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翎
《爸爸妈妈都去哪了》 廖扬 丝网版 98×69cm 2014年
艾默斯特:只有字母h是缄默无声的
艾默斯特(Amherst) 地处麻萨诸塞州中西部,距历史名城波士顿一百五十公里,约两个小时的车程。在美国地图上你肯定找不到它的踪迹,只有在放大了的麻州地图上,你兴许能发现一个代表它的小圆点。最近一次的人口普查资料显示,艾默斯特的居民人口为37819。这样的小镇在新英格兰地区比比皆是,它们都是从十七世纪欧洲移民的最早居民点发展而来的。
从“五月花”号启程至今将近四个世纪里,拥向美洲大陆的移民潮似乎一天也没有停息过,只是迁徙的理由变了。沿着“五月花”所开辟的海路过来的那批人,并不是为了躲避战乱灾荒,也不是为了追求财富,至少在启程时不是,因为他们知道在等待他们到来的那个新世界里 ——假设他们能够平安抵达的话,除了一片广袤的天空和一片同样广袤的土地以外,几乎一无所有。他们甚至也不是为了好奇。好奇或许可以在一个族裔中兴起三五个冒险家来,可是世上却没有哪种好奇,可以让如此庞大的一群人同时决定放弃家园,去追随一个生死未卜的梦。他们背井离乡,仅仅是为了能找到一个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敬拜上帝的地方。他们的愿望只有两个字:自由。这两个字很大,大到穷尽英格兰国土也无法找到一个容身之处;这两个字也很小,小到一只箱子就装下了。他们踏上飘洋过海的航程时,并没有意识到他们正在书写一部惊心动魄的迁移史诗,在他们之后的年代里,由这样的起因导致的这种大规模迁移,就再也没有被另外一群人复制过。
他们在哈德逊河湾,在麻萨诸塞湾领地,在新英格兰区域停下了脚步 —— 向南和向西的延伸都还是更晚一些的事。气候和土地都欺生,最初的磨合很艰难,疾病和死亡是每天都可能发生的事。他们从印第安人那里渐渐学会了如何应付寒冬和如何耕种玉米的技能——这两群人之间的惨烈厮杀也是更后来的事。他们在刚刚打下新居的第一根木桩时,就已经开始筹划教堂街市学校甚至墓园的草图了,灵魂和躯体的所有给养和安息之需,都在他们的思虑之中。他们没有退路,他们的故土,那个只允许一位君主一种信仰一种崇拜方式存在的国家,已经是他们生命中无可更改地翻过去了的旧页。他们和他们的孩子,还有孩子的孩子,将世世代代以这片新大陆为家。只是当时他们绝对没有预料到,这块他们正在试图征服的蛮荒之地,会在三百年之后成为世界政治和经济版图的中心。
在新英格兰地区如繁星般散开的居民点里,到处可以找见拓荒者身上的清教徒印记:他们谨守每一个安息日,用圣经的教导约束自己,管教家人;他们辛勤劳作,勤俭度日,努力戒除诸如酗酒赌博之类的坏习惯,与邻舍保持着和睦关系。艾默斯特当然也不例外。假若非得在艾默斯特居民身上找出一个与其他人群的不同之处的话,那就是:艾默斯特人从来不吝惜自己的声音。在日渐成型的政治行政管理体制里,他们从一开始就有着强烈的参与意识,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发表见解的机会,积极争取着每一项属于自己的权利。这个传统一路传承了几个世纪,直到今天,当艾默斯特人在介绍自己的区域历史时,仍然会带着溢于言表的骄傲,告诉每一个路过他们地盘的人:“在我们艾默斯特,只有字母h是缄默无声的”(注:在Amherst这个地名里,h是个哑音)。
根据历史记载,英国移民最早抵达艾默斯特的日期,是在1727年,那时那块土地还没有名字。这群信奉“自助者天助”的加尔文派教徒们,相信财富是上帝赏赐给他虔诚而勤劳的子民的珍贵礼物,所以他们在创造和积攒财富的过程中,鲜少有其他教派信徒们所具有的扭捏之态。这群既循规蹈矩又敢想敢干的拓荒者,在脚跟尚未站稳的时候,就兴建了这里的第一处公墓。那是他们不再迁移的坚定决心。如今在这处名叫西墓园(West Cemetery) 的墓地里,埋葬着一群小镇历史上最显赫的人物。1759年,距他们最早落脚日期三十二年之后,艾默斯特正式成为了行政定义上的镇。很快,这个小镇就有了一条名为“主街”(Main Street) 的主要街道。这条街当时其实就是一条泥泞的车马道。渐渐的,车马道上有了客栈、理发铺、裁缝铺、染坊等店铺,镇上居民的简单需求,可以在这里得到简单的满足。今天你若有机会泛游美国,你就会发现美国大大小小的都市村镇里,几乎都有一条名叫“主街”的街道 —— 那是早期拓荒者留下的第一串足迹。随着艾默斯特的日渐发展和繁荣,镇民的需求也在呈几何倍数增长,列在单子前几位的,是教堂医院大学银行铁路,还有更大的墓地。这些需求会在更后来的日子里,在一群用今天的语言可以称为有远见的企业家的手里,一一成为现实。
物质生活渐渐安定下来,精神生活的需求便开始凸显。剧院音乐厅画展在那时都还是相对遥远的憧憬,新大陆的社交生活内容相当贫瘠。除了在安息日穿上最体面的服饰去教堂聚会,便只能挑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和三五友人驾着马车出游,或者在草地上铺一块桌布野餐。不,我说漏了一件事,一件对后世来说相当紧要的事:书信往来。生活内容的单调和贫乏,给情绪腾出了一个巨大的空间,书信恰到好处地钻进来,填补了这个缺口。书信不仅是写给居住在马车走不到的地方的人的,也可以是写给隔着一条篱笆的某位近邻的。书信不光是用来叙事——叙事只是通信的一个附属功能,它更多的是用来聊天。电话和电脑都还是匍匐在未来世界某个角落里的怪兽,电邮脸书微博和微信尚处在几个世纪的漫长孕育过程中,书信恰逢其时地承载记录了情绪未经稀释时的原始状态。那个时代里,每个家庭都积攒了无以数计的私人信件。那时新大陆的居民中流行着一个不成文的习俗:亲人逝世后,家人会找出他生前收到的所有信件,或者销毁,或者寄回给写信的那个人。这个习俗基于一个简单的信念:信是两个灵魂间的私密低语,第三双眼睛便是亵渎。人们给这个习俗起了一个恰如其分的名字:“大扫除” (house cleaning)。对当今这个可以在朋友圈里晒内衣的时代来说,这个习俗显得矫情,可是它却让我感动:这个习俗的骨子里,藏的是对文字和私人交流何等的一种尊重啊。
可是,也就是这样一个习俗,几乎酿下了一桩大错,让世界文学历史险些错失了一个至关紧要的名字。
以上这些话听起来有些不着边际,却不是跑题,这些人这些事与我们即将出场的主人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是她的前史,它们是决定她之所以成为她而非别人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这还不是全部因素,因为我们不应忘记上帝。上帝在将她从泥巴捏成人的时候,或许在不经意间揉进了一样东西,那样东西叫天分。它把她跟人群分得很开很远。
1886年5月15日,距艾默斯特建镇一百二十七年之后,主街上一座颇具气势的楼房里,一个五十五岁的女人去世了。女人的死因据说是一种当时的医疗条件尚无法确诊的肾病。女人患的不是急症,她已经卧床数月。她有足够的时间在陷入弥留状态之前交代完身后的事。女人交代的事很具体也很细致,包括棺木的颜色,抬棺的人选,甚至棺木离开家时经过的路径。但这都还不是女人最紧要的后事。
“字纸,那些字纸,你一定要烧掉,在我走后。”女人在病床上对比自己年轻三岁的妹妹说,口气微弱而坚决。
妹妹应承了,心里却没有特别在意。
妹妹没有特别在意,不是因为她不爱姐姐。姐姐在她心中占有的分量,远胜过哥哥嫂子,甚至胜过父母亲。妹妹只是觉得这事不需交代,这是习俗。
姐姐死后,妹妹很久都无法从哀伤中走出。自从十二年前父亲去世,母亲紧接着中风卧床,最终在四年前离去,她和姐姐一直相依为命。不,相依为命并不能准确地描述她和姐姐的关系,她其实更像是姐姐的影子。姐姐定义了她的存在,她不知道影子该如何单独生存。等她终于从惶然无措中清醒过来,捡拾起足够的勇气走进姐姐的卧室,开始一场迟到的“大扫除”时,已经是几个月后的事了。
姐姐的房间还是原来的样子,似乎姐姐只不过是到花园去了,随时会带着一捧雏菊回来。白色的床单上底下,是一只似乎不太平整的枕头,不知那是不是姐姐的头压过的痕迹。掀开窗帘,一眼就可以看见通往哥哥家的那条小径,雏菊还在开,却不是姐姐见过的那一茬了。姐姐看书写字的那张桌子,依旧还摆在窗口,姐姐说过她把桌子摆在那里,是为了一抬头就能看见在花园里跑动的侄子和侄女。只是他们现在都长大了,走起路来已经有了大人的沉稳。从前怎么就没有注意到姐姐的桌子竟是这么小,小得只够铺开一张信纸?姐姐写信的时候,胳膊肘该摆放在哪里?
房间靠墙的那头,摆着一个樱桃木的柜子。妹妹走到柜子跟前的时候,脚步慢了下来。这该是姐姐存放书信的地方了。她想。她拉开抽屉,发现里边有一个沉甸甸的木匣子。妹妹打开木匣子时,心却突然停跳了一个节拍。
匣子里是几叠手工装订的册子,一本压着一本。她数了数,是整整四十本。
每一本上都写着诗。
不是十首,不是百首。这些册子,再加上陆续找到的一些零散纸片,上边写着的,是一千多首诗。
关于妹妹发现诗稿的具体日期,还有诗的准确数目,后世有诸多个版本的传说。有一点我们几乎可以肯定,那就是妹妹看见那些文字时的震惊。妹妹知道姐姐生前爱写些小诗,有时放在信里,寄给远方的友人,有时夹在园子里采摘的花束中,让帮工送给某位生病或失去亲人的街坊。可是妹妹只是没想到,姐姐竟然积攒了这么多首诗,就在她的眼皮底下。
“字纸,姐姐说的是字纸。也许,姐姐的意思只是指信。”妹妹捧着那些留有姐姐指痕的诗册,犹豫了。
下不去手啊,她实在下不去手。她不忍,火柴也不忍。
妹妹并没有意识到她那一刻的犹豫意味着什么。因着那一刻的犹豫,她给美国文学留下了一个不可替代的章节,给她身后世世代代的专家学者们,留下了无数只谋生的饭碗。
诗册的主人叫艾米莉·伊丽莎白·狄金森 (Emily Elizabeth Dickinson)。档案资料显示,她的出生日期是1830年12月10日。
其实,那并不是她真正的出生日期。她诞生在木匣子被开启的那一刻。
不,确切地说,她诞生在木匣子被开启之后的第四年,当她的第一卷诗集问世的时候。
也就是说,她生于死后。
她一生都在艾默斯特生活,是地地道道的艾默斯特人。她的父亲,父亲的父亲,也都是艾默斯特人。可是她的诗,却不是艾默斯特的诗,因为在她的诗里,每一个字母都发音。就连那个本该喑哑的h,也在扯着嗓子呼喊。
隐居:灵魂挑选寥寥知己
The Soul selects her own Society -
Then shuts the Door -
To her divine Majority - –
Present no more -–
……
——Emily Dickinson, poem 303
灵魂挑选寥寥知己,
然后,心扉紧闭。
对那些显赫大众,
销声匿迹。
……
——艾米莉 ·狄金森,诗第303首
尽管当地的报纸上刊载了一篇精彩的讣告,艾米莉· 狄金森的死依然像一阵轻风,在艾默斯特的水面上擦出三两条浅浅的波纹,就被人遗忘了。镇上的人大多没见过她的面,即使见过,也是几十年前的事了——那时她还是个年轻女子。街坊邻居谈论起她来,很少使用她的名字,而是称她为“狄金森先生的长女”,或者“奥斯丁的大妹子”。当然,这些称呼还会时常伴随着一些心照不宣的面部表情和几个诸如“古怪”“神秘”“难以捉摸”这样的形容词。和十二年前父亲的那场葬礼相比,艾米莉的葬礼安静得如同是安息日里的早餐。她父亲爱德华· 狄金森(Edward Dickinson) 出殡的那天,镇上所有的店铺都关门歇业,向死者致以最后的敬意 —— 那情形几乎是一场迷你国葬。在艾米莉去世九年之后,她哥哥威廉 · 奥斯丁· 狄金森 (William Austin Dickinson) 的葬礼,和父亲的一样,也是艾默斯特的一桩重大公众事件。他的遗孀在他墓前立了一块巨大的镶着铜牌的石头,上面铭刻着的是全镇人的心声,只是怎么也不像是一个妻子的口吻——在后边的章节里我们会知道其间的原因。如今这块巨石依旧矗立在奥斯丁自己创建的野林墓园(Wildwood Cemetery) 中,只是铭牌已经被一百二十年的风霜销蚀成绿色。
艾米莉家的三代男人都当得起这样的葬礼,假如她的爷爷撒母耳·富勒·狄金森 (Samuel Fowler Dickinson) 不是因命运捉弄而死于俄亥俄州的话。
撒母耳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从他开始,律师就成了狄金森家族的标签性职业。他是镇上的书记官,担任过十二年的国会议员和一年的参议员。可是真正让艾默斯特人记住他的,还不是这些,而是那座几乎是他单枪匹马创建的艾默斯特学院(Amherst College)。这座创始于1821年的私立学校,是艾默斯特的第一所高等学府,也是2015年全美文科学院(National Liberal Arts Colleges) 排名第二的优秀学校。撒母耳创建这所学院的最初蓝图里,就已经包括了女子的平等受教育权。他曾说过这样的话:“一位好农夫也应该让自己的女儿们接受良好教育…… 包括对我们自己的语言,对地理,对历史,对数学和自然哲学要有透彻的了解。女性的心智是如此的敏感,如此的可教,真不应该被忽略。”
中国有句俗话:“贵族是三代建成的”,这里更多的是指精神气质的沉淀过程而非简单的财富积累。或许诗人亦然。当艾米莉的生命尚在遥遥地等候着被创造的那个契机时,她的祖父似乎已在冥冥之中为她铺建了一个文化摇篮。
撒母耳为艾默斯特学院投进了超出他为所能及的财力和精力,把自己和家人逼入了一个捉襟见肘的窘迫境地。1833年他不得不宣布破产,带着全家到俄亥俄州谋生。再次回到艾默斯特,已经是十数年之后的事了——他和妻子的尸骨,被迁葬到了狄金森家族的墓园。
撒母耳和艾米莉生命的交集,只有短短几年。祖父的形象,在她心中是模糊不清缺乏细节的。可是祖父却给她留下了一样东西,使得他成为了她生命中无所不在的现实:祖父在1813年建造的名为“狄金森家园” (Dickinson Homestead) 的楼房——极有可能是艾默斯特的第一幢砖楼,是艾米莉度过一生中大部分光阴的地方,也是她的诗歌怀胎孕育出生的暖房。
撒母耳举家迁往俄亥俄州,而只有长子爱德华选择留在了艾默斯特。关于爱德华当时为何决定留下的原因,后世已经无从考证。艾默斯特人回望自己的历史时,忍不住感叹爱德华的这个决定,是上帝赐给他们何等丰硕的一个祝福。
爱德华从耶鲁毕业,在接受了相关的法务训练之后,便和父亲一样成为了一位杰出的开业律师。他从父亲手里接过的,不仅是律师这个职业和对公众事务的热心,同时还有一个财务烂摊,包括那个奄奄一息的艾默斯特学院和已经出售的“狄金森家园”。虽然是一脉相承的父子,他和父亲却有着一个极为关键的不同:他没有父亲身上那种接近于赌徒的冲动和狂热,他稳健务实的个性使得他在十几年的时间里,成功地让艾默斯特学院起死回生并从此站稳了脚跟;他买回了那座艾米莉曾经度过童年的“狄金森家园”,让他的家人得以在此终老;他使狄金森家族名下的土地,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扩张。
这只是他的私家生活。与他一生所从事的公众事业相比,他的私家生活不过是一片单薄的影子。他担任过多个重要公职,比如艾默斯特学院的司库官,比如麻州议会议员,再比如美国国会议员…… 但这都还不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事情。如果他只能在自己繁星一样璀璨的业绩中挑选一件来炫耀的话,那一定会是他在1850年代引进艾默斯特的那条铁路线。一直依赖马车维系与外边世界往来的艾默斯特镇,从此成为了蜘蛛网一样密集而四通八达的美国铁路系统的一个停靠站。
后世流传的多个版本的传记里,最常用来描述爱德华性格的一个形容词是“严厉”。在留存于世的少数几张照片里,我们可以看到他眼睛深陷,目光冷峻,嘴角抿得很紧,鼻翼之下有两条很深的法令纹——他似乎从来就没有年轻过。他是个虔诚的清教徒,谨守每一个安息日,在空闲时候诵读圣经。尽管他给子女们提供了良好的受教育机会,却不喜欢他们,尤其是两个女儿,读小说。小说扰乱她们的思想。他这样认为。他不喜欢看见家人饮酒,欢闹,玩扑克牌或骰子游戏。艾米莉称他为世界上最“纯真”也最“可怕”的人。
爱德华对孩子的不苟言笑,在后世流传的两件轶事上可以略见一斑。据狄金森展览馆的一位讲解员介绍:年轻时的艾米莉喜好音乐,弹得一手好钢琴。有一天,她在邻人家的钢琴上边弹边唱一首圣诗,一时兴至,便将歌词随意改成了俏皮的小曲。她父亲听见了甚为不悦,当着众人的面将已经成年的女儿斥责回家来。艾米莉在给朋友的信中曾经提及:她一直到十五岁才知道怎么看时钟,因为父亲教她的时候她没听懂,她却不敢承认,也不敢去问别人,怕父亲知道了要责怪。
艾米莉一生与父亲的关系,都像一条扯得很紧的橡皮筋。对这个在家里说一不二的男人,在孩童时期她显示的是一种简单的顺从。等她渐渐长大,她便开始反叛父亲的极权。艾米莉的反叛从来不是直截了当剑拔弩张的,她很早就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如何绕着父亲的旨意行事。她那句很著名的诗,可能就是她心境的真实写照:“全说真话,却要说得迂回婉转”(“ Tell all the Truth but tell it slant ”。到了中年,她的生命之河已经遭遇了多次的起伏和分流,有了认命之后的祥和宁静,她才终于找到了一种与父亲相安无事的相处方式。
狄金森家族男人的公众角色,并没有随着爱德华的离世而宣告终结,作为长房长孙的奥斯丁,从父亲手里接过了已经传承了两代人的家族传统:当律师和从政。与祖父和父亲不同的是,奥斯丁似乎对艾默斯特之外的世界并没有多大的野心,他的关注点几乎都放在了镇务上。这位哈佛法学院毕业的高材生,在父亲病重之际,接任了艾默斯特学院的司库—— 这个职位在狄金森祖孙三代男人手里传承了大半个世纪。他同时还担任了艾默斯特村镇改建协会的主席和镇协调官——这是镇上最德高望重的职位。他创建了位于主街上的第一公理教会。不知在选址上是否存着一两分私心,那座带着尖顶的敦实砖石建筑,就坐落在他家的对面,一家老小去做礼拜时只需要跨过一条街。他还创建了艾默斯特第一个私人墓地“野林墓园”—— 那里埋葬着他的一家,还有那个不是他妻子的女人,以及她的家人。不知这两家人在身后的那个世界里是否相安无事?艾默斯特镇发生的每一件事上,似乎都留下了奥斯丁的指纹。那个不是他妻子却比妻子还了解他的女人,曾经在写给他的信里说过这样一段话:
“我猜想在这个镇上,若你不在近旁(指点),则没有人可以出生,婚嫁或者入葬;也没有人可以决定投资,购买阴阳宅地,出售报纸,建造房屋,或选择职业。”
这虽是情人之间的小戏谑,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奥斯丁对艾默斯特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但假若你把奥斯丁想象成和他父亲一样虔诚严肃不食人间烟火的清教徒的话,那你就大大地错了。只比艾米莉大一岁半的奥斯丁,身上流淌着的是与诗人妹妹气质相近的血液,他对艺术文学哲学有着广泛的兴趣。在他们年轻时,兄妹俩保持着非常密切的通信,几乎无话不谈,只是遗憾这种相知在他们成年之后,尤其是在奥斯丁结婚有了孩子之后,被日常生活的诸多琐事渐渐淡化了。在奥斯丁身后存留下来的大量情书和日记中是写给妻子之外的那个女人的,我们不仅发现了他内心炽烈的浪漫激情对坚实的道德堤坝的凶猛撞击,也看见了他广猎群书的印记。
把狄金森家族的三代男人比喻作艾默斯特镇的基石和栋梁,应该毫不过分。而狄金森家族的女人们,则只是这些男人的耀眼光柱之下的黯淡阴影。艾默斯特人绝对没有想到,“爱德华的长女”、“奥斯丁的大妹子”有朝一日竟然会彻底颠覆这个权力架构,把狄金森男人们变成“艾米莉的父亲”和“艾米莉的哥哥”。
艾米莉小时候是个性格开朗活泼,酷爱音乐和阅读,喜欢结交朋友,对镇上一切的热闹有着明显兴趣的孩子。两岁时她曾在孟松镇的姑妈那里呆过一小阵子,姑妈夸她是“一个非常健康和知足”的好孩子,“很少生事”。在艾默斯特学校读书期间,校长对她的印象是“一个非常出众的学生,举止堪称楷模,谨守学校的各项职责。”在学校里,她结识了几位气质相投的同学,她和她们建立了贯穿一生的友情。其中有一个女子的名字需要特别提起:她叫苏珊·汉丁顿·吉伯特 (Susan Huntington Gilbert) ,她后来成为了艾米莉的嫂子。她们之间的通信维持了四十年,在后边的三十年里,她们是隔壁邻居。她在艾米莉生命中的角色,将会是另一个章节里的内容。
求学期间,艾米莉在给一位朋友的信中曾经说过这样的话:
“我很快长得漂亮了,真的!我期待着十七岁时成为艾默斯特镇的大美人。我一点也不怀疑到那时我身后一定会跟着一大群追求者。”
一个妙龄女子的自信和蠢蠢欲动的春心,在这里显露无疑。
就在写这封信期间,艾米莉与母亲同去照相馆,拍下了一张照片——这是她唯一一张流传于世并被证实为她本人的照片。在这张照片里,她直发中分,身穿一件黑色的长袖衣裙,领口和袖口都扣得很紧,脖子上缠着一条系成结子的布带 ——这是那个时代清教徒女子的典型装束。她两只眼睛分得很开,目光尖锐,鼻梁冗长,嘴角敦厚,几乎找不到笑意。那个拘谨严肃缺乏灵气的女子,和艾米莉自叙的“漂亮”形象相去甚远,甚至与“顺眼”都存在着一定的距离。我原先想在这里使用“自恋”这个词,后来我就憎恶了自己的苛刻:十六岁本身难道不就是一种美丽吗?十六岁不需要任何形容词。
后来在狄金森故居里,一位讲解员向我解说了那张照片的背景。当时使用的是早期的银版照相技术,通常拍照的人得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地坐十五分钟,有时还需要在脖子后边加一个支架,来维持身体的静止状态。没有人可以在这个架势上保持十五分钟的微笑,至此我才终于理解为什么那个时期的历史照片上很少看见人的笑容。
二十五岁时,艾米莉和妈妈及妹妹一起,去华盛顿探望时任国会议员的父亲。她们在那里逗留了三个星期,游览了华府的许多名胜古迹,包括美国专利署和弗农山的华盛顿故居,回程时她们又在费城小作逗留,就是在那里,艾米莉结识了长老会的牧师查尔斯·瓦兹华斯(Charles Wadsworth)。他们之间从此建立的交往,是后世对艾米莉感情生活的丰富联想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那是题外话。艾米莉对所到的每一个地方,都充满了热切的好奇。和很多从未跨出过家门的同时代女子相比,艾米莉算是小小地见过了世界。
艾米莉年轻时的性情,即使在最挑剔的眼睛里,也很难找到指向后来隐居习性的蛛丝马迹。可是在二十八岁前后,她开始渐渐缩回她的龟壳 ——那个她终老于斯的“狄金森家园”。三十四和三十五岁之间,她先后两次去波士顿治疗眼疾,那是她给外面世界留下的最后身影,自此她就再也没有迈出过家门一步。关于她为何会成为“女王隐士”(Queen Recluse) 的原因,后世的专家学者有许多个版本的猜测 —— “女王隐士”是她家族的老友撒母耳·鲍尔斯 (Samuel Bowles) 为她量身定制的称呼,这个称呼恰如其分地将高贵和怪诞融于一身。有人认为她的隐居是一场不可张扬的恋爱所带来的重创,瓦兹华斯是主要嫌疑犯之一。支持这个观点的人指出了艾米莉给朋友的信中隐晦提及的“一件可怕的事”——这是一个始终没能查出谜底的谜。也有人认为艾米莉患有癫痫病。在那个年代里,癫痫是与魔鬼联系在一起的病症,患者和家人都讳莫如深。支持这个观点的人拿出来的证据,是艾米莉的书信里提到的语焉不详的发病事件,她的家族病史和药房里发现的处方记录。哪一种说法都似乎有些道理,哪一种说法也都显得证据不足。总之,知道真相的那少数几个人都已经跟随艾米莉去了另外那个世界,此事已经成为了文学史上永远不能侦破的悬案。
艾米莉虽然从此足不出户,关于她的怪诞举止,镇上的人却依旧时有耳闻。裁缝铺里传出来的故事是:“那个女人”要缝一件白布衣裙,却不肯来量尺寸,连裁缝上门去也不行。最后只好找了她妹妹来——两人的身材大致相似。
教会牧师的孩子们的嘴里,又有另外的故事:“那个女人”从窗户里看到几个孩子经过,想给他们送几片新烤的面包——女人的烘烤技术是一流的,却又不肯下来见他们,结果就从窗口吊下了一个篮子。
医生说的恐怕是荒诞故事中的极品:“那个女人”叫他来瞧病,却又不让他趋近,只肯从他坐的那个房间门口经过,让他遥遥地看上一眼。“这样的看病法,除了腮腺炎之外,我还能诊断出什么来?”医生叹息道。
假如医生知道“那个女人”的父亲去世,在家里举行葬礼,她也只肯将自己的房门半开着,却不愿现身下楼,他大概就不会发出上面的惊咋之声了。
“狄金森家园”是镇上社交活动的中心,家里经常有各样的聚会,没有宾客会期待狄金森家的长女出来迎接他们。其实她也并不总是躲在自己的房间里,有时她会坐在楼梯拐角处的那片阴影里,聆听楼下会客厅里纷杂的谈话声。假若正好是她感兴趣的话题,她冷不丁也会丢下几句话来。她的话在楼道里遥遥地传过去,被距离撕出嘤嘤嗡嗡的诡异回声。天长日久,人们渐渐习惯了楼梯口的那个神秘存在,把它当成了狄金森家居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艾米莉的生命中,“隐居”恐怕是被使用得最为频繁的一个形容词。这个词既准确又充满了歧义。没有走出家门的只是艾米莉的身体,而艾米莉的灵魂,却一天也没有停止过在宇宙天地中的远行。在那些足不出户的漫长岁月里,她的心始终以各种方式敞开着,对她所信赖的人,有时是一束夹带着便条的鲜花,有时是一篮带着烤炉温度的面包,有时是一封夜深人静时写下的长信。
更多的时候,是一首随手写下的诗。有的寄出去了,有的没有,被她锁在了那个樱桃木的柜子里。在她一生中写给苏珊的无以数计的书信中,有一句被后世反复引用的话,似乎最适宜用来形容那些躺在柜子里的诗的心情——假如诗也有心情:
“Open me carefully” (“小心翼翼地开启我”)。
诗歌:思想比穹苍更辽阔
The Brain-is wider than the Sky
For-put them side by side-
The one the other will contain
With ease- and You- beside- –
……
—— Emily Dickinson, Poem 126
思想,比穹苍更辽阔,
因为,若把二者放在一起,
他们不仅能相互容纳,
轻松地,而且还能,囊括你
……
—— 艾米莉·狄金森,诗第126首
人在故居站
在艾默斯特学校的七年中,艾米莉接受的是维多利亚时期的经典教育,涉猎的科目极广,包括古典文学,拉丁文,历史,植物学,地质学,心理哲学以及数学,等等。毕业后,她被父亲送到了离家十六公里的曼荷莲女子学院(Mount Holyoke Female Seminary) 继续就读。很可惜,她在那里只呆了十个月,便被父亲急召回家。关于艾米莉突然离开曼荷莲的原因,后世也有很多揣测,比较流行的一种说法是:艾米莉的父亲极端恐惧他的女儿会在学校里染上肺结核—— 那个时代的不治之症,艾米莉的每一次伤风,都会让他惊魂丧胆。在艾默斯特学校时,艾米莉就数次因为持续不愈的咳嗽而停学在家。只是这一次,艾米莉再也没有返校。她的正规教育,就终止在她十八岁那一年。
但是艾米莉的阅读并没有因为辍学而停止,反而因为没有课程的管束而进入了一个相对的自由期。勃朗特姐妹、莎士比亚、朗费罗、华兹华斯、济慈、勃朗宁夫人、乔治·艾略特都是她喜爱的作家,后二者的画像,就悬挂在她卧室的墙上。对于莎士比亚的剧作,她是这样评价的:“除此之外为何还需要别的书?”而对乔治·艾略特,除了欣赏之外,她还多了一丝同为女人的怜悯:“逆境是上帝为精英而选择的,不是吗?”此话与孟子“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几乎有异曲同工之妙。可是经典并没有妨碍她接近流行小说,她的一只爱犬的名字,以及后来自己墓碑上的铭词,都来自她喜爱的流行小说。
艾米莉的文学营养,除了维系一生的阅读习惯之外,还来自她同样维系了一生的通信习惯。在艾米莉身后的“大扫除”中,哥哥奥斯丁和妹妹维妮(Vinnie,艾米莉妹妹拉维尼亚Lavinia的昵称)已经焚毁了亲友们给艾米莉的绝大多数来信,而苏珊给她的信,竟然还奇迹般地存留了几封——这也显示了她们之间往来书信的数目,已经繁多到“野火烧不尽”的地步。艾米莉写给他人的信,真正存在世上并不多。在哥哥和妹妹的双重严苛“审查”下幸存的,大多只是艾米莉书信的草稿和誊写本——艾米莉有抄留副本的习惯。当然,现在已经无从考证这些信的正本是否确实被寄出过。其实,这些誊写本也已经不是原貌了,至多只能说是片段,因为兄妹俩在多处动过刀剪。从这些副本的片段里,我们可以窥见看艾米莉心智和性情的流通轨迹:读过的书,正在写的诗,家中的来客,镇里发生的事……把这些没有多大关联的事件串在一起的,是她狡黠的幽默和忍不住冒出来的小小尖刻。
在她年轻一些,尚未进入“隐居阶段”的日子里,除了书信交往以外,她也喜欢和人谈天——和她的朋友圈子,和父亲那些见识渊博的律师同事,和哥哥带到家里来的哈佛才俊。她贪婪地吸吮着这些人带给她的学识和营养。在她的朋友中,有一串很有意思的名单,这些人身上有着几个共同的特点:他们都是比艾米莉年长的男人,都带领艾米莉从不同的小径进入过文学的幽深之处,而且,他们都有家室。比如艾默斯特学校的继任校长雷亚那多·汉弗雷、狄金森律师事务所的见习律师本杰明·富兰克林·牛顿、费城牌坊街长老会的资深牧师查尔斯·瓦兹华兹、新格兰地区最有影响力的报纸《斯普林菲尔共和党人》的主编撒母耳·鲍尔斯…… 这份名单还可以一直延续下去,不过因为篇幅的关系我不得不就此打住。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名字,会留在更后边的篇幅里详述。艾米莉写给他们的信中始终跳动着一条共同的脉搏:恭谦得接近于肉麻的景仰,稍有言过其实之嫌的强烈依赖感,加上与调情只差着一条危险的细线的机智调侃。这是维多利亚时期的典型文风,还是艾米莉的独具匠心?这些刀剪之下幸存的信件片段把这些男人固定在了导师——兄长——朋友——情人之间的四不像尴尬位置上。可以想象那些毁于刀剪之下永远不可能再见天日的片段里,承载着的,又是什么样的大胆。书信里的艾米莉,与“隐士”的形象相隔的,是一个宇宙的距离。那些被艾米莉称作“导师”甚至“主人”的男人们在世时绝对没有想到,他们的生活细节将被后世的传记作者和专家学者刨出积尘,与艾米莉残留的文稿中那些明叙隐喻作着繁琐的印证和对号入座的工作,一轮又一轮。
从曼荷莲辍学后,艾米莉回到家中,帮助母亲料理“家园”中的各样琐事。她做得最好的两件家务,是烘烤和种植花草——她把它们做到了超凡入圣的地步。“家园”中常年散发着新鲜糕饼的香味,餐厅外的那个玻璃暖房里,异域花草在她的哄骗之下违背季节的旨意随时开放。
当然,她在家里做的不仅是这些。在所有繁琐家事的缝隙里,她写信,也写诗。
“我知道艾米莉·狄金森最言之凿凿的东西,是在厨房的储藏室里写的,就在她在给牛奶去脂的时候,那么清凉,那么安静。”与艾米莉交情至深的小表妹路易莎·诺克斯回忆道。“因为我就坐在门后的小板凳上,充满了喜悦,倾听她把写的东西读给我听。窗帘虽然关着,可是从绿色的百叶缝里,她看见了街外发生的那些迷人的尘起尘落,她把它写进诗里。”
在她身后被整理发表的一千七百多首诗里,有大半是在她二十八岁至三十四岁的六年里完成的,而她三十二岁的那一年,也就是1862年,她竟然写下了三百六十六首诗。
在艾米莉最旺盛的创作期里,美国正如火如荼地打着一场内战,南方军和北方军都伤亡惨重。广袤的美利坚国土上,很难找到一块世外桃源。艾默斯特学院院长的儿子弗雷泽·斯泰恩的战死,把这场战争的硝烟味,带到了艾默斯特镇。艾米莉为这个年轻的生命哀恸,可是战争似乎依旧遥远而模糊。“战争对我来说是个间接的存在。”她在给希金森的信中这样说。写这封信的时候,希金森正在前线行军。艾米莉的诗里写到了死,那时和以后都有,但艾米莉的死是和宇宙灵魂上帝相关的,与战争灾难无关。艾米莉的死没有长脚,落不到地上。
当千军万马在她的国土上席卷而过的时候,她在卧室的那张小桌子上,在厨房的储藏室里,在暖房的阳光下,悄悄地进行着一场一个人的战争。这场战争没有领土争端,没有战书,没有盟军,甚至也没有敌人。她在进行的,是一场文字的暴动。维多利亚时期的诗歌,有着严明的韵律和行文规则。艾米莉带着接近于复仇的快感,用她的笔单枪匹马地冲击着那些规则所限定的疆界。她将韵律扭扯得不成形状,随心所欲地使用怪诞的比喻,率性地处置大写字母,像扔石子一样地随地丢掷着破折号。对她来说,诗的定义是感觉,而不是格律。“假如我读一本书,它让我感觉我的整个身体冷到没有一种火可以使我暖和过来,我就知道这是诗了。”她说。
艾米莉不仅挣脱了诗歌形式的束缚,也冲破了诗歌内容的界限,在生和死之间,上帝和无神论之间,爱情和逃离之间,激情和嘲讽之间的灰色地带里开辟着独属于自己的蹊径,恣意行走,将维多利亚诗歌的架构,掏得只剩下一个空壳。等人们意识到这场一个人的暴乱给诗歌带来的颠覆性后果时,已经是下一个世纪的事了。
艾米莉对诗歌进行的那场革命十分彻底,一路彻底到了包装上。艾米莉写诗的用具十分简单,早期是铅笔,中期铅笔和墨水笔交替使用,后来干脆就只用铅笔头以便随身携带。而她对纸张的选择,更是随意至极。除了那四十本手工装订的诗册之外,其余大量的诗都是随手写在诸如巧克力包装纸,杂货袋,旧信封内里之类的废纸片上。那个时代清教徒家庭的节俭生活方式,在这里可以略见一斑。没想到艾米莉的这个写作习惯竟意外地给后世打开了探入她封闭生活的一条窄缝,就是在某个写着诗稿的旧信封上,细心的研究者发现了寄信人罗德的名字和邮戳,从而确定了罗德和艾米莉的通信关系以及那封信的具体邮寄日期,尽管信的内容已经被销毁。罗德是艾米莉生活中至关紧要的一个人物,我会在后面给予他更多的篇幅。
死亡是艾米莉诗歌中最常出现的主题之一,后世的读者时常诧异于她对这个话题几近病态的痴迷。熟悉她生活经历的人,就不难理解个中的缘由。
艾米莉十岁那年,由于祖父破产,全家不得不搬出“狄金森家园”,迁居到北喜街 (North Pleasant Street) 的另外一个住处,在那里一住就是十五年。新住处的屋后就是镇上的公墓,艾米莉经常看见抬着棺木的殡葬队伍从她的窗前经过,死亡自童年开始就是一道熟悉的街景。
在她十四岁那年,她的远房表妹,也是她的同学和亲密玩伴索菲亚·霍兰死于伤寒。死神虽然常常从她门前走过,可是这一次,它走进了她生活的小圈子。她悲恸欲绝,不得不离家去波士顿疗伤。
在她二十岁和二十三岁时,她十分景仰的两位朋友,阿默斯特学校的校长汉弗雷先生和父亲的实习生牛顿先生分别英年早逝。一直到十几年之后,在给文友希金森的一封信中,艾米莉还提到了这件事,可见当时的伤痛之深:“在我还是小姑娘时,曾有一位朋友教我永恒——可是他在探险永恒时走得太近,再也没有回来(张芸译)。”
这只是她在豆蔻年华时遭遇的几桩死亡,而当她进入中年时,死亡更是成为了她生命的常客。在她四十四岁那年,父亲在州议会演讲时突然倒下,就再也没能起来,在没有任何亲人陪伴之下孤独地离开人世。四年以后,她的好友,那个送给她“女王隐士”外号的鲍尔斯先生,也弃她而去。再一个四年之后,她多年景仰的牧师瓦兹华斯辞世,紧接着,她最钟爱的侄子吉伯不幸夭折…… 死亡在她的生命中如此随意地进出着,因此,它在她的诗里现身并非意外之举。只是,她诗里的死亡不是眼泪,也不是哀怨,更不是控诉,而是结了痂的平静。她和它面对面地坐着,眼神时而回避,时而对视。他们老熟人一样地聊着天,对话中偶尔夹杂着一两句诘问——当然是她问它,可是她并不在意它是否回答。当她写下那句著名的“因我不能停下等候死亡 / 死亡仁慈地驻足等我 (Because I could not stop for Death / He kindly stopped for me —)”时,我们并不真正知道她对死亡的态度究竟是渴望,还是恐惧,抑或两者兼而有之?
艾米莉诗歌中的另一重要主题是宗教。她一生都在诗歌里和自己的信仰做着不懈的角力,与其说她是在怀疑上帝的存在,倒不如说她是在质疑上帝的存在方式。年轻的时候,她会在安息日里随家人去教堂做礼拜,而在三十岁之后就再也没进过教堂的门——这一改变与她的隐居生活方式相互交映。她身后留下的那本圣经里,在《启示录》上留有折痕——那是圣经的最后一章。她在曼荷莲女子学院上学时,美国正在经历一场可以用轰轰烈烈来形容的宗教大复兴,基督徒纷纷被召唤在人前公开宣称自己的信仰和得救。艾米莉的家人这样做了,学校的大部分同学也这样做了,可是艾米莉没有,因此她被打入了“没有指望得救”的另册。在当时严苛的清教徒环境里,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女子由此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被人群隔离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我自己也有过亲身经历,世界成为了不上锁的无边牢狱。写到此时我突然产生了一个疑惑:后世对艾米莉父亲爱德华·狄金森的评价是否有失公允?在多个版本的传记里,他都被描述成不苟言笑一言九鼎的绝对权威。可是在这桩异乎寻常的重大事件上,他似乎并没有以父亲的权威给艾米莉施加太大的压力,而是默认了女儿对上帝的暧昧态度,尽管女儿的行为给向来以虔诚著称的狄金森家族带来了无以言说的尴尬。
艾米莉从来没有否认过上帝的存在,可是她喜欢的上帝是一个自由运行的灵,有时在花园的草木间,有时在换季时的风里,有时在知更鸟的啼叫声中,她只是不肯把她的上帝固定在某座建筑物里或者某张时间表上。她如下的这首诗,应该算是对自己宗教观的一次辩解:
Some keep the Sabbath going to Church –
I keep it, staying at Home –
With a Bobolink for a Chorister –
And an Orchard, for a Dome –
……
—— poem 236
有人在教堂守安息日,
而我,则在家中。
食米鸟是我的唱诗班,
花园是教堂的拱穹。
……
—— 艾米莉·狄金森,诗第236首
艾米莉诗歌中最受争议的话题,是情爱。艾米莉终生未婚,传说她在年轻时曾经有过一次短暂的婚约,但这个传说一直没有被证实。她情爱诗中的炽烈激情,极大地颠覆了那个身穿白衣足不出户纯洁无瑕的形象。她写过一首著名的“狂野之夜”( Wild Nights) ,其中一句“今夜,惟愿泊在你水中”( “Might I but moor - tonight - / - In thee!”) 的话,很难不让人产生关于性爱的联想。后世的许多专家学者,在分存于多处的档案材料中繁忙地搜索着任何可以指向那位水的主人的蛛丝马迹。学者和狗仔队之间的界限并不总是那么分明,有时只是使用的工具不同而已——前者用的是放大镜,后者用的是照相机。
在艾米莉去世四年之后,也就是1890年,她的第一卷诗集几经周折终于问世,其中却没有收录这首诗。次年出版的第二卷里,虽然收了,却也收得战战兢兢。她的“导师”,诗集的编辑之一托·温·希金森 (Thomas Wentworth Higginson) 在给另一位编辑的信中表达了这样的顾虑:
“只有一首诗我有点害怕付印,就是那首奇妙的‘狂野之夜—— 我怕不怀好意的解读会引出那位隐居的处女压根没想到过的内容。拉维尼亚小姐在这事上有什么忌讳吗?你会理解并宽恕我在此事上的多虑。然而,略去这首诗该是多大的损失!它的确不该被略。”
由此可见维多利亚时代体面观的气场是如何强盛,即使是希金森这样的开明之士,也避不开这片无法摆脱的阴影。
其实,对号入座是对艾米莉“比苍穹还辽阔”的思维方式的严重窄化。艾米莉的激情和艾米莉的死亡一样,长着翅膀却没有长脚,可以飞在天上却常常无法落地。艾米莉追逐的是不具形体的爱情,一如她追逐不具形体的上帝。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她终身都与一长串已婚男子保持着深入而有时难逃暧昧之嫌的书信联系。婚姻是一堵坚固的高墙,在墙的这一头她感觉安全,她可以隔着墙放心地在她的诗中做一只狂野的夜莺,因为她知道墙那边的人绝无可能走过来,把她变成喑哑的妻子。
苏珊是艾米莉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读者。毫不夸张地说,苏珊是最先发现艾米莉不同寻常的诗情并始终如一地欣赏激励艾米莉文采的人。这两个同年同月出生的女子,从少女时代就开始通信,据推测两人之间的信件往来应该有数百封,存留在世的只是冰山的一个小角。如此频繁的书信往来,让我们几乎忽略了一个现实:她们是三十年的近邻。
1856年,为了留住有意到芝加哥发展的儿子,爱德华·狄金森为新婚的奥斯丁和苏珊在 “狄金森家园” 边上建造了一幢新楼房。奥斯丁和苏珊为他们的新居起名为“常青居”(The Evergreens),遗憾的是他们的爱情并没有如愿常青。“常青居”是主街上,也是整个艾默斯特镇上,唯一一幢可以与“家园”媲美的豪宅,两座楼房之间相隔的,只是一条被艾米莉称为“只容得下两个相爱之人的小径”——这里的“相爱之人”,指的是艾米莉和苏珊。只是艾米莉并没有预料到:这条小径在后来的日子里更多的只是被信使所用,她和苏珊并没有在上面留下太多的脚踪。
在信中,艾米莉把自己对苏珊的感情比作但丁对比亚翠丝的爱,把苏珊给她带来的文学灵感比作“莎士比亚”式的影响。艾米莉对苏珊的痴迷思恋和依赖,以及她在得不到苏珊及时回应时表现出来的失落哀怨,使后世对她们之间的感情产生了一些文学和友情之外的揣测和联想。
苏珊并没有给予艾米莉她所期待的那种热量均等的爱。婚后的苏珊,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的内容:妻子,母亲,一个偌大家居的女主人。但这些都还不是最消耗苏珊精力的事情。苏珊真正的野心,是成为艾默斯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第一夫人”。随着爱德华的渐渐老去,奥斯丁已经成为艾默斯特最有影响力的男人,“常青居”也顺理成章地成了镇上最显赫的社交场所。苏珊用巨大的热情,把“常青居”的客厅打造成一个过目难忘的艺术沙龙。那里的墙上,挂着一幅幅古典和现代的著名画作,地上铺着名贵的波斯地毯,壁炉架上摆放着从世界各地收集来的奇珍古玩。整幢楼房连每一级台阶都一尘不染,光可鉴人。一位宾客在回忆“常青居”的聚会时,说到了这样一个细节:他害怕弄脏地板,便一路蹭着自己的鞋底,从铁门一直蹭到大厅——那是一段不算短的路径。
苏珊的厨子们,片刻不敢懈怠地处于战备状态,随时准备在设施俱全的厨房里炮制出一道道宴客的精美食品。不久前在已经被开辟成艾米莉· 狄金森展览馆的“常青居”里,我看到了一份根据当年情景复制的“苏珊的菜单”,那上面种类繁多的菜名,几乎可以被编纂成一本烹饪范典。女主人精深的文化修养,是一根把晚宴零散的话题串成珠链的至关紧要的主线。“常青居”的来宾中最耀眼的一个名字,不是议员、州长那样的政要,而是当时在美国文坛如日中天的爱默生。苏珊以为这将会是“常青居”史册上最璀璨而永恒的记忆,她只是没想到:这样的记忆最终竟归于那位在小径彼端隐居的小姑。
当苏珊在客厅里享受着音乐美酒和人群所带来的欢愉时,艾米莉正伏在那张小得搁不下肘子的桌子上,铺开信纸给苏珊写信。听着从“常青居”隐隐传来的杯盏交错之声,她觉得自己和这位成为了她嫂子的女人,正在渐行渐远,而隔开她们的,并不是她的哥哥奥斯丁。艾米莉知道,哥哥其实是同盟:哥哥和她一样,都感受到了“常青居”在和自己争夺苏珊的热情。在自己的家里,哥哥成了一个外人。当时没看清局势的是苏珊。苏珊没注意到,或者说,无暇关注,她和奥斯丁的脚下已经裂开了一条缝。缝很窄,刚够容下另一个女人。
当然,这并不妨碍艾米莉继续给苏珊写那些火一样热情水一样曲折的信,尽管她们早已疏于走动。
她们长达四十年的生命交集中,无论经历了什么样错综复杂的跌宕变故,谁也无法否认的一个事实是:苏珊是艾米莉最持久最深入的知己。她们像一对灵魂的连体婴,无论是亲近还是疏远都身不由己。苏珊喜欢文字中的艾米莉,一如艾米莉喜欢花园里的上帝,她们都需要距离。现实生活中的艾米莉把自己和走近她的人的神经都绷扯得很紧,苏珊只是无法应对这样极致的个性。也许,书信往来对苏珊来说是唯一一种可以选择的逃离方式。
苏珊对艾米莉的看法并不是她的独家管见,艾米莉的终生文友希金森也是如此认为。通信长达八年之后,希金森和艾米莉终于在艾默斯特的“狄金森家园”见了第一面。对于那天的会面希金森留下了翔实而栩栩如生的记忆:“一个娇小长相平平的女人,偏红色的中分直发 …… 穿着一件非常朴素却精致干净的白衣,围一条蓝色网状披肩。”他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人“能把我的元气消耗得如此厉害。还没触摸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在支取我了。我真高兴没住在她附近。”
艾米莉去世后,苏珊在当地的报纸上写了一份文采四溢的讣告,为艾米莉独特的生活方式作了一场精彩的辩护。她告诉那些已经对艾米莉感觉陌生的艾默斯特镇民:艾米莉选择隐居,不是因为厌世,不是因为身体的软弱,也不是因为心智和社交能力的匮乏,而仅仅是因为她稀世的天赋和灵魂是如此的自给自足,“自己家的神圣宁静”便足以提供生长的环境。苏珊把艾米莉超凡的文采和机智比喻成“在阳光下闪烁的大马士革刀鞘”(A Damascus blade gleaming and glancing in the sun)。这篇更像是祭文的出色讣告,在五年之后成了艾米莉第二卷诗集序言的内容。
艾米莉入殓时,苏珊为她亲手设计和缝制了一件白色法兰绒袍子,那些年艾米莉只穿白色的衣物,环绕着她的脖子摆放了一簇象征着忠诚的杓兰和紫罗兰。维妮把两枝天芥菜花放在姐姐的手里,轻声说:“你带去给罗德法官。”维妮的声音很小,小得几乎接近耳语,可是还是有人听见了,并把这事写进了日记里。维妮话语里的涵义,还要在许多年之后才会被人们真正理解。前来送艾米莉最后一程的希金森在日记中写下了他在盖棺之前看到的情景:“E.D.(艾米莉·狄金森) 的脸神奇地恢复了青春——她五十四岁(作者注:应是五十五岁),却看上去像三十,没有一根白发或皱纹,美丽的眉梢流露着极度的安宁。”
当送殡的队伍按艾米莉生前的愿望从“家园”的后门静默无声地走向墓园时,没有人注意到楼道的阴影里站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几十年后,这个已经长成为米丽森·托德·宾厄姆夫人(Millicent Todd Bingham) 的女人,成为了哈佛大学的第一名地质地理系女博士并写了几本轰动一时的书,披露了艾米莉生活中的许多重要细节,包括罗德。米丽森对当年那场葬礼的唯一的记忆是:那天空气中苹果花气味芬香,艾米莉的棺木显得出奇的小。
苏珊为艾米莉葬礼所做的一切,是对艾米莉肉体和灵魂的双重致意,她终于为她们长达四十年的友情弥补了所有的缺憾。灵魂的连体婴至此被死神分割,在艾米莉身后,这个命运多舛的女人又活了二十七年。
艾米莉走了,可是围绕她诗作的很多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答,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越发扑朔迷离。一直迷惑我的一件事是:艾米莉是否真如大多数传记作者所言,在生前没有考虑过出版自己的诗集?
艾米莉生前仅出版过十余首诗,都是匿名,且有些并没经过她的首肯。在1862年春,三十二岁的艾米莉在《大西洋月刊》上看到了一篇向青年作家约稿的文章,便给此文的作者希金森写了一封信,从此他们成为终身的文友。在这封信里,艾米莉附上了几首诗,忐忑不安地询问希金森“我的诗是否具有生命?心智太靠近自己,反倒看不清楚,我又无人可以指教”(张芸译)。很明显,此刻的艾米莉在和希金森探讨出版的可能性。希金森的回信已经被销毁,具体内容无从得知,但从艾米莉给他的第二封信中可以揣测,他对艾米莉的诗提出了严苛的批评,因为艾米莉把他的回馈戏称为“外科手术”。希金森建议她不要着急发表,她回复说“‘发表一词就像是天空对于鱼鳍,是我从未想到过的”(张芸译)。这时的艾米莉显然有些言不由衷。此后他们再也没有就此事作过进一步探讨。可是艾米莉从1850年代后期到1860年代中后期约十数年时间里,却一直在精心地誊写装订着自己的诗册,数量多达四十本。很难想象一个没有任何发表欲望的人,会花如此多的心血整理手稿。
在艾米莉去世将近一百三十年后的今天,我们依旧无法清晰地了解艾米莉的真实想法。我唯敢肯定的是:她在此事上一定有过纠结。当我读到她在1859年写的那首“Success is counted sweetest / By those who ne'er succeed”(“成功当属最大的欢乐/对那些从未成功者”)的诗时,不知怎的,我想到了张爱玲那句“出名要趁早”的话。艾米莉写那首诗时是二十九岁,而张爱玲时值二十四。中间间隔的是漫长的八十五年岁月和一汪浩瀚的大洋,可我却觉得这两句话里有着一缕隐约的回应。
现实:每一个狂喜的瞬间,代价必是伤悲
For each ecstatic instant
We must an anguish pay
In keen and quivering ratio
To the ecstasy.
……
—— Emily Dickinson, poem 31
每一个狂喜的瞬间
代价必是伤悲
那尖锐和震颤的程度
恰恰与狂喜相配
……
——艾米莉 ·狄金森,诗第31首
在给苏珊的一封信中,艾米莉引用了同时代诗人朗费罗“雨天”中的一句诗:“人生皆有漏雨之时”(“Into each life some rain must fall”)。用这句话来诠释艾米莉自己的生活,尤其是最后十五年的生活,似乎极是合宜。“狄金森家园”比艾默斯特镇里所有的房子都结实,可是再结实的房子也无法与岁月抗衡,迟早会有漏雨的时候。
父亲在波士顿孤独地去世后不到一年,母亲突发中风,从此卧床不起,神智开始糊涂,时常埋怨两个女儿为何不给父亲留门。母亲在床上一躺就是七年,艾米莉和妹妹维妮负担起了照顾母亲的一切琐碎事务。母亲自年轻起就生性冷漠,从来不是那种“你惹了祸会赶紧跑去找她”的人(艾米莉语)。艾米莉童年时的母亲,其实是奥斯丁。生病之后,母亲的心智被哗变的躯体囚禁久了,渐渐摩擦出些无可奈何的柔软,母女关系才开始亲近起来,因为母亲已经成了孩子,而孩子正在成为母亲。
除了照顾母亲,艾米莉也从母亲手里接过了管理“家园”上上下下一应杂务的责任。母亲和“家园”耗费了艾米莉很多心神,这一阶段她的诗作急剧减少,但她依旧和她的朋友们保持着热切的通信联系。她一生累积的大量书信中,有三分之二书写于生命的最后十五年。
母亲和“家园”还不是艾米莉最头疼的事。艾米莉脑壳里牵得最紧的那根神经,源头在“常青居”。
确切地说,源头在一个和“常青居”相关的女人。
1881年秋天,母亲卧病的第六个年头,艾默斯特镇上来了一男一女两位客人。不,他们不是过客,他们来了,就没想走。男人叫大卫·托德(David Todd),是艾默斯特学院新聘的天文系教授,他本人也是艾默斯特学院的毕业生。女人叫梅布尔·鲁米·托德 (Mabel Loomis Todd),是那个男人的妻子。女人的身份略微复杂一些,得用好几句话才可以说得清楚。她是音乐家——她毕业于波士顿的新英格兰音乐学院,主修钢琴和声乐。她也是画家,因为她会在客厅天花板的镶边上描图,在自己衣服的领边和袖口上绘甜豆花。她也是作家,因为在结婚之前她就已经在报刊上发表过小说。
这只是女人来到艾默斯特之前就已经具备了的身份。在艾默斯特之后的日子里,女人还将会具备更多更炫目的身份。比如说,她将跟随她的天文学家丈夫,到许多艾默斯特人梦都不会梦见的异域去追踪观察日蚀,并将他们的探险经历写成跌宕起伏的书。她还将成为最有魅力的职业演说家,用音乐家特有的神韵和小说家特有的激情,论述诸如日本民情和妇女解放运动这样的话题,把她的听众煽动得如一锅滚水。当然,她最得心应手的话题,将会是艾米莉·狄金森的诗。当这个女人走进与她住过的华盛顿和波士顿相比实在窄小闭塞得可怜的艾默斯特时,她绝对没想到这里将是她人生最宽阔的天幕,她即将步入并“居住在无限的可能性之中”(艾米莉诗:“I dwell in Possibility”)。
其实,我最想说的不是女人的身份,而是女人的容颜。隔着一个多世纪的距离,来看女人在那个时期的照片,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个合宜的形容词。明眸皓齿,漂亮,好看 …… 哪个都对,可哪个也只说出了女人容颜的一个侧面。没有一个形容词,可以全面地概括那些照片带给我的整体冲击。和那些身着黑衣,直发中分,脑后梳个髻子的清教徒女性相比(即使是艾默斯特的才女苏珊也无法逃脱这个框架的束缚),这个叫梅布尔的女人实在有些出奇,她把艾默斯特低矮的天幕挑出了一个窟窿,街上就有了风。她和那些女子的不同之处,不仅仅是在容颜和装束上,而是在神情,在身姿,在步态。她有一样那些女人生来就匮乏的东西:她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充满了欲望。从她踏上艾默斯特地盘的第一脚开始,她的背上就落满了各样的目光。她知道。她什么都知道。她告诉过别人:“每一个见到我的男人都想吻我”。
这对夫妻的身边带着一个孩子,是他们的女儿,叫米丽森,才一岁多,还不会说很长的句子,却长着一双深邃充满好奇的眼睛。这双眼睛将会在未来的日子里派上大用场:它们将记录一段历史。
托德夫妻还没来得及弹去箱笼上的灰尘,就迫不及待地来到主街拜见艾默斯特的第一家庭。都是拜码头的意思,却各有各的心思。大卫是来叩谢他的雇主的,奥斯丁是艾默斯特学院董事会最重要的成员,已经在学院司库的位置上坐了整整八年。而梅布尔想在艾默斯特的社交圈里寻找自己的一席之地——她早就听说了“常青居”闻名遐迩的晚宴和沙龙。梅布尔在“常青居”留下的第一印象,无异于电闪雷鸣。当她的裙裾窸窸窣窣地擦过客厅的波斯地毯时,墙上挂着的那些古老油画仿佛也被刷了新。五十二岁的奥斯丁的目光,落在二十五岁的梅布尔身上时,他感到了疼。他们中间相差的是二十七年。二十七年可以是一代人,也可以是一个朝代。奥斯丁觉察到了从未有过的生命迫切感,但他把它藏住了,而且藏得很深。整个晚上他都有些心神不宁,竟然没有注意到客厅灯光没有舔及的那个角落里,有另外一双眼睛也像他一样,被这个陌生的女人灼伤—— 那是他的长子,已经二十岁了的奈德·狄金森。
从此,托德夫妇成了“常青居”的常客,从“常青居”窗缝漏到街上的钢琴声和歌声里,突然有了新的旋律,年轻,强盛,狂野不羁。“常青居”的郊游和野餐队列,也变得更为壮观。“常青居”全体成员对托德一家的欢迎,最初是和谐一致,毫无杂音的,然后渐渐地,苏珊有了戒心。苏珊的戒心不是因为丈夫——至少那时还不是,而是因为她留意到了儿子的神魂颠倒。苏珊手足无措,帮她忙的是梅布尔。梅布尔使用了一种最决绝的方式,彻底断了奈德的念想:她爱上了他的父亲。奥斯丁和奈德父子中间,就此留下了一条连死亡也无法愈合的伤痕。
奥斯丁和梅布尔之间的欲念,大约是在第一眼中就萌生出来了,可是他们真正冲过那条“卢比孔河”(奥斯丁和梅布尔日记中的用语),向对方表明心迹,却是整整一年之后的事了,因为他们中间,还站着一个威严的上帝。清教徒祖先的血液,流到他们身上,尤其是奥斯丁身上时,依旧还浓烈。而欲望终于从书信的城堡里突围,在身体上找到出口,又是一年过去了。在上帝警戒的目光下,情欲不敢轻举妄动。在托德夫妻抵达艾默斯特的第三年,奥斯丁和苏珊最钟爱的儿子,八岁的吉伯死于伤寒。苏珊痛不欲生,整日足不出户,身着丧服以泪洗面,“常青居”变成了一座冰冷的坟墓。奥斯丁终于无法抵挡梅布尔手里高举着的那束火把。
他们依旧没能摆脱上帝。在后世存留下来的大量书信和日记中,上帝的痕迹无所不在。梅布尔一遍又一遍地要求奥斯丁书面陈述苏珊在婚姻生活中的“罪状”,以证明他们的婚姻是不蒙上帝祝福的 —— 这个女人似乎从一开始就有了留存史料的心机。而奥斯丁虽然未能如梅布尔所愿写下对妻子的控诉状,却也一次次地向梅布尔保证:“我们在一起的生活和新雪一样洁白无瑕。”奥斯丁对常规的定义,更达到了维多利亚偷情修辞学的巅峰,比当今的时代超前了一万年:“常规是给那些不能强大到可以自辖,或者可以遵从更高级的伟大法则的人所预备的——在那个法则里万物和谐并存。”
梅布尔用崇拜上帝的目光崇拜着奥斯丁,她让他觉得连替他吻去靴子上的泥尘都是一种荣幸。和那个“一想到男人就会使她变成石头”(艾米莉语)的苏珊相比,这个女人才真正拥有打开奥斯丁灵魂的钥匙。他们在日记里不厌其烦地记下每一次幽会的情形,小心翼翼地隐去地点和人名,用符号来替代某些不可言说的细节,比如做爱。他们用大卫和维妮的地址通信,在收到信后又用自己的笔迹抄写对方信的内容,然后将原信销毁。他们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维护奥斯丁的名声,尽管奥斯丁的名声在那时早已成为皇帝的新装。奇怪的是,对这桩连镇上的狗都知晓的丑闻,艾默斯特人却表现出了出奇的宽容,没有人当面质问过那对“狗男女”,或说出让两家难堪的话语。与霍桑《红字》里的海丝特相比,梅布尔的命运实在是一桩无法想象的奇迹。大卫的默认和呵护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但不是主要的。最重要的还是奥斯丁在艾默斯特的特殊地位——他在公众事务上举足轻重的决策力量和表现出来的正直无私,使得镇民们很难不投鼠忌器。他们需要他,远胜过他需要他们。
最初把梅布尔引进“狄金森家园”的,不是奥斯丁,而是苏珊——那时两个女人还没有交恶。苏珊是第一个把艾米莉的诗引荐给梅布尔的人,以梅布尔的聪慧,她用半只耳朵就听出了里边的天籁之声。梅布尔仰慕艾米莉,时常来“家园”小坐,在艾米莉的钢琴上为艾米莉弹奏音乐,一展夜鹰般的歌喉。艾米莉在楼道的阴影里静静地坐着倾听,却从不下楼,只是在梅布尔结束之后,吩咐佣人送上一杯雪莉酒,一束花园里采摘的野花,有时里边夹杂着一张致谢的便条,有时是一首小诗。诗居多是随手写下的,可梅布尔总认为是专门为她而作的,艾米莉并不去刻意纠正。两人隔着楼道的交情维持了五年,一直到艾米莉去世。梅布尔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艾米莉,是在敞开的棺木里。几年之后,当她成为艾米莉诗歌和书信的编辑,以艾米莉知音的身份在美国四处巡回演讲时,她最忌讳的话题,就是她一生并没有真正面对面地见过艾米莉。艾米莉去世四十六年后,奥斯丁和苏珊的女儿玛莎·狄金森·比安奇 (Martha Dickinson Bianchi) 出版了一本艾米莉的书信集和回忆录,取的书名便是《与艾米莉·狄金森面对面》(Emily Dickinson Face to Face),暗讽的就是这件事。
奥斯丁和梅布尔急切地需要一个安全的幽会地点,“家园”自然而然地成为了首选。他们几乎隔一两天就要在“家园”里幽会,通常是在餐厅里那张黑色的马毛沙发上。而就在这个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摆放着艾米莉的第二张写字台。艾米莉白天喜欢在那里看书写字,正对着窗外金银花枝叶的浓郁树荫。有时哥哥和梅布尔会把幽会地点迁移到书房,而那正是艾米莉去暖房伺弄花草的必经之地。梅布尔在日记里记下了无数个欲仙欲死的时刻,通常是早上或午后的几个小时,冬日壁炉里的柴在燃着毕剥作响的火苗,夏日金银花枝条轻轻地叩击着窗户。而这时艾米莉便被无形地囚禁在楼上的卧室里,不能也不愿下楼。
墓碑
没有人问过艾米莉的感受。
幸好母亲已经去世,不用去聆听那些紧闭的门后发出的可疑声响。
在梅布尔的日记里,曾经有过这样的记录:一个月里她做爱二十一次,其中十二次是和奥斯丁,九次和丈夫。看到这个记录我忍不住感慨: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能使两个如此杰出的男人同时感到满足和幸福,而又如此成功地遏制了这种三角关系中不可避免的竞争和嫉妒?当然,奥斯丁对大卫的沉默给予了丰盛的报偿,他松开司库的钱囊,给大卫加了工资,并拨出预算给他建造一个渴望许久的天文台。可是大卫对奥斯丁的友善并不是出于苟且的忍让,而是发自内心的敬重和尊崇。用一句当今用得滥俗的话,可能就是所谓的“人格的力量”。两个男人之间维持了一段不可思议的君子般的友情,直到奥斯丁去世。 那是他们相识十四年之后的事。
奥斯丁和梅布尔的婚外恋,将艾米莉置于一个极度尴尬的位置上。一边是和自己有着多年交情的闺蜜苏珊,另一边是自己一奶同胞的亲哥哥,艾米莉的同情无论朝哪一边略有倾斜,都会碰上荆棘和刀刃。一个隐居多年的女子,和大多数亲友都维持着隔门对话的方式,却任由自己唯一一片可以自由呼吸的空间被另一个女子时时侵占,艾米莉的心境可想而知。可是后世残留的书信中,似乎没有找到艾米莉对哥哥婚外情的任何评论,无人知晓艾米莉的脚究竟踩在哪个阵营。这事只能有三种可能性:一是奥斯丁在把艾米莉的信交给梅布尔之前已经做过了刀剪处置,二是梅布尔拿到奥斯丁修剪过的信之后又动了第二次刀剪;三是艾米莉的确在这件事上保持了沉默,而没有像她应该做的那样,在道义和感情上公开声援她的嫂子。
艾米莉的沉默情有可原,这与她在家中的经济地位有关。父亲身后并没有留下遗嘱。作为一名老辣的律师,父亲不可能不知道遗嘱的重要性。父亲是刻意的,他是想让奥斯丁在自己身后不受法律条文约束自由地调动家族财产,来维持两个终身未嫁的妹妹的所有需要,他信得过儿子的人品。奥斯丁的确没有辜负父亲的信任,终其一生兢兢业业地工作,维持着“家园”和“常青居”两头的所有开销,尽可能让两个妹妹衣食无忧。可是,这种财产分配方式也让艾米莉姐妹俩陷入了另一个窘境:她们完全没有可以自由支配的钱,亲友曾经注意到可怜的维妮身边几乎总是没有零花。天性敏感的艾米莉,不可能不产生一丝“寄人篱下”的凄惶感觉。无论她与世界保持着什么样清高的姿势和距离,她也明白不能和钱包交恶的简单道理。
可是她的沉默并非完全没有底线。
那两只爱鸟频繁地而持久地幽会着,每次都在“狄金森家园”。渐渐地,奥斯丁萌生出另找一个幽密去处的想法。他想从父亲留下的家产里割出一块地来,供托德夫妻建一座楼房,作为自己和梅布尔的第二个约会地点。这桩土地转让需要全体狄金森兄妹的首肯。维妮签了字,艾米莉一直没有。她知道她一旦签字,本该属于侄子奈德的家产,就会留下一块空缺。没人知道艾米莉到底是用什么借口来敷衍哥哥的,总之她把这个底线守到了死——这是她能做的极限,死使她的一切努力归于零。艾米莉在1886年5月19日下葬,而就在二十天之后的6月8日,艾米莉尸骨未寒,这块地就改姓了托德。这块土地的转手不仅在奥斯丁与苏珊,奥斯丁和他的儿女之间,而且在维妮和苏珊,维妮和侄儿女之间,挖掘下了一道永远无法填补的鸿沟。
后来梅布尔如愿在这块地上建起了镇上第一座安女王风格的楼房,厨房里有一条备用楼梯,据说专为奥斯丁所设为了能躲过下人的眼目进屋。这座取名为“戴尔家居”(The Dell House) 的楼房,几经转手迁移翻修,如今依旧屹立在离“狄金森家园”和“常青居”很近的一条街上,默默地散发着时光特有的霉味。值得一提的是,“戴尔家居”所在的街名叫“春街”(Spring Street)。和“狄金森家园”所在的“主街”一样,这条街名与住宅的身份有着些不清不白的贴切。
这就是艾米莉最后几年的生活状况。阴郁和难堪似乎成了“家园”空气中经久不散的气味。艾米莉这时才意识到:年轻时她在诗中发出的每一声尖锐狂喜的呼喊,在日后她都得一一支付着痛苦的代价。
不,这样的描述虽然还算准确,却不够全面,因为艾米莉生命中的最后一丝阳光,也是在这个时候照进“家居”的——那是罗德法官。
欧迪斯·菲利普·罗德(Otis Phillip Lord) 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法官,曾任职于麻州高等法院和麻州最高司法法院,是艾米莉的父亲爱德华·狄金森的老友。这位比艾米莉年长十八岁的男人,和艾米莉渴望建立深入精神交往的那种权威男性形象,严丝合缝地相符。当艾米莉还是呀呀学语的孩子时,罗德已经是艾默斯特学院的学生。他时常到“家园”做客,儿时的艾米莉或许坐过他的膝盖,听他读过故事书。然而罗德和艾米莉作为成人之间的单独往来,应该是在父亲去世之后。
大多数学者和传记作家,都把罗德和艾米莉之间浪漫关系的开始,推算到罗德夫人伊丽莎白去世之后。可是真正显露破绽的还是艾米莉自己。艾米莉喜欢在旧信封上写字,而就是这样一个写了诗稿的信封,暴露了罗德的名字和邮戳,把他们的通信日期提前到1872-1873年间,那时离伊丽莎白的死,还有四五年的时间。艾米莉生性极为谨慎,连给希金森的信,都要差人去二十里外的地方邮寄,她不愿让人知道她和这位文坛名人的联系。艾米莉写给罗德的信更是如此。她用的是远房表兄的邮政地址,而且总是差遣下人去寄——为的是保护罗德的声望,一如梅布尔想保护奥斯丁的声望一样。可是不知为何艾米莉竟留下了这只信封,也不知为何这只信封竟逃过了奥斯丁和维妮鹰一样的眼睛,或许手稿的数量过于庞大,难免有一两条漏网之鱼。艾米莉在给朋友的信中,也提到了1875年罗德单独到“家园”探望她的事,那时离伊丽莎白的去世还有两年。那次罗德似乎在“家园”呆了整整一个星期,用艾米莉自己的话来说,罗德此行是“和我在一起”(“with me”)。后世对艾米莉和罗德法官私密交往的起始点的描述,总显得有些小心翼翼,几乎接近心虚,维多利亚式的体面观,一路沿袭了一个多世纪。
在罗德夫人去世之后,艾米莉和罗德的通信关系达到了炽热的程度,他们约定每个周日都给对方写信。每一天,艾米莉都陷入或是写信或是等信的甜蜜焦虑之中,她把绝无可能收到信的星期二,称为“非常深的抑郁之日”(“a deeply depressed Day”)。罗德的信可能已是火柴之下的灰烬,可是艾米莉给罗德的信的草稿,还幸存了十五封,当然都是刀剪之后的残片。罗德算得上是艾米莉灵魂的知己,他们都对莎士比亚的剧作痴迷。在罗德赠送给艾米莉的礼物中,她最珍惜的不是戒指和手镯,而是一本莎士比亚全集索引。
在残留于世的信件中,我们可以读到下边这些大胆火辣的句子,火辣得几乎让我们忘记了艾米莉身上标志性的白衣:“将我监囚在你的身体里吧,那是带着蔷薇花香的刑法(张芸译)。”
“你知道的,因为你知道所有一切 …… (信纸上方被撕去) 在离你的渴望如此之近的地方睡卧,在梦中能抚它;因我是不安的眠者,会常常在你的臂弯旅行于愉快的夜晚,但你会用臂膀托扶着唤我回来,不是吗?(张芸译)”
夫人去世之后,罗德多次到“家园”看望过艾米莉。成了单身男士的罗德,已经不适合单独和一位单身女士见面,于是罗德便带了他的两位年轻侄女同行。他们抵达艾默斯特之后,奥斯丁的儿子奈德就会心领神会地陪两位年轻女士外出逛街,而把罗德独自留在“家园”。罗德和艾米莉聚首的地点在左客厅,根据一张“家园”的层面图,这个地点离奥斯丁和梅布尔幽会的餐厅,相隔了一个过道和一个食品储藏室,而和作为奥斯丁与梅布尔第二个聚会点的书房,也隔了一条过道,所以相对安全。这么多次的来来往往中,孕育着多少个尴尬碰面的可能性。可是他们似乎没有在时间和地盘的划分上撞过车。不仅艾米莉和罗德始终没有和那一对爱欲之鸟撞过车,艾米莉自己也多次成功地躲开了那个随时可能闯进“家园”的梅布尔。这是一种默契,谁也不用说,可是谁都知道。维多利亚时代就有这点好处:人们可以心照不宣地合谋体面。唯一的一次穿帮,是由不在这个合作体系中的苏珊造成的。据苏珊后来的回忆,她有一次偶然走进“家园”,撞见那个白衣隐士躺在罗德法官的怀里。
那些年里“家园”左客厅到底发生过些什么?我们只能从艾米莉残留的信件草稿中寻找蛛丝马迹。
“我不会洗涤我的胳膊,免得除去你在上面碰触过的痕迹。”
“将柴薪从欢喜的火焰下抽出来,并不等于扑灭了欢喜(张芸译)。”
“你难道不知道,当我缄默不语,当我拒绝你时,是你最愉快的时候?你难道不知道,那个‘不字,是我们托付给语言的一个最野性的词汇(张芸译)?”
这些句子都是在奥斯丁和维妮的剪子下逃生的。而那些未逃过劫难的纸片里,又会藏匿着什么样的狂野?终身未嫁的老处女维妮,在和哥哥一行行地浏览艾米莉的这些信件时,到底经历了什么样一种面红耳赤的尴尬?当劫后余生的信件残片最终被梅布尔的女儿米丽森发表时,几十年已经过去,“白衣神话”在滚动了半个世纪之后,已经滚成了真理。它不再单独属于艾米莉个人或狄金森家族了,它已经属于整个美国,它需要所有人的小心呵护。米丽森发表的这些白纸黑字的信件,已经无法在那个神话的坚壁上啃出裂缝。
罗德的侄女艾比也曾尝试过对这个神话下嘴。在罗德和艾米莉作古很久之后,有人向艾比询问当年的情景,她的回答充满了尖刻的敌意:“小荡妇我还不知道她呀?我该说我实在是知道。德行放纵。她想男人都想疯了。甚至想得到罗德法官。脑子进水,还真是。”
可是没用。艾比有自己的软肋:罗德法官没有后裔,在他身后他的全部家产将归于住在他家照顾他起居的两个侄女。艾米莉若嫁给罗德,艾比姐妹得到的遗产就会大大缩水。用今天的话来说,这是“利益冲突”,艾比的话该大打折扣,不足为信。
每个国家都有神话,撕毁神话者是人民公敌。从这个角度来说,艾比是个罪人。
艾米莉想过嫁给罗德吗?当然想过,她离婚姻其实已经走得很近,近得几乎让她自己也吃了一惊。而且,艾米莉是那个主动的求婚者。在艾米莉母亲去世没多久,罗德注意到了艾米莉的消瘦,便戏谑地称她为“巨人”(Jumbo)。 “巨人”是当时动物园里一只大象的名字。艾米莉在信中回应道:
“最甜蜜的名字(指‘巨人), 可是我知道一个更甜蜜的艾米莉· 巨人·罗德。你会同意吗?”
这就是典型的艾米莉式的挑逗性修辞,即使在婚姻这样本该一本正经的事情上。艾米莉是天生的玩火者,她那两个严谨虔诚得几乎有些乏味的父母亲身上的血液,在融汇成她的生命时,不知在哪一个环节里飞进了一点火星子,艾米莉就成了与他们迥然不同的人。她不需要真正经历男人,她生来就知道男人。她善于把男人点成一盏盏明亮的火把,她喜欢那些光亮,那些热度,可是她绝不会走近到烧焦自己的地步。
艾米莉最终没能和罗德结婚,后世的流行说法是因为罗德急剧恶化的健康状况。这个说法经不起哪怕轻微的推敲,因为从罗德夫人去世到罗德自己去世的七年中间,罗德有过许多正常的健康快乐的日子。一个承诺只需要一分钟,一封承载着这样承诺的信从艾默斯特到萨勒姆(罗德的任职地)只需要一天,而一个简单婚礼,至多也只需要一个星期的准备。艾米莉的指缝里流过了许多个可以这样做的日子,可是她没有。
因为她明白歌唱到最狂野的节拍上时,就该收了。艾米莉深知爱情的本质,她这样解释过爱情:
多么瞬间即逝
多么不检点的东西
总是错的 那是爱
充满欢乐的神灵……
(How fleet how indiscreet an one –
How always wrong is Love –
The joyful little Deity……)
“瞬间即逝”“不检点的”“错的”才是爱情带来的快乐的本质。爱情不能长期收藏,一藏就要变馊。与其说艾米莉错过了一个可以成为妻子的际遇,倒不如说艾米莉躲过了一场彼此毁灭的灾祸。一想到艾米莉离开“家园”嫁入那个白发苍苍的罗德家中,与那两个身上散发着霉味的嚼舌侄女终身为伴,我不禁打了个寒噤。艾米莉多么惊险地逃离了一场噩梦。
其实罗德也是。
罗德写给艾米莉的信,至今未浮上市面,也许已经永远销毁。而艾米莉写给罗德的信,不过是些草稿片段。所有针对文本言之凿凿的研究,其实都基于一个靠不住的假设:这些信的正本确实被寄出过。值得一提的一件花絮是:在1892年,即艾米莉去世六年之后,艾米莉诗集的头两卷已经面世,艾米莉的名字也已经渐渐为人所知。奥斯丁突然收到了一封从《自然杂志》社转来的信。一位波士顿的无业游民声称手头藏有E.D.(即艾米莉 · 狄金森) 写给某个“亲爱的萨勒姆”的信,信中“含有一丝玫瑰色的浪漫色彩”。他甚至说其中的一封信里夹着一缕头发。几乎所有的人都会立刻联想到这可能是艾米莉写给罗德的信的正本。那位无业之徒隐晦地提到了钱,可是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奥斯丁从他手里购买过这批信件。
如今这位无业之徒的来信还封存在艾默斯特学院的档案藏品中,可是他声称所拥有的那批E.D.信件却一直下落不明。
身后:灰烬是火的残骸
Ashes denote that Fire was -
Revere the Grayest Pile
For the Departed Creatures sake
That hovered there awhile -
—— Emily Dickinson, poem 1062
灰烬是火的残骸 -
请敬重那堆灰白
为了逝者的缘故 -
它也曾在此徘徊
—— 艾米莉·狄金森,诗第1062首
维妮在销毁信件的过程里意外发现艾米莉的诗稿之后,便抱着“圣女贞德”似的使命感,投入了为姐姐寻求发表渠道的努力之中。维妮知道自己脑子不够使,她想到的第一个人选,就是嫂子苏珊——无论从交情还是从文采来说,苏珊都是最适宜的人。
两年过去了,手稿依旧躺在苏珊的抽屉里积攒灰尘。这期间苏珊也做过一些设想,但最终还是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也许是因为工程太大,正处在三个人的婚姻煎熬中的苏珊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也许是因为维妮在那张土地转让合同上的签字带来的伤痕还太新太嫩,总之,苏珊动作迟缓。
维妮的耐心磨得很薄。这一年她已经五十五岁,感觉到了时光的紧迫。于是她从苏珊手里讨回手稿,投奔了苏珊的劲敌梅布尔。苏珊对此一无所知。当她最终得知维妮对自己的再次背叛,一切已成事实。
与苏珊的迟缓相比,梅布尔没有任何犹豫,便带着疯狂的热情开始工作。那阵子维妮天天在“戴尔家居”和梅布尔一起整理文稿,她们雇了一个打字的帮手,维妮甚至把已经在“狄金森家园”呆了二十年的贴身女佣人麦琪·马哈送过去帮梅布尔操持杂务,这件事带来的摧毁性后果,是梅布尔事先绝对没有想到的。
艾米莉的字迹倾斜难辨,且有多处涂改,第一步就是把这些手稿誊印成可供阅读的版本。誊印的工程量远远超出了梅布尔的最初设想。梅布尔的打字机十分原始,每一个字母都得手工拣选,进展缓慢得如同是蠕爬的蜗牛。维妮选择梅布尔做艾米莉诗集的编辑,应该是她这一辈子做的最睿智的一件事。梅布尔像是一台永动机,婚姻,爱情,女儿,诗稿,没有一样东西能耗尽她年轻旺盛的精力。那时维妮和梅布尔的目的单纯得像水:她们仅仅是为了艾米莉的诗。或者说,为了诗歌中的艾米莉。事情是在后来才慢慢变得复杂起来的。
梅布尔和维妮当时完全没有意识到,在编纂的过程中她们犯了一个重大错误:为了誊印的方便,她们把艾米莉手工装订的四十本诗册拆散了,从而丢失了艾米莉最初将那八百多首诗分集时的用心。艾米莉的诗居多没有注明创作日期,她的诗册到底是按时间还是按主题整理的?随着诗册的解体,时间顺序和主题思路的许多线索便永远丢失,她的最初用意已经无法彻底还原了。在此之后一个多世纪里学者们所做的所有努力,至多只是一定程度上对真相的趋近而已。
奥斯丁在这个过程里的角色不得而知,但他肯定是知情的而且默许的。艾米莉的一些书信残片落到托德家族,几十年后由梅布尔的女儿出版,奥斯丁是无可辩驳的中间管道——他把信件交给了梅布尔而不是他的妻子。
梅布尔恳求艾米莉多年的文友希金森加入诗集的编选,两人终于整理出接近两百首诗,先后寄给几家出版商。几经周折之后,罗伯特兄弟终于以十分苛刻的条件,勉强答应出版其中的一百十五首。当年的审读报告对这些诗的评价是:具有接近天才水准的力量,但“技巧生硬”(”crudity of workmanship”),没有人觉得这本小书能在市场上掀起什么动静。维妮同意了出版社的条件,负担全部排版费用,头五百本免版税。
可是罗伯特兄弟看走了眼。
1890年11月12日,第一卷《狄金森诗选》出版。我把那天作为艾米莉真正的生日,她在死后的第四年里诞生。
上市的第一天里,五百本诗集全部脱销。两年里,这本书重印了十一次。
这本诗集所犯下的过错几乎和它对后世产生的影响一样重大:梅布尔和希金森为了使艾米莉的诗吻合维多利亚诗风,更容易被大众所接受,多处改动了原诗的韵脚标点大写字母甚至某些词序,并加上了自以为是的标题,艾米莉的诗从而丢失了许多奇特的原汁原味。
苏珊几乎是和大众同时知晓诗集上市的消息的,她的震怒可想而知。苏珊的回击发生在三个月之后:她也编选了一批艾米莉的诗稿,寄给了另一家出版社。出版社和维妮同时吃了一惊:他们都没想到竟然还有这么大一批艾米莉文稿存于另一个人手中。
此时的维妮已经完全站在了梅布尔的阵营,她立即给出版社写信,提出了版权的归属问题:苏珊仅仅是艾米莉诗稿的拥有者,她只可将诗稿用于私人欣赏,而无权将其出版。艾米莉的遗嘱里指定了维妮为唯一继承人,也就是说她——维妮,才是艾米莉著作的唯一版权人。苏珊也不甘罢休,长篇大论地反驳了维妮的观点,论据是艾米莉和她多年的独一无二的友情。现代文坛里围绕着著作权拥有权版权展开的诸多纷繁复杂的纠纷,都可以从这起事件中找到一些最早的佐证。出版商无意卷入这场一地鸡毛的混战,只好退回了苏珊的编辑稿。艾米莉天籁之声的诗作,竟没有一首诞生于她这位少年知己之手,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
受第一卷的成功所鼓舞,梅布尔和希金森立即开始了第二卷的编纂。一年之后,《狄金森诗选》卷二出版上市,两年间重印了五次。
希金森从第二卷后就退出了编纂工作。1894年,梅布尔在维妮的帮助下完成了《狄金森书信集》,并开始了《狄金森诗选》第三卷的编纂。在前面的诗集和书信集里,有关苏珊的信息都被梅布尔小心翼翼地剔除。在艾米莉名声鹊起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苏珊在艾米莉生活中所占的位置几乎完全不为人知。
维妮看到了市场潜力,便以艾米莉手稿版权人的身份强势加入了出版合同的谈判。后来的合同是出版商和维妮直接签订的,里边不再有梅布尔的名字。至此梅布尔已经在几乎没有什么报酬的情况下为艾米莉的诗集付出了八九年的心血 ——这也是为何在后来的几十年里她都不能对维妮释怀的原因。
1896年秋天,第三卷诗集上市,影响已大不如从前。维妮最害怕的事情发生了:差评开始在报纸上出现。《纽约论坛》上发表了一篇尖刻的文章,质问阅读大众为什么必须再次被迫接受这个“无关紧要” 的诗人的“区区琐碎和实验”?
奈德看见这些报道之后,给姑姑维妮写了一封口吻严厉的信:“……想到家族姓氏被扯到一群不知好歹的大众跟前,被一位给家里带来除了刀剑之外别无一物的女人,我就不寒而栗。你自然要为此担负全部责任。”
此时梅布尔完全没有意识到:在她身后已经聚集起一片浓郁的阴云。当她突然收到维妮的律师送来的起诉书时,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被维妮告上了法庭,罪名是诈骗。
这不得不从奥斯丁说起。在“戴尔家居”完工后,奥斯丁有意再送梅布尔一块地。这些年里奥斯丁对托德一家一直十分慷慨——大卫作为教书匠的微薄收入,根本无法维持梅布尔的消费方式。奥斯丁已经得到了维妮的首肯,可是手续还没办完,他就去世了。据说梅布尔听闻奥斯丁的死讯,立即换上寡妇的丧衣,不顾苏珊一家的阻拦硬冲进“常青居”,疯狂地亲吻着奥斯丁的尸体,放声大哭——也算得上是个有情有义的女人。这是题外话。
奥斯丁葬礼之后,梅布尔请维妮在地产转让合同上签字。维妮签了,当时梅布尔并没察觉任何异常迹象。
可是,维妮突然毫无预兆地反悔了,而且用的是如此决绝的一种方式。
对于维妮突然反目的原因,后世众说纷纭。我想最重要的应该是两点:一是嫉妒。梅布尔因着艾米莉的诗出了大名,在巡回演讲和各种公开场合里,她都以艾米莉知音的身份出现,而为艾米莉像“圣女贞德”一样奋不顾身的维妮,却被遮在了梅布尔光环的阴影中。二是愧疚。维妮已经在自己亲侄子的遗产上割过了一刀,如果再割一刀,她的良心永世不得安宁。
值得一提的是:诉讼状抵达梅布尔手里的时候,正值《艾米莉诗集》第三卷的诗稿编辑整理完毕等候付印之时,这个巧合很难不让梅布尔产生自己已成为维妮弃履的感觉。
这桩被镇上人称为“家族大战”(War between the Houses) 的诉讼案,其实是多年盘根错节的积怨的一次总爆发,其影响早已超越了狄金森和托德两个家庭。向来和睦的艾默斯特的人被分成了两大阵营,要么站在狄金森一边,要么站在托德一边,几乎无中间路线可言。
案情一开始对维妮很不利。维妮是在完全清醒自由的状况下签的字,当时在场的律师提供了强有力的旁证。案情的转机,是从维妮提供的一个证人开始的,这人就是狄金森家族忠心耿耿的佣人麦琪·马哈。在一次不公开的取证会上,麦琪说出了她眼睛所看到的秘密:在“狄金森家园”,在女主人外出时的“常青居”,在后来的“戴尔家居”,时间,场景,具体细节。麦琪以她一成不变的诚实和照相机般精准的记忆力,一轮又一轮地经受住了辩方律师的反复盘诘。从没正眼看过麦琪的梅布尔,到此时才终于明白了一句老话的意义:“每一个名人都有邻居和亲戚。”这句话若翻译成中文,差不多就是“隔墙有耳”的意思。当然,话尾还要加上“佣人”一词。
开庭那天,法庭被挤得水泄不通。没有人是为那块地而来的,他们要听的,是奥斯丁和梅布尔偷情的生猛细节。法官根据取证的结果很快作出了判决:维妮胜诉,梅布尔必须将那块地归还给狄金森家人。法官判决的依据是:那块地是性交易的结果,不属于正常的礼物馈赠范围。
在这场轰动一时的诉讼案中,没有人是真正的赢家。维妮和苏珊一家的关系,并没有因此得到本质的改善。苏珊不能承受家族名声所遭受的羞辱,带着女儿去了欧洲。而奥斯丁的儿子,爱德华·狄金森唯一的男孙,奈德·狄金森在结案的两周之后突发心脏病辞世,年仅三十六岁。
假如艾米莉预料到在她身后她的家族会遭受如此的羞辱和灾祸,她一定会庆幸她死得很是时候。
那场“家族之战”最大的输家还不是梅布尔,而是艾米莉。
输了官司之后,梅布尔把尚存在她家的艾米莉手稿装进一个樟木箱子里,上了锁,她当然毫无归还之意。维妮自己手里还存留着一些手稿,加上苏珊的那一份,艾米莉的文字被分割在了三个不同的地点三只不同的箱子里,度过了暗无天日的漫长岁月。直到几十年后,当事人一一作古,这些文稿才通过两个家族的后人,慢慢浮上水面。
苏珊的女儿玛莎·狄金森·比安奇从母亲苏珊和姑姑维妮那里继承了两批艾米莉手稿。在1914年到1932年间,她编辑出版了六本艾米莉诗集书信集及回忆录。而梅布尔的女儿米丽森· 托德·宾厄姆在1945—1967年间,也发表了一系列从母亲手里继承下来的艾米莉诗稿,书信稿以及她自己的回忆录。艾米莉给罗德的信,就是在此时进入读者的视野的。两位母亲生前的战争,在她们身后延续到了两位女儿的生命之中,因为两位女儿都试图在书里为母亲伸冤正名。在她们眼里,自己的母亲才是艾米莉真正的知音,才是对诗人文学生命做出最重要贡献的那个人。
艾米莉留在世上的每一个字,到此时都已经化成了书页。市面上有多个艾米莉文稿的版本,却没有哪一个版本囊括了她所有的诗和书信。1955年,一位叫托马斯·约翰逊 (Thomas H. Johnson) 的学者,终于承担起了这个使命,他将艾米莉的全部诗歌,编成了三卷本的全集。他去除了后加的标题,恢复了大写字母、破折号和韵律的原状,并以诗人笔迹的变化为依据,将诗按大致的时间顺序陈列。总之,他尽可能按照写作时的原状将艾米莉的诗歌呈现给读者。三年之后他出版了艾米莉书信全集。从此,研究艾米莉创作生平的人便有了一个完整的文本。
可是约翰逊的版本并没有解决所有的问题。比如艾米莉原稿中的破折号形状长短不一,有些人认为这些差异是用来引领朗读者的,因此具有文本意义。而且,艾米莉经常在诗稿上作改动,有时一个词语旁边会列出好几个可供选择的替代词,每一个替代词都可能导致对诗的不同理解,任何一个印刷版本都只能反映其中的一个选词。于是在1981年,另一个版本应运而生,那是从原稿产生的影印本,这个版本的编辑是一位叫拉夫·富兰克林(Ralph W·Franklin)的学者。他根据装订针孔和涂抹痕迹的线索,大致恢复了艾米莉手工缝制的诗册的原样,并将诗完全按时间顺序排列。
至此,围绕艾米莉·狄金森手稿的发表所刮起的旋风,总算是尘埃落定。这些不同的版本虽然各自都走了一段迂回辗转的道路,它们却殊途同归地将艾米莉·狄金森推向了一个当之无愧的位置:美国诗坛里和惠特曼、爱伦坡齐名的领唱夜莺。
在艾米莉·狄金森去世一百二十九年之后,我来到了她的故乡艾默斯特镇。那是一个七月天,阳光明媚,却没有暑气,风吹在身上竟有隐隐一丝凉意。这么多年过去了,主街没改名字,还叫主街。我站在车水马龙的主街口上,往深处望去,当年作为主街上最引人注目景致的“狄金森家园”,如今只是茂密的树丛中若隐若现的一角屋顶。
天还早,“家园”的游客尚未聚集。或许“家园”就是这么个寂静的地方,正适合艾米莉的心思。“家园”装修保养得很好,窗明几净,地板踩上去也没有明显的吱呀声。只是那里陈列的,除了梅布尔当年使用过的那台需要手工捡字的打字机之外,没有几样是真正属于艾米莉的东西——它们是每一个细节都逼真的复制品。讲解员对“家园”的每一个角落都了如指掌,解说词里充满了艾米莉风格的细节。游客除了我们一行三人,还有两对老夫妻,分别来自纽约州和康涅狄格州,他们是表亲,相约了一起出来旅游的。
我们的第一站是“家园”的客厅。我努力将我看过多遍十分熟悉了的那张“家园”楼层平面图在脑海里展开,与眼下的房屋结构进行对比,想知道罗德法官到底该坐在哪里,才不至于听见餐厅或书房的任何杂音?我的脚步不由得就有些小心翼翼,我怕踩上他留下的足迹。讲解员开始细心地解释壁炉架上那张艾米莉肖像所采用的银版照相技术,纽约的那对夫妻显出了一丝不耐烦, 那只是我们行程的开始。他们很快离开,我们的队伍遭受了第一轮的减员。
艾米莉的卧室正在进行第N轮的装修,只剩下了一张床和桌子,也是复制品。站在窗口望出去,我看到了艾米莉当年描述的那条“只容得下两个相爱的人”的小径,只是路已经被踩老了,泥土和草混杂在一起,有些隐隐的苍凉。“常青居”在小径的那头,山墙重叠,依旧气派。门口停着一辆大卡车,工人们在抽烟说话也是在装修。我不禁叹了一口气:这年头想找一个不在装修的名人故居,几乎比找名人本身还难。
卧室门口的过道里我看见了艾米莉唯一存留于世的一件白衣的复制品,真品如今收藏在艾默斯特的历史展览馆里。这件衣服(当然是指真品)据猜测缝制于1878-1882年间,艾米莉应该在四十八岁至五十二岁之间,已过了创造力的盛年,正处在和罗德的蜜信往来期,这衣服应该是呼吸过罗德的气息,染过罗德的指痕的。从尺寸来看,艾米莉并不像一些传记中所描述的那么娇小消瘦,甚至有那么一丝丰腴。白衣的右前襟上,缝着一个外兜,我已经从史料里得知了它的用途——艾米莉拿它来装铅笔头和废纸片,以便在灵感突然来访时救急之用。
“常青居”是另外一副景象。“常青居”的最后一个住户于1988年去世,她在世时很早就意识到了这座房子的意义,所以一直小心地保持着屋子里的一切旧迹。推门进去,屋里浓重的霉味让我立刻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那是苏珊一个世纪都没有散尽的怨气,于是我知道我将在这里遭遇历史。墙纸还是苏珊的墙纸,一条一条地垂挂下来,老得不成样子。宴客的椅子也是苏珊的椅子,毫无羞耻地咧着大大的口子,只有苏珊的油画还勉强保持着维多利亚式的体面。
当讲解员在跟我讲述鲍尔斯和苏珊的友情时,随我们一起进屋的那对康涅狄格州夫妇中的妻子迫不及待地问:“据说这里出过一桩很有名的婚外情,你能讲给我们听听?”她其实是想用“通奸”这个词的,那个A音节已经溜到了舌尖上(通奸在英文中是“adultery”,第一个字母是A),她又吞了回去,临时换成了”love affair(婚外情)”。讲解员和我对视了一眼,轻轻笑了笑,说:“等等,再等一会儿。”我知道她微笑里的意思:诗歌已死,就像小说已死,哲学已死,艺术已死一样,没有谁来这里是为了诗。
那对夫妻没听到那个著名的故事,他们的表亲把他们叫走了,于是我们的队伍精简得只剩下了我们自己。
我在“常青居”找到了很多苏珊,却没有找到艾米莉。是的,苏珊离艾米莉的灵魂很近,可是,苏珊依旧不是艾米莉。在二楼的婴儿房里,我看见了一个摇篮,上面的解说是:“狄金森家的孩子们都睡过这里”。我不知道“狄金森的孩子们”是否也包括了艾米莉?我忍不住感叹:艾米莉留在世上的寥寥几件家具和个人用品,如今被分别收藏在哈佛、耶鲁、艾默斯特等好几个地方,一如她当年的手稿。什么时候那些家具和用品会和艾米丽的房子团聚,不再过骨肉分离的日子?
下一站是狄金森墓园。西墓园出奇的小,我们毫无悬念地找到了那个照片上看过多回的家族墓群。艾米莉的左边是她的妹妹维妮,右边是她的父母,不远处是她祖父祖母的合棺。艾米莉的墓碑是后换的,她的侄女玛莎为她刻上了“被唤回”的铭文(“Called back”)这是艾米莉生前喜欢的一部流行小说的书名,也是艾米莉生前写给她表妹的最后一封信里的全部内容。至今无人知晓艾米莉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到底是指她从昏迷中醒回来?还是指她将要被上帝召回?
艾米莉的墓碑上摆放着许多块纪念石头,有一块石头下压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不要思想,也不要判断,只要倾听”。我也在上面摆了一块我自己的石头。
“艾米莉,谢谢你,给了我这样的诗。”我说。
这话我说出了声,声音走过喉咙的时候略略有些哽。说完了我不禁感到好笑:艾米莉的诗难道是为我一个人写的?
接下来的事有点像赶场:我想趁最后的半个小时去看一眼奥斯丁,他葬在他自己创建的野林公墓。野林公墓面积很大,墓群很分散,若不是故居工作人员的指点,我们死定会迷路。奥斯丁的墓坐落在正门右手边的一条土径上,墓碑很小。确切地说,他没有墓碑,只有一块比砖头大不了多少的小石板,仰面朝天地埋在土里。那块石板容不下他的全名,所以只刻了他名字的三个缩写字母W.A.D.。假如没有苏珊为他立的那块大石头,谁都可能轻易错过。据说苏珊曾动过起诉离婚的念头,但还没来得及付诸行动,奥斯丁就去世了,于是他们依旧像夫妻那样地葬在一起,维持着维多利亚式的体面,继续做前生尚未做够的怨偶。
离奥斯丁墓一二百米处,是梅布尔的墓,旁边是她的丈夫大卫·托德,不远处是她的父母。梅布尔的墓碑是一块看上去挺新的黑色大理石,尽管铭文有些模糊了。碑是大卫替她立的,身份是大卫的妻子。“带着爱的记忆”这是所有墓碑上的老生常谈。她墓碑的后边,埋着一块纪念石板,上面刻着:“奠基者,美国革命之女协会玛丽·马东分会,1894;艾默斯特历史学会,1899”。我怔怔地看着这块不知所云的石板,总觉得那上边缺了点什么。过了一会儿我终于明白过来,那上面缺了一行字。那行字是:“诗人艾米莉·狄金森的文学编辑”。人们老死不肯忘记她在那场声名狼藉的偷情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却不肯稍稍记住她在那台手工捡字的打字机上花过的九个年头。
我从附近的树上采下一枝绿叶,放在梅布尔的墓碑上。其实我也是可以放石头的,可是我没有。我总觉得石头是单单属于艾米莉的。
太阳开始偏斜,背阴处有蚊蝇嘤嘤嗡嗡地飞过,我们走上了回程。当主街渐渐化成车辆后视镜中的一个小黑点时,我突然想起,刚才在狄金森家族墓园里,我怎么忘了问艾米莉:当她在那个世界里和维妮相遇时,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是“谢谢你让我在死后复生?”还是“假若你真爱我,为什么不让我静静地死着?”
只好等下一次了。
假若有下一次的话。
责任编辑 何子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