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静宜南阳理工学院
当前我国高校贫困生研究现状综述
剧静宜
南阳理工学院
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间经济发展存在不均衡,城乡差距大不可避免地导致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收入悬殊,高校贫困生问题自然是不争的事实。高校贫困生问题已经由学生的个人问题上升为社会问题。早在半个世纪以前西方就开始了关于贫困生问题的研究,而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起步比较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继续将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解决好贫困大学生的问题是解决教育机会均等与教育成本分担理论矛盾的有效途径。为了更好的解决贫困生问题,本文对有关贫困生资助的论文进行回顾,以发现研究不足,为深入解决贫困生问题提供基础。
1、对高校贫困生认定的研究
屈柳玲在《论高校贫困学生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一文中将贫困生分为生存型(这部分学生考虑的是温饱问题)、生活型(这类学生温饱不成问题,但谈不上营养和体面)、发展型(此类学生的经济能力不能满足自己提高技能和素质的要求),对贫困生进行科学分类,使贫困生资助项目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一些学者认为应当按照学生的消费水平及家庭收入来作为判断贫困生的标准,学校多以学生当地政府开具的贫困生证明作为贫困生认定标准,当然也有很多学者认为应将两者结合起来,并且加强监控的力度,对学生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但是限于人力物力的有限性及政策的不明确性,进行实地考察存在种种困难。
对高校贫困生的有效认定是进行贫困生资助的重要前提,徐蕾在《如何认定高校贫困生》一文中指出了贫困生认定的原则,即:注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注重实际的调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学校也应该规范贫困学生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贫困生问题。黄星寿,吴宝善在《高校贫困生认定的困惑与对策》一文中,从贫困生的现状出发,提出了贫困生认定中存在的困惑,如:认定依据不可靠、利益面前丧失诚信、民主评议有失公允、贫困生个人因素影响评定。最后总结了贫困生认定的应对策略:第一,建立贫困生家庭经济档案,确保认定材料真实;第二,借鉴国外经验,规范地方认定程序;第三,建立指标体系,形成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认定合理公正;第四,理清认定工作思路,做到认定有章可循;第五,展开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大学生思想觉悟。
2、对高校贫困生心理问题的研究
杨可臣,杨韶昆在《贫困大学生的心理问题研究与指导》一文中,从贫困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自尊心很强而且伴随着自卑,容易焦虑与忧郁,自我封闭,不敢面对现实,情绪极不稳定,极易悲观、偏执、心胸狭窄,行为不理智,学习效率低,能力较差)出发,总结了解决贫困大学生心理问题的对策:物质帮助,精神关心、心理引导,正确引导贫困学生掌握适当的心理调适方法,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宋术学在《关于加强高校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思考》一文中,阐述了高校贫困生心理健康问题的主要原因来自三个方面:素质教育的匮乏、同辈群体和家庭的压力、社会和就业的压力。
张晓培,周蕾在《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现状、问题及完善策略》一文中认为,虽然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奖、贷、助、补、减、缓为主的多元化贫困生资助体系,但现有贫困生资助体系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如贫困生评定标准不规范、助学贷款拖欠还贷现象严重、勤工助学岗位的供给较少、资助项目缺乏统筹管理、资助体系未充分发挥作用。为此,提出了一些措施:完善贫困生评定制度,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提倡实行弹性学制,将经济援助与心理援助相结合,促进高校贫困生的健康成长。
钟颖在《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建设研究》(—基于安徽师范大学贫困生资助情况的调查)一文中,从安徽省高校贫困生入手,选取安徽师范大学为调查对象,对我国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现状和完善措施进行了研究,认为目前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存在资助主体、手段单一,资助总体额度不高;偏重物质扶持,忽视心理辅助;还贷方式不灵活、负担偏重的问题。可通过完善贫困生认定标准、出台鼓励政策、拓展捐助资金、加强大学生心理干预和人文关怀及完善助学贷款还款机制来加以解决。
王可楠在《我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新制度经济学分析》一文中,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国家助学贷款地实施缺乏完善的制度环境、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性与操作的商业性之间存在矛盾、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实施存在缺陷等,并提出了制度完善的建议:提高政府的制度供给职能,为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创建固定的资金来源,以保障国家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发展。
闫文丽在《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法律制度的完善研究》一文中,从法律制度的角度出发,提出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应该定性为政策性贷款,并找出了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即现行规定对政策性贷款的偏离。在借鉴国外助学贷款制度的基础上,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法律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筹集资金、可行的贷款合约设计、建立个人信息查询系统等。
1、对高校贫困生及贫困生资助体系缺乏系统的研究,很多学者只对部分省市地区进行了贫困生资助研究。忽视对学生家长的关注,大学生刚刚成年,在学校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包括学费、学杂费、生活费,基本都是由父母承担。
2、学者研究此问题的较多,政府部分研究的少,很不利于资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再者,研究过多地集中在了政府层面措施,对社会资助没有积极争取。过多地重视助学贷款,忽视减免学费、助学金制度。
3、忽略贫困大学生身上的闪光点,纯粹地把贫困大学生当做一类弱势群体,无形中给贫困大学生带来压力。很少提及贫困生的自助问题,研究过多地集中在外部对贫困生的资助。外因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内因才是决定力量,政府和学校应该引导学生走向自助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