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零税率可行吗

2016-01-28 17:14
南方周末 2016-01-28
关键词:正方反方税制

2016年1月20日,在北京市政协会议上,北京市政协委员、当当董事长俞渝提交了《激发文化活力,减免作者稿酬所得税》的提案,提议:“作者稿酬的征税方法,沿用1980年9月国家颁布的条文,起征点为800元,35年没有做过调整,严重影响了广大文字工作者的创作热情,作者收入低下生活得没有尊严。为了激发文化创新活力,我提案减免作者稿酬所得税,十三五期间对作者稿酬完全免税。”该提案引发了关注与热议。稿酬零税率是否可行?

正方:

正如俞渝在提案中所言:文化发展的根基,是千千万万的文字工作者有创作热情,能通过自己的创意、写作赢得尊重、取得收入。没有文化工作者、文字工作者的创作,文化大发展少了重要的参与力量。有着数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国,在现代国际文坛上除了莫言等屈指可数的几位,很少有其他作者广为人知。在国际文坛上有一席之地的作者当中,印度、日本甚至阿富汗都走在了中国的前头。对稿酬实行零税率,政府少收几个钱,但可以极大激励作者的创作热情,吸引更多的人以创作为业,可谓惠而不费,比政府拿大钱补贴文化产业效果要好。

反方:

目前,稿酬是这样征收所得税的:个人每次取得的稿酬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及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对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并按规定减征30%,即实际税率为14%。4000元以上的一次性稿酬收入,实际税率为11.2%(80%×14%)。客观地说,这个税率并不高。如果你买彩票中奖,要征偶然所得税,税率是20%,且没有免征额。

正方:

把写文章写书与买彩票中奖类比,不太合适吧?写书写文章需要知识储备与历练的铺垫,也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是脑力劳动;买彩票中奖靠的是运气或者说概率。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800元一路调高到目前的3500元,还有五险一金等税前扣除,但稿酬所得税35年来一直维持在800元水平,没有任何税前扣除,对以写作为业的作者来说,确实不公平。

反方:

目前,中国个税实行分类征收。个税改革的方向是由目前的分类税制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像稿酬这样的连续性所得,将来会纳入到个人月收入中统一征收。这样,个税税制就把以稿酬收入为生的作者与在单位上班、领月薪的一般劳动者同等看待了。如果作者要求稿酬零税率,那白领是不是也可以要求月薪零税率呢?都是工作,都为糊口,谁比谁高贵啊?

正方:

在单位上班的码农与柜员,每月的收入流是基本稳定的。但作者就不一样了。如果写书,一两年写成一本是正常情况。这就意味着写书的作者许多月份没有收入,某个月一本书的稿酬到账,这个月的收入又很高,然后这个月适用边际税率最高为45%的累进税率,一下子被拿去一大块。当当网数据显示,图书销售册数大致平均为7000册左右,以30元定价、作者稿酬占码洋的8%计算,一个作者从一本书中获得的稿费不到1.7万元,但写成要一两年。

反方:

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例如改成按年收入来征税,就可以避免写书的作者实际税负过重的问题。例如索性搞单一税。目前中国的企业所得税就是把企业各种收入综合起来,统一征收25%的所得税。个税也可以仿照企业所得税,把不同来源的个人所得综合起来统一征收个税,设定一个免征额,在免征额之上适用统一的税率,如15%。这样更好,对所有人一视同仁。

【点评者说】作为媒体人,当然乐见稿酬零税率。但考虑到公平与效率,还是赞成实行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对所有不同来源与性质收入一视同仁的低税率的单一税。要公义,不要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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