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壬子癸丑学制下的水利教育(1912-1922)

2016-01-21 05:40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袁 博

(山东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民国初年壬子癸丑学制下的水利教育(1912-1922)

袁博

(山东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摘要:民国初年,在蔡元培的号召与带领下中国进行了教育改革,颁布了壬子癸丑学制,水利教育得到确立。隶属于实业教育的水利教育,不仅在工业实业学校、工程专门学校中有相关课程、学系的设置,而且在大学体系中也设有工程学系,教授关于水利学的相关知识与技能。尽管在民初十年,近代水利教育得到确立和发展,但仍有诸多弊端和发展空间,为以后水利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民初;壬子癸丑学制;水利教育

收稿日期:2014-10-21 2014-10-26

作者简介:袁博(1989-),女,山东德州人,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史。

中图分类号:G529

文献标识码:识码:A

文章编号:编号:1008-6390(2015)02-0134-05

基金项目:重庆理工大学2013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近代中国的教育体制在西方教育制度的影响下开始改革,并逐渐与之接轨。由于实业救国、教育救国口号兴起,实业教育受到重视。作为实业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水利教育在此背景下也得到发展,同时水利学科作为与工程教育密切相关的学科也得到普及。学术界关于近代水利教育的研究成果不多,仅有几篇论文出现。因此,对近代中国水利教育进行分阶段的详细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本文侧重研究民国前十年水利教育的发展情况,以期抛砖引玉。

一、壬子癸丑学制的出台

民国初年蔡元培任教育总长,继承了晚清癸卯学制中的合理进步因素,清除其陈腐落后成分。他坚决对晚清时期的五大教育宗旨即“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中的前两项予以废止,对后三项则主张加以改造,因为“忠君与共和政体不合,尊孔与信教自由相违”。故1912年9月2日教育部公布了民国教育宗旨:“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1]这也基本反映了蔡元培的教育思想。从水利教育史或更大范围的工程教育史来看,最值得注意的便是“实利教育”。

蔡元培认为,“今日之世界所恃以竞争者,不仅在武力,而尤在财力,且武力之半,亦由财力而孳乳。于是有第二至隶属政治者,曰实利主义之教育,以人民生计为普通教育之中坚。……我国地宝不发,实业界之组织尚幼稚,人民失业者之多,而国甚贫。实利主义之教育,固亦当务之急者也。”[2]西方各国发达,是因为发展各项实业,我国实业落后,故欲发展资本主义农、工、商业,必须积极发展实利教育。

临时政府时期,新成立的教育部便对中国的学校系统展开讨论,并参考国外教育体制,制定了多种方案。经过三次草案的公布,最终“议决案之趋势,亦归宿于模仿日本制”。在参考晚清学制和日本学制的基础上,教育部于1912年9月3日推出了新学制——壬子学制。随后又陆续公布了各种学校令,如《学校系统令》《专门学校令》《工业专门学校规程》《大学令》《大学规程》等。这些法规和壬子学制虽略有出入,但与其整体框架无碍,综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教育系统,于1913年公布,史称壬子癸卯学制。与清末癸卯学制相比,它主要在学科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清除了封建因素,基本框架没有根本性改变。

壬子癸卯学制将学校体系分一个主系列和两个辅系列。主系列为小学、中学、大学三级,两个辅系列分别是实业教育和师范教育。初等小学校四年毕业,为义务教育,毕业后可入高等小学校或实业学校。高等小学校三年毕业,毕业后可入中学或示范学校或实业学校。初等小学及高等小学设补习科,为毕业生欲升入其他学校者补修学科,二年毕业。中学校四年毕业,毕业后可入大学或专门学校或高等师范学校。大学本科三年或四年毕业,并设预科三年。实业学校分甲、乙两种,各三年毕业。专门学校本科三年或四年毕业,预科一年。透过其专业、课程设置,与水利教育有关的是实业教育体系中的甲种实业学校、专门学校以及普通教育体系中的大学。

即便如此,也不得不提及小学教育中的农业教育。根据1912年12月颁布的《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3],初高等小学学习国文、算数、历史、地理、理科、手工、农业、缝纫、体操、英语等科目。其中农业要旨是“在使儿童知农事之大要,养成勤勉利用之习惯”,要求各地根据各自情形,授以农事或水产,或二者并授。农事应当就土壤、水利、肥料、农具、耕耘、栽培及蚕桑、畜牧等讲授,其水利知识多为浅显、简单的基础知识,为儿童所易理解、接受的内容。可见,水利知识的讲授与传播已从小学教育开始,这是近代水利教育的又一进步。

二、实业教育体系中的水利教育

(一)甲种实业学校中的水利教育

根据1913年教育部公布的《实业学校令》《实业学校规程》,实业学校分为农业学校、工业学校、商业学校、商船学校、实业补习学校。与水利教育相关的便是工业学校。

工业学校分甲、乙两种,甲种工业学校的学科分为金工科、木工科、土木工科、电气科、染织科、应用化学科、窑业科、矿业科、漆工科以及图案绘画科等。乙种工业学校学科设置比较简单,分为金工科、木工科、藤竹工科、染织科、窑业科、漆工科等。从专业设置来看,与水利教育相关的是甲种工业学校的土木工科。甲种工业学校各科均设有公共课程,如修身、国文、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课程。土木工科所要学习的专业课程包括应用力学、测量学、铁道学、河海工学、道路学、土木材料学、桥梁计画、施工法、制图等。这些课程尤其是河海工学直接与水利建设密切相关,但其他科门均无水学之科目。

在政府的鼓励下,各地积极筹建各类实业学校,大都在省城设立了甲种实业学校,其中设有土木工科的学校(见表1)。

表1 全国甲种工业学校设有土木工科学校情况[4]

通过表1可以看出,民国初年全国各省设立的甲种工业学校有十几所,还有省份由于资金短缺或其他原因,没有设立工业学校,且已建立的工业学校科目设置比较单一,多为染织科、矿科、应用化学科,当时设有土木工科的仅有六个省份的六所学校。其中江苏省有两所甲种工业学校,因为江苏省境内有淮河,淮河治理一直是近代水利史的重中之重,且临海,故河海工程是该省之急务。江苏省立第二甲等工业学校设有纺织、染色、土木三科后停土木科而添设水利工程科,但旋又改水利工程科为土木科,停染色科而改设应用化学科。虽然增设的水利工程科又改为土木科,我们可以知道土木科与水利工程科有着密切的联系,其所学科目大体一致,这也是在近代学校科目设置中首次以“水利工程”命名专业名称,足见江苏对河海工程等水利建设的重视,也为日后近代第一所水利专门学校的设立奠定了基础。

虽然各学校土木科每届招收学生人数不多,如到1922年安徽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土木工程科毕业的学生才十六人[5],但上述学校为近代培养出了一批土木工程科专业人士,为日后包括水利建设在内的各项工程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专门学校中的水利教育

专门学校是实业教育体系中比甲乙两种实业学校更高一级的实业教育机构,根据教育部1912年10月公布的《专门学校令》[6],其办学宗旨为“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其种类更具有专业性,主要包括法政、医学、药学、农学、工学等十种。其中与水利教育相关的专门学校是农业专门学校和工业专门学校。

1.农业专门学校

1912年12月,教育部公布《农业专门学校规程》[7],该规程规定农业专门学校本科修业年限为三年,并设有预科,修业年限为一年。农业专门学校分为五科:农学科、林学科、兽医学科、蚕业学科、水产学科。另外规定“如在殖民垦荒之地,得兼设土木工学科”。这与晚清癸卯学制中《奏定高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中高等农业学堂所设土木工学科一样,足见民初实业教育体系参考了晚清癸卯学制,并且没有根本性改变。土木工学科所学科目包括数学、物理学、外国语、地质学、应用力学、水力学、机械工学大意、桥梁学、河海工学、施工法、房屋构造学、电气工学大意、计划及制图、实习等二十五门课程,课程设置比晚清癸卯学制中的土木工学科所学的二十一门课程更为细致和专业,并且与工业学校中的土木工科设置的课程基本一样。其他农业科则均无关于水利的课程。

民国初年,全国建有农业学校十所,主要有北京国立农业专门学校、山东公立农业专门学校、江西公立农业专门学校、浙江公立农业专门学校以及湖北高等农林学校、苏州私立垦殖学校等。虽然《农业学校规程》中规定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形设置专业,但大多数农业学校设置了农学科、林学科和蚕业学科,土木工学科几乎没有学校设置,如山东公立农业学校设有农学、林学;北京农业专门学校设有农学、农艺化学两科,后增设林学科;江西农业专门学校也只设置了农学、林学。

可见,同晚清癸卯学制一样,在民国农业专门学校体系中,土木工学学科或水利学专业并没有学校开设,其相关规程也似一纸空文,没有推动近代水学知识的传授和水利教育的兴起。

2.工业专门学校

1912年11月教育部颁布了《工业专门学校章程》[8],本科修业年限同样为三年,预科为一年。工业专门学校分为土木科、机械科、造船科、电气机械科、建筑科等十三科。土木科所学科目主要有:数学、物理、外国语、应用力学、水力学、机械工学大意、测量学、地质学、桥梁学、河海工学、铁筋混合土构造法、卫生工学、电气工学大意、测量实习等二十五门。这些课程多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且其中的水力学、河海工学直接与水学相联系。而其他设有水力学的专业不多,仅机械科、造船科、电气机械科、建筑科四科,其他科目没有水学之科目。

晚清癸卯学制中高等工业学堂土木科所学专业科目共七科,远不如民初工业专门学校土木科所学的二十五门科目全面和专业,这也是民国教育在课程设置、专业培养上的重大进步。

民国初年,全国共设有近二十所工业专门学校。在专业设置上,大多数学校专业种类仍不完善,多为机械科、染色科、应用化学科、矿学等,设有土木科的学校寥寥无几。如由前清高等实业学堂改办的湖南工业专门学校,开设有机械、土木、采矿冶金、应用化学四科;福建公立工业专门学校设有土木、金工二科;安徽公立工业专门学校设土木工程、机械工程两科等。此外在诸多学校中,河海工程专门学校于1915年在水利局备案,是近代出现的第一所水利专门学校,并在十年后改为河海工科大学,在近代水利教育史上有着重要地位。

(三)大学教育中的水利教育

根据1912年10月教育部颁布的《大学令》[9],大学设预科和本科,并实行分科制,分为文科、理科、法科、商科、医科、农科、工科等七科,以文理科为主。虽然在大学分科中没有水利学系,但将工科分为十一门:土木工学、机械工学、船用机关学、造船学、造兵学、电气工学、建筑学、应用化学、火药学、采矿学、冶金学。根据《大学规程》,土木工学门所学课程有二十八项,主要有数学、力学、应用力学、水力学、水力机学、机械制造学、测量学、桥梁学、河海工学、测量实习、实地练习等。尽管课程的框架结构没有突破清末模式,但在课程内容的广度、深度及专业性、规范性等方面出现了一些新变化。表2即为晚清学制和民初学制中土木工学门课程设置的比较,从中可以观察二者的相同和不同之处。

表2 清末与民初土木工学门课程设置比较

从表2可以看出,首先,有十门课程清末和民初是完全相同的,另有十四门的名称略有变化,如算学改为数学,工艺理财学改为工业经济学等。这些课程名称的修改,使之更趋于准确、规范,并与西方课程相一致,便于交流,也体现了其内涵的现代性,因而沿用至今。其次,在课程设置上,清末多设有地震学,民初则增设了力学、图法力学及演习、钢筋混合土构造法和测量实习等四门。这些课程是土木工学专业所必学的课程,其中既有基础课程,也有专业技术课程,这都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基本技能和科学理论水平,拓宽其知识面。同时,测量实习的增设,体现了对实地勘测、实地考察的重视,有助于增强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以便毕业后更快、更好地适应工作,尽快投入到工程建设之中。

除此之外,机械工学门、船用机关学门、造船学门、造兵学门以及电气工学门均设有水力学、水力机学二科,其他各门设有水力学一科。

在1922年壬戌学制颁布前,教育部还于1917年颁发了《修正大学令》,对大学教育产生了较大影响。之前《大学令》的规定是任何一个高等教育机构必须设有至少两个学科才可名为大学。这就使得财力、物力、师资不足的地方难以设立大学。故1917年9月教育部颁发《修正大学令》[10]规定:“大学分为文科、理科、法科、商科、医科、农科、工科。设二科以上者得称大学。其但设一科者称为某科大学。”这就使得那些教育资源不足又急需专门人才的地区可以设立独立工科大学,也就推动了高等水利教育的发展。

根据民国颁布的分科教育制度,自1918年开始预科学年开始实行,分科改称本科,各本科下分设预科。校内设四科:文、理、法、工,商科则附设于法科之内。工科只设两门,即土木工学和采矿冶金学。如北洋大学工科设土木工学和采矿学两门;山西大学工科设有土木工学、采矿学、机械工学三门,另还设有工业专门部土木科招收学生。

在各大学课程安排中,各科目的设置和教学都是按照《大学规程》所设定的科目进行的,相关专业课程都有安排,可以保证基本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并且各大学还重视实习,如山西大学虽然经费紧张,曾计划为工科各专业拟设的工厂迟迟得不到落实,但还是派临近毕业的土木、采矿、机械各科学生赴京津、唐山各工厂实习,以资观摩。

其他私立大学,由于经费、师资等各种原因,专业设置仍不完善。直到1920年,私立大学虽然从民初的两所增加到七所,但并没有设置土木工学门的学校,如厦门大学开办之初只有商科和师范科,文科、理科犹未能完成,法、工、医、农等科更未能设;直到1921年厦门大学的学科设置才逐渐完善,增设了法制经济学部、商学部、工学部、农林学部和医学部,工学部下设有土木工科、建筑工科、机械工科、电气工科、化学工科、采矿冶金科等。其他大学均未举办工科,或时办时停,稳定性极差,自然不能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和教学计划。

由上可见,虽然民初农工商等科的设置“究不免因仍简陋,存其名而无其实,欲收相当效果,亦戛戛乎难矣”。[11]但就水利教育来看,不论是工业实业学校、工业专门学校,还是大学的工程学系,都有明显进步。这一时期出现的近代中国教育史上第一所水利专门学校——河海工程专门学校,是近代水利教育开始成熟的重要标志。总之,壬子癸丑学制使中国水利教育向专业化、现代化迈出了新的一步。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公布教育宗旨令[G]//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651.

[2]蔡元培.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G]//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608-609.

[3]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G]//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693.

[4]全国各省设立甲种实业学校情况一览表[G]//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293-302.

[5]安徽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土木工程科学生毕业表[J].安徽教育月刊,1922(54):3-4.

[6]专门学校令[G]//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662.

[7]农业专门学校规程[G]//潘懋元,刘海峰,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高等教育.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558.

[8]工业专门学校规程[G].//潘懋元,刘海峰,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高等教育.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588.

[9]大学令[G]//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663.

[10]修正大学令[G]//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815.

[11]陈嘉庚.倡办厦门大学演说词[G]//潘懋元,刘海峰,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高等教育.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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