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艳 马明忠 赵彦军
汕头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广东 汕头 515011
刑事理化检验质量提升分析
田艳马明忠赵彦军
汕头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广东汕头515011
刑事理化检验,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运用分析化学的理论和技术手段,对由公安机关调查的案事件中有可能成为证据的材料进行发现、记录、提取,进而进行定性、定量和比对检验的刑事科学技术。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国家在立法层面对司法鉴定检验检测实验室提出了资质认定的要求,提升刑事理化分析实验室的检验质量和检验水平迫在眉睫。本文具体介绍了刑事理化检验的相关内容,分析了检验质量的相关影响因素,进而提出了质量控制的相应对策。
刑事理化检验;质量控制;对策;影响因素
理化分析是通过物理、化学等分析手段,确定物质成分、性能、微观宏观结构和用途等等,在现代科研,医疗,犯罪调查等领域应用广泛[1]。刑事理化检验是理化分析的一个边缘分支学科,并逐步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专业性极强的刑事技术手段。刑事理化检验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运用分析化学的理论和技术手段,对由公安机关调查的案事件中有可能成为证据的材料进行发现、记录、提取,进而进行定性、定量和比对检验的刑事科学技术,主要包括毒物毒品分析和微量物证分析两大类。目前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对于刑事案件中的证据要求也是越来越高,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维护法律尊严,为事件的定性、案件的侦破提供线索、为法庭诉讼提供确实可靠的证据,提升刑事理化检验质量和检验水平迫在眉睫。
刑事理化检验发展至今天,虽然常规的物理外观检验和普通化学反应(如沉淀反应、颜色反应、生成气体等)检验方法仍时而在应用,但目前主要还是运用色谱、色质联用、光谱和能谱等现代大型分析仪器进行检验,某种意义上讲,现代理化分析几乎等同于仪器分析。目前在科学技术的推进下,人们在理化检验、证据收集和物质定性等多方面均取得了很好的发展[2]。同时随着检验仪器设备的不断推陈出新,仪器分析灵敏度不断提高,使得理化检验的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对理化分析者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刑事理化检验内容庞杂,除了法医、痕迹、DNA、文检、照录像、视听资料等分析领域以外的物证都有可能成为刑事理化分析的对象。
(一)刑事理化检验分析者的综合素质
理化分析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对刑事理化检验的结果起着决定性作用,仪器只能给出数据,却不能代替人进行分析。方法的研发与分析者的理论水平密切相关、实验过程与操作者的熟练程度、取样的精准性密切相关,实验结果与操作者的主观研判密切相关。因此,必须保障检验者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这样才能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更新
目前随着社会的进步,逐步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刑事理化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刑事诉讼法》把司法鉴定结论通通改为鉴定意见,需要鉴定人出庭对自己所做的鉴定意见接受质证,因此刑事理化分析者不仅要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还要具备较好的出庭应辩技巧和较强心理素质,以确保自己的鉴定结论被法官采纳,最终成为法庭定案证据[3]。
(三)理化分析本身的不断发展
新药物的不断涌现,使刑事理化检验范围不断扩展,新理论、新方法、新仪器的不断发展,为理事理化分析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障,但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方法灵敏度一味的提高,使得环境因素和内源性杂质的干扰越来越显著,以前理化分析工作者一直在提高阳性检出率上下功夫,现在不得不对阳性结果加以系统分析,刑事司法鉴定结果有时人命关天,一旦出现假阳性检验意见,后果不堪想象。所以对结果的分析和应用必须慎之又慎。
(四)刑事理化检验的时效性
刑事案件从被发现那一刻起,直到诉讼结束,法律对它都有严格的期限要求,所以刑事理化检验工作必须遵循最大效益原则,在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可靠的前提下,必须采用简便高效的技术方法,实验过程必须加以质量控制,但又必须避免过度控制。尤其在资质认定上切莫一味强调准确可靠,必须兼顾高效。这也就对检验仪器的先进性、方法的科学性和检验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引进先进检验仪器设备,促进证据规范性的增强
李昌钰博士曾讲过司法鉴定必须采用高精尖的分析仪器。在对毒物毒品和微量物证进行分析的时候,要想保证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就必须保证检验仪器的质量和先进性。目前随着刑事案件数量与种类的增多,要求检验仪器也要与时俱进,使检验从微量过渡到痕量、从局部分析过渡到系统全面分析,确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可靠性。
(二)提升检验者综合素质
基于在理化检验中其结果准确性受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必须尽可能的降低人为干扰,而要想实现以上目标,就必须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是严格要求检验者的专业知识,同时保证仪器操作的熟练性,严格遵守相关程序规定执行理化检验工作;二是严格要求检验者的职业素养,使其在具备较高责任心的基础上对自身严格要求,并且实事求是的对待检验结果;三是将检验者的综合素质提升,如职业技能、理论知识等,从而将理化检验工作的质量大大提升。
(三)参与现场勘查,有效地发现和提取物证
检验必须基于现场的物证发现和提取,没有现场物证的发现提取,再先进的实验室检验技术也是“无米之炊”。所以理事理化检验技术人员必须重视现场勘察,走出去,多参与,以诸多庞杂的物品现场做出判断,这样才能真正提升理化检验工作的质量和理化物证的证据作用。
(四)提升分析微量物证的质量
分析现场提取的微量物证不仅能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依据,同时也能将嫌疑人的相关信息确定。如收集并分析现场的纤维类材料,进而将嫌疑人的衣着信息确定,进而通过监控搜索并确定嫌疑犯,促进案件的尽早侦破[4]。再者微量物证分析往往只能提供种属认定,因此在分析和取证的时候,必须对每个细节予以关注,细之又细,这样才能保证物证提取的完整性,必须结合其他证据做出综合判断。科学地应用微量物证分析结论。
(五)提升毒物分析质量
目前刑事案件涉及的药毒种类较多,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恶劣事件的发生率降低和甚至避免,就必须加强毒物分析的范围和能力,同时对检验结果要进行系统分析,确保阴性结果与阳性结果均可靠,为快速侦破案件提供线索,为成功诉讼提供可靠的证据。
目前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理化检验所占的地位举足轻重,已经得到了广泛认可和关注,在未来也必将沿着以下几个方面发展:一是广泛引进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设备,以此来增强结果的可信度和检验过程的精确性,实现装备与技术的完美结合;二是建立国家物证库,对药毒物、毒品和微量物证等进行溯源,并借助公安专用网络大数据系统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建库查询,进而为案件的侦查提供方向;三是研发和应用现场快速检验设备,缩短检验和案件诉讼的时间,尽快取得相关数据和线索,并提交大数据系统查询,进而锁定犯罪信息和犯罪嫌疑人信息;四是由实验室检验工作向现场勘查工作转型,重视物证的发现和提取,为实验室检验提供少而精的物证检材,从而提高检验鉴定工作效率。
在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事件当中,刑事理化检验越来越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引进高精尖的仪器设备,重视刑事理化检验技术人员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从而提高毒物毒品分析和微量物证分析的质量,为事件的定性、案件的侦破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提升公安司法鉴定部门的公信力。
[1]徐晓玲,吴巧雯.创新刑事理化检验课程教学模式的思考[J].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3,04:118-121.
[2]任璐萍,崔英爱,张鹏.论如何提高刑事理化检验质量[J].河南科技,2014,24:227-228.
[3]刘铭.典型个案中的科学证据侦查应用反思[J].中国刑警学院学报,2015,03:3-8.
[4]李海英.基于实战背景的公安院校刑事技术综合实验设计[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6,03:177-181.
D918.2
A
2095-4379-(2016)30-0133-02
田艳(1979-),女,汉族,广东汕头人,本科(双学位),汕头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工程师,研究方向:刑事技术理化检验;马明忠(1967-),男,汉族,广东汕头人,本科,汕头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工程师,研究方向:刑事技术理化检验;赵彦军(1969-),男,汉族,广东汕头人,本科(双学位),汕头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刑事技术理化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