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伟 苏 健
(042100 山西省乡宁县公安局 山西 乡宁)
刑侦现场勘查中的指纹提取探讨
张 伟苏 健
(042100山西省乡宁县公安局山西 乡宁)
在刑侦工作当中,主要的破案线索收集往往来自于犯罪现场,因此对于犯罪现场的勘查不能忽视,而在犯罪现场的勘查中,最具有价值的线索莫过于犯罪分子所留下的指纹。本文基于作者自身的实际工作与学习经验,首先简单阐述了刑侦现场勘查中指纹提取的重要性,然后对当前刑侦现场指纹提取的制约因素进行了分析,最后主要对如何改进和完善刑侦现场指纹提取提出了部分探讨性意见,以期能对刑侦工作起到促进和保障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刑侦;现场勘查;指纹提取
对于刑侦工作而言,犯罪分子在犯罪现场留下的指纹,往往是最有价值的破案线索,因此我们在进行刑侦现场勘查的时候,要格外重视对指纹痕迹的提取,这极有可能成为将来刑侦破案、审理定罪的关键要素。
指纹,可以说是我们每个人都具有的独一无二的身份特征,因为我们每个人的指纹都各不相同,没有例外,即使是同卵双胞之间,其指纹也是会有差异的,也就是说在必要的技术条件下,我们通过指纹便可以确定一个人的身份。指纹的形成,95%靠天生,即基因遗传,另5%靠后天,如一个人幼时的行为习惯便可影响到指纹的形成,但到了14岁以后人的指纹就会完全成型,非常稳定,除非是真皮组织破坏,否则一个人的指纹将永远不会发生改变。
由于指纹具有上述的唯一性和稳定性特点,所以在刑侦工作当中,通过对犯罪现场指纹的提取,可以帮助刑侦人员快速确定嫌疑人,或是缩小嫌疑人范围便于排查,从而提高刑侦破案的效率和准确性,而且在案件的审理过程当中,现场指纹还能够作为有效的证据帮助定罪,防止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因此做好刑侦现场勘查中的指纹提取是相当重要和关键的。
1.法律制约
《刑事诉讼法》在经过2012年的修订之后,明确了嫌疑人享有“沉默权”,这使得我国传统重口供、轻实证的刑侦工作习惯得到了改变。但我们也需要注意,虽然指纹痕迹在刑侦工作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辩诉交易制度的缺乏,却为刑侦工作提出了更大的压力与挑战。为了推进刑事侦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各省也以国家法律为导向,立足本省实际制定了相应了侦查工作规定。不可否认,当前我国的法律体系较之前相比已经完善了许多,在刑侦方面明确规定了刑事侦查工作的程序、主体等形式问题,但在涉及到实质性问题方面,却缺乏足够的操作性和实际应用性。同时,在侦查跨省犯罪案件中,由于各省侦查工作的规定不一致,缺乏统一标准,致使各省无法统一协调侦查工作,对指纹提取在刑事侦查中的具体应用造成阻碍[1]。
2.技术制约
指纹提取是一项技术性的工作,其中涉及多方面的学科知识和技术能力要求,如果技术不到位,不仅难以有效提取指纹,甚至还可能导致指纹被破坏,失去最有价值的刑侦破案线索。在实际的刑侦工作当中,犯罪分子不可能故意留下指纹,所以很多指纹的提取都较为困难,再加上如果现场环境较为特殊的话,指纹更是会模糊不清、难以显现,给提取工作造成难题,在技术条件的制约下,这一部分指纹很难成功提取。
3.管理制约
犯罪现场的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其中涉及后勤管理、技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等,这些工作在任何一个环节被忽视或发生缺失,都会导致整个犯罪现场管理系统崩溃,不利于现场的勘查以及指纹提取。《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中,虽然对于指纹提取的管理做出了相关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大多都只是原则性的,对于实际的管理操作参考与指导意义不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犯罪现场指纹的提取。
1.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完善相关法规
从当前国内学者对于以指纹提取为主要内容的犯罪现场勘侦研究中可以发现,其对于技术和方法的探讨明显重于实际问题,缺乏对基础理论的深入研究,从而束缚了侦查人员主动性的发挥,难以将侦查与检验有机契合。为此,要强化对指纹提取基础理论的研究和探讨,使之能够科学运用到实践中,并能够有效指导实践。同时,要注重对法律法规的完善,针对实际问题作出明确规定,通过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的进一步修订,统一规章制度,在法规内容上适当增加对程序性立法的比重,适度减少一些原则性规定[2]。
2.推广、普及先进提取技术,提升专业人员素养
指纹提取技术的先进与否,直接决定着指纹提取的质量,在实际的犯罪现场勘查过程当中,很多指纹都残缺不全、模糊不清、难以显现、难以提取,为了解决这些难题,我们必须要加快推广、普及先进提取技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对应的指纹提取技术措施,从而提取到清晰、完整、高质量的指纹痕迹。目前,指纹提取主要包括拍照、提取指纹痕迹原物件、胶带粘取指纹、静电复印提取、碘熏法提取、宁海得林法提取、光学手段提取、真空镀膜显手印法提取、指纹痕迹反差增强技术提取等方法,它们的成本和技术难度要求不一,但能够适应的情况各有不同,作为提取指纹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要能够正确选择提取方法,确保指纹提取的质量。
3.强化现场管理责任,细化管理内容
在犯罪现场管理的指导原则方面,应将“技术检验与综合侦查并重”这一思想明确列入,予以高度重视,强化现场管理责任。在管理内容上,注重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管理以及后勤管理的有机并重,避免任一部分的缺失造成的管理失衡。在具体规定上,要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对勘侦人员的任职要求予以明确和提升,合理界定权力行使范围,并设计有效的监督救济途径,确保管理的实效性,为现场指纹提取创造良好的管理条件[3]。
由于指纹具有唯一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所以犯罪现场指纹提取对于刑侦破案具有重要而关键的价值意义,它可以帮助刑侦工作锁定嫌疑人,也能够作为审理定罪的有效证据。因此,我们应当不断改进和完善刑侦现场指纹提取,提高指纹提取的质量,为刑侦工作提供参考线索和保障。
[1]杨昌挺.指纹痕迹检验刑侦技术的运用与相关阐述[J].法制博览,2016,05:166-167.
[2]孟繁华,田华林.指纹检验在刑侦工作中的应用分析[J].科学中国人,2016,20:177.
[3]刘易灵.刑事技术中指纹痕迹的检验及技术创新[J].法制与社会,2016,18:273-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