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艾薇
十问劳务派遣大限
文_艾薇
公司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派遣员工,公司使用派遣员工的数量不得超过员工总量的10%,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应当同工同酬。
派遣用工比例 = 派遣员工/(正式员工+派遣员工)<10%
对于超比例用工单位,首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注意此处罚是以人数为依据的,因此超出比例的派遣员工人数越多,公司风险越大。
在此情况下,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是派遣员工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与用工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将超比例派遣员工转为正式员工,降低派遣员工比例,或者退回并解除部分派遣员工。
在没有法定理由的情况下,用工单位不得随意退回派遣员工,派遣单位亦不得随意解除派遣员工。如果要遣散派遣员工的话,应当与员工进行协商解除,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就超比例问题而言,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而属于劳动监察部门监管的范围。
应当找大型的、具有人力资源外包经营资质以及丰富外包经验的供应商提供外包服务,以确保外包模式的合法性、合规性。如果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实际上却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仍然视为劳务派遣。
派遣员工转为自雇员工之后,公司应当连续计算员工在派遣期间的工龄,并依法连续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派遣员工转为自雇后,可以节省派遣的服务费成本,但是会大大增加公司的人员管理成本。尽管如此,为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经营仍然应当以自雇员工为主,并根据需要结合使用多种灵活用工方式。
《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
全总《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进一步提出,劳务派遣工可以在劳务派遣单位也可以在用工单位参加工会,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委员会中应有相应比例的劳务派遣工会员作为成员,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劳务派遣工直接参加用工单位工会。在劳务派遣工会员接受派遣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可以委托用工单位工会代管。劳务派遣单位工会与用工单位工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对会员组织活动、权益维护等的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