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积极顺应全面深化改革大势深度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
天津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内容提要: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是实现强国梦强军梦的重大战略举措。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顺应全面深化改革大势,在新起点上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本文基于天津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实际,以问题为导向、以对策为重点,探讨了特大型城市国防动员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问题。
关键词:军民融合 国防需求 动员建设
作者:天津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习近平主席强调指出:“实现强军目标,必须同心协力做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这篇大文章。”这一重要指示为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当前,要凝心聚力全面落实,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要在系统了解军民融合发展现状基础上找准问题、理清思路、搞好论证,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国防动员委员会作为议事协调机构,在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桥梁纽带作用。但与行政管理体制逐步优化相比,国防动员体制机制相对滞后。一是国防动员机构还不够健全。近年来,国家相继颁布了《国防法》《国防动员法》,但地方落实上位法的措施办法不多,各级国动委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没有硬性指标,各战区和省级国动委机构设置编制不统一、编配不规范和虚挂虚设等问题,影响了国防动员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基层武装组织建设有所弱化。受地方机构整编影响,基层武装组织存在弱化倾向。乡镇、街道专武干部明显不足,基层武装部长身兼数职,精力分散。高等院校武装工作多数由学生处、保卫处等业务部门代管。大中型国有企业设置和保留武装机构的不多。一些大型经济功能区、非公企业未设置武装机构。三是国防动员协调运行还不够高效。国防动员体系“上军下民”的架构不同,国动委、地方政府、军队系统之间对接口不同;国动委办事机构内部合署办公制度的弱化,国防动员工作摆不上位、上不了会;专武干部调整任命、交流使用,军地之间沟通协调不紧密,管理与使用脱节;国防动员职能任务拓展后,国动委与相关机构的关系等问题亟待解决。
推动国防动员工作落实,应立足国防动员与行政管理体制关联紧密的实际,逐步健全稳定可靠、权威高效的运行机制。一是配套完善动员领域的政策法规。《国防动员法》颁布后,还将陆续出台战时国防动员组织实施、国防动员应急工作条例等。应依据上位法,结合区域实际,按照“相衔接、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制订出台具体配套的实施办法。二是建立健全责权统一的管理体制。应采取“体制不足机制补”的办法,将国防动员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国防动员工作列入政府日常办公议事内容;调整国动委组成,将武警、消防、民航、海洋、海事、电力、安全、气象等职能部门以及大型国有企业列入国动委成员单位;按照“军地结合、上下衔接”的原则,探索国防动员与政府应急综合职能部门一体建设的方法路子,平时按职责分工抓好日常工作、急时负责资源动员和行动处置、战时负责协调落实国防动员工作,真正发挥政府在国防动员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常态规范的联席会议、请示报告、定期会商、检查督导、情况通报、绩效评估和奖励问责机制,切实形成国防动员工作的整体合力。三是优化调整动员工作的机构设置。进一步核准规范市级8个专业办公室设置,推动落实区(县)级科技、信息、装备动员专业办公室设立,合理编配军地人员,细化明确职责任务,严格落实合署办公,系统规范相关企(事)业单位权利义务;进一步加强基层武装机构建设,健全大中型国有企业和地方高等院校武装机构,推动国家和市级经济功能区武装机构建立,探索大型新兴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武装工作的方法路子,强化区(县)人武部在专武干部选拔配备中的考核把关作用,切实打牢机构健全、结构合理、责权明晰的国防动员组织基础,全面提高国防动员工作综合效益。
近年来,军民融合产业不断发展,各类新兴战略资源日益雄厚,为国防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相对于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在经济实力向国防实力转化上还大有潜力可挖,大有文章可做。一是新兴资源潜力掌控需更加精准。2013年,天津工业总产值2.7万亿元,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70亿元。人员流、物资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快速增长和动态变化,给实时准确掌控资源潜力提出新要求。目前,尽管市国动委研发了指挥信息系统,建立了潜力数据库,但与相关行业部门系统兼容度较低、格式不统一,导致国防动员潜力统计不实、数据不全、更新不快、底数不清,影响动员决策。二是军民通用技术转化需更加顺畅。随着我国经济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许多新兴产业都具有军民通用特性,但由于军用民用产品的行业标准、技术参数不统一,加之“民参军”准入门槛高,军地双方供需对接机制不顺畅,军民通用技术转化有待加强。从调查情况看,数万家民营科技中小型企业,从事军民通用技术和产品研发的不足200家,“参与度”偏低,涉及领域窄;大型专业军工院所,通过研发、转化、产业化,较好带动民品发展,但在成果转化、技术转让、产业配套延伸等方面力度还不够,资源“共享度”不高,影响了科技力、生产力、战斗力的转化增益。三是动员资源潜力储备需更加科学。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资源极大丰富,为资源潜力储备提供了良好的物质条件。但由于军队动员需求缺乏系统论证,军地储备体系缺乏沟通交流,资源潜力储备在网络布局、服务配送、信息平台等方面的结合不够紧密,储备的结构、方式、规模不够科学,与遂行多样化任务的保障需求还不适应。
抓好潜力动员转化工作,应遵循市场、战场“两场”发展规律,跟上智慧城市建设步伐,创新管理模式,改进方法手段,统筹军地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共建共享。一是强化军事需求调查研究论证。应尽快出台国防动员军事需求提报规定,修订细化国防动员潜力调查目录,为军队各级搞好需求提报提供遵循;战区要根据应急应战预案,深入搞好需求论证,科学确定军事需求的具体类别、项目和内容。省军区(警备区)应着眼自身综合防卫需求,组织指导任务部队抓好军事需求提报,确保各类军事需求科学合理;省(市)级国动委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召开军地联席会,研究制定需求对接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动员区域,确定使用单位,实现军事需求与动员任务有效对接;地方各职能部门,应准确掌握资源潜力动态变化,科学论证投向投量,为军事需求有效落实提供信息支撑。二是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快速发展。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做好军民融合发展这篇大文章。成立以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军民融合发展领导协调小组,联合出台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施意见,从组织领导、协调机制、目标任务、质量标准、绩效评估等方面搞好设计,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政策保证。大力培育“民参军”产业集群,建立“军民两用技术转化中心”,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交易市场”,搞好产学研对接。聚集引进一批科研总部、技术中心、军工企业,为做大做强军民融合产业打造新引擎,为国防动员潜力建设注入新活力。三是加大资源潜力集中统管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军地联合管理机制,强化国动委组织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好部队“总入口”和政府“总出口”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搞好资源潜力宏观掌控。建立国动委与政府统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国动委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常态联系制度,实时跟踪掌握潜力数据变化,及时更新核对潜力数据。优化资源潜力集中统管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技术,拓展国防动员综合指挥信息系统功能,规范信息系统架构体系、数据模块、格式标准,实现跨行业、跨系统、跨数据库的信息采集,切实提高资源潜力管理效益。
当前,中心城区、各区(县)联动发展,城市空间全面拓展、支柱产业竞相集聚、现代交通体系日趋完善。但总体上看,基础设施承载国防需求、战场建设服务经济发展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城市防护能力“先天不足”。天津地处九河下梢、洼淀密布,地幅狭小、纵深短浅,回旋余地小、防护难度大。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大,化工企业多,交通、通信枢纽多,重要民生设施分布广泛。这些目标多而密集、大而暴露,防护标准低、抗毁能力弱,次生灾害大、救援手段少。一旦遭袭,将会给整个城市带来灾难性后果。二是国防需求落实“营养不良”。由于国家和军队尚未明确国防需求提报与落实的统管部门,相关职责分散在政府和军队有关业务部门,整体需求未能充分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之中。各地高等级公路限高、限宽、承重标准不一,高速公路可用于战机临时起降的路段少;铁路编组站和快速装载站台数量少,万吨以上大型港口拥有滚装码头少,多数民用机场应急导航设施设备不兼容;城市疏散地域、紧急避难场所建设没跟上人口“爆炸式”增长步伐,疏散能力不足。三是战场防护体系“功能老化”。上世纪中后期,国家在沿海地区构建了完整的抗登陆作战战场体系。随着城市规模扩大、海平面逐年上升、信息化作战出现高技术趋势,都对战场体系建设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原有的设施急需升级改造。
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国防需求有效落实,应紧密结合市场与战场实际,找准国防建设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点,实现平战有机结合、军地互促共赢。一是强化城市总体建设规划布局的统领作用。着眼信息化条件下作战需要和城市建设发展趋势,按照“军地一体、平战兼备”的原则,正确处理民用与军用、市场与战场、生产力与战斗力的关系,推进城市建设与国防需求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政府要依法编制城市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并预先向同级军事机关通报有关情况;警备区和人武部要依据上级要求和部队需求,汇总国防需求、统计上报。二是加大基础建设贯彻国防需求的落实力度。建立由军地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监察机构,明确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国防需求责任主体,依据相关法规和规划,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从立项、审批、设计、施工、验收诸环节全程贯彻国防需求,对不满足国防需求、不符合建设标准的“不放行”。对贯彻落实国防需求较好的基础设施建设单位,从财税、信贷、用地等方面给予优惠;对不履行相关责任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三是提升战场建设服务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按照“适度前瞻、盘活资源、互促双赢”的思路,针对战争形态发展变化,军地联手对国防建设体系进行系统论证,坚持规划引领、问题导向,对现有军事设施该修缮的修缮,能开放的开放,需报废的报废,应新建的新建。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在不影响国防利益的前提下,警备区要协调有关单位,在土地置换、规划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拓展空间、创造条件。
积极创新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发展模式,构建应战应急指挥体系、集约化训练保障体系和应急支援队伍体系。但按照国防和军队建设转型发展要求,用能打仗、打胜仗标准衡量,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够适应、不够系统、不够协调的问题。一是国防后备力量布局结构还不够合理。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任务,多从传统任务需要和户籍人口总量出发,与区域产业结构、现实任务实际不相符,民兵预备役编组过多倚重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镇(街、乡)村,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新兴企业拓展不够。基干民兵、预备役部队、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与地方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之间,存在任务重叠、组织交叉、一兵多职等问题。二是民兵预备役部队整组纳编需要优化。国防后备力量编组中,复退军人纳编率不高;预备役部队中退伍军人比例较低,基干民兵更低;地方科技型民营企业军地对口专业技术人才数量可观,但纳编率较低;通信、网络、防化、装备维修等民兵分队人员专业对口率需要提高,指挥、通信、运输等预备役分队人员专业对口率需要提高的空间更大。三是军民一体综合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军队综合保障自成体系,利用和借鉴地方市场化保障模式不够。军地之间各类应急指挥平台格式不统一、数据不匹配,互联互通率不高;军民通用装备器材的维修保养未与地方生产维修优势资源接轨,没有形成良性的军地对接保障机制;军地综合保障能力大有潜力可挖。
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处在军地建设“接合部”,是军民融合发展的最先受益者,要着眼“富民”与“兴武”相统一,紧跟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坚持整体谋划、分类建设、统筹推进。一是将社会优势资源纳入国防后备力量范畴统筹规划。优化编组模式,实行跨区域、跨系统、跨行业编组,编兵触角向大专院校、科研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延伸拓展,切实把军地通用高新技术人才吸纳到国防后备力量体系中来。优化管理模式,借助地方政务网、远程教育网,依托移动信息平台,拓展使用自主研发的兵员动态管理系统,实行信息网络集群管理,使兵员始终处于有效掌控之中。优化保障模式,依托地方油料、交通、卫生、制造、维修等行业,持续推行契约化保障方式,逐步走开军地联供联保路子,最大限度地发挥地方蕴藏的人才、物资、技术和装备等资源优势。二是将各类专业力量纳入应急应战力量体系统筹建设。按照“职能互补、资源整合、突出重点、集约建设”原则,统筹预备役部队、民兵队伍、地方专业应急队伍、国防动员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协调地方职能部门,统一筹划和协调组织建设,针对各类队伍性质特点,科学划分编组区域和行业领域;加强针对性训练,地方应急力量突出应急救援,民兵队伍突出参战支前保障和应急处突,预备役部队突出综合防卫作战,国防动员专业队伍突出战时勤务保障。形成军地密切配合、融合推动、合力抓建的格局。三是将国防后备力量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使用。把用兵中练兵强兵作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着力点,实现由单纯应战为主向平时服务、急时应急和战时应战兼容转变。注重发挥不同类型、不同岗位人员的专业特长,使其在本职岗位上当先锋、打头阵、唱主角,增长本领才干,做到平时看得出来、急时站得出来、用时拉得出来。坚持以“双建双为”为载体,把建设和谐社会与建设过硬部队联系起来,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和应对多种安全威胁统一起来。
(责任编辑:郑宁)
中图分类号:E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ISSN1002-4484(2016)02-00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