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育良
(祁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湖南祁东 421600)
浅谈祁东县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刘育良
(祁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湖南祁东 421600)
实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和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可以实现动物卫生监督实时、便捷、动态监管,促进动物检疫工作更加规范,提高检疫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动物卫生监督监管水平。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与省市动物检疫电子出证暨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的具体要求,祁东县正稳步推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但是,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谈谈自己的对策。
动物检疫 电子出证 存在问题 对策
1.1 机构不健全,职能职责乱
2012年3月经县编委批准设立祁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而要求设立乡镇分所的请示未得到批复,造成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健全。编委所定祁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是依法依规负责辖区内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导致《动物防疫法》第八条规定的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职能无归属。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安排乡镇(街道办)动物防疫站实施,而乡镇(街道办)动物防疫站认为不是其法定职责,加之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对人员素质要求高、操作规范、责任明确,部分乡镇(街道办)动物防疫站人员不愿从事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影响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开展。
1.2 办公条件差,设备不齐全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与乡镇(街道办)动物防疫站办公条件较差,有2个乡镇动物防疫站连办公用的站房都没有。设施设备不齐全,一般只配备了检疫箱包,没有配置检疫用交通工具,缺乏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必需设备电脑、打印机及网络等,导致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无法开展。
1.3 工作任务重,从业人员少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县畜牧水产局领导的安排,除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管理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外,既要负责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相关工作,又要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网络信息报送、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等工作,工作任务繁重。乡镇(街道办)动物防疫站工作任务更重,除负责动物防疫工作外,还要负责畜牧生产发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物与动物产品检疫及防疫监督执法等工作。而从业人员偏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只有4人,乡镇(街道办)动物防疫站一般只有2~3人,其中3个小乡镇站每个站只有1人,部分乡镇(街道办)动物防疫站很难找到能胜任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人员,严重制约了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开展。
1.4 高龄人员多,熟练操作难
祁东县乡镇(街道办)动物防疫人员高龄化严重,平均年龄达46岁,35岁以下的没有,35至40岁的只有23人,41~50岁的有30人,51岁以上的有32人。2004年公开招录乡镇动物防疫员后未再招录新人,高龄趋势越来越严重,加之他们文化功底差,熟练掌握检疫电子出证操作比较难。
10月24日,“经协”筹备会召开座谈会,提出经济民主的九点主张,并于11月5日在《商务日报》上发表。这年冬,“经协”筹备会举行欢迎中共代表团的小型集会。周恩来、邓颖超、陆定一等参加,周恩来讲了话。这次会议对“经协”筹备会的负责人鼓舞很大。
1.5 经费无保障,工作缺激情
乡镇(街道办)动物防疫站工作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也没有单独的工作经费,所有的人财物均由县畜牧水产局安排调配,造成工作极其被动。特别是暂停征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后,乡镇(街道办)动物防疫站人员的工资待遇难以得到保障,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缺乏激情,阻碍着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1.6 部门协作少,工作开展难
畜牧与市场管理和质量监督、公安、检察等部门真正开展协作连动工作比较少,易造成工作脱节,影响工作开展。市场管理和质量监督部门在农贸市场上一般未按相关规定查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只有学校、宾馆等单位购买动物产品时索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存档备查,其他经营业主索要、保存检疫合格证明的较少,不利于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2.1 建立健全机构,理清职能职责
在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调整之际,我们已争取政府领导重视,将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落实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主体资格,在乡镇或区域设立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规范职能配置,明确职责任务,配齐执法人员,以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正常、有序、合法开展,给乡镇(街道办)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人员希望与信心,促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2.2 改善办公条件,配齐设施设备
为推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顺利实施,我们积极向县财政争取专项工作经费35万元,给乡镇(街道办)动物防疫站配齐了电脑、打印机、光纤宽带等检疫电子出证必需设备,改善了办公条件,为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2.3 工作分类管理,增加从业人员
乡镇(街道办)动物防疫站是畜牧兽医行业贯彻落实相应法律法规政策的终端,工作任务多。我们采取分类管理、专人负责、逐步过渡的办法,将动物防疫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分类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逐步过渡到乡镇或区域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促进了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实施。因从业人员严重缺乏影响工作开展,我们积极向政府争取择优录用了10名1997~2000年未安排工作的畜牧兽医毕业生补充队伍,增加从业人员,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质量与效率。
2.4 起用技术干部,加强业务培训
为稳步推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迅速起用专业技术干部,充分利用他们比较年青、专业知识扎实、对电脑网络操作熟练的优势,将他们优先列入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队伍。对年龄偏大的动物检疫工作人员,加大培训力度,并利用专业技术干部“传帮带”作用,让大龄检疫工作人员也能熟练掌握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
2.5 积极争取经费,加强经费管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规定暂停征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后,我们按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实际需要,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争取财政支持,健全保障机制。我们已争取到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专项工作经费95万元,并纳入县财政预算,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能正常开展。同时加强经费管理,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将经费分配与实际工作量挂钩,有力促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开展。
2.6 加强部门协作,促进工作开展
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搭建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完善与市场管理和质量监督、公安、检察等机关协作、沟通、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动物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管理和质量监督部门对进入市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严格查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促使经营户主动索要、保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促进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开展。严厉打击出售、贩卖病死畜禽、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彻底铲除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黑窝点,坚决遏制收购、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保障动物产品安全。
(1)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有详细具体的标准与文件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有被弱化合并的趋势,特别是乡镇(街道办)动物防疫站将并入乡镇(街道办)社会服务中心。如果乡镇或区域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未建立,就会导致乡镇(街道办)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脱档,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受阻。建议农业部在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发布《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提供文件依据,为改善办公条件、配置设施设备提供标准,并通过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推动落实。
(2)养殖场一般建在比较偏僻的地区,手机网络信号欠佳,数据流量很慢甚至没有,动物产地临栏检疫电子出证工作难以完成,只有在实施产地临栏检疫合格后,再到检疫申报点打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严重影响了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效率。建议农业部找手机厂家及网络运营商定制适用于偏远地区信号好数据流量快的动物检疫电子出证专用手机及流量卡,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