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花 (云南省大理市大理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组 671003)
猪囊虫病的检疫与防治
杨梅花 (云南省大理市大理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组 671003)
猪囊虫病是一种古老的人畜共患寄生虫病,也是到目前还没有根除的寄生虫病,特别是在有喜食 “生皮” (生肉)的云南大理地区,此病一直是兽防人员努力防治的对象,但成效依然有限,猪、人感染囊虫病病例时有发生,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笔者结合多年从事基层兽防工作的经验,浅谈猪囊虫病的检疫和防治措施,以期对猪囊虫病的综合防治有所帮助。
猪囊虫病;人畜共患病;检疫;防治
猪囊虫病,又名猪囊尾蚴病,是猪带绦虫的幼虫——猪囊尾蚴寄生于宿主的肌肉以及一些组织器官中引起的寄生虫病。猪囊尾蚴的宿主主要是猪和人,因此猪囊虫病是典型的人畜共患病[1]。猪囊虫病对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都有极大的危害和隐患。据文献报道[2],云南大理地区是猪囊虫病的地方性流行区,同时云南大理也有喜食 “生皮”的饮食习惯,加大对猪囊虫病的检疫和防治显得尤为必要。
大部分患病猪临床症状不明显,宰前检疫对于猪囊虫病的确诊有困难,但仍可根据猪的临床表现进行初步诊断。从体征上看,患猪一般毛发无光,不爱活动,惰于进食,发音异常,呼吸急促,睡觉打鼾,肩胛肌肉水肿样增宽,后臀肌肉隆起;活体检查,可察看眼睑和舌部有无肿胀现象,用手触摸舌面、舌下、舌根及舌边缘和眼结膜、眼皮,如触及米粒大小、分布不规则的硬结,可考虑为猪囊虫病[3]。发现猪囊尾蚴才能作为猪囊虫病的直接证据,宰前检疫过程很难发现猪囊尾蚴,因此宰前检疫一般无法做出确诊。目前,可采用血清免疫诊断方法,如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和间接血球凝集试验来进行诊断[4],大大提高宰前检疫的效率,但在基层兽医工作实践中,因受到试剂、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和快速检疫的需求,使用血清免疫学诊断还不现实。
在大理有喜食 “生皮”的习惯,因此宰后检疫必须进行猪囊虫病的检疫,且检疫结果必须准确,检疫合格后方能上市。基层兽医一般采取现场剖检和压片镜检方式进行检疫。
感染猪囊虫病的猪胴体,肉色一般不鲜亮,在肥肉、瘦肉及五脏器官上都有可能有或多或少的米粒状的囊包。剖检时重点选择在猪胴体的咬肌、深腰肌和膈肌等部位进行切割检查[5],切割的厚度一般为1cm,每隔1cm切一刀,4~5刀后,仔细观察切面,如见肌肉上附有石榴籽大小的水泡状物,即可确诊是囊包虫。剖检内脏,可见肾脏和输尿管周围结缔组织增生,并有数量较多、黄豆大小的乳白色椭圆形和圆形包囊,囊内充满无色透明液体和一个连于囊壁内层呈悬垂状的球形白色头节,也可诊断为囊虫。
摘取肌肉内的结节,剥除外层纤维被膜,在两张载玻片间压平,制成压片,将压片置于50~70倍的低倍显微镜下观察,可见猪囊虫头节上有4个吸盘,2个小钩;钙化后的囊虫,包囊内呈现大小不同的黄白色颗粒,即可确诊。
搞好疫情普查是开展综合防治的必要条件,要积极开展猪绦虫病、人绦虫病的普查,掌握好疫情发生的基本情况。
对发现的绦虫病例、囊虫病例,开展针对性治疗,可用“吡喹酮”、 “丙硫咪唑”等特效药物进行治疗,按剂量和疗程喂服 (服用),还要定期开展复查。在猪的饲养过程中,要进行预防性驱虫,从仔猪开始最好每个季度驱虫一次,最少每半年驱虫一次。
对宰后检疫确诊的染病猪只,必需严格进行检疫处理,认真执行 《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检验部位上40cm2面积内发现囊尾蚴和钙化的虫体在3个以下者 (包括3个),整个肉尸经冷冻或盐腌等无害处理后出场;4~5个虫体者高温处理后出场;6~10个作工业用或销毁,如能将虫体全部清除,可作为复制品的原料;自11个起作工业用或销毁。
加强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公共卫生环境,做到人有厕所猪有厩,厕所与猪厩应分离,距离应较远,防止猪能吃到人粪。
目前,集约化、规模化养猪场基本实现了封闭式 “圈养”,但农村 “放养”还没有完全杜绝,特别是在部分较封闭、较落后的山区、半山区,放养猪满山跑,山也是人的天然厕所,这也是猪囊虫病难以根除的重要原因之一。应提高科学饲养意识,采取科学饲养方法,变 “放养”为 “圈养”,防止猪感染囊虫病。
猪粪、人粪均应通过熟化 (无害化)处理后再作为肥料使用。
人是猪带绦虫的唯一终末宿主[6],绦虫病人是猪体和人囊虫病的感染源,我们必须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瓜果蔬菜要洗净,生熟要分开。
鉴于大理地区喜食 “生皮”是历来传统的实际情况,应确保上市猪肉全部检疫合格,食 “生皮”者也应食有检疫保障的 “生皮”,决不吃来源不明的 “生皮”。当然,最好能够摒弃吃 “生皮”的习惯。
如怀疑患猪囊虫病或绦虫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确诊后抓紧治疗,使自己不成为潜在感染源。
经过多年研究,猪囊虫病的发病机理、感染途径和猪绦虫、猪囊尾蚴的生活史、生活习性都已研究得很深入,但在社会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猪囊虫病却时有发生,这确实应该引起人们的深思。猪囊虫病的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要从管理体系、组织机构、人员队伍、检疫设备、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法经营,坚决不让 “米猪肉”出现在市场和餐桌;要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猪囊虫及猪囊虫病的认识,增强自觉参与防治的意识;要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人畜共防”,发挥农业、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作用,齐抓共管,才能实现综合防治甚至消除猪囊虫病的目的。
[1]高红艳.猪囊尾蚴病的综合防治与展望[J].吉林畜牧兽医,2012(1):30-31.
[2]郑福英,刁有祥,李庆宫.我国猪囊虫病的研究概况[J].中国兽医寄生虫病,2003(2):55-58.
[3]黄双林.猪囊虫病的检疫及防治措施[J].畜禽业,2014(9):59.
[4]刘江水,郭保民,赵景娣,吉鹏华,辛庆强.猪囊尾蚴病——猪囊虫病的诊治与公共卫生安全[J].畜牧与饲料科学,2009,Z1:170-173.
[5]丰文举,李洪云.猪囊虫病的屠宰检疫与防治[J].现代农业科技,2008(1):176.
[6]韩向新.猪囊虫病的危害与防治措施 [J].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08(12):7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