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冰 郝 晋
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公安局,吉林 乾安 131400
关于工具痕迹检验新思路的几点思考
刘 冰 郝 晋
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公安局,吉林 乾安 131400
工具痕迹作为犯罪现场的犯罪痕迹,具有自身的稳定性,对其进行鉴定分析,可以有效确定犯罪工具的类型以及实施犯罪的方法与手段,为案件的侦破提供线索。但是当前在实际工作中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工具痕迹利用率不高,这就需要加强工具痕迹检验技术,从全新的角度与思路来检验工具痕迹,提高检验结果的科学性与准确性。本文就对工具痕迹检验新思路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探讨。
工具痕迹检验;新思路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计算机自动化识别技术不断开发,枪弹和指纹痕迹数据库建设的步伐加快,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工具痕迹检验技术的发展[1]。一般而言,犯罪现场的重要部分之一就是工具痕迹,其具有分离物和附普物多、复杂多变性、稳固性、多发性等特点,不仅可以有效锁定罪犯,还能对罪状证据加以固定,因此保证工具痕迹检验的科学与准确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工具痕迹而言,其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立体性强。在工具的影响下,工具痕迹具有自身的高度、宽度与长度,因此在实际检验过程中,如果周围光照效果和研究角度不同,即便是同一工具留下的工具痕迹,其检验结果也有所不同。可以说,工具痕迹立体性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工具痕迹检验的难度。②检验难度大。工具的种类极其繁多,不同的工具与同一工具的不同使用方法,或者是同一部位的不同用力大小以及或不同部位的用力点等,这些都会使留下的工具痕迹不同。由于工具使用方法的灵活性以及工具种类的复杂性,工具痕迹检验工作难度较大,需要在检验中详细分辨其中的细节,才能有效发现其不同之处,保证检验的准确性和科学性。③出现率高。工具痕迹在犯罪现场的出现率较高,甚至超过70%,比脚印和手印的出现率都高,致使工具痕迹检验工作也最多,因此采用全新的工具痕迹检验思路显得十分重要。
(一)新思路
1.加强证据意识
由于工具痕迹在犯罪现场具有较高的出现率以及稳定的特征,因此刑事技术人员在勘察现场时应善于利用、提取和发现工具痕迹,严格按照不放弃外围现场、被破坏现场、小现场的原则,对现场痕迹进行客观和全面地记录,以便后续工具痕迹的利用[2]。同时刑事技术人员应该不断学习新的方法和技术,积累实战经验、扩大知识面,增强专业知识技能,善于对现场条件进行利用与检验,用不同的技术手段及方法来鉴定与检验工具痕迹,有效避免思维定势和主观臆断的出现。
2.采用数字化提取方式
数字化提取方式具有携带方便和快速等特点,其多是以数码相机的方式来提取工具痕迹。由于工具痕迹不具有直接指向性,相对立体与复杂,为了保证提取
的准确性,提取人员必须要端正工作态度,对提取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充分认识,认真拍摄照片,从不同的角度进行配光拍摄,准确掌握工具痕迹的微观特征,详细记录相关细节。
3.重视现场勘验
现场工具痕迹的检验主要是指形成痕迹的工具部位及其种类,研究工具痕迹的稳定特征特性、作用力的角度与方向、作用力大小、形成方法等,其直接关系到制作试验样本、使用工具的检验效果。因此刑事技术人员在现场勘验中应投入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做好勘验工作,认真比对检验部位,积极寻找稳定的特征,以便下一步骤的有序开展。
(二)发展趋势
工具痕迹检验的发展趋势具体表现如下:①标准化方向。法庭判定罪犯的重要证据之一就是工具痕迹的检验报告,这就要求提高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及标准,因此工具痕迹检验的标准化已经成为重要发展趋势。②自动化方向。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计算机识别系统被广泛应用于工具痕迹检验工作中,不仅可以保证检验结果的精确,还能解放劳动力[3]。当前已经研制出能识别线条擦划痕迹的识别系统,相信在科技指导下会研制出更先进的识别系统,实现工具痕迹检验的自动化发展。③高度重视微观痕迹。研究微观痕迹,可以对真实案件现场进行还原,便于刑事技术人员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由于微观检测设备的推广使用,今后工具痕迹检验中微观检测设备的应用会更为频繁。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下,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工具痕迹检验提供了技术支撑,有力提高了检验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动了工具痕迹检验的自动化、标准化与定量化发展。由于工具痕迹检验具有立体性强和出现率高等特征,刑事技术人员在实际检验工作中需要加强证据意识,采用数字化提取方式,重视现场勘验,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专业知识技能。这样才能在侦查破案中发挥出重要的作用,保证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及精确性,提高工具痕迹检验的水平。
[1]杨敏.工具痕迹检验技术研究的现状及展望[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04:52-56.
[2]杨春明.浅论工具痕迹检验现状及有效利用的方法[J].法制与社会,2013,21:119+122.
[3]王国栋,段明宇,高海峰.关于工具痕迹检验新方法的探讨[J].法制博览,2015,04:165.
D
A
2095-4379-(2016)36-0147-01
刘冰(1974-),女,汉族,吉林松原人,本科,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公安局,工程师,研究指纹检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