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黎
(湖南省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 湖南 衡阳 421002)
探讨早期护理干预对妇科腹腔镜患者术后腹胀的影响
杨晓黎
(湖南省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湖南衡阳421002)
【摘要】目的:探讨早期护理干预对妇科腹腔镜患者术后腹胀的影响。方法:将我院90例腹腔镜手术患者平均分为两组,对照组实施常规护理,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实施早期护理干预。结果:观察组腹胀发生率为24.44%,对照组腹胀发生率为60.00%,组间比较具有统计学差异(x2=11.660,P=0.001);观察组患者的肛门排气时间与肠鸣音恢复时间要明显小于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显著(P<0.05)。结论:妇科腹腔镜患者早期进行护理干预能够显著改善患者术后腹胀发生情况,加快患者恢复,值得在临床上大力推广。
【关键词】早期护理干预;腹腔镜手术;腹胀
本次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探讨早期护理干预对妇科腹腔镜患者术后腹胀的影响,选取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我院妇科收治的90例腹腔镜手术患者作为本次研究的对象,具体探讨内容分析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我院妇科收治的90例腹腔镜手术患者作为本次研究的对象,把所有患者平均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患者45例。对照组患者年龄20~50岁,平均年龄(37.5±1.4)岁;观察组患者年龄22~52岁,平均年龄(38.2±2.1)岁。两组患者的年龄以及疾病类型等对比不存在明显差异(P>0.05);存在可比性。
1.2 护理方法
对照组45例患者是实施常规护理,包括常规指导患者饮食,术前对患者予以评估以及健康指导。手术后鼓励患者尽早下床活动,加快胃肠功能恢复。观察组45例患者在对照组基础上实施早期护理干预,具体护理内容包括饮食护理、体位护理以及早期训练等。
1.3 评价指标
无腹胀:患者没有腹胀感;轻微腹胀:患者有轻度腹胀感,切口没有胀痛;中度腹胀:患者具有腹胀感,腹部膨胀,切口胀痛但能忍受;重度腹胀:患者具有强烈腹胀感,腹部膨胀,切口胀痛且难以忍受。
1.4 统计学方法
借助SPSS19.0统计学软件包对汇总数据给予分析和处理,计数资料借助率(%)表示,计量资料借助平均值±标准差(x±s)表示,组间率对比借助x2检验(或是借助t检验);对比P<0.05,说明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和显著性。
2.结果
2.1 两组患者腹胀发生率对比
观察组腹胀发生率为24.44%,对照组腹胀发生率为60.00%,组间比较具有统计学差异(x2=11.660,P=0.001),详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腹胀发生率综合比较分析[n(%)]
注:*表示两组对比有统计学意义,x2=11.660,P=0.001。
2.2 两组患者排气与肠鸣音恢复时间对比
观察组患者的肛门排气时间与肠鸣音恢复时间要明显小于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显著(P<0.05),有统计学意义。详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排气与肠鸣音恢复时间对比(x±s,h)
3.讨论
腹腔镜手术由于其创口小、恢复迅速、术后痛苦小以及住院时间短等优点现已广泛被妇科临床所应用,但是由于患者术后腹腔内残留CO2气体以及肠功能没有全部恢复,术后1~2天会出现腹胀。有效的护理干预能够减轻和避免患者术后发生腹胀,加快胃肠功能恢复。本次研究对我院观察组患者实施了早期护理干预,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腹胀发生率为24.44%,对照组腹胀发生率为60.00%,组间比较具有统计学差异(x2=11.660,P=0.001);观察组患者的肛门排气时间与肠鸣音恢复时间要明显小于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显著(P<0.05)。具体护理内容有:
3.1 饮食护理 手术前一天叮嘱患者进食易消化食物,晚餐食量减半,术后大约6小时可饮用能排气的汤类,加快肠蠕动,加快肠内气体排出,以此避免发生腹胀,另外切忌食用豆类与奶类食品。
3.2 体位护理 术后取患者头低脚高位,抬高患者下肢和下腹部并维持2~3天,促进患者腹部残留气体的吸收,有效改善腹胀。
3.3 早期训练 待患者麻醉苏醒后则实施早期训练,捂住患者腹部切口部位,让患者左右翻身大约5次,并给予腹部按摩,于下腹部用手顺时针按摩,每次10分钟,一天三次,让患者深慢呼吸,尽可能少讲话,防止吞气和呻吟,并实施肢体训练。
综上所述,妇科腹腔镜患者早期进行护理干预能够显著改善患者术后腹胀发生情况,加快患者恢复,值得在临床上大力推广。
参考文献
[1]周丽燕.早期护理干预对妇科腹腔镜患者术后腹胀的影响.中外医学研究,2014,08(15):110-110,111.
[2]孔海霞.早期护理干预对降低妇科腹腔镜患者术后腹胀的效果评价.中国保健营养(中旬刊),2014,12(6):3631-3631.
[3]彭艳红.妇科腹腔镜术后患者早期护理干预对腹胀的影响.中国保健营养(中旬刊),2013,10(11):338-338.
【中图分类号】R47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6019(2015)23-02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