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牛结核病与布鲁氏菌病区域化防治模式分析

2016-01-31 04:51王媛媛孙淑芳庞素芬刘陆世
中国动物检疫 2016年4期

王媛媛,孙淑芳,庞素芬,刘陆世,魏 荣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山东青岛 266032)



美国牛结核病与布鲁氏菌病区域化防治模式分析

王媛媛,孙淑芳,庞素芬,刘陆世,魏荣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山东青岛266032)

摘要:2015年12月,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监督署(APHIS)拟合并牛结核病与布鲁氏菌病防治法规,并建议取消基于疫病流行率的各州分类,改为依据牛结核病与布鲁氏菌病的动物健康计划进行分类。此次法规修订主要针对动物调运管理措施,提出了分区、分级、分群管理的实践方式。本文拟通过对美国这两种疫病防治法规修订情况的分析,为我国牛结核病和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牛结核病;布鲁氏菌病;动物健康计划;管理法规

十八世纪初,牛结核病和布鲁氏菌病在美国广泛流行。1917年美国1/20的牛感染了牛结核病,1934年1/10的成年牛布鲁氏菌病检测阳性,这促使美国制定了牛结核病和布鲁氏菌病的州/联邦国家根除计划(以下简称牛结核病计划、布鲁氏菌病计划)。该计划通过快速扑灭疫情、隔离检疫和扑杀受影响畜群的策略来根除该两种疫病,并制定了对生产者的扑杀补偿。美国农业部还制定了牛结核病计划和布鲁氏菌病计划的配套政策,根据该两种疫病的监测数据,明确各州的流行情况,并对各州进行分类,限制牛的州间流通。

该计划在实施初期收效很好。根据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日常监测数据显示,屠宰场待宰牛布鲁氏菌病和牛结核病感染率均低于0.001%,达到了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的无疫要求。

然而,近些年美国出现了几种新情况,影响了该两种病的根除:一是某些地区的野生动物经检测携带牛结核病和布鲁氏菌病病原,使得该地区的家畜存在感染风险,并可能导致地方流行。二是受严格的牛结核病和布鲁氏菌病防控政策影响,美国对养牛业进行了调整,生产商逐渐依赖进口以满足国内需求,使得国内牛群暴露于有着不同风险状况的进口牛群。三是随着牛群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渠道日趋复杂,对这两种病均易感的美洲野牛及圈养鹿的州间流通也在不断增加。

行业发展促使美国政府对依靠整群扑杀的传统防控模式重新进行了评价。如今,美国牛群规模比政策制定之初大了许多,加之该两种疫病流行率长期很低,对农场主的补偿经费也随之降低。一旦发生疫情,扑杀全部受影响畜群时,刨除其他阻力因素,政府已没有足够的补偿经费。况且,整群扑杀对市场造成的冲击也可预见。因此,过去十年,美国农业部评价了不同方法的处理效果。

2009年,美国农业部动物植物卫生监督署(APHIS)提出了总体改进思路,对流行率高的地区详细制定国家监测计划,强化现有的防止病原从野生动物向家畜传染的措施,并建立整群扑杀的替代措施。

随后,APHIS发布了改进思路的具体落实措施。2010年4月发布的关于牛结核病防控改进措施的联邦法令,改变了牛结核病防控计划中单纯依靠整群扑杀的做法,提出“检测-扑杀”方式。该方式具体内容包括:为防止疫情扩散,各州需制定受影响畜群计划;对未扑杀的受影响畜群进行隔离检疫,隔离期间定期进行检测,阳性牛予以销毁。与此同时,各州需对其他牛群开展大范围监测。

2010年12月,APHIS又发布了布鲁氏菌病暂行管理规定,要求在关注家畜群应急处置的同时,还要关注疫病来源。经检测发现野生动物携带病原的无疫州,需制定布鲁氏菌病管理计划,对野生动物进行监测,并采取降低野生动物被感染的措施。

与此同时,APHIS成立了由联邦、州、部落代表组成的牛结核病/布鲁氏菌病工作小组,起草整合、精简牛结核病和布鲁氏菌病计划的法规框架。该框架包括8个相互关联的要素:计划方案要求(州级)、区域化管理、监测、受影响畜群管理与流行病学调查、赔偿、州间移动控制、进口要求、官方检测和官方实验室认证程序。

此次修订便基于该框架,但并未全面涉及以上8个要素,未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区域化管理。当某地存在传染源,且在一年内难以根除时,则应采用区域化管理措施。区域范围不应局限于某个行政区,而要根据地理屏障进行划分。由于包含多个行政区的区域范围不利于行政管理,并且如果某个行政区出现疫情,则整个区域都要采取相应措施,明显存在弊端,因此此次修订未设定区域化内容,取而代之的是设置管理区(management area)。管理区是设定在各州内的区域,需得到APHIS认可,并纳入动物健康计划。二是赔偿政策。规定应按照评估计算方法简化赔偿手续,但是该估算方法仍在制定和测试中。因此,此次修订未涉及该内容,仍按照对牛结核病根据公平市价赔偿,对布鲁氏菌病按固定比率或公平市价两种方式评估赔偿。三是反刍动物进口要求。最初的修订方案重点关注反刍动物进口后的传播风险,但反馈的评议意见认为应关注进口政策是否能避免疫病引入。而当前的进口政策无法完全避免疫病引入,因此政府已开展进口风险评估,修订相关进口政策。

1 法规修订的主要内容

1.1新增加章节(9CFR76):牛结核病与布鲁氏菌病

制定牛、美洲野牛和圈养鹿(统称项目动物)中该两种疫病的国家根除计划。对各州的分类由按州内疫病流行率改为按照各州是否有APHIS认可的该两种疫病动物健康计划,以及是否按计划实施并持续进行相关活动来划分。按照新的分类要求,将各州分为三类:一致(consistent)、暂时一致(provisionally consistent)、不一致(inconsistent)。APHIS为准确掌握计划的执行情况,要求各州定期提交执行情况报告。

动物健康计划内容涵盖:项目动物养殖统计数据;牛结核病和布鲁氏菌病的传染源情况;对已有传染源和受影响项目动物的监测情况,并说明降低受影响家畜感染风险的措施;各州流行病学调查细则和受影响畜群管理规定。

1.2流行病学调查

当发生以下情况后,需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一是项目动物个体感染;二是项目动物畜群感染;三是其他动物感染,但位于其周边的项目动物存在被感染风险;四是犊牛饲养场检测发现感染,但疫源地内非同舍成年牛和美洲野牛采取集中饲喂方式。

符合流行病学调查的项目动物需满足:一是检测布鲁氏菌病的,应为性器官完整的6月龄以上动物,或6月龄以下非验证畜群内出生的动物。二是检测牛结核病的,应为12月龄以上动物或12月龄以下非验证畜群内出生的动物,与犊牛混合饲养的2月龄以上动物。

1.3受影响畜群管理

各州对受影响畜群的管理,可采取整群扑杀或“检测-扑杀”方式。如果州内某区域存在该两种疫病的传播风险,为了不影响该州的分类级别,可通过划定管理区,对受影响畜群进行管理。管理区内明确感染区、受威胁区、控制区和根除杀区的边界范围。由于管理区内疫病传播风险高于州内其他地区,因此要限制管理区内项目动物的流通。管理区的设置需经APHIS认可。

1.4项目动物的州间调运

通常情况下,各州的分级决定了该州的牛和美洲野牛是否可进行州间调运。低级别地区的牛、美洲野牛由于存在一定的疫病传播风险,调运前需检测,检测费用由畜主承担。因FSIS尚未对圈养鹿进行监测,且圈养鹿的感染情况不明,因此对所有地区的圈养鹿调运前均应检测。

1.5牛和美洲野牛的进口要求

当前,美国进口的活牛多为去势牛和摘除卵巢牛,对大多数进口国家,包括加拿大、墨西哥、爱尔兰等分别制定了不同的进口要求,但要求中并未涉及疫病控制计划以及流行率高低对疫病引入的影响。因此,在比较OIE标准和国内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流行率制定进口要求,得出:虽然OIE措施可以降低流行率,但以国内做法为基础的进口要求能将传入风险降至近乎零,同时可最大程度地减少对进口要求的变动。按照出口国疫病流行率和该国牛结核病、布鲁氏菌病计划,进口新规将出口国的牛结核病状况分为Ⅰ-Ⅴ类,将布鲁氏菌病状况分为Ⅰ-Ⅲ类,并对不同级别设置相应的进口要求。APHIS对申请国家实行分类评估,当出口国发生疫情时予以降级。

2 对法规修订的分析

美国此次对法规进行修订的原因很多。如,整群扑杀与扑杀补偿经费过低的矛盾;国内调运准入标准过高与进口牛增多的矛盾;一处出现感染,全州贸易受到影响的矛盾;等等。针对这些新情况,在牛结核病和布鲁氏菌病整体流行率非常低的背景下,美国整合了牛结核病防控计划和布鲁氏菌病防控计划。鉴于动物调运管理是控制消灭疫病的关键措施,又影响着动物贸易及养殖者利益。因此,美国此次法规修订主要体现在对调运管理措施的调整,即提出了分区、分级、分群管理的新概念,值得肯定和借鉴。

2.1地区分级

依据动物健康计划以及疫病流行率高低,对国内和国外实施分级管理。对国内各州,根据与APHIS认可计划的一致程度,分为一致、暂时一致和不一致三类地区(州); 对国外,则将牛结核病分为5级、布鲁氏菌病分为3级。跨地区运输的动物要配有官方标识、养殖记录和兽医证书。对于来自低级别地区的动物,运输前还需检测。地区分级管理对防控布鲁氏菌病和牛结核病更加有效,也更有针对性,既有利于疫病防治,又不过分限制贸易流通,适用于当前各地疫情不同和防控能力不一致的现状。

2.2动物分类

对布鲁氏菌病,根据是否摘除性器官分为性器官完整牛和性器官不完整牛(包括去势牛、摘除卵巢牛)。研究发现性器官不完整的牛,虽可携带病原,但不会传播病原。

根据用途,将牛分为立即屠宰牛、继续饲养牛、用于竞技、活动、展览的牛和用于尸检的牛等。不同种类牛的风险状况不同,调运准入条件也不同。比如立即屠宰牛,即便来自高风险地区,也可进行跨地区运输;而来自低风险地区的竞技展览牛,则需全部进行检测后方可跨地区运输。

根据动物感染情况、风险高低,分为感染、检测反应、疑似、暴露4级。对不同风险动物的防控措施也不同。

2.3受影响畜群管理

对受影响畜群,既可采用整群扑杀方式,也可采用替代方法,即“检测-扑杀”的方式。但“检测-扑杀”的前提是要保证疫情不发生传播,并定时进行检测,阳性予以扑杀销毁。“检测-扑杀”可最大程度地提高受影响畜群的经济价值。

2.4管理区

为了不影响所在州的贸易流通,当某州内发生野生动物感染时可立即划定管理区范围。管理区由感染区、受威胁区、控制区和根除区组成。严控管理区内项目动物出入,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根除疫情的措施。

2.5检测动物的月龄设置

月龄设置应根据所在区域以及动物暴露风险,并根据检测目的来设定。常规畜群检测只需检测性成熟动物(18月龄以上)即可;但在流行病学调查中则应检测6月龄以上(布鲁氏菌病)、12月龄以上(牛结核病)的牛;对国内跨地区调运动物和进口动物的检测,则又有不同的月龄要求。

2.6对免疫动物进行标记区分

考虑到有的地区对布鲁氏菌病实施免疫防控,规定对免疫的动物应进行标记,可以烙印或在耳标中录入相关信息。

2.7牛群跨州调运时的检测费用由畜主承担

3 对我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启示

3.1开展全国范围的动物疫情普查

摸清家畜疫病流行率、明确家养和野生动物感染情况是进行牛结核病和布鲁氏菌病防控的前提和必要基础。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后再没有进行过疫情普查,疫病流行率和疫源地不清,这将导致策略出现偏差,无法有效控制疫病。

3.2结合疫病流行率和各省防控能力进行分区管理

我国布鲁氏菌病流行率北高南低,各地防控能力不同。据此采取不同策略可提高执行力。

3.3调运动物分类管理

由于不同月龄以及不同用途动物影响该两种疫病的传播,因此应按照用途、月龄以及性器官是否完整设置不同的调运管理措施。在控制疫病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促进动物及其产品的流通。

3.4做好免疫动物标识

美国运用在耳标内录入信息或烙印的方式来区分免疫动物和非免疫动物,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

(责任编辑:朱迪国)

中图分类号:S85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44X(2016)04-0063-04

DOI:10.3969/j.issn.1005-944X.2016.04.022

通讯作者:魏 荣

Introduction and Analysis on the Revision of Bovine Tuberculosis and Brucellosis Regulations of America

Wang Yuanyuan,Sun Shufang,Pang Sufen,Liu Lushi,Wei Rong
(China Animal Health and Epidemiology Center,Qingdao,Shandong 266032)

Abstract:On December of 2015,USDA-Animal and Plant Health Inspection Service(APHIS)was proposing to consolidate the regulations governing bovine tuberculosis and brucellosis,and proposing to remove the state classifi cation system based on disease prevalence.The revision was focued on cattle movement,and the new conception of regional and animal classifi cation were put forward . The revision of regulation was analyzed systematically in this paper to give references for bovine tuberculosis and brucellosis control in China.

Key words:bovine tuberculosis;brucellosis;animal health plan;regu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