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 知,张子琪,罗文婧,王 竹
(浙江大学 建筑工程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
长三角农村转型下的社区养老问题引论
——以建筑学为视角
裘知,张子琪,罗文婧,王竹
(浙江大学 建筑工程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
针对长三角农村转型给养老问题带来的“潜在养老资源利用率低下”与“返乡农民工作用下产生新型养老需求”两个先发性特征,从社会现象挖掘和文献梳理两条路径进行研究,以建筑学为视角,提出长三角农村转型背景下的社区养老研究问题点,为后续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农村转型;潜在养老资源;多元养老需求;农村社区养老设施
我国长三角地区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乡镇企业异军突起,90年代外向型经济迅猛发展,经济实力大幅提高。经济的发展拉动了公共服务的投入水平,老人健康程度普遍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领先全国5岁左右。伴随着近年来长三角农村的转型,旧有农业社区的长辈权威解体,加之家庭小型化核心化和老人空巢化相互叠加,传统家庭照顾养老逐渐为社区养老所取代。此外,近年来我国农村普遍呈现出由“注重形态”向“注重品质”的战略发展趋势,但是,同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以农业发展为主的农村转型不同,长三角农村转型具有较高的工业化和城镇化特征,并相应带来“农村都市化”和人口结构多元化。
(一)农村社区养老资源的需求
新农村建设通过强村保留、规划新建、撤村并点,改变了原来数量多、规模不均衡、分布分散的旧有社区格局[1]。农村社区空间规模、范围和结构规范化,“新型农村社区”产生,并配置了相应的社区公共服务[2]。所谓“潜在养老资源”,是指那些未纳入养老服务体系的既存社区公共服务和配套设施(如卫生站、社区文化中心以及具有典型乡土性的大戏台、宗教集会场所等)。由于分配方式的局限,其功能和服务缺乏适老化应对,亟需将这些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养老服务调度,将综合利用水平最大化。
近年来,长三角较早务工的第一代农民工进入返乡年龄阶段,这将改变农村老人组成结构,同时加剧文化生活、生产方式、价值观念的城乡渗透融合。老人回流带来不同的社会体验、教育程度和社交行为,户外交谊、电脑使用等更加频繁,法律维权意识逐渐普及。一项针对长三角农村老人的调查显示,老人迫切需要“便利的纠纷调解机制,健康教育和健康档案,以及娱乐休闲场所”[3],体现了老人对于法律维权、理性健康、社会交往等的意识进步,新的养老观念和需求亟需明确。
(二)农村社区养老设施的功能缺失
作为社区养老服务的空间载体,农村社区养老设施存在着显著的功能与情感缺失问题。
1.刚性功能缺失。农村社区养老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大多彼此脱节,未能形成一个互补体系。以老年医疗需求为例,在笔者调查的12个浙北农村社区中,4个样本设置了老年设施,9个样本具有简单疾病处理功能的卫生站,同时具备老年设施和卫生站的样本仅1个,所有样本不具备健康教育、紧急救治功能,老人重大疾病或突发病处理仍需依托乡镇或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此外,养老设施功能多局限于活动室或形式上的日间照料,缺乏其他有效应对新养老需求的功能设置。如笔者调查的浙江碧门村老年服务中心,床位尺度和空间布置均不能达到为老服务的条件和标准;老年餐厅也缺失备餐空间、配餐空间和送餐服务准备空间的配置。
2.软性情感缺失。目前农村社区养老设施设计尚存在一定褊狭思路,认识还停留在“收留老年人的专门机构”阶段,以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的基本层面为目标,对农村老人尊严、社交、自由、自我实现和乡土追求等精神需求重视不足,针对返乡农民工的再融入方法,更是付之阙如。养老设施设计中普遍存在过于“设施化”现象,且缺乏必要的户外社交场所,与其他社区空间彼此孤立,既不能应对农村老人的乡土性,也与“在家养老”的生活方式也相去甚远。此外,笔者在浙北乡村规划建设实践中发现,农村建造往往体现自主建造特色,村民也具备较之城市居民更高的公众参与度。而目前的养老设施建设和运营过程均缺乏对该现象的思考和有效利用。
(一)国外“Aging in Place”与我国农村社区养老相关研究
1992年联合国《老龄问题宣言》强调“以社区为单位,让老人尽可能长期在家里居住”。M. Rash等认为社区养老是将医疗、精神慰藉等专业活动从养老机构转移到老人家里的一种服务方式[4]。基于对传统养老机构的反思,国外提出“Aging in Place”,即在地养老,维基百科定义为“无论年龄、收入或能力,老人都能在其自宅及社区中安全、独立、舒适地生活”。根据“Place”的不同类型,“Aging in Place”可分为原生住宅型在地养老、社区内迁移型在地养老和迁移型退休社区在地养老三种类型。
原生住宅型在地养老如日本社区照护体系,将社区、住宅及“小规模多机能设施”作为养老关键词。该系统具有专业医疗、多阶段照护、生活支援、疾病预防等三十分钟内的服务资源配置,使老人在熟悉的区域中终老。
社区内迁移型在地养老以“去机构化”为主题,将传统养老机构改变为“家”的形式,且居住与照护服务分离。如丹麦针对需高度照护老人的照护型住宅(Plejebolig)[5],附带同时向社区开放的公共食堂、厨房、厕所、洗涤室等服务空间,其医疗康复服务由家庭医生和社工提供,照护和看护服务由专职和兼职护理人员组成,被称为“统合照护”[6]。
迁移型退休社区在地养老如美国连续照护退休社区(Continuing Care Retirement Community),该类型由“阶段型”住宅与机构化运营模式服务组成,“阶段型”住宅包括针对自立老人的独立生活住宅(Independent Living),需要一定生活协助老人的辅助生活住宅(Assisted Living)和需要医疗照护老人的护理之家(Nursing Home)。社区配备有专门的照护中心、娱乐活动设施、医疗设施,以及针对轻度失智高龄者的居住康复设施和儿童成长中心等多年龄层交流设施等[7]。
我国由于新型农村社区的概念还在发展变化中,农村社区养老在社会学领域还存在有关概念与内容、特征以及存在问题等方面的争议。笔者较为支持史柏年等人的观点:社区养老是将社会机构养老中的服务引入社区,实行社区中的在家养老。
在返乡农民工对养老问题的影响研究方面,程德月等探讨了农民工返乡和农村社区养老设施建设的互动关系,指出了返乡农民工和农村社区养老设施建设互为促进的动态机制[8]。在规划建筑领域,大部分学者更倾向于从空间层面探讨农村养老设施(如养老公寓等)的建筑设计方法,对处于社会管理学科和建筑学科中间地带的养老设施建筑功能计划和设计机制研究不足。
(二)农村转型相关研究
西方国家城镇化和农村转型不在同一时期,因此农村转型基本围绕着农业与农村的关系演变,农民的身份转变等社会问题并不突出。各国在城镇化进程中均产生了一系列村庄格局的调整,如英国通过设置中心村促进农村人口的集中;日本20世纪50—60年代促进城市化发展,出台相关法律,如《新市町村建设促进法》(1961年)等,促进町村的合并与集聚。
我国有关农村转型的研究成果大多集中于社会科学领域。在规划建筑领域,有关农村营建的研究和实践成果也极为丰富,涉及到乡村规划、人居环境建设、景观规划设计、民居和乡村公共建筑设计等多个层面,切入点和研究内容十分多元。王竹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重点项目“长江三角洲地区低碳乡村人居环境营建体系研究”,依据乡村低碳社区和绿色建筑概念,建立基于“开汇节源”的低碳乡村人居环境营建体系;贺勇主持的面上项目“基于村民主体视角下的江浙地区乡村建造模式研究”,从村民主体的角度探讨乡村建造内在的规律与特点;陈振华指出,农村格局已由过去“县—重点镇—建制镇—乡集镇—行政村—自然村”等多个层级演变为“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小型居民点”层级[9]。在此架构下,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迅速改善。目前,我国强调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研究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技术的研究,涉及村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体系、配置方法的研究并不深入,将既有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养老转换的议题仍是研究空白。
(三)老人行为需求与养老设施设计相关研究
老年需求和行为模式研究是建构相应养老体系的基础。Evashwick[10]等采用统计学研究方法分析了老年人的个体因素对机构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Bettina Meinow[11]在对老年人养老需求的研究中发现,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和经济情况,是影响老年人居家养老的重要因素。
从实证角度,美国建筑师协会编著的《老人公寓和养老院设计指南》,介绍了一些敬老院、退休老人社区中心、有辅助生活服务的居住设施等优秀案例。日本学者村川浩1998年在“日本老龄问题”中提出:“政府出资修建特别养老院,为弱势群体建立提供福利,集中为痴呆、卧床不起等特殊体弱老人提供养老服务”[12],开启了针对认知症障碍等特殊老人群体的养老事业新篇。此外,日本建筑设计资料集《高龄者、障碍者住宅》《老人保健设施》《特别养护老人之家》《收费老人之家》《小规模多机能福祉设施》等,对日本所有类型的养老设施的发展和特征做了丰富的案例介绍,并对设施的具体建设规范、服务种类、设计原则做了详细的规定。
我国普遍认为农村老人存在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缺失。鄢木秀[13]认为农村老人的生活照料处于真空状态;杜鹏[14]认为农村留守老人心理上普遍存在着孤独寂寞问题。龚文君[15]认为老人普遍处于缺乏爱和关心的状态,易陷入空巢心理危机。在建筑设计领域,周燕珉在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开设老年居住建筑相关课程,并出版了一系列相关书籍。赵晓征针对我国城市养老现状和需求提出养老设施的设计要点以及空间构成要素[16]。胡惠琴通过老人场所体验的分析,提出了与使用者行为系统相对应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空间设计模式[17];林文洁通过对社区托老所老人起居、就餐、会客、如厕等生活行为的调查分析,提出社区托老所功能构成及空间设计建议[18]。笔者等以“医养”为导向,将医疗空间、综合服务空间、居住空间复合,提出城市社区养老设施的空间组合菜单[19]。程晓青基于在北京历史街区中养老服务设施的设计实践,提出养老服务设施宜采用小型化、多功能和分散化的发展思路,建立网络化养老服务体系,以及倡导互助养老和公众参与的理念[20]。
通过实地调查和国内外研究现状梳理,发现长三角农村转型下,虽然农村社区“潜在养老资源”可以担当为老服务角色,但目前将“潜在养老资源”进行养老服务转换,与农村老人新“需求”相匹配的议题仍旧空白。对特定类型的、功能已相对明确的养老设施空间组织和设计研究较为成熟,但对介于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设施建筑设计之间的养老设施功能计划和设计机制研究不足,且研究方法多以建筑计划学和环境行为学角度进行定性研究,较为缺乏定量研究和工具量化手段。针对这些问题,本研究提出将来有关农村养老问题的研究问题点,为后续研究打下基础。
(一)研究热点
1.农村老人需求与分类。对于城市老人的生活需求、生活习惯以及分类方法,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研究。农村老人是与城市老人迥异的族群,研究农村老人需求与分类,是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老年设施营建提案的基础。该问题点下,需分析老年组成、年龄结构、身心特征、行为模式、生活习惯等群体特征;明确老人群体需求,其中刚性功能需求包括医疗功能、照护功能、娱乐功能等,软性情感需求包括“家”的氛围、乡土文化追求、自身尊严等。
2.农村“潜在养老资源”整合利用。为达到“有效资源的最大利益化”目标,以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和配套设施为核心的社区“潜在养老资源”,也是农村养老问题点之一。该问题点下,需明确设施类型、设施特征、功能配置、空间组织、利用状况、使用者满意度等,并与农村老人需求与分类相匹配,对“潜在养老资源”提出重组优化建设方案。
3.农村社区养老设施营建。单纯照搬城市社区养老设施体系,对农村养老建设来讲是没有理论根据的,并且事实上也产生了各种问题。架构在上述研究基础上,该问题点下,需补强老人需求,明确养老设施服务内容和空间配置等必要项;同时兼顾规模设置小型化、功能复合化、空间环境易识别性、空间可变、与其他类型社区空间结合设计等原则,完善社区养老设施的情感配置。
(二)研究目标及内容
1.研究目标。一是对“潜在养老资源”充分挖掘,以达到“有效资源的最大利益化”;对农村老人多元需求深入认识,以最大限度应对“需求差异性”;建构“潜在养老资源+需求”模型,建构长三角农村转型下养老问题的理论平台。二是综合量化空间配置研究的科学性和定性设计研究的灵活性,建构“社区养老设施空间量化模型”,提出一套补强农村老人刚性功能和软性情感缺失的农村社区养老设施设计方法体系。三是提出与长三角农村转型相适应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包含了养老设施空间组合模块和设计图则,以及实证研究的农村社区养老设施设计集成。
2.研究内容。一是为达到“有效资源的最大利益化”目标,研究以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和配套设施为核心的社区“潜在养老资源”,明确设施类型、功能配置、空间组织、利用状况,使用者满意度等。二是为应对“需求差异性”,研究农村老人养老“需求”,分析老年组成、年龄结构、身心特征、行为模式、生活习惯等群体特征;明确老人群体需求,其中刚性功能需求包括医疗功能、照护功能、娱乐功能等,软性情感需求包括“家”的氛围、乡土文化追求、自身尊严等。三是从生活照料、精神满足、医疗保健、失能照料、咨询维权等方面探索“潜在养老资源”和“需求”的相互作用机制,建构“潜在养老资源+需求”模型,对“潜在养老资源”提出重组优化建议,明确“潜在养老资源”依托下的老人“刚性功能”与“软性情感”缺失。
(三)实现路径
1.建构长三角农村转型下的社区养老设施空间量化模型。一是补强“刚性功能”缺失。基于“功能依附于空间,空间提供了功能”的“功能—空间”关系,筛选养老设施空间要素,分析各空间要素的相互关系和作用机制,建立养老设施量化指标子系统,明确养老设施量化空间配置。二是补强“软性情感”缺失,基于“情感塑造空间,空间引发情感”的“情感—空间”关系,针对各项空间要素,提出规模设置小型化、功能复合化、空间环境易识别性、空间可变、与其他类型社区空间结合设计等原则,建立社区养老设施设计方法子系统,定性阐述养老设施各空间配置的设计方法。三是以“空间”为基准,将“功能—空间”维度的量化子系统和“情感—空间”维度的设计方法子系统进行“功能—空间—情感”的维度转换和耦合分析,构建养老设施空间量化模型,阐释其功能计划和设计机制,提出养老设施量化空间配置及相应设计方法。
2.长三角农村转型下的社区养老设施设计集成。在空间量化模型的基础上,对现有农村社区养老设施建设标准给予修订性意见,根据空间量化模型提出空间组合模块和设计图则。如可将各种类型的农村社区养老设施划分空间组合模块,将休闲娱乐等公共空间作为空间组合模块的必要项,在此基础上,将医疗服务、长期租住、短期照护等功能作为空间组合模块的可选项,在各个模块中明确其功能配置、设置规模、服务对象、空间设计机制,并从建筑设计的角度,提出设计图则,以此为长三角农村转型下的社区养老设施设计提出通用性指南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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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一超)
A tentative study of community elderly issues in the background of rural transformation in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Area from an architectural perspective
QIU Zhi, ZHANG Ziqi, LUO Wenjing, WANG Zhu
(College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Zhejiang University,Hangzhou 310058,China)
Aiming at the two proactive features of elderly issues brought by rural transformation in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Area—the poor use of “potential supporting resources for the elderly” and a new set of “demands for elderly provision” by returning migrant workers, this research was conducted from both social phenomenon excavating and literature review, addressing community elderly issues in the background of rural transformation in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Area from an architectural perspective so as to provide a research foundation for future studies.
rural transformation; potential supporting resources for the elderly; multivariate demands for elderly provision; rural community elderly facilities
2016-07-20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资助项目(14YJCZH120);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资助项目(13E080001)
裘知(1982—),女,辽宁抚顺人,副教授,博导,博士,从事老年人居环境研究;张子琪(1990—),女,福建三明人,博士研究生,从事老年人居环境研究;罗文婧(1993—),女, 浙江杭州人,博士研究生,从事老年人居环境研究;王竹(1960—),男,陕西西安人,教授,博导,博士,从事乡村人居环境研究。
C913.6
A
1006-4303(2016)03-02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