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山,王 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之维
刘志山,王 杰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一个人、一个民族能不能把握自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道德价值。从道德基础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其深厚的道德根基;从道德价值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含着丰富的道德内涵及道德价值。首先,从理论观念的角度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提高道德判断力、调节道德关系、规范道德行为。其次,从实践观念的角度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价值主要表现为:培养道德信念、提升文化品质、构建道德理想。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价值;幸福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属于社会意识形态,以人们的需要为依据,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决定着人们的需要和利益。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基础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它的形成以当下人们现实需要为依归,符合广大人民的价值选择;另一方面,它的实质和终极目标是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为人们提供精神信仰,帮助人们获得幸福。
1.以广大人民的现实需要为依归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有着深刻的现实基础,迎合了不同主体、不同层次的需要。
国家层面,面临着政治改革与经济发展的不协调,以及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冲突。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经济总量已超越日本,位居世界第二,成为“世界工厂”,但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每万元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4倍,资源浪费严重,给资源和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与此同时,政治体制改革落后于经济发展,并束缚着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彰显了国家之德。简而言之,国家之德在于使人民安居乐业,安居乐业则须满足两个方面:一是良好环境,包括自然生态环境、社会环境以及经济环境,涉及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和谐;二是人民的民主权利的享有,涉及到人们意志和行为的自由度,这也是幸福感的重要来源。“富强”是指经济富强,但已不再是扩大经济规模,而是调整经济发展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民主”其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包括了民主形态(国家制度)和民主权利(意志和行为的自由度),它要求我们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调整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使之适应不断发展的生产力,即政治发展与经济进步协调,深化改革开放,使得广大人民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社会层面,人们自由就学、自由择业与创业、自由恋爱与建立婚姻家庭、自由迁移、自由参政议政等受到一定限制,比如在就学方面存在异地高考的限制、生育方面存在计划生育的限制、迁移方面存在户籍制度的限制、购房方面存在限购令的限制等,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民的自由;在生产经营方面存在垄断、在行政审批方面存在特权、在收入分配方面存在差距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平等;社会贫富悬殊、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不足、弱势群体得不到应有的照顾,从而不利于社会的公平公正;权力配置不科学、权力过分集中、权利运行不透明、权力监督不够有力、缺乏制度约束等问题凸显法治的不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其实质在于彰显社会之德。社会之德首先在于能为每一个社会成员创造自由呼吸、自由生活的环境;其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参与的个体地位都是平等的,相互联系的个人,需要对对方有相应的尊重,且对对方的尊重也是对自身的尊重,并由此产生的相应的礼仪,即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再次,法治是社会运行的带有强制性的制度规则,对公民起着巨大的保护作用,让公民在法治社会中享受自由、平等、公正,享受和谐的社会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是通过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调节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使社会成员在自由、和谐中感受到生活的幸福,从而彰显其道德的合理性。
个体层面,出现各种道德失范现象,如公务员群体的生活作风问题、医护行业收受红包问题、制造行业掺假制假问题——毒奶粉、毒大米、染色馒头等。如此众多的道德失范现象,社会上人与人之间道德冷漠,人际关系紧张,反映的是人们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利益冲突,公民之德何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其实质在于彰显公民个人之德,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幸福是现实生活境遇与人生目的实现相一致的状态[1]。一个人幸福与否,幸福感的强弱,取决于生活境遇和人生追求的目标之间的契合度。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不是口号,而是道德规范,规范着人们追求幸福的手段和方法,是人们获得幸福的必要条件。公民把这些价值准则外化为现实生活中的自觉行为和共同习惯,以调节人际关系,获得自身幸福。
2.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脚点在于提高人们的价值判断力和增强道德责任感,最终目的是帮助人们获得幸福,它不仅是作为内在的道德观念,也规范着人们外在的道德行为,二者对于个体的幸福的实现至关重要。一方面,人作为社会性动物,每个人的生存与发展都与他人息息相关,个人的一切,脱离了社会,便无从谈起。因此,个体的道德观念,稳定化为人格品性,能否得到社会的肯定和他人的赞许尤为重要,如果其人格品性受到赞扬,那么也就有助于其现实生活境遇的改善和人生目的的实现,从而获得自身的幸福。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引导、激励着人们投入实践活动,通过实际的道德行为,发挥道德完善的社会意义,每一个小小的善举,给他人带来都是现实境遇的改善,或大或小,正是这些不起眼的行为,营造着社会和谐的氛围,使人们生活在道德的社会环境之中,不仅获得个人幸福,也帮助他人获得幸福,而且同时实现自我完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价值观,也是一种道德价值观,是对各种现象中道德价值的看法,其中蕴含着丰富的道德内涵。
1.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之德
一个有道德的国家应该是怎样的?在中国古代,国家强盛,百姓安居乐业,社会风气清明,便是人们向往的有德之邦。若再进一步,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则是理想的大同社会。而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则是对现代道德国家的阐释。“富强”是道德国家的基础。富强意指经济现代化,是促进社会进步、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物质基础。经济的发展对道德将会产生一些积极的影响。首先,经济的繁荣将促进公共生活中某些直接与物质生活水平有关的道德规范得到改善。其次,经济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体面地生活可以撤去直接的生存压力对道德的威胁,防止造成道德与社会生活的崩溃。“民主”是道德国家的本质。“民主”意指政治现代化,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华民族的百年梦想,是全国人民的美好追求。健全的民主制度,丰富的民主形式,通达的民主渠道以及高效的民主监督,是实现人民幸福生活的政治保障,也是道德国家的制度保障。“文明”是道德国家的象征,它主要指精神文明,它要求我们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文明理念,培育文明风尚,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人们明是非、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革除各种陋习,发达的文明铸造国民的精神家园。“和谐”是道德国家的主题。“和谐”的总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处理好个人身心和谐,个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以及整个国家与外部世界的和谐。
2.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之德
一个道德的社会又是怎样的呢?传统社会中,一个社会的思想道德和意识形态往往是统治阶层的思想道德和意识形态。奴隶社会的自由是奴隶主的自由,奴隶毫无人格可言。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男尊女卑,人与人之间及其不平等。真正意义上的道德社会应该是追求和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平等和全面发展的社会。“自由”是道德社会最高的追求。人获得全面自由发展的“自由人联合体”是马克思描绘的理想社会状态,在这个联合体中,阻碍自由得以实现的各种外在和内在障碍,即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心、人与自然的矛盾都得到消除,因此用于调节人们利益关系的道德就像血液一样流淌在人们血管中,而不是存在于身体之外。“平等”是道德社会的基石。在传统社会,面对道德观念的差异,统治者往往是抑制和消解这些差异,用其主流道德观念来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但在现代社会,其平等倾向使得它在底线伦理的基础上,必须接受和承认道德观念的差异,以平等和沟通的姿态对待其他道德观念,而不是用一种道德观念战胜另一种道德观念,以一种生活方式统一其他生活方式。“公正”是道德社会的本质。公正是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其核心是正义。以权利公正、机会公正、规则公正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体系,是一个道德社会的体现。公正力求确保每一个人的合法利益,在利益不能兼顾时,应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中国共产党所主张的“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追求社会公正的时代最强音。“法治”是道德社会的保障。法治是落实自由、平等、公正的必要条件,法治是对社会底线伦理的坚守,是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道德健康发展的根本。法治要求重视法律规则本身的公正性、正当性,追求善法,为公众之间的道德关系调节提供准绳。
3.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个人之德
一个道德的人又应该是怎样的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层面的价值目标和准则,是个人道德修养的指导方针。“爱国”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道德关系,是一种道德义务。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爱国是其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敬业”是对个人职业道德的核心要求。国家的发展与进步,需要每个人踏实肯干,精益求精,努力追求事业上的卓越和成功,竭尽所能地服务于社会和他人。“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公民个人的诚信,是个体安身立命的方式。个人诚信就是做到不自欺、不欺人;言必信,行必果;反对弄虚作假。“友善”是一种态度。与人友善,关爱他人,宽容待人,有助于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改善不良风气,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1.作为理论观念的道德价值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以价值为特定对象的思想理论,其蕴含着丰富的道德内涵,也是一种道德价值观,因此它具有作为道德理论观念的价值,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
(1)提高道德判断力。如何评判一个国家是否道德?我们可以从一个道德国家的基础、本质、象征及主题来认知。“富强”是一个道德国家的物质基础,但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并不起决定性作用,还需要看这个国家是为哪些人服务的,“民主”是道德国家的保障。社会的精神文明活动及文明风尚是一个道德国家的具体表现,是国家之德内涵的外显。“和谐”则代表着国家发展过程中所追求的道德价值目标,只有协调好人与国家、人与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才会有和谐的道德关系。这些标准和观念,为人们提供了道德判断的根基,帮助人们做出合理的、正确的判断。
(2)调节道德关系。道德价值必须通过道德关系才能得以体现,没有具体、现实的道德关系,就不会存在道德和道德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调的是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社会集团之间(国家、民族之间)的道德关系。“诚信”是中华民族优秀道德传承下来的诸多美德中的核心价值,在对个人品德的要求中,居于核心地位,是个人道德的根本。民无信不立,“诚信”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基本道德要求,也是社会道德的基础,对于社会道德关系的调节具有核心价值。个人的诚信是与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和社会和谐息息相关的,与国家的强盛紧密相连。如果个人有了诚信的品格,就不会在市场中欺诈谋私,如果亿万中国公民都有着诚信的品格,中华民族将成为文明礼仪之邦并得到世界的尊重。
(3)规范道德行为。道德的规范性作用通常是通过带有命令性质介入人们思想和行为方式的过程来实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其本身就是一个明其规范的过程,即把人类历史中形成的理想人格具体化为道德规范的过程。规范既反映了普遍的道德理想,又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需要。明其规范需要将德性化为具体领域的道德条目,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反映的道德价值观细化的过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继续完成从道德条目到规范的环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的道德要求体现为市民公约、乡规明约、职业规范等具体的行为准则。只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转化为道德规范,才能展现出其对道德行为的规范与约束功能,社会成员才能有所依循,才能在复杂的社会中明理、正身。
2.作为实践观念的道德价值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含了对道德本质、道德现象等具体价值的看法,作为实践的道德观念,对人们的道德信念、文化品质及道德理想都有着重要影响。
(1)培养道德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蕴含的道德原则与规范给人们照亮了前行的道路。首先,“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面向社会所有人的,而不是仅仅要求其中的一部分,而且这些要求是同等的,并不因人而异,不因每个人的出身、贫富、地位的差别而有差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是自由的,但都以损害他人自由为边界。其次,“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基础。一个富强的中国应当是一个道德文明的国家,离不开道德个体的支撑。诚信是个人道德的根本,也是社会道德的基础,是培养人们道德信念的关键所在。总之,在人们对道德产生怀疑时,对社会失德现象见怪不怪时,内心道德信念动摇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像一座灯塔,坚定着人们心中的道德信念,指引人们前行。
(2)提升文化品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涉及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吸收了世界文明有益成果,体现了时代精神”。[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大思想来源决定了其内容所包含的政治诉求、社会理想、道德规范、精神气质等都代表着这个时代的先进文化。“自由、平等、法治”这些现代理念正是对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专制、等级、人治”观念的批判,是适应世界现代化发展潮流、推动社会发展的新价值观。“文明”意指精神文明,由文化精神品质所体现。生活中的人们有着自己的精神追求和寄托,公民素质的提高是改变文明风貌、建立文明社会的基础,也能防止人们在日益丰富的物质文明中感到极度的精神空虚、身心失衡,这些都有助于提升社会文化品质,构建民族的精神家园。
(3)构建道德理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种强有力的道德价值向导,其基本理念和基本要素彰显着社会主义道德的内涵,因此,它的培育与践行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道德理想。首先,从国家层面来看,“文明”是我们国家文化现代化的目标,就是要极大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程度和文明素养,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社会主义道德理想在国家形象中的体现。在中华大地上,在快速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挤公交”、“中国式大声喧哗”、“中国式乱丢垃圾”等不文明现象,说明我国公民的整体文明素养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其次,从社会层面看,“平等”是指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是社会主义道德理想在社会关系中的体现。它要求所有社会成员,包括不同地区的人、不同民族的人、不同行业的人、不同地位的人、城市人与农村人,都能享受平等的权利,包括平等的劳动权、平等的生存权、平等的发展权、平等的分配权。最后,从个人层面看,“诚信”是指诚实守信,是人们修身处事的行为准则,强调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是社会主义道德理想在个人行为中的体现。它要求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信守承诺,讲求信誉。
[1]刘志山,李卫英.道德及其生活意义[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2]习近平.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5 -05(2).
刘志山,深圳大学移民文化研究所教授,博士;王 杰,深圳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助教。
广东省“理论粤军”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增强人们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研究”(WT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