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希仁 李志强
(1.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2.北方工业大学,北京 100144)
人生是真善美的统一。抽象地说,人生的“真”所要回答的是:人生的实存是什么?人生的“善”所要回答的是:人生应当是什么?人生的“美”所要回答的是:人生能够成为什么?人生之善的问题,展开来说也就是人生理想、人生道路、人生价值的问题。
谈到理想,有一个通俗的说法叫做“梦想”。我们常常说,人生要有梦想。这个说法可以打动人,激励人,其用词常常是文学语言,有时也是确切的科学概念。我们在这里使用“梦想”一词,与生理学上讲的“做梦”是不同的。睡觉时的梦,虽然反射着一些人生的活动和臆想,有时也能闪现出人生的预兆和理想,但也不无怪诞和荒唐。把这梦境当成理想,就会陷入虚无的幻想,并不能把握真实的理想,甚至会误入歧途。真实的理想则是人对未来目的、目标的有根据的预想。它的形成,在人的头脑中是一个想像过程。所谓想像过程,不是闭起眼睛像做梦那样去幻想,而是人脑按照不同的需要,把实存的人生根据、条件和发展前景加以理想化,借以设计出一种有待实现的理想人生模式。这个过程,一般说来要经过反映、评价和升华三个阶段。
人生理想在个人头脑中形成的第一个阶段是反映。人在生活实践中,首先产生对生活现实的感觉和知觉,有了对现实生活的感受,形成对实存人生的图景。在这种人生图景中,有价值的和无价值的东西尚未加以区分,应当存在和不应当存在的东西混在一起,因此还没有理想的东西和现实的东西的区别。例如,一个人在他没有对自己的实存进行认真思考之前,只是从直感上意识到自我的生存和活动,而没有自觉到在自己身上哪些东西是应当保留发扬的优点,哪些是不应当保留的缺点,自己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时他对自己的实存还是简单的反映,只是作为一个自在的人感受着、意识到自己的生存和生活。这时他就是一个对自己“应当如何”还没有自觉,即还没有形成理想的人。可以说,这是人生的一种混沌不自觉的状态。可以说,凡是在人脑中对自己的生活还只有反映而没有形成应当如何的自觉的时期,都是处在这种没有人生理想的时期。不过,这种状态并不是完全无用,它对进一步形成理想却是有用的、必经的阶梯。一个人如果对自己的人生实存连这种感受都没有,他也就不可能形成符合自己应当实现的人生发展的理想。
评价阶段对人生理想的形成具有关键性意义。这里的评价,是人在自己的意识中,对自己的认识和感受的反思过程。所谓“反思”,就是在自己的思维中把自己作为对象加以思考。在这里,人脑通过理性和情感的作用,对反映在大脑中的各种认知和感受,进行价值评价,区分出好的东西和不好的东西,应当保留的东西和应当抛弃的东西。这样就使原来浑沌的反映中有了好和坏、肯定或否定的价值区分,同时也在心理上激起“应当如何”的启蒙,使人进入形成理想的自觉阶段。凡是认真对待自己人生的人,都能够并善于经常评价自己的行动和处境,并能及时地调整自己的生活计划和行动方式,相应地、及时地改变自己。这种状态可以说是一个人从不自觉状态向自觉状态的觉醒和转变,由不成熟走向成熟。所以它是一个关键阶段。
把评价看作理想形成的关键阶段,还因为评价的恰当不恰当、正确不正确,对进一步形成理想至关重要。如果对反映实存的认知和感受作出了过高的评价,即不恰当地估价了其中有价值的和应当保留的东西,那么进一步形成的理想就会受到影响;反之,也是一样。人脑对人生实存进行价值评价如何,从社会条件方面说,固然要受到社会价值观念和社会价值标准的影响,但关键还是评价主体的内在精神状态,包括理智和情感两方面的状态。这里要特别注意情感评价的作用,必须与理性的评价相结合,才能保持稳定和恰当。从道德的选择来说,也首先是理智为先。
理想形成的第三阶段是升华。所谓升华,就是人脑通过评价之后,对肯定和否定的判断、情感、情绪等作出选择,抛弃那些应该否定的判断、情感和情绪,保留那些应该肯定的判断、情感和情绪。这样就在对实存反映和评价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定的比较切实的理想意识。这时的价值目标选择就是精神的升华。因为它在善恶、美丑、肯定否定之间,作出了应该如何的选择决定。这种选择决定,集中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生活态度和人生观倾向,也表现出一个人的意志和情操。这种升华过程,在每个人的意识中是经常进行的。但是,这种升华也是相对的、多元的。由于在升华过程中,支配升华过程的价值导向不同,升华过程的结果也不同,从同一实存中可以升华出几种不同的理想图式。无论对自身理想、家庭理想、职业理想和社会理想,都可能产生几种不同的理想图式。有时从这些图式中可能产生出一种占主导地位的图式,有时也往往几种图式并存,互相参照,直到随着生活实践的发展得到实际的取舍。这就是所谓最后的整合。整合是对理想意识的综合。经过综合,最后确定一种比较完整的理想。这是整个想象过程的结束或总结。经过这样的整合,在想象过程中产生的理想片断,以及局部的、并列的理想图式,经过比较、综合,最后得到完成理想的创造过程,从而达到理想的升华。
理想在人的头脑中经过三个阶段形成后,是否就是人生理想的确定呢?理想形成的过程是否就此结束了呢?应该说,就头脑活动的过程来说是结束了,但是从人生全过程来说,还没有完结,甚至可以说这只是开始。贯彻人生全过程的人生理想,其形成比较复杂,明确和坚定就更需要较长的时间。一般来说,童年时期对人生的未来还只是幻想和憧憬,在青年和成年时期才能形成比较明确的人生理想。这是因为每个人都必须独立地寻找自我、面对自我,人生理想的稳定只有在自我意识成熟时期才有可能。当然,中年和晚年形成人生理想往往在中间有过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其理想往往不是形成,而是改换的问题。由于客观环境和主观精神状态的变化,人生理想发生较大变化也是有的,不过有的从落后转向先进,有的则从先进转向落后,甚至与社会前进的方向完全相背。这种变化,常常发生在社会大变动和新旧交替时期,特别是在革命和反动激烈斗争时期。在这种历史时期,由先进向落后的转换,往往就会成为历史的落伍者。所以,对于关系人生的最终理想来说,一旦确定了正确的、进步的理想,就应当一以贯之,坚定不移,直至终生。
社会生活是多方面的,如物质生活、科技研究、经济管理、行政组织、法制控制、政治决策、艺术创造,等等,都是由人参与的、有一定社会意义的生活。既然如此,每个人就会有不同的理想追求。一个健康、合理的社会制度,就应当在社会统一的价值目标前提下,容许理想的多样化、个性化,即要有各种不同的人生理想,不同的经济理想、政治理想、科学理想、艺术理想、道德理想乃至宗教理想,等等。只要不是邪恶的、反动的,而是正当的、追求真善美的,都有存在的必要和理由。这样就会给每个社会成员开拓一个自由选择人生理想的广阔的天地。
社会生活中的现实问题也是多方面的,人们对现实问题的认知和对未来的想象,也是形形色色的。因此人生的理想也必然多层次、多方面、多视角、多元化。根据认识和实践的不同需要,人们可以作出大体的类别划分。例如,有人把人生理想分为社会理想、工作理想、生活理想、人格理想;有人把人生理想分为社会理想、职业理想、家庭理想、生活理想,还有人把人生理想分为审美理想、道德理想、功利理想、社会理想,等等。这些划分都从不同的划分标准上对人生理想作了分类,这有助于认识、指导人生理想的认同和选择。不过,前两种划分,从逻辑划分上看,不够严格,划分后的概念有外延的重叠和包含,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对人生理想的认同和选择。如把生活理想与家庭理想、职业理想并列划分,就不太明确。家庭和职业活动,也都是生活,职业生活也是社会生活。所以这种划分很容易引起误解。后一种划分从理想的内容上说,概括了主要的东西,大体上也可以反映出人生真、善、美的内容。但划分标准也不统一,社会理想与前三者之间的概念内涵和外延也都不易分清。
我们按照人类生活的主要方面、阶段来划分人生理想,人生理想亦即理想人生。人生有几个主要方面、几个主要阶段,人生理想的划分也就应该有相应的划分。但人生方面和人生阶段两者很难同时照顾,很难同时作为划分人生理想的标准,因此只能大体兼顾,而不能完全符合。这样说来,人生大体可以分为个人生活、家庭生活、职业生活、社会生活四方面。人生理想也可相应地分为自身理想、家庭理想、职业理想、社会理想。
所谓“自身理想”,是指个人自身素质的理想,包括知识、能力、品德所能达到的完善程度或最佳状态,也包括举止形象的完美。前一方面可概括为内在素质完善,后一方面即是外表形象完美,内外两方面统一就是人的自身理想。所谓“家庭理想”,包括正当、和睦的家庭关系,也包括丰富的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家庭关系主要是夫妻关系、亲子关系、长幼关系,以及部分家庭中主人和佣人的关系。经济、文化生活也包括所谓“致富术”。所谓“职业理想”,是指拥有合乎现代社会发展水平的、满意的职业工作,这其中包括职业工作的性质、内容、环境条件,以及报酬和社会荣誉都合乎现代社会发展水平以及被主体满意。至于“社会理想”,包含的内容比较复杂,其中有作为政治团体和政党成员的政治理想,有国家公务员的社会政治理想,也有一般社会成员的社会理想,还包括作为人生理想基础的社会经济理想;或者概括为经济理想、政治理想、法律理想、道德理想、艺术理想,以及一定范围的生态理想等。当前,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幸福的生活,就是我国人民的共同理想。将来还要为更加美好的未来而奋斗。
以上各种类型的人生理想能否成为社会普遍承认和接受的理想?每个社会成员又是怎样形成自己的理想并作出自己的选择?这就涉及理想认同、价值取向问题。人生的理想与现实不同,它是人通过头脑对现实的认知和对未来的想象创造的。这种创造,有群体的,也有个体的。就一个社会来说,形成社会性的理想模式,是全社会共同创造和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就个体来说,却不能只靠自己的头脑创造方方面面的人生理想。有些理想要由自己创造,有些理想就不能由个人自己创造,而要经过自己头脑的思考,接受他人或社会提出的理想模式。如我们说要做一个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贡献的人,这个理想就不能是个人自己创造的,而要经过自己的学习和认识,自觉地接受和认同关于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和实践。
理想认同是指个人对他人或对社会所提出的理想模式的接受和趋同。理想认同与理想创造不同,理想认同是指个人接受、采取他人或社会所创造的理想,作为自己追求的人生理想;理想创造则是指个人通过自己的认知和想像,从自己所处的现实条件中提出自己要追求的人生理想。而理想认同与理想认知也属于不同的范畴,应加以适当区分。一个人可以认知某种理想,但不一定就认同此种理想。一个人道主义者可以认知专制主义理想,但不一会认同专制主义。一个自由主义者可以认知婚姻义务,但一般不会认同这种婚姻方式。一个理想主义者可以认知功利主义职业理想,但在正常发展的条件下,不会认同功利主义职业理想。反过来也会是如此。认同要有认知的认识基础,没有正确的认知就不会有恰当的认同。但认知不能代替认同。认知要有清楚、如实的判断,而认同则更要有丰富的经验、执着的热情和精明的利害权衡。
对于人生实践来说,理想认同更具有决定性意义。由于人生离不开理想,而个人进行理想创造的能力又有限,所以人们必须通过理想认同才能满足精神生活的需要。这就是说,理想认同是个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和入世的门径。因此,人在青年时期,对社会价值导向、目标,不可以采取无所谓、不屑一顾的态度,而要有认真的理性思考和认同。事实上,个人的理性思考、价值取向等具有社会性的心理活动,就是建立在理想认同基础之上的。如果一个社会集体中的每个成员,都有对共同理想的认同,那就可以形成以这种理想认同为基础的统一意志和行动;而个人就会对集体的目标、决策采取比较一致的、积极的态度,为实现集体的和社会的共同理想尽职尽力。如果个人没有对集体理想的认同,就会疏离集体,思想不合拍,情绪不协调,行动不合群,就会产生心理孤独、分裂感,以致沉沦自毁。
理想认同是确立人生理想的方式,但并不是每个人的认同取向都会相同。由于人们的利益、兴趣要求不同,理想认同也会不相同;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所认同的理想往往也会有变化。各种理想认同之所以不同并发生变化,就是因为其主观的价值取向各不相同或发生变化。有这样一段寓言故事:“宋有狙公者,爱狙;养之成群,能解狙之意;狙以得公之心。损其家口,充狙之欲。俄而匮焉,将限其实。恐众狙之不驯于己也,先诳之曰:‘与若茅,朝三而暮四,足乎?’众狙皆起怒。俄而曰:‘与若茅,朝四暮三,足乎? ’众狙皆伏而喜。 ”[1]狙是猴子,狙公即养猴者。茅是喂猴的栗子。养猴者开始对猴子说,早上给三个晚上给四个栗子,猴子不高兴,后来就用早上给四个晚上给三个的话哄弄猴子,猴子皆大欢喜。列子讲这个寓言,是说明智鄙相笼的道理。《庄子·齐物论》引这个寓言,也说智者应顺着猴子的心愿,或朝三,或暮四,名之谓“两行”。人们解释这个故事时,都认为这故事是说再精的猴子也精不过人,朝四暮三与朝三暮四,都是七个,颠来倒去总数没变,结果是猴子上了当。其实不尽然,如果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去看,猴子对于栗子并不在于认识数目,而在于满足需要。如果需要得到满足,他们就会高兴,反之就不高兴。由此可以得出一个普遍的道理:朝三暮四与朝四暮三,都是满足需要的方式,也是个体的两种生活理想和价值取向。喜欢哪一种,对哪种生活理想认同,取决于需要、兴趣和价值取向。所以猴子自然有“猴精”之处。
人的理想认同也有类似情形。同样的生活内容,方式不同也会表现出不同的生活理想和价值取向。有人追求平稳的职业生活,有人追求流动较大的生活;有人喜欢一家老少几世同堂的大家庭生活,有人比较喜欢分家单过的小家庭生活;有人偏重独善其身,有人偏重兼善天下,如此等等各不相同。至于偏好艺术还是偏好技术;喜欢从政还是愿作学问,这就更是各有所志。每个人在生活中所获得的有意义的东西都是不同的,感受也是不同的。从有限的意义上说,人各有志,不可强求。理想认同是多元的,价值取向也各不相同,每个人的理想也就不会千篇一律。只要各个人的价值取向,不违背社会进步的价值目标和基本原则,就应当允许个人理想认同和价值取向的自主和自由。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自由和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社会生活局面。当前,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全社会的共同理想,也是每个有觉悟的中国人的人生定向的基本标准。这是一个共同的、基本的标准,在这个标准之下,个人可以有自己的人生理想认同和选择,而这种个人自由的认同和选择,归根到底都是汇于一个总目标,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本来在客观世界中,或者说在世界的本体领域,并不存在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理想与现实的分离,只是在人生领域,在人的主观世界才会发生。这个分离实质上就是主观与客观的矛盾在人生过程中的反映。如前所说,客观世界作为实存,是包含着差别和矛盾在内的。对于事物的内在差别和矛盾,通过人脑的认知和想象,就在人的主观意识中形成理想,于是就发生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问题。显然,理想的形成是以现实为根据的,是现实发展的条件和主观要求的统一。也就是说,理想来自现实,现实中孕育着理想。但是,理想是通过人脑主观加工过的,是集中了现实中有价值的、有前途的东西加以整合形成的,因而是高于现实、优于现实的。特别是科学的社会理想,达到了对客观世界内部矛盾的规律性认识,能在事物发展的总体上、在矛盾运动的必然趋势上,把握事物的发展和人生的未来,更是引导现实的旗帜,把握现实的力量。
因为理想和现实是有必然联系的,所以在人生过程中所建立的各种理想,都必须紧密地依据于现实,不能脱离现实。就像走路不能脱离大地一样,要脚踏实地,如毛泽东所说,“踏着人生社会的实际说话”。俄国早期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普列汉诺夫说过:“思想要超出既定现实的界限,……可以走两条道路:第一,走那引导到抽象领域里去的象征的道路;第二,走现实本身所走的同一条道路,通过这条道路,现实——今天的现实——以自己本身的各种力量发展自己本身的内容,超越自己的界限,比自己本身存在更久,并且为将来的现实创造基础。”[2]如果抛开生活中的许多特殊情况或偶然现象,人生对待理想与现实的态度也是这样。人的理想超越既定现实的界限,有时候走第一条路,有时候走第二条路。走第一条路,表明他不善于理解现实的意义,因而不能判明现实发展的方向,确立自己应当追求的理想;走第二条路,表明他能够理解现实的意义,解决了现实中的困难问题,看到了未来发展的前景。但是,另一方面也不能把理想和现实等同起来,把理想归于现实,消融于现实。实际上,把理想归于现实就是取消理想,也就是取消人的前进的目标和主观能动性,其结果或对现实浑然粉饰、随波逐流,或是与假恶丑的现存人事同流合污。由此可见,不能因理想是有价值的、完善的,就只去赞美理想,蔑视、咀咒现实;也不能因现实是实在的,理想只是将来的设想,就认为理想只是虚幻的,因而摒弃一切理想。这两种倾向都不利于打开理想与现实沟通的心理症结。
这里需要注意:所谓“现实”,并不就是直接看得见、摸得着的现象,也不等于具体的实存。现实的东西比现象和实存更深刻、更广泛。在现实中包含着事物的本质和实存,它是本质和实存的统一。事物的本质是该事物实存的根据,因此其发展过程就体现着必然性。近代德国大哲学家黑格尔有句名言:“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3]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理解黑格尔所说的“理性”,就是说,凡是现实的都是有其存在的根据和理由的,而凡是有现实存在根据和理由的在其发展过程中也终将变为现实,因为它本身包含着发展的根据和条件。那种把现实看作表面现象堆积的观点,只是肤浅的识见,并不是真知。哲学的思考要求深层的探索,透过现象看到本质,从现实中提炼理想,并紧紧把握实现理想的根据和条件。
那么,什么是正确的、真实的理想呢?正确的、真实的理想,就是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和实现根据和条件的、具有可实现性的理想。就实践结果来说,可以实现的理想就是正确的、真实的理想,不可能实现的便是不正确的、不真实的理想。有现实根据的、合理的理想是可以实现的,因而是正确的、真实的;没有现实根据的、不合理的理想是不能实现的,因而是不正确的、不真实的。这就是说,理想是否真实,不仅在于它是否符合现实,而且在于它是否包含着理想的根据和条件,是否可以通过实践而转化为现实。人生的理想不同于一般客观知识之处,就在于它不只是通过观察证实是否符合现实,更在于通过实践是否可以转化为现实。一般来说,凡是能够转化或最终能够转化为现实的就是真实的、正确的理想;反之,就是不真实的、不正确的理想。
理想自身包含着现实性的可能性。理想从可能性变为现实,要依据现实中的根据和条件发展,并不是建立在空想、幻想之上的。一般来说,在现实中具备了发展根据和条件的,就有可能变为现实。但是,并不是在一切情况下都能充分展开现实中的根据和条件,提供发展的一切可能性。从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化的一个决定性条件,就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是人积极争取实现理想的努力。这就是说,现实与理想的因果联系是以实践为中介的实际联系,不经过实践这一实际环节,现实与理想之间不可能发生因果联系,并实现由因到果的转化。在实践过程中,由于人们对实践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不可能百分之百地认知,由于主观条件也可能因不同的情境而有不同程度的发挥,因此人们对理想实现可能性的把握,也只能是近似地达到准确或“有把握”,而不能绝对准确,绝对的“有把握”。就是说,理想的实现只能是包含着人为因素的一种可能性,而不是像自然界事物发展那样的必然性。因此,任何实现理想的实践,都带有一定的预测性、探索性,因而也都具有一定的冒险性。这就是为什么社会改革事业往往不能完全避免有曲折、有失误、有风险的道理。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生就是寻求,就是探索,在一定意义上,也要冒些风险,这也可以说是一种对人生的“看透”。
在对待理想和现实的关系问题上,特别强调要有积极、乐观的态度。生活态度是决定人生的主观因素,是人生目的、目标能否实现的必要条件。一个人的人生选择是成功还是失败,可以说生活态度决定了一半。成功者与失败者可能有许多差别,但有一个重要的差别就是生活态度。成功者始终用积极的思考,抱着乐观的精神,充分调动一切有利的因素,支配和控制自己的人生;而失败者则总是受着种种消极思想和疑虑、悲观的情绪支配着,看不到积极因素,打不起精神,自己成了悲观情绪的奴隶。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切取决于用什么精神和态度去把握自己。事实证明,凡是生活高效率和有大贡献的人,无不与他们的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相联系;反之,消极、悲观的生活态度,必然使人生低效率,事业上很少成就。当然,有了积极的精神和生活态度,并不能就保证事事成功,但是没有积极的精神和生活态度,事情必定不能成功,即使偶尔得幸,持续的成功也是不可能的。
乐观与悲观,表现着两种不同的人生态度和生活情绪。这里包含着理智的方面,也包含着情绪的方面,以及两方面的相互作用。从理智的方面说,乐观与悲观,都是对人生的一种“观”,包含着对人生理想目标和实现理想目标的条件的看法、洞见。人生活动要有理智的指导和主宰,没有理智的指导和主宰,就会盲目行动。如果人生活动是在正确认识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的基础上,洞见理想目标实现的必然性与可能性,就会对人生充满信心,对生活抱着乐观的态度。反之,就会失去信心,产生悲观的生活态度。所以,理智判断或洞见的正确与否,对人生态度如何具有决定性作用。从情绪方面说,乐观与悲观又都表现着人生的一种“情”,体现着人们对待理想目标的情绪和情调。情绪对人生态度有直接的影响,往往比理智更活跃,更有力,但是也因此而不如理智的作用更稳定,更持久。如果没有理智的判断和洞见,单纯的情绪却是盲目的,忽冷忽热,时悲时喜,都不是正常的人生态度。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单从情绪的乐悲上说,乐观与悲观都可能错误。在这种情况下,正常的态度应当是冷静思考,正确判断,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稳定的情绪。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悲观与乐观的基础是理智的判断和洞见,而不只是情绪的激动或消沉。所谓乐观,实质上就是指理性的判断,正确的认识,健康的心理,而不是指没有理智根基和健康心理的情感。情感、情绪,只是理性态度的表现,在情绪和情感的背后,还是理性的认识。所以,不能只从情绪、情感上分析乐观与悲观,得出理智或理性都不可取的结论。当然,也不能忽视情感和情绪的作用。
一般来说,乐观与悲观是与人们对理想目标实现的可能性认识相联系的。悲观主义人生态度,常常是从不能正确对待现实和理想开始的。悲观主义有时表现为夸大客观条件的决定作用,消极地看待现实条件中的不利因素。前者往往表现为在理想与现实撞击失败而感到失望时,走上悲观厌世的道路;后者往往是面对人生艰难、生活痛苦时,以为人生就是痛苦。而一个现实感很强的人,能够根据对现实的深入观察和思考,正确分析实现理想目标的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认清理想目标实现的真实可能性和必然性,他就会对前途充满信心,并对生活抱着乐观的态度和高昂的情绪,去积极促进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或者创造条件,使根据不足的可能性变为有充分根据的真实可能性,并全力以赴争取实现宿愿。这样的人就是真正的乐观主义者。他的乐观不是盲目的,而是建立在对现实的科学分析和理想预见之基础上的。他的理想就是有把握实现的明天的现实。他之所以能够乐观,从客观方面说,在于他所要实现的理想目标是根据现实发展的要求提出的,因而符合现实发展的必然趋势;从主观方面说,他清楚地认识到现实的要求,自觉地把现实要求作为自己的使命,并充分掌握实现理想、完成使命的条件,因而能够以极大的热情和毅力去完成使命。当然,一个乐观主义者,在生活中有时也会有悲哀、痛苦,但是他决不为这种情感所左右,也不会因此而悲观,而是以理智驾驭情感,发愤图强,把悲哀和痛苦变成奋起拼搏的力量。
[1]普列汉诺夫.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5)[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531.
[2]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