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罕巾
(海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海南海口 570203)
海南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现状及思考
陈罕巾
(海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海南海口 570203)
海南省于2014年底全部完成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能由商务部门向农业部门的划转。经过一年多的磨合,海南省屠宰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此,笔者结合海南省屠宰管理实际工作情况,就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管理对策谈一些个人看法。
海南省共有18个市县1个经济开发区,204个乡镇,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场(点)236家,其中规模以上屠宰场23家,乡镇小型屠宰点213家。全省屠宰从业人员共有3017人,其中取得肉品质量检验员证书的有237人,取得屠宰技术上岗证书的有506人。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现有官方兽医1042人,其中派驻生猪定点屠宰场487人。
2015年,全省共屠宰生猪323.8521万头。在生猪屠宰量较大的海口、三亚生猪定点屠宰场,日宰量约为1200头和700头,其他城区屠宰场日宰量为100~200头,乡镇小型屠宰点日宰量为5~50头。大部分的城区屠宰场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操作,但大多数乡镇小型屠宰点仍然是“一口锅、一把刀、一个三级池”的传统手工屠宰方式。
2.1 屠宰企业历史包袱过重
大部分屠宰企业尚未改制,属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队伍庞大,企业负债经营,资金缺口严重,从业人员工资待遇偏低,城区屠宰场人员每月工资800~1200元,乡镇小型屠宰点人员每月工资400~500元。
2.2 部分屠宰场(点)生产设备简陋,动物防疫条件较差
各市县除了城区屠宰场配备有机械屠宰设施以及海口、三亚屠宰场配有肉品配送交通工具外,大多数乡镇小型屠宰点还保留手工屠宰方式。此外,由于城市发展过快,很多屠宰场被动成为“城中场”,甚至居民楼就建在屠宰场隔壁。受资金、土地、生产规模等因素影响,屠宰点改造后劲不足,环评不达标,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也无法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造成无证经营的局面。
2.3 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存在漏洞
全省除了罗牛山屠宰场有湿化处理设备和部分城区屠宰场配备小型焚烧炉外,其余屠宰场(点)则是利用简陋的高温灶做无害化处理,导致有些屠宰场无害化处理积极性不高,不及时处理病害猪和病害动物产品,或者采取不让入场前死亡生猪进场处理的消极措施,任由货主拉回自行处理,存在着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2.4 “私屠滥宰”久打不绝
一直以来,私屠滥宰都是屠宰行业管理的顽疾,变化多端,难以彻底根除。尽管屠宰管理部门经常和其他部门共同开展联合打击行动,但是在一些边远乡镇、城乡结合部仍然存在着生猪私宰窝点,肉品市场上时有出现病死猪分割肉与健康猪分割肉掺杂在一起销售的现象。
2.5 屠宰行业监管难度大
一是定点屠宰企业过于分散,不易监管。定点屠宰企业布局分散,容易存在监管盲点,给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二是市县屠宰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保障不足。除了个别市县增设专门的畜禽屠宰管理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外,大部分市县屠宰办公室的人员、编制、经费尚未完全落实到位,要在繁重的检疫监督工作之余同时兼顾屠宰管理工作,人手显得尤为紧张。
3.1 落实3个责任制度,形成政府、监管部门和屠宰企业的链条监管体系
一是落实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状的基础上增加屠宰管理责任,从省与市县、市县与乡镇层层落实屠宰管理责任书的签订。二是落实屠宰监管机构的直接监管责任。监管机构要与相关检疫监督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其监管辖区范围、监管对象、检疫监管内容和责任追究等。三是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屠宰监管机构要与屠宰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其是屠宰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强化屠宰行业自律意识,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规范屠宰经营行为。
3.2 明确屠宰监管职能,落实其人员和经费保障
利用屠宰监管职能移交的契机,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积极与政府及编办、财政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努力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人手不足、经费短缺等问题,以保证屠宰监管交接和转变的行业监管职能真正落实到位,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3 整合屠宰各类资源,转变经营监管模式
积极转变管理思路,客观看待屠宰企业现状,一手抓行业管理,一手抓行业发展。既要综合考虑屠宰行业的发展需求,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合理布局屠宰厂、点,建立肉类食品配送体系,又要鼓励屠宰企业积极创立自主品牌,逐步改变屠宰企业的代宰经营模式,推动屠宰行业的整体发展,还要推进牛羊禽类的集中屠宰,从而解决屠宰行业历史遗留问题和缓解现有矛盾。
3.4 加强屠宰行业管理,加大屠宰监督执法力度
加强屠宰行业管理,还要做好行业规划,加快屠宰场标准化建设,设法关停或搬迁不具备改造条件的乡镇屠宰点,逐步淘汰落后的手工屠宰操作方式。同时,加大屠宰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出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3.5 创新工作模式,建立联动交流机制
食品安全是民生大事,畜产品安全监管也应当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畴,建立以食安、公安、农业为主的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强化部门间衔接与配合,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同时,还要重视舆论监督和做好新闻宣传工作,通过主动曝光扩大影响,震慑违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