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6起药品虚假宣传广告
本刊讯近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到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气血双补丸”、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冠脉通片”、红桃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两仪膏”、通化久铭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舒心宁片(广告中标示名称:祺新丹)”、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理气舒心片”、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复方扶芳藤合剂”等6起药品广告宣传内容均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做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对上述6起药品违法广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其违法行为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撤销其有效期内的广告批准文号,同时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广告的跟踪监测工作力度,一经发现,要及时采取责令其产品暂停销售等措施,联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