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广安
曾经的过往
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都快上小学了才刚接触到书,但根本看不懂,那时我还不认识书上的字。依稀记得家里仅有的两本书是《百家姓》和《三字经》,当时我们还都生活在农村,父亲是生产队的木匠,一天到晚总是忙个不停,哪有时间顾得上我们几个小孩子。我们住的土坯房还到处漏水,可小燕子却没看出我们的艰辛,竟把燕窝垒在了我家外屋的房梁上,每天叽叽喳喳叫个不停,给我们多少带来了一丝快乐。就是在这样破烂不堪的屋子里,能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摆放在里屋角落里的一只木箱子了,箱子里除了存放一些母亲常用的针线外,还有两本线装的古版《百家姓》和《三字经》。母亲不识字,从不翻动那两本书,每次翻东西时,都会小心地先把那两本书拿出来,找完东西再放回原处。书是爷爷留下来的,父亲念了几天私塾后,就去放猪了。但父亲喜欢看书的习惯没有变,经常看到父亲累了一天了,还坚持要去看那两本书,甚至有一次看得太晚了,早上误了出工时间,被队长狠批一通还扣了工分。每当看到父亲津津有味地读书时,我就嚷着让父亲教我认字。父亲见我对学习感兴趣,也很高兴,就是白天再累,回到家吃完饭也会把我喊到身边耐心地教我。开始时,父亲教我先一句一句地背诵,后来慢慢学写字。我的启蒙教材就是放在箱子里的那两本书,这也是留给我最深刻的童年记忆。
我买的第一本课外书
我清楚记得自己花钱买的第一本课外书是长篇小说《第二次握手》,至今还保存完好。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们全家跟随父亲来到了大兴安岭,我也很快小学毕业,上了初中。当时父亲在一家二轻木器厂做木工,单位想扩大规模,需要到旗里购进几台新刨床,厂长就派我父亲和另一个工友去购买。我那时放假在家,母亲回老家了。考虑到我在家无人照管,父亲就带我一起到旗里进设备。
大人们出去购设备,留下我一个人在旅店,小孩子哪呆得住,我就跑到大街上闲逛,一不留神走进旧书市场。我那时对书是有浓厚兴趣的。于是,我就在书市上东瞅瞅西看看,对很多书都很喜欢,但碍于兜里只有五角钱,就不得不做出选择。当我浏览了好几本后,最后把目光落在了文学类图书上,我打算买下那本书时,一打听价格,老板要八角钱,而我身上只有五角,我就硬着头皮和老板讨价一番,终于以五角钱成交,这就是至今还保留在我记忆中的那本《第二次握手》,五角钱买书后,害得我饿了半天,那是父亲临出门前留给我的吃饭钱。
有了自己的书柜
初中毕业后,因为我们乡镇没有高中,我就得到旗一中上学啦。那时我已经有了不少藏书,当然还是旧书多些。平时我一有零花钱就跑到书摊、书店去买书。
但我也有个懒散的毛病,看过的书到处乱放,有时还没来得及归拢,母亲就在后边给我收拾了一遍,也会抱怨我到处都是书。父亲看在眼里,就在劳累之余,利用早晚时间给我做了一个大书柜。别提我有多高兴了,我十分珍惜这个书柜,父亲刚做完,我就迫不及待地把书简单地做了一下分类,高兴地把全部图书整齐地摆放进书柜,从此我再也不到处乱放书了。母亲看到我的高兴劲儿就说,就应该这样干啥像啥。
书是很容易被淘汰的,小学、初中时买的书,到了上高中时就很难再看进眼里。也许是多年不在家的原因,我早年收集的书籍开始少了起来。可以说到现在,也许没有一本还放在父亲给我做的书柜里了,我说这些,并不意味我轻视自己的童年、少年,相反,正是由于小时候对图书的偏爱,在心灵深处埋下爱读书的良好种子,才使我到今天还是满屋子的图书。更庆幸我当时在旧书摊前与书的邂逅。说实话,那时候的我,偶涉书海,比一个盲人也强不了多少,真正的好书我是没能力挑出来的。然而,就是那种说不出的热爱,使我坚定地一路走了过来,逐渐地还尝试着撰稿、投稿,信心一年更比一年足。
忘不了逛旧书摊时的快乐
自从那次和父亲去了旗里后,我慢慢就成了旧书摊的常客。十多年来,我几乎没有间断过逛书摊。每年都能收到大量的旧书,我把精心挑选的旧书都当成了宝贝。我在山上小工队工作,每年转季时我都会跑到旧书市场去选书,现在已经攒下几千本不同类型的旧图书。
我虽说是个写小说的,和社会却是疏于往来,因此到旧书摊上和形形色色的人会面交流,也就成了我了解社会的一个重要窗口,近年来发表的文字不少都是由此而来。而且和诸多书摊摊主都成了好朋友。一些人知道我要什么书,遇到好书就给我留着。
善读书可以医愚,我属下愚,虽常读书也常有愚顽难化之感,所谓常读圣贤书,还是栽跟斗,这更让我感到了读书的必要性。有时候读到一句好话,很有从死胡同里突然走出来的感觉。
形成了自己的读书习惯
职工中专毕业以后,我还是想继续学习,可家庭生活条件根本不允许我有脱产的机会了,于是我就报了自学考试,那些日子,我很努力,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在我们这个小镇的历史上,我是第一个拿到自考大专毕业证的。这是我以往的自学能力得到检验的最好证明。
慢慢的我养成了一种读书习惯,即使出门在外也没有改变。当然也不管路途远近,哪怕去去就回,我也会拿上书读一读。
有时坐运材车上山或回家的路上,到医院就诊挂号排队时,开无聊会议时,只要有一本书在手,我就会顿时精神起来。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拿在手里,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似的。
要是出远门,备书就得好好琢磨了。要是十天半个月,我的经验就是带上两三本薄书,做好精读的打算就足够了。回来的时候肯定还会买几本的,去时带的太多回来时就会太吃力。
人生在世,都会有不少习惯,我出门时带书的这个习惯一直坚持到今天。
责任编辑 王冬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