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羽
【摘 要】 文章通过对国外农村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研究成果的相关文献梳理,认为前期研究主要集中在定性分析方面,缺乏定量描述分析研究。以OECD成员国的数据为分析对象,比较了我国与OECD成员国农村职业教育生均教育经费,结合前人定性研究成果,得出发展我国农村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可资借鉴的经验,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落实好当前农村职业教育财政优惠政策、制定农村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科学标准、健全农村职业教育经费筹措机制、完善农村职业教育经费法律保障”的建议。
【关键词】 农村职业教育; 经费投入; 国际比较; OECD数据
中图分类号:G46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6)03-0002-06
农村职业教育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强化省、市(地)级政府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责任,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因此,农村职业教育主要指中等职业教育。近年来国家对农村职业教育的财政经费支持力度越来越大,2007年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农村学生和城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每生每年给予1 500元助学金,2009年就读涉农专业的中职生免除学费,2012年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可见对农村职业教育的财政经费支持取得了很大进步。尽管如此,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村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还存在一些距离,这些距离既表现在前人定性研究分析成果上,也表现在最新的经合组织(OECD)数据的定量诠释上。
一、文献回顾
澳大利亚、德国、英国、美国、法国、日本、韩国等主要发达国家在农村职业教育经费筹集、投入、保障方面的研究取得了很多成果。黄日强、邓志军(2005)指出澳大利亚农村职业教育的市场化离不开法律的支持与保障,先后制定了《拨款(学校资助)法》、《职业教育与培训资助法》等,澳大利亚的农村职业教育与市场紧密结合,很好地扩大了农村职业教育的经费来源。王宇波(2006)在中国2006年10月的教育经济学年会上关于职业教育财政投资的方式、标准问题等观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关于拨款方式,她也认为职业教育现有的拨款方式越来越不适应目前的体制改革和市场需求,建议学习澳大利亚政府采取公开招标的市场化运作方式,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姜大源(2006)指出农村职业教育的培训经费来源广泛,基本上形成了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方面筹资为辅的经费来源渠道。王平风、张良清(2009)指出德国1976年9月7日颁布的《扩大职业培训位置促进法》规定了增加新职业场所的促进措施。一旦发现现有的职业培训场所没能超过实际需求量的12.5%,政府即须向各企业征收职业培训税,税额为扣除40万马克后工资总额的0.25%,然后由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负责分配,援助增办的职业培训场所及增加招生的职业场所,因此,法律有效地保证了德国农村职业教育健康发展。陆丽君(2010)认为英国职业教育的模式主要为校企合作“4+1”,一周四天在企业学习实践技能,一天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同时,以职业资格为核心,注重学生“关键能力”的培养。陈锦、梅吕剑、梁艳萍(2008)指出英国政府高度重视农村职业教育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法规和培训计划、设置专门机构来支持和开展农民培训,英国的财政拨款占职业教育经费的75%。邓志军(2006)指出美国自1882年以来制定了《职业教育法》、《1976年职业教育法修正案》、《伯金斯职业应用技术教育法》等多部法律来保障农村职业教育向政府预想的方向发展,美国政府给予职业学校很大的经费支持力度,使学校具有较大的自主权。王志刚、刘涛(2012)梳理了国外农村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经验、支持模式和实现途径,同时对国内外农村职业技术教育进行比较分析,认为可以借鉴法国的经费支持政策,根据实际招生培训情况下拨教育经费。张子荣(2008)指出日本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培养农业建设实用人才。陈万华、严权(2008)指出韩国大力兴办农村职业学校,鼓励引导农村青年报名,再通过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录取,政府还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如《农渔民后继者育成基金法》和《农渔民发展特别措施法》,要求所有企业和个体农庄无条件、随时随地接受学生实习、参观及各种学习需求,使之成为合格的农渔民后继者。上述文献回顾了近几年学者、专家对农村职业教育国际比较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和各个国家的先进经验,对我国农村职业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价值。但是前人的研究多是定性研究,定量研究的内容较少,因此本文依据OECD的统计数据进行定量分析,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际价值。
二、国际比较
为了国际比较口径的一致性,本文采用国际上对职业教育的统一层次分类标准,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于1997年制定的《国际教育分类标准》(ISCED1997)。这一分类标准旨在为国际可比教育数据的收集和报告提供整体和一致的框架,因此其各项基本概念和定义都普遍有效,不因各国教育系统的情况特殊而变化。ISCED1997把教育分为7个层次(0—6),ISCED0指广泛的初等前教育,ISCED1为小学教育,ISCED6指高级研究资格。ISCED2—ISCED5与职业教育的不同层次对应,而与本文对应的是ISCED3层次,通常是指中等较高层次,相当于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本文主要选取生均教育经费进行国际比较定量分析。生均教育经费是经费总量与学生总数的比值,已经成为衡量教育投入的重要国际比较指标。这一指标避免了单纯使用经费总量比较的缺点,采用相对总量,即年度用经费总量与学生总量的比值来比较分析,更具科学性。本文选取2008—2011年度OECD最新的统计数据,见表1和表2。
从世界范围来看,2008年各国政府在这一层级上的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投入差距较大,尤其表现在中国。从现有数据来看,中国该层次的生均教育经费仅仅为生均教育经费最高国家卢森堡的11.2%;而与OECD成员国中生均经费最低的智利相比,高出其生均经费2.3个百分点;与2008年OECD成员国的职业教育生均经费平均数9 169美元相比,占其25.3%。2009年除了希腊、土耳其、印度、俄罗斯、沙特阿拉伯没有数据统计外,在37个国家的排名中,这一层级职业教育的生均经费排前五名的是卢森堡、瑞士、挪威、法国、德国,其生均经费分别是20 057美元、19 900美元、14 893美元、13 373美元、13 028美元;排在后四名的是印度尼西亚、巴西、南非和中国,其生均经费分别是232美元、1 763美元、1 872美元、2 356美元。2009年各国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投入的差距仍然很大,中国该层次的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是生均经费最高国家卢森堡的11.7%,比2008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而与OECD成员国中生均经费最低的印度尼西亚相比,是其生均经费的10.2倍,比2008年提高了8.9倍;与2009年OECD国家生均经费的平均数9 534美元相比是其的24.7%,比2008年下降了0.6个百分点。2010年除了希腊、德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南非没有数据统计外,在37个国家的排名中,这一层级职业教育的生均经费排在前五名的分别是卢森堡、瑞士、挪威、法国、荷兰,其生均经费分别是19 278美元、17 191美元、14 845美元、13 359美元、12 585美元;排在后三名的是巴西、中国和土耳其,其生均经费分别是2 148美元、2 459美元、2 685美元。2010年中国该层次的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是生均经费最高国家卢森堡的11.2%,比2009年下降了0.5个百分点;而与成员国中生均经费最低的巴西相比,几乎相当,比2008年有所下降;与2010年OECD国家生均经费的平均数8 690美元相比是其的24.8 %,比2008年下降了0.5个百分点。2011年除了希腊、印度、沙特阿拉伯、南非没有数据统计外,在40个国家排名中,这一层级职业教育的生均经费排在前五名的分别是瑞士、卢森堡、挪威、奥地利、德国,其生均经费分别是16 730美元、15 942美元、14 838美元、14 022美元、13 995美元;排在后四名的是印度尼西亚、哥伦比亚、巴西和中国,其生均经费分别是307美元、2 326美元、2 605美元、2 879美元。2011年中国该层次的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是生均经费最高国家瑞士的17.2%,比2010年提升了6个百分点;而与成员国中生均经费最低的印度尼西亚相比,是其的9.4倍;与2011年OECD国家生均经费的平均数8 690美元相比是其的30.9%,比2008年提高了5.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