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勇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通辽 028011
关于我国法律体系构建的几点思考
王勇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通辽028011
法律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是社会繁荣昌盛的保障,法律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带动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使社会各行各业焕发生机,一个社会要想稳定持久的发展,就必须将法律作为行为规范的准则。法律体系的构建不仅仅是依靠理论研究,更重要的是在社会大环境中,通过实践经验,形成明朗的条文、依据或标准。当前,我国的法律体系还存在很多不足,很多社会活动缺乏相应的法规,政府要行使好领导的角色,从长远的整体的利益出发,构建中国特色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构建;政府;立法
法律是立国之器,能够衡量一个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纵览古今,一个法律体系完善的朝代或者国家,无不是繁荣昌盛的代表。法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体系,各个部分的相互关联和影响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完善的法律体系可以减少社会矛盾、提高办事效率。法律体系构建是一个长期的工程,应该立足本国国情,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实践检验法律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要善于听取不同的声音,认真吸纳意见和建议,不断的对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不断的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构建。
法律体系一词来源于法理学,狭义的法律体系包括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广义的法律体系除上述两者外,还包含了与法律相关的机构和组织。虽然人们对于法律体系存在不同的理解和看法,但是法律法规和执法部门是人们都认同的法律体系的两大主体。
(一)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包含的内容较多,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等都属于它的范畴。法律法规在本质上讲是一种规范形式,不同的法律法规起着不同的作用,发挥着不同的效力。我国的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其余法律法规不能与宪法相悖。但是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法规,满足中央和地方的整体利益。
(二)执法部门
法律体系下各个部门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影响,法律按不同的性质和内容加以区分,交由不同的执法部门进行管理,法律具有强制力。法律体系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若按法律的性质对部门进行划分,法律部门可以分为:宪法及相关部门、民法及相关部门、刑法及相关部门、社会法及相关部门、诉讼法及相关部门等等。
(三)法律部门的分支
法律部门的分支指不具政府性质的组织或机构,比如:律师事务所等。他们的工作与法律密切相关,他们对社会动态的发展有一定的认识,能够为法律体系的构建提出宝贵的建议,在一定程度上,他们能够直接、快捷的反映出法律体系构建的情况。所以法律体系的构建应将发来吧部门的分支考虑在内[1]。
立法是法律体系构建的核心,一般立法的过程要遵循三个原则:先行先试、试点立法和试行立法。第一,先行先试是在一个区域内,不同的地方可以试行不同的法律法规,比如香港、澳门的一国两制政策的实施,这能够有效的验证法律法规的效果,看是能够促进社会的发展;第二,试点立法是想起到点带动面发展的作用,是在某个区域实施特定的法规,在我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这个大环境下,这个原则可以最大程度的降低法律实施失败的局面。第三,试行立法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内,实施的法律法规,用时间来检验法律的效果和可行性,能够为正式立法提供依据,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满足了社会发展的需要。
法律体系的构建主要由三个阶段构成,包括前期、试行和立法。法律体系的构建不是以空泛的理论研究为基础,而是从具体的数据出发,某个领域或者某个行业通过长期的经营和管理,会有属于自己的一套数据,要根据这些数据来制定法律,能够有效的维护该领域或该行业的整体利益。首先,法律体系构建的第一个环节就是前期调研工作,要想使法律具有可信和可行度,就必须保证源头数据的获得准确、有效、客观,这样才能反映出有关社会组织或机构的真实需求。其次,试行立法是立法必须遵守的原则,试行,就是考虑到了不同时间或者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而制订的相应的法律法规,作用在于尝试和探索出一条有效的法律法规[2]。试行立法是对法律体系构建的一种不断的摸索,它能够降低法律体系构建失败的局面,它能够保障社会整体的利益。法律体系的构建可以促进社会的变革和发展,但是法律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切勿急于求成。最后,正式立法是法律体系构建的最后环节,法律法规一旦被正式颁发,就表示着得到了人民和政府的认可,具有了法律效力,不得被侵犯和随意修改,至此,法律体系得以不断扩充和完善。
当下,我国法律体系的构建缺乏积极性,全民参与的热情不高,政府的领导作用不突出。此外,立法部门不善于从社会活动的需要及整体利益出发来完善法律,延迟了相关法律的实施。立法应该做到科学、合理和全面。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法制化建设符合我国发展的需要。我国法律体系的构建存在许多问题,其中一点就是立法缓慢,若能够遵循立法的原则,我国的法律体系的建设将会迈进一大步。
[1]张晋川.关于我国法律体系构建的几点思考[J].质量管理,2014,09:247.
[2]钱大军.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构建式之探究[J].法商研究,2015,02:3-12.
D920.0
A
2095-4379-(2016)30-0221-01
王勇(1974-),男,满族,辽宁阜新人,本科,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法部,二级企业法律顾问,研究方向:法律及企业法务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