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探索

2016-01-31 01:42丁国梁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
中国畜牧业 2016年5期
关键词:农畜产品苏木农牧业

文│丁国梁(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探索

文│丁国梁(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

乌兰察布市地处祖国正北方、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全市辖11个旗县市区、总面积5.45万平方千米,总人口287万,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居多数的少数民族地区。近年来,全市深入贯彻“8337”发展思路,努力打造自治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核心区。2015年3月18日,“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乌兰察布”暨“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启动仪式举行,全市上下迅速动员行动起来,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监管体系,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而努力。

一、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重视加强政府工作和协调,强化部门监管,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对辖区内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总责。

2014年,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明确提出新形势下加强监管工作的6项重点工作和措施。要求各地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政府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调度会,互通情况,研究安排部署工作,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在规划制订、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各级政府和部门给予积极支持。

为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全市实际,对农牧两个部门分别设立的旗县,明确行业指导和旗县政府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市、县、乡三级农牧监管部门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落到实处,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运行机制、预警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同时,综合协调市县两级农牧业综合执法、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强化执法监管检查、培训宣传和案件查处。

2.加强监管检测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监管和检测能力。全市重视加强市、县、乡三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2012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县、乡两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旗县、乡镇加强监管机构建设,明确监管工作重点和任务。重点加强了苏木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做到从农畜产品生产源头把关,监管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当年年底全市92个乡镇苏木全部挂牌成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大部分苏木乡镇利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与苏木乡镇农牧业技术推广站合二为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明确职能职责,重点做好农牧民宣传培训、巡查、信息上报及其监管任务和落实等。同时要求将监管工作向村委会延伸,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立1~2名村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形成市、县、乡、村四级监管服务工作网络。

在监管工作机制上,各苏木乡镇监管站定期对辖区内农牧业种养企业、种养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资销售网点等生产经营主体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巡查,并填写监管日志和巡查记录,每月至少两次。在巡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做到及时上报。

在苏木乡镇监管工作中,做到“三个明确”。苏木乡镇监管站均建立所辖区内农牧业生产基地、种养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资销售网点监管区域分布图和台账,做到监管对象明确;苏木乡镇监管站每年与村级监管员签订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做到监管任务明确;与种养企业或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做到监管责任明确。

在监管条件建设上,每个苏木乡镇至少保证3~5名在职人员,保障正常开展监管工作的专业队伍,一间综合办公室、一间检测室、一辆工作车、并有一定工作经费。目前,全市92个苏木乡镇监管站有专用工作车辆62辆。全市50%的苏木乡镇配备农残速测仪。察右后旗全旗八个苏木乡镇已全部配备监管工作用车和速测仪。

全面执行监管工作责任制。重点建立巡查检查制度、报告汇报制度、投诉举报制度、承诺保证制度、应急事务处理制度等。丰镇市5个项目乡镇监管站配备了农药残留速测仪和取样工具车,认真开展辖区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检查,基地和市场农畜产品快速检测等业务指导工作。察右后旗将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和工作任务明确到监管站的每个人,落实到各生产基地的生产经营者。对辖区内的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农资生产经营销售网点建立台账,并制定了一系列监管工作制度,保证辖区内农业生产经营安全。

加强业务培训。每年召开全市监管工作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市、县、乡三级监管人员进行监管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2013年专门举办了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培训班,共培训180多人,并邀请农业部、自治区的专家做专题讲座,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各旗县均开展了形式不同的农畜产品监管人员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了监管执法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信息宣传,在乌兰察布市农牧业信息网设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专栏。

目前,全市11个旗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均批复建设。商都县、丰镇市、集宁区、卓资县、察右中旗、凉城县六个旗县农畜产品检验检测站已通过自治区验收,正式启动运行。

其中集宁区、商都县、丰镇市正积极争取通过实验室认定和计量认证工作。化德县、察右后旗、兴和县、四子王旗2015年8月底前通过自治区验收,2016年5月底前完成相关认证工作。察右前旗2015年项目建设完成,2016年5月底完成自治区项目验收,年底前完成相关认证工作。市级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2014年批复,正在做建设准备工作。集宁区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探索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重点对占集宁地区80%的蔬菜产品交易量的丰泰长信蔬菜批发市场进行监管和抽检。同时,利用流动检测车与乡镇监管站配合深入生产基地、种养殖企业、生鲜乳收购站进行检测,积极排查风险隐患,保证市民吃上放心的农畜产品。

加大检测经费投入和配备专业技术力量。各旗县市区农牧业部门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大部分旗县每年争取20万~25万元的经费用于监管检测工作,同时强化了检验检测专业队伍建设。商都、凉城、丰镇、后旗、中旗等旗县去年以来均招录3~4名对口本科生和研究生,充实监管监测队伍。全力配合国家和自治区例行抽检,完成自治区下达抽检任务,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对产地市场和集中上市的产品进行不间断的检查,近年来全市没有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投入品监管。全市在健全农资监管制度、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资安全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每年从春季开始,由市农牧业局局牵头,协调相关站所共同行动,深入旗县市区,对全市所有农资经营门店进行地毯式检查,加强农兽药和饲料等农牧业投入品索证备案审核,督促农资经销者进行质量安全承诺和建立进销台账,统一建立农资使用档案,督促和指导生产者按照标准使用农牧业投入品。对全市种养殖基地进行高毒农药排查治理行动,检查生产档案和进出货记录。

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农资行为,强化生产者安全意识。商都县制定下发了12项农资市场管理制度和有关文件,4项执法人员管理制度,4项农资经销行为规范汇集成册,下发到各农资经销商和综合执法人员手中,综合执法人员“划片包店”,农业执法大队严格审查进入县域内销售的种子、农兽药、肥料、饲料等农牧业投入品,凡进入市场的农资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登记,批量种子必须留样备查方可经营,实现监管关口前移,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问题产品责令退回,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农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

同时,组织开展放心农资店评定活动,通过树立典型,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有序发展。认真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在2015年春季农资打假活动期间,市电视台《科技大篷车栏目》利用一周时间对农资知识进行专题讲座,受到农牧民的欢迎。

二、加快推进农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大力培育优质安全农畜产品品牌

近年来,全市大力推进农牧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和标准化基地建设活动,坚持“前山以种为主,后山以养为主”的发展模式,加快推进以马铃薯、冷凉蔬菜为重点的优势种植业和以奶牛、肉牛、肉羊、生猪、肉鸡为重点的高效畜牧养殖业发展,建设一批标准化种养基地和示范园。大力培育优质安全农畜产品品牌。

一是依托民丰薯业和嘉恒农科两大公司打造乌兰察布种薯品牌,培育有自主销售和市场开发能力的企业或合作社,引导其进行自有品牌开发和保护。出台“乌兰察布马铃薯”“察右中旗红胡萝卜”“四子王旗杜蒙羊肉”地理标志和绿色有机标识、标志使用管理办法。

二是制定实施品牌发展规划,在薯菜猪鸡牛羊等产业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建立品牌农牧业基地,不断打造草原绿色品牌,提高全市农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三是进一步加大了品牌建设资金扶持力度,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质量安全品牌认证。出台《“三品一标”认证奖励补贴办法(试行)》,对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农畜产品企业给予奖励。

点评:乌兰察布市通过探索建立有效的农畜产品监管机制和模式,构建了食品安全监管新格局,为“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暨“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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