可匯給夢麟,一半作考察團費,一半作文科研究員印刷費。是李國欽送我的,我想他一定贊成如此用法。”⑤《胡適致王重民(1943年3月30日)》,《胡適論學往來書信選》,頁46。據《胡適王重民先生往來書信集》:李國欽(1892—1961),美籍華人,湖南長沙人,實業家。留學英國習冶金,歸國辦華昌貿易公司,成功經營采鎢業。抗戰時,在美通過華昌貿易公司經辦美援業務,貢獻頗大。後來胡適又致信王重民說:“四月中我匯五千金與北大,是李國欽先生捐的,我原電說明,一半爲國學研究,一半供向達西北考察。今得六月四日羅莘田函云:此款一半已到昆明,一半留渝,作西北考古之用。”①《胡適致王重民(1943年8月1日)》,《胡適論學往來書信選》,頁80。

正是有了胡適的全力支援,尤其是解決了困擾大家的考察經費,北大與中研院、中博物院的合作談判有了實質性進展。1943年4月25日向達在敦煌給曾昭燏寫信說:“北大與博物院、研究院合作事,騮先、企孫、孟真先生日昨來一電,謂無問題。錫予先生亦有一函,謂鄭毅生、姚從吾赴渝開史學會,與騮先先生面洽。來電大約即係洽商結果。將來如果合作成爲事實,還以請作民主持爲宜。”②《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405。據《鄭天挺先生學行録》:1943年春,鄭天挺“與西南聯大教授姚從吾、雷海宗、邵循正等人至重慶,參加全國歷史大會”。頁535。同時還說“北大已匯五千”。③《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406。

由此可知,在各方面的努力下,1943年4月,北大與中研院、中博物院正式商談了合作考察的問題。根據有關資料,1943年4月商談的合作考察並不是正在進行中的西北史地考察,而是即將組建的西北科學考察團。因爲直到1943年5月22日傅斯年致常書鴻的信中還强調說:“敝院去歲派遣向覺明先生前赴千佛洞研究,撰有有關保管之一文,兹郵寄二份,以供尊處參考,至希指正。”即説向達正在敦煌進行的考察是中研院和中博院派遣的,並非代表北京大學。向達的《論敦煌千佛洞的管理研究以及其他連帶的幾個問題》一文,也是代表中研院和中博院,即是其職務作品,故纔有“至希指正”一說。信中同時還寫道:“向覺明先生仍擬在敦煌庚續研究,甚願與貴院合作,期共發揚國光,稍盡學術界之責,還祈不吝賜教爲禱。”①《傅斯年致常書鴻(1943年5月22日)》,檔號:1:73。《傅斯年遺札》,頁1402。這也是代表中研院在考慮下一步的敦煌考察。

從向達方面來說,他是受史語所和博物院的聘請,在聯大“請假一年”的情況下,代表中央博物院籌備處參加西北史地考察的。由於是客人身份,並因安排家眷未能與勞榦、石璋如一同赴河西敦煌,再加上交通的限制,計畫中的考察時間和行程往往會改變,使作爲歷史組組長的向達從昆明起程到考察結束,都沒有與組員勞榦、石璋如二位見面,相關的考察未能同時進行,更不要說商談、合作了。而考察經費又由勞、石二位掌管,再加上向達倔强的性格,與勞、石二位產生了誤會或矛盾。

1943年2月28日向達致曾昭燏的信中說:“勞君月初自渝來函,謂去歲在酒泉曾存一萬元,專供達支用云云。此事以前從未談到。十二月十四日石君璋如自蘭來函,謂酒泉存一萬元,供明年工作之需,未言專供達支用,僅云達如需用,不妨提取若干云云。顧二君所存之款,俱未示達以如何取法,豈非滑天下之大稽?”②《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393—394。同年3月1日向達致傅斯年、李濟的信中也說:“至於勞、石二先生去歲存酒泉一萬元,達既不知如何提取,並亦無所用之,還請告勞、石二先生即將酒泉存款提回爲荷。”③《向達致傅斯年、李濟(1943年3月1日)》,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檔號: No.113—8;李38—2—3;《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421。

由於向達致信傅、李、曾諸位,談到了經費使用及對勞、石的不滿,李濟便給勞、石二位寫信詢問,勞、石專門給傅斯年寫信作了解釋說明:“在向先生未動身之前,榦及章如(璋如)共領購置旅費、工作費等爲六萬五千元(博物院代購用品費一萬元除外),故全部工作費中大半存渝,以便向先生自領。又因酒泉爲飛機站,故存測候所胡振鋒處一萬元,以備同人隨時取用。”在酒泉赴居延時,石璋如曾給向先生寫信說,“此間尚餘款一萬元,明年仍須來此工作,擬存此間,先生款若不夠用時,請動用”;在離蘭州之前,“共存(蘭州)科學教育館兩萬餘元,以備向先生之用”。但“向先生始終未寄信提及款事,亦不在蘭州用款,故不知向先生在敦甚窘”。而石璋如原留的通信地址是漢中西北大學,但由於工作較多未能及時到達,因此“一切消息皆甚隔膜”。直到“四月間由西安接李濟之先生信,始知向先生因款關係對章如不滿,即快函分詢蘭州袁館長、酒泉張主任,均覆以款仍未動,無人領取”。①史語所檔案之李38—3—22,《石璋如勞榦致函傅斯年(1943年4月1日後)》,轉引自胡素馨《從歷史語言研究所藏向達手稿論其對敦煌學的影響》,《敦煌文獻·考古·藝術綜合研究》,頁53。

正是由於在考察經費上的誤會或矛盾,使向達的考察、生活非常窘迫,其心情也很不爽。因此,當北大允諾資助小款時,向達的興奮之情溢於言表,並不斷給傅斯年、李濟、曾昭燏寫信說明。

向達與石、勞二人的誤會或矛盾不僅僅是經費問題,應該還有考察團的倉促組織、向達的代表單位和領導權問題。當考察開始不久,這些問題都暴露出來了。如作爲考察團團長的辛樹幟“未到西北,而去湖南,又聞其去福建,此真可謂南轅北轍矣”。團長未能參與其中,在整個組織機構中也“無人總管此事”。作爲史語所所長的傅斯年又沒有領導權力,“若干情形弟(傅斯年)亦不知道,亦未有人明將此事派我去做”;而作爲中央研究院會計處、總務處主任的王敬禮(毅侯)僅僅是上傳下達,但由於其事務很多,也常常是顧此失彼。這樣既耽誤了事,又無意中鬧出了矛盾。如石、勞在酒泉(或武威)曾有一電,“自然無人回他一電,於是石璋如即自動往甘南、陝西,並請院發護照,院亦發之矣”;“又如總處給石、勞信,托向轉,向不知彼蹤迹,只好退還,向之名爲組長如此”。面對考察團如此混亂的情形,傅斯年向中央研究院院長朱家驊提出,應該在李莊有人負責,並提出李濟是合適的人選,如李濟太忙無法承擔時,“或托曾昭燏君爲此組秘書亦可。曾女士乃中央博物院之專員,與覺明及考古組諸人均好,又爲濟之所識任也”。同時還建議將考察團“改爲中央研究院西北工作站”。①《傅斯年致朱家驊(1943年1月15日)》,《傅斯年遺札》,頁1383—1386。在另一封信中還附上了《中央研究院西北工作站計畫》。②《傅斯年致朱家驊(1943年1月15日)》,《傅斯年遺札》,頁1382—1383。

在剛開始組織考察團並邀請向達參加時,他並不在意個人身份及代表單位,“爲北大抑爲史語所,個人毫無成見”。③《向達致傅斯年(1941年5月10日)》,《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413。就是北京大學也是如此,1941年11月湯用彤致函李濟時,對於向達參加考察“北大同人自均贊成,盼其能如期成行,共襄盛舉”,並未提出北大的地位和向達的身份,只是强調考察期間向達的旅費及日常用度應該在考察費中支付。④《湯用彤致李濟(1941年11月22日)》,轉引自李光謨《從清華園到史語所——李濟治學生涯瑣記》,頁311。但在考察過程中,由於向達的模糊身份卻帶來了麻煩,如1942年12月4日向達在莫高窟給曾昭燏的信中說:“至於個人,不惟修養不夠,難望有何成就,即人事方面,亦非不才所能應付。達來西北固無與人爭名之意,而此意總難見諒於人。”⑤《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386。1943年3月5日向達致曾昭燏的信就表達了無法忍受的心情:

一日曾草一長函,於三日清晨托人帶進城付郵,想不久即可登記室矣。內附致勞君貞一一函,左右當可過目。其中小注一則,如以爲過於露骨,代爲抹去,以存忠厚,固感盛意,如不抹去,卻亦無妨。青年人初開始從事學術工作,便走上邪路,賣弄智巧,以不合作與經濟封鎖拒人於千里之外,如不稍予點破,將以爲天下皆是笨蟲矣。①《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395。

就在考察團內部鬧矛盾時,北大與中研院、中博物院的合作談判已基本就緒,北大方面也對向達的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並一再强調向達是北大的教授。其話外之意,顯然要將向達參加的此次考察作爲代表北大,即北大也應該是考察的合作單位。同時還提供經費,擬由向達代表北大擔當下次考察團的歷史考古組的負責人。而向達本人也認爲是由於自己的身份問題而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也就開始强調自己北大教授的身份,即自己是代表北大參加考察了。就在1943年3月5日致曾昭燏的信中表達了明確的意見:

前年達在滇向北大方面及孟真、濟之先生自告奮勇,願作西北之行,始意不過欲以個人之經歷,促研究院、博物院及北大通力合作,在西北爲歷史考古之學另闢一工作地方……區區之意,既爲北大及孟真、濟之先生所采納。……所不幸者,西北史地考察團之組織,雖出自研究院與博物院,而歷史組則爲兩者與北大合作之事業。而達之來,亦爲代表學校,並非以個人資格參加,此種情形,最少北大方面,有此諒解。惜乎考察團自組織以至出發,於此點未嘗正式聲明;歷史、考古兩組中人,於此中經過,尤其未能明瞭。總以爲研究院與博物院所組織之考察團,乃橫來一野漢,撞入上苑,並榮膺組長,而腼然不辭,此而可忍孰不可忍。②《向達先生敦煌遺墨》,頁395—396。

在這裏,向達第一次提到西北史地考察團歷史組乃北大與中研院、中博物院合作事業,他是代表學校,並非以個人身份參加考察。此前向達一直堅持說自己是在聯大“請假一年”,考察方面的所有事宜也都與北大沒有聯繫,而是不斷向中研院、中博院的傅斯年、李濟、曾昭燏匯報,中研院、中博物院的負責人也從未談過西北史地考察團與北大的合作。如果北大是合作單位之一,爲什麽北大未承擔考察經費?向達的所有費用,包括從昆明到重慶的路費都是中研院負擔,並向中博物院借款,甚至其家屬也要安排到史語所!

向達態度的變化,一方面是認爲在考古組受氣,即受勞、石的排擠,另方面是當時北大正在與中研院、中博物院商談合作,而傅斯年也表示同意。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向達沒有了後顧之憂,他的心情發生了變化,其不滿情緒也就毫無保留地宣洩出來了。

向達參加西北史地考察團赴敦煌考察,北大從開始的無所謂到積極的參與態度,向達從開始的以個人身份“請假一年”到强調代表北大,中間的變化已如上述。雖然此次考察北大不是合作單位,但北大文科研究所由於向達的參加已開始介入,“實在是借了些向達的光吧”。①孟彥弘《一位倔强的歷史學家》,《敦煌文獻·考古·藝術綜合研究》,頁124。並爲下次合組西北科學考察團奠定了基礎。

附記:本文曾在敦煌研究院主辦的“2014敦煌論壇:敦煌石窟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上宣講。論文修改中,曾得到浙江大學張凱先生和南京師範大學潘晟先生的幫助,特此誌謝!

(本文作者係浙江大學歷史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