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灿新
道德形象与个人命运
吴灿新
“道德形象与个人命运”问题,在人类思想史上,曾以“德福一致”的问题出现,大多数伦理学家主张“德福紧密联系”甚至“德福一致”。在现代社会,道德形象确实关乎个人命运。因为道德形象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道德形象是把握人生机遇的重要因素;道德形象是创造人生幸福的关键要素;道德形象是追求人生幸福题中应有之意。
道德形象;命运;幸福;先天之命;后天之命
在现代法治社会里,是否守法关乎人的命运,似乎已成为一种常识。然而,一个人的道德形象是否关乎人的命运呢?似乎答案是多样性的。因此,深入探讨这一问题成为了必要。
在探讨道德形象与个人命运之前,我们必须先探讨一下什么是道德形象?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形象就是人们通过视觉、听觉、触觉、味觉等各种感觉器官在大脑中形成的关于某种事物的整体印象,简言之是知觉,即各种感觉的再现。而“道德形象”是一种借鉴性说法,通常是指道德主体通过自身一系列比较稳定的道德表现,给人们在知觉上造成的一种具体道德形态和道德面貌。这种具体道德形态和道德面貌是一个人道德修养水平的重要标志,是道德主体的精神生命所在,是道德主体得以合理性存在的内在依据。
道德形象的基本规定性有如下几点:
第一,道德性。每一个人的形象具有多面性。由于人类社会的生活是复杂多样的,人在不同的社会生活与活动中,以其特有的思想行为表现,形成自身特有的不同形象。如体貌形象、智能形象、政治形象、经济形象、文化形象、情商形象、道德形象等等。道德形象与其他形象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的道德性。所谓道德性,就是指这种形象是通过道德表现来展示的,能够用善恶进行评价的一种形象。
第二,具象性。这种具象性,是人们可以直接感知的一种外部形象,是人们对一个人的道德面貌的一种整体性的表面印象。这种印象虽然是一种表象,但它是一个人的一系列比较稳定的道德思想行为的直接概括。人们可以通过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外部形象,形成对一个人道德上的评判与把握。
第三,实践精神性。道德在本质上是一种实践精神,道德形象必然是一种实践精神性的形象化产物。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是一种思想关系,因此它是一种精神。但道德作为精神又不同于科学、艺术等其他精神,而是一种以指导行为为目的、以形成人们正确的行为方式为内容的精神,因此它又是实践的。所以,人们对一个人的道德形象的感知,不仅看其特有的道德思想观念,更重要的是视其特有的道德行为。也就是说,评判一个人的道德形象,重要的不是他说些什么,而是他做些什么,怎么做。
当然,从学术上讲,“道德形象”是一个“中性”词,它具有正面道德形象与负面道德形象之分。道德简要来说,就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当共同遵守的调整各种伦理关系的行为准则与规范。因此,一个人通过一系列合符调整各种伦理关系的行为准则与规范要求的比较稳定的行为,就能树立起正面道德形象;反之,则留下负面道德形象。
命运是指什么?命运作为一个词简单来说,就是指一个人生命的经历。当它作为一个特定的范畴来说,就含有比较复杂的意义。它不仅仅是指一个人的人生历程,更主要的是指这种生命经历的“质”和“量”。生命经历的“质”主要关注的是“幸运”与“不幸”;而生命经历的“量”主要关注的是“幸运”和“不幸”的“多少”。
“命运”作为特定的范畴,还可以辩证理解。“命运”是由“命”与“运”构成。“命”又可分为“先天之命”与“后天之命”。所谓“先天之命”,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命”,是一个人一生下来就具有的客观存在。比如,一生下来,有的人就是男性,有的人却是女性;有的人身体健康,有的人却身体残疾畸形;有的人生在穷山恶水之地,有的人却生在富足美丽之乡;有的人生在穷人家庭,有的人却生在富贵家庭;有的人生在和平时期,有的人却生在战争年代;等等。所谓“后天之命”,是一个人通过主客观相互作用,由必然性和偶然性相结合形成的“命”。它是在“先天之命”的基础上改变了的后来之“命”;因此,第一,“先天之命”是“后天之命”的客观基础,“先天之命”对“后天之命”具有巨大的制约作用。比如说,一个天生的哑巴,他无论后天多么地努力,都不可能成为歌唱家;一个天生的痴呆者,无论后天怎么努力去培养他,也不可能成为思想家;一个人生在穷山恶水之地的穷人之家,要想成为一个大有作为者,不知需要经历多少的艰辛。第二,虽然“先天之命”是“后天之命”的客观基础,无论有多大的制约作用,“后天之命”也不是决不可改变的,所以,“后天之命”又是变化了的人生命运。
“运”是指一个人的机遇,是一个人“先天之命”的变动性条件,它对一个人的“后天之命”也起到巨大的作用。“运”可以分为“时运”、“人运”、“机运”。“时运”又可以分成“大时运”与“小时运”。“大时运”指得是时代的转换所带来的命运。比如在计划经济时代,一个人再有经济才能,也不能发家致富;但这种人有幸遇上了市场经济时代,就可以充分地大显身手,从而发家致富。“小时运”指得是一个人改变命运所需要的时间条件。“人运”指的是一个人在人生历程中,遇到“贵人”相助所改变的命运。“机运”是指改变一个人命运的机会。
“后天之命”的改变是主客观条件相互作用的结果。中国有句古话:“成事在天,谋事在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在这里主观条件就是一个人自我的努力;客观条件除了“先天之命”之外,更重要的是“运”。究竟是主观努力重要,还是客观“运气”重要?首先,可以说,两者都重要,因为两者缺一不可。只有主观努力,没有“时运”、“人运”、“机运”,很难改变命运;虽有“时运”、“人运”、“机运”,但没有主观努力,也同样把握不住机遇。其次,在主客观两者之中,更关键的是主观努力。因为主观努力属于变化的内因;客观条件是变化的外因;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可以说在人生之旅中,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会碰到这样或那样的“时运”、“人运”、“机运”,但为什么有些人能够抓住,有些人却不能抓住?长期以来流行着的一句话对此做了很好的回答:“只有主观努力的人才能把握机遇”,或说:“机遇总是青睐有准备的人”。
主观努力说到底,就是打造自己,提升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德才兼备的人,使自己成为一个具有良好道德形象之人。
通过以上的讨论,我们现在可以进一步来探讨“道德形象是否关乎人的命运”这一命题了。
正如上述所说,一个人的“后天之命”的改变是主客观条件相互作用的结果。而在主客观两者之中,主观努力具有更加关键的意义。人的主观努力最主要的就是造就自己良好的智能素质与道德素质。前者表现为“智能形象”,可简称为“才”;后者表现为“道德形象”,可简称为“德”。“才”和“德”这两者固然是改变“后天之命”的重要因素,但相比较而言,“德”是更关键的要素。首先,我们知道,一个人的“才”的形成,既需后天之“运”——获得良好教育的条件,更要“先天之命”——聪明的大脑的条件;而后者既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幸生成的,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幸得以开发的。因此,常言道:“人才难得”。然一个人的“德”的形成,较少受到“先天之命”的制约,无论你出生在哪里,出生在什么家庭;无论你是穷人还是富人,无论你是亚洲人还是欧洲人,都有可能修炼成有“德”之人。其次,虽然有“才”者未必有“德”,有“德”者也未必有“才”,但是,一个人如果仅仅有“才”而无“德”,这种“才”没有“德”的引导,必将危害他人与社会,最终也必将导致自己“后天之命”的不幸。一个人如果有“德”而无“才”,最底限度是不会危害他人与社会;况且,既然有“德”,一方面可由他的勤奋好学、敬业爱岗、刻苦耐劳等的优良之“德”,必将使其工作能力不断提升,依然也会对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另一方面,其“德”本身就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社会价值,这种社会价值必然会迟早或多或少地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赞赏。中国古代就有“三不朽”之说。即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立功”、“立言”、“立德”者的奉献精神、社会价值却是无限的。
因此,我们可以初步判断说,每一个人的道德形象是关乎其人生命运的。而我们如果进一步探讨的话,那么每一个人的道德形象又是如何影响其人生命运的呢?
第一,道德形象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人是一个社会动物,人之所谓人,就是人具有人性。而人性与兽性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有德性。中国古代先贤孟子在二千多年前就指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孟子·离娄下》)人不同于禽兽者就是人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这些“善端”。人类学的研究表明,正是人的“道德”才使人从动物中升华出来,因而,人的德性是人的本质规定性,道德形象是人之为人的“形象”,没有正面道德形象的人,在人们的眼中,形同于“禽兽”,必然被人们所鄙视,其“运”特别是“人运”往往极差。同时,人又是一个关系动物。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来说,它对于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2](P81)因此,人本质上是一种关系的存在,关系对人具有本体论的意义。而道德的社会价值就在于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一个通过主观努力而具有良好道德形象的人,就是一个能够调整好自身命运发展中各种关系之人。他也因此往往成为人际关系和谐的积极因素。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受到人们的尊重爱戴和欢迎,从而才能在社会中真正立身,也才能创造自己的良好“后天之命”。
第二,道德形象是把握人生机遇的重要因素。良好的道德形象不仅是一个人在社会上的立身之本,也是一个人在社会上行走处事的“通行证”。因为其一,从现代社会的竞争性特点来说,一个人要生存通常有两条道路:一条是普遍性(多数人的)道路——求职,而任何一个单位和部门,都欢迎一个具有良好道德形象的求职者;即使他有才却无德,道德形象败坏,也不会受欢迎。因为这样的人,迟早会给他所在单位或部门带来灾害。另一条是特殊性(少数人的)道路——创业,要创业必须要有资金和业缘,而只有具有诚信、友善等品德的良好道德形象之人,才有可能较顺利地得到资金的支持(无论是银行还是私人),也才能建立良好的业缘,从而才能把握住机遇。其二,正如前述,人是一个社会性关系性存在物,因此,人要发展,获得良好的“后天之命”,就必须要有人相助。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俗话还说:“失道寡助,得道多助。”,失“道”之人,必定形成一个负面的道德形象,这种道德形象不好甚至于败坏的“恶人”,人们往往会避而远之,很难得到人们的“帮助”。而得“道”之人,必定树立起良好的道德形象,这种“善人”,“贵人”们往往会不同程度地对他给予各种支持和帮助。因此,只有这种具有良好道德形象的人,才能被“时运”、“人运”、“机运”所青睐,才能把握信机遇,也才能在社会中顺利地行走处事,获得良好的“后天之命”。
第三,道德形象是创造人生幸福的关键要素。幸福,一般来说,是指一个人的需求得到满足而产生喜悦快乐与稳定的心理状态,也是一个人良好的生活状态。幸福是一种主观感受,但是又与客观因素密切相关;它既受内部因素影响,又受外部因素制约。道德形象作为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产物,对创造幸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一,从幸福的主要条件来说,固然有许多方面,但正如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所说:人生的幸福要具备三个条件:即身体、财富和德行。然而,他虽然认为,这三个条件都是必要的,少了哪一个都不能幸福。可是他特别强调德行条件。他认为如果不具备德行条件而只具备其他两个条件,就不会有真正的幸福。“一个人要是没有丝毫勇气,丝毫节制、丝毫正义、丝毫明哲(智慧),世人绝不称他为有福(快乐)的人。”[3](P118)在这三个基本条件之中,身体和财富都要受到德行(道德形象的内在规定性)的规定和制约。身体不好,固然是一种不幸,但有良好道德形象内在的良好德行,它所带来的精神上的愉悦,会减少这种不幸的感受,甚至于抑制住这种不幸的痛苦。身体虽好,没有德行,犹如行尸走肉,不仅难以获得真正的幸福,也会因缺德或伤身或惹祸,最终难以得到幸福。虽有财富,但没有德行,得到的往往是不义之财(如贪污受贿等),迟早会受到社会的惩罚;同时,没有德行,也无法合理使用财富,结果往往不是伤身害命(如卖淫嫖娼得艾滋病等),就可能是财富丧失(如赌博而倾家荡产等)。故孔子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良好的德行,会有益于身体健康,会使财富利己利人,会使自己获得真正的快乐。因此,人身体好吃好穿好住好固然很重要,也是幸福最重要的物质条件,但是如果没有心理的平衡,良好的心态,和谐的人际关系,情感和精神的依归、支撑与愉悦,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幸福感。其二,从获得幸福的重要条件来看,良好的德行是人类在千百年的生存中积累起来的智慧和力量。从正向来说,它是创造幸福的源源不断之动力。幸福不会从天降,幸福的获得往往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和不懈的奋斗。而这个过程中,最需要的是源源不断的动力。良好的道德形象蕴涵着人的理想、决心和毅力,正是这一切,它为人创造幸福带来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从反向来说,它是限定人的欲望在合理范围内的强大力量。人从动物演化而来,因此人天生具有其自然属性,它包括饮食男女等等自然欲望。诚然,没有欲望就没有人性的丰满和人的发展,也没有幸福可言。但造成人发展和幸福获得的最大障碍正是人的欲望的任性。人的任何行为如果不能将其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就是一种疾病的征兆——人的所有行为甚至包括动物式的本能活动都概莫能外。而道德形象所内含的道德理性与道德意志,正是约束人的欲望的任性的强大道德力量。这种强大的道德原则力量,将人的欲望限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从而保证人的均衡健康发展;否则,必然造成人的畸形发展,导致痛苦和疾患,最终造成不幸的“后天之命”。
第四,道德形象是追求人生幸福题中应有之意。正如前述,人来源于动物又超脱于动物,是人的德性的功劳。正是道德形象的德性根基,使人成其为人,也使人的幸福成为一种可能。一个人天生下来,其“先天之命”就是一个自然人,要在尔后的社会生活中,成为一个社会人,开创自己幸福的“后天之命”,就必然实现道德化,形成自己良好的道德形象。在这个意义上说,道德是幸福的题中应有之意。同时,道德形象所具有的人的理性属性和精神本质使道德形象本身能够成为幸福的固有内容,甚至成为最高的幸福享受。无疑,人既是特殊的个体性存在,又是普遍的类存在,即每一个“我”都是类本质的承担者。每一个“我”既应通过生理的物质的需要的满足来实现其自然生命的潜能,也须在主体间的交往过程中以道德精神方式确证其社会生命的价值。在“为他”的付出中,通过对他者主体人格及其价值的肯定,也实现了对自我主体人格的确认,展现了自我存在的真正价值。[9]一个具有良好道德形象的人,决不仅仅是孟子所说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尽心上》)而且自身就具有重大的精神价值,成为幸福的源泉,也必然成为一个人在创造自己的“后天之命”中追求幸福的题中应有之意。所以亚里士多德就说:“最优良的善德就是幸福,幸福就是善德的实现,也是善德的极致。”[3](P118)
[1]罗国杰、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上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
[4]黄明理.论道德与个人幸福的内在统一性[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3(6).
吴灿新,广东行政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