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家乡农民工——建筑业欠薪顽疾与解决措施探究

2016-02-02 14:17王诗霓
法制博览 2016年36期
关键词:维权工资农民工

王诗霓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情系家乡农民工
——建筑业欠薪顽疾与解决措施探究

王诗霓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在农民工维权困难的背景下对建筑业农民工欠薪顽疾进行实证分析。虽然农民工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受多种因素作用农民工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案例屡见不鲜。应该加强农民工维权体系的建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做好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以此更好应对农民工合法权益被侵犯的问题。

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权

本文将基于我国农民工维权制度体系不完善和农民工维权困难的现状,对建筑业农民工被欠薪问题进行分析,旨在探寻农民工维权制度体系的完善和农民工维权问题的解决方案。

一、现状概述

(一)建筑行业农民工生存现状

自从我国开始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农村人口逐渐流向城市,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外出谋生的农民工。他们为城市提供大量廉价劳动力,为城市乃至社会创造了无数财富,但是他们在城市的生存状况却不容乐观。

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和城市的差别一点点的缩小,但是农民工群体却没有获得足够的关注,他们身处车水马龙的喧闹城市却自觉低人一等,这不公正的待遇与他们对社会所做的巨大贡献是不相称的。

(二)农民工工资发放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我国的劳动法规对劳动者工资发放形式和时间做了具体规定,但是对于未按规定发放工资的行为没有说明处罚措施,使得一些建筑企业肆无忌惮。没有完善的工资发放机制,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正常秩序较为困难。

(三)建筑行业工资拖欠情况

我通过走访建筑工地农民工来了解他们的工资发放情况,从而分析该建筑企业的工资发放机制。根据问卷调查,绝大多数的农民工在工作开始的时候都没有签订严格意义上的合同,其工作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也不利于后期的维权和保护。绝大多数农民工被老板拖欠工资,少发工资,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仍然很严重,工资按时领取还是有很大的障碍,讨薪之路也是困难重重。

(四)农民工维权方式

作为体力劳动者,农民工的知识水平有限,对劳动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各种维权途径了解颇少,走投无路之下才会求助于国家公权力,这也是造成农民工维权难的原因之一。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时候,一般都消极的忍让和抱怨,很少采取正面的手段,通过法律途径的更是少之又少。

二、相关建议

(一)建立农民工社保体系

着眼于如何在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法律法规体系框架内,适当合理地调整不利于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规定,重点解决农民工维权难问题,在制度层面为农民工维护其就业、社保、教育、医疗、住房等切身利益开辟道路。大力推动《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在薪资平等、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方面加强监管力度,为广大农民工建立相应的社会救助制度。在社会上大力宣传农民工在推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卓越贡献,倡导全社会一起关爱农民工,维护农民工权益。逐步推动农民工维权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完善和全社会尊重爱护农民工氛围的形成。

(二)明晰政府责任主体地位

政府具有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的职能,能够对国家社会的发展做出强有力宏观调控。同样,在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工作中,政府也扮演着宏观调控者的关键角色,居于责任主体的重要地位。政府要坚持公平合理的社会管理原则,大力改革,逐步消除民工维权中的体制性障碍,在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时要考虑到进城民工的就业、社保、教育、医疗、住房等迫切需求,进一步完善户籍制度,放宽离乡进城务工人员的暂住和落户制度。

(三)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对于广大进城的农民工来说,他们的社会身份是农民,职业是工人。农民工群体受到的教育有限,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所以要做好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有必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大对农民工劳动技能的培训力度,根据不同农民工的不同工种对他们进行集中有效的培训;二是加强农民工法律知识的培训,要引导他们树立法制观念,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发挥各种社会主体尤其是民间组织的优势为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做出贡献。

(四)整合农民工维权资源

现有的农民工维权资源太过分散,呈现出各社会主体各自为政的格局,一方面政府对于维护农民工权益的积极呼吁没有得到众多民间组织的呼应,另一方面众多民间组织对农民工维权问题的努力又缺乏统一的领导。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必须统筹各方资源,兼顾各方需求,大力整合有助于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培训资源、救助资源和经费资源。建立健全服务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培训服务体系,帮扶和救助制度以及财政预算方面的支持,使全社会范围内农民工维权资源得以整合,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打出一套“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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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A

2095-4379-(2016)36-0275-01

王诗霓,女,汉族,陕西渭南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2014级法学专业本科生,研究方向:刑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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