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祥斌,代会东,宫 丽,欧 焘
(1.军事交通学院 装备保障系,天津 300161; 2.77123部队,四川 绵阳 621000)
我军装备保障体制改革机理研究
陈祥斌1,代会东1,宫丽1,欧焘2
(1.军事交通学院 装备保障系,天津 300161; 2.77123部队,四川 绵阳 621000)
随着我军体制编制调整改革的深入推进,装备保障体制的改革是大势所趋,而且也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长远性的战略任务,事关我军未来装备保障整体的建设发展。深入分析了我军装备保障体制的构成、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改革的影响因素,以及装备保障体制改革的过程与方式。
装备保障;体制改革;机理
近年来,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武器装备的更新换代和军事理论的深刻变革,世界许多国家都根据新的军事战略需求和未来可能的作战样式与任务对军队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1],这些调整与改革都力图寻求符合现代信息化战争特点的军队体制。可以说,体制的调整改革是世界军事发展改革的大趋势。而装备保障体制作为军队体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调整改革也是军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反映了装备保障系统中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是联结装备保障系统各方面组成部分的纽带[2]。因此,对军队装备保障体制改革机理问题进行研究,对于丰富装备保障理论体系、扩展军制学的研究内容和加强我军装备保障体制的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1.1装备保障职能体系
职能在体制中处于基础地位。客观上看,职能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装备保障的形成过程之中。主观上看,职能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体制建设中的职能设计。职能设计,就是对组织的业务进行总体设计,确定组织的各项职能及其结构,并层层分解为各个层次、部门、岗位的业务工作。职能设计是组织设计全过程中的第一道工序,它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衔接作用。具体来说,可以从两方面来认识:一是使组织的战略任务和目标在组织机构内得到有效地落实。职能设计,就是把实现组织战略、目标和计划所需要的各项职能特别是其中的关键职能加以明确,并通过进一步的职能分解,落实到各项具体的业务工作上,从而为组织目标的执行提供组织机构上的保证。二是为组织的结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组织的各个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是组织各项职能和业务工作的载体。组织设计必须依据业务工作设置机构,才能科学地规定组织层次部门的规模及其结构。因此,职能设计是科学设计组织框架的基础和前提。
1.2装备保障组织体系
装备保障组织机构是指以装备保障人员为主体的工作系统。在装备保障系统中,一定范围内的组织机构之间形成的相互关系就是组织结构。从外部看,装备保障组织结构是装备保障组织机构之间所形成的关系。就装备保障组织内这种关系的性质而言,有3种基本类型。一是业务指导关系。一般情况下,装备保障上层组织机构和下层组织机构之间形成这种关系。二是行政隶属关系。某个层次的较大组织和该组织内部的组织机构形成隶属关系。三是业务协调关系。处于同层次的不同组织之间具有这种关系。因此,装备保障组织结构就是在一定范围内装备保障的组织机构之间形成的这3种关系的总和。从内部看,装备保障组织结构是装备保障组织系统内的全体人员为实现装备保障组织系统的目标,在工作中进行分工协作,在职务范围、责任、权力等方面所形成的结构体系。
1.3装备保障制度体系
装备保障工作制度是装备保障活动中各种保障条令、条例、章程、制度、标准、规则和流程等的总称。在实际工作中,通常又统称为规章制度。它是用文字形式规定装备保障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是保障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为了保证组织系统能够按照设计要求正常地运行,除了组织结构设计中的协调设计外,装备保障制度的设计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是组织结构设计的继续和细化,起到巩固和稳定组织结构的作用。科学合理的保障制度,可以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行,保证组织发挥其功能。反之,会影响到组织的运行,最终影响到体制效率和效益的提高。从现代管理理论的角度看,装备保障工作制度是提高装备管理效率和效益的基本手段,是建立科学的装备保障体制的重要保证。
2.1指导思想
为适应装备保障任务和环境等因素的变化,装备保障体制的改革将不断进行。在改革中,人的主观能动性对于装备保障体制改革的效果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因此,装备保障体制的改革必须以科学的思想和原则作指导[3]。体制研究的终极目标是组织效益,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组织效益。同时,体制还具有效益和效率等重要属性,因而装备保障体制的改革就是要使装备保障体制的效益和效率得到最大程度地发挥。结合当前国内外的形势发展和我军的使命任务,我军装备保障体制改革的总体指导思想应是将有限的国防资源高效地转化为最大的装备保障能力,为保证打赢未来战争做好装备保障的准备。
2.2基本原则
(1)效益原则。虽然不同时期保障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不同,但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装备保障体制的效益。从装备保障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来看,效益原则应是装备保障体制改革中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原则,其他一切原则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一原则。因此,评价装备保障体制改革成功与否的根本标准,就是看能否提高装备保障体制的效益。装备保障体制的效益主要包括3方面:军事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军事效益是指一定的装备保障体制下所产生的武器装备保障能力;经济效益主要指一定的装备保障体制下装备保障活动的投入;社会效益是指对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安定、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综合国力的增强带来的影响。军事效益和经济效益是装备保障体制所具有的直接效益,社会效益是间接效益。装备保障体制的改革,追求的是最大的军事效益和经济效益。其中,军事效益处于首位。因此,装备保障体制改革的首要原则是实现最大的装备保障能力。
(2)效率原则。装备保障体制改革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体制的效率,并通过效率的提高来获得较大的效益。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中,大多是影响体制运行效率的组织结构方式和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等。这里的效率包括组织运行效率、经费使用效率、人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等,改革中都应当把它们的效率的增加放在重要位置。例如装备保障组织制度必须建立在装备保障组织结构的基础之上,力求科学合理、简化环节,保证装备保障组织的运行顺畅高效。作为一类体制,装备保障体制的改革也不应当违背效率优先的原则。如果体制改革后的效率下降了,那就不符合改革的要求。因此,装备保障体制的改革也应当将提高体制的效率作为其基本原则。
3.1战争需求
装备保障体制是实现装备保障系统功能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装备保障系统中各要素结合的形式和系统运行的方式[4]。从根本上讲,装备保障体制是为适应战争需求而建立的,战争需求是装备保障体制改革的最根本的动力。战争实践对装备保障要素的结合形式和运行方式进行全面的检验,总结装备保障体制建设的经验,并升华为装备保障体制建设的理论,再用于指导装备保障体制的建设。因此,战争需求对装备保障体制改革的影响力度最大、影响面最广泛,是影响装备保障体制改革最根本性的因素。
3.2武器装备
这一因素对装备保障体制改革的影响,可从武器装备的科技水平、武器装备的多样性、装备自身的保障规律和装备编制数量等几个方面来分析。一是武器装备科技水平。武器装备科技水平的提高使新的武器装备不断出现,技术落后的武器装备不断淘汰,从而改变着装备保障基本职能的构成与内容。武器装备的技术水平越高,装备保障的内容就越多,保障难度就越大,保障活动就越复杂,装备保障的职能分工也就越细,可能增加某些新的保障职能,也可能弱化某些原有的保障职能。二是武器装备的多样性。武器装备的多样性增加了装备的种类,扩展了装备保障职能的内涵,也会影响到装备保障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的设置。三是装备自身的保障规律。决定装备保障组织层次的一个主要因素是装备技术特点所决定的装备保障自身的保障规律,装备保障组织层次的本质是装备保障职能在纵向上的分工,而这种分工又基于装备保障自身的技术特点和由其所决定的保障规律。四是装备编制数量。在装备保障组织的层次数量一定的情况下,某一级别的装备保障机构具体设置在军队的哪一层,主要取决于所承担的装备保障任务量以及保障的效益。因此,武器装备的具体情况也是影响装备保障体制改革的重要因素。
3.3保障人员
保障人员的价值观念、思想水平、业务知识、工作作风、管理技能、工作经验以及年龄结构、身心状况等,对装备保障组织结构产生重要影响。例如权力的集中与分散程度,固然要考虑装备保障组织的规模、决策工作的性质等,但人员素质的实际状况也是决定集权、分权程度的重要条件。一般而言,装备保障组织中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较高、管理业务知识较全面、领导工作经验较丰富,则管理权力可以较多地下放。反之,则以较多集中为宜。
3.4保障手段
保障手段的技术水平高,则完成保障职能所设置机构的数量就少,组织机构的层次也少;反之,组织机构数量就大,层次就多。如装备保障运输手段从人扛马驮,到陆海空一体化运输,再到实施大规模远距离的后方供应,使装备保障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74年以前,美军海外战区部队领取物资要经过师、集团军、战区、国内4级;现在,军、师可通过卫星通信系统直接向国内申请,国内可以从本土把物资通过海运和空运及时补给到驻海外一线部队,撤消了海外战区这一供应环节,改由后勤补给中心实施直接供应,减少了供应环节,提高了保障效益,其保障体制必将进行相应地调整。同时,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各异,装备保障手段的技术水平相差较为悬殊,装备保障的组织结构也必然有一定的差别。因此,保障手段也是影响装备保障体制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3.5管理理论
管理理论从思想观念方面对装备保障的职能分工、保障机构的设置及保障制度的建立起到规范作用。现代管理理论的发展,不断对传统的管理思想、管理理论、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提出挑战,使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发生深刻变化。在武器装备保障体制领域中,一旦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被人们接受并运用,就会对装备保障体制的调整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例如,武器装备全系统、全寿命管理思想的产生和发展,已被许多国家的军队重视并加以运用,并对我军装备保障体制的改革产生了巨大影响。因此,管理理论的不断发展及其在武器装备保障领域的应用,必将对装备保障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起到促进作用。
3.6环境因素
国家的经济体制是装备保障系统的环境因素,直接约束着装备保障资源的占有、分配和使用形式,从而影响到装备保障系统组织机构的具体配置形式。国家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改变了装备保障系统的外部环境,因而装备保障的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规章制度的制订必然会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从而进行体制的调整与改革;同时,装备保障体制是军队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军队体制编制对装备保障组织结构的建立也起着约束作用,直接影响到装备保障组织机构的层次设置和隶属关系确定。例如此次我军体制编制调整为“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模式之后,原先的装备保障体制必定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调整,虽然改革后的装备保障组织机构的层次性未必与部队组织结构的层次性完全一致,但部队组织结构对装备保障组织结构设置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4.1变化分析
(1)装备保障体制是职能体系、组织体系以及制度体系的有机融合,正是这3个组成部分的相对稳定,才使得装备保障体制在一个时期内表现出相对的稳定性。如果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发生变化,那么此时装备保障体制实际上就已发生了改变。当然,由于某个组成部分的变化程度微小,对体制整体的影响可能是局部的,装备保障体制的改革往往没有表现出巨大的变化。
(2)体制组成部分的变化,往往会形成连锁反应,而且这种连锁反应具有一定的方向性。装备保障体制内的一个组成部分的变化可引起其他组成部分接连发生变化,从而引起装备保障体制发生变革。连锁反应的方向性指按职能体系、组织系统和工作制度的顺序发生连锁反应。具体而言,职能体系的变化一定会引起组织结构的变化,组织结构的改变也一定会引起装备保障制度的修改、完善或建立新的工作制度,而按相反的顺序则不引发连锁反应。
(3)首先变化的部分直接导致了装备保障体制的改变,而且它所引起的其他部分的变化,也可能导致装备保障体制的改变。装备保障系统内外因素的变化,可能会引起装备保障体制基本构成的变化,从而引发装备保障体制的改变。
4.2结论分析
(1)外界一个因素的变化可能对职能体系、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但对体制某一组成部分的影响最为直接,影响也最大。同时,装备保障体制的每次调整,也不一定是某一因素影响的结果,可能是多个因素的变化所产生的综合影响,但其中某一因素可能是使体制发生改变的主要因素,其他因素为次要因素。
(2)装备保障体制与其影响因素之间不存在严格的数学函数关系。工程与管理科学专家顾基发教授曾提出了WSR的思想,认为系统可划分为3种类型:物理系统、事理系统和人理系统。对于物理系统,系统状态的变化与影响因素之间存在定量关系,可用数学方程描述这种关系,并可运用这一函数关系定量分析和预测影响因素与系统状态的互动情况;对于事理系统,系统状态的改变和影响因素的变化难以定量描述,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难以表达。装备保障系统某种意义上可称之为“事理系统”,装备保障体制的改革属于“事理”的范畴,因而装备保障体制的改革难以进行定量化的衡量。
(3)装备保障体制是各级、各部门职能分工的一种形式,也是权力和利益的载体。从总体上看,装备保障体制改革是顺应其发展规律的。但对装备保障体制的某一次改变而言,某些部门或个人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力和利益,在改革中对装备保障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分工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有时对体制的改革甚至起了很大的作用。
5.1运行性改革
这种改革一般只涉及到装备保障体制的“工作制度”这一部分,不涉及其他部分。或者说,在组织结构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只对工作制度进行的修改、完善或重新制订。其目的是使装备保障体制的运行更加顺畅,从而提高装备保障的效率。运行性改革能够改变系统的运行状况,提高运行效率,但是这种改革的效果是有限度的。对于存在“结构性”弊病的体制,当运行性改革的效果达到其“上限值”时,不论再怎样修改补充和完善规章制度,体制的效率和效益也不能再有本质性的提高。
5.2机构性改革
这种改革方式一般只涉及到局部的机构职能及其机构间相互关系的调整,或在原结构形式上增加、减少某些组织机构。不论其改革程度如何,这种改革本质上属于修修补补、小改小革,没有涉及到体制的最内层基本职能体系的调整。机构性改革是我军体制改革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方式,其优点是能够根据装备保障当前的实际需要进行局部的改革,阻力较小;其缺点是缺乏总体规划,带有权宜性质。与运行性改革方式相似,机构性改革不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彻底性,改革的效果也有“上限值”。
5.3结构性改革
当运行性改革和机构性改革的效果达到其“上限值”,而体制的效率、效益仍然处于预期之下时,就有必要进行结构性改革。从根本上讲,结构性改革是由装备保障职能及其体系的改变而引起的,旨在适应新形势下装备保障任务和外界环境等因素的变化。这种改革方式往往表现为组织结构重大的乃至根本性的改变,会涉及到其根本职能及其体系的调整。例如我军最新一轮的体制编制调整后装备保障体制的改革,就属于结构性改革。这次装备保障体制改革是在打破原有组织结构关系的基础上,重新划定装备保障系统职能,重新设置装备保障组织机构,重新规定装备保障机构间的相互关系,并且重新拟定修编装备保障条令、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
我军装备保障体制经过历次改革,目前已经进入关键的调整阶段。因此,破除传统观念的束缚,加强对我军装备保障体制的理性认识,切实厘清影响我军装备保障体制改革的影响因素,积极探索装备保障体制改革的规律,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确保我军装备保障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效果。
[1]李智舜,吴明曦.军事装备保障学[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9:56-57.
[2]曹卫宁,蔡丽影,李会杰,等.推进通用军械装备保障体制改革问题探讨[J].装备学院学报,2014,25(5):37-39.
[3]张炜,李福生,周慧贞,等.对装备保障体制改革的哲学思考[J].装备学院学报,2014,25(4):6-9.
[4]李忠光,汪江,刘亚东,等.基于信息系统体系作战的装备保障能力解构[J].军事交通学院学报,2014,16(5):42-44.
(编辑:孙协胜)
Study on Equipment Support Mechanism Reform of Our Army
CHEN Xiangbin1,DAI Huidong1,GONG Li1,OU Tao2
(1.Equipment Support Department, Military Transportation University, Tianjin 300161, China; 2.Unit 7713,Mianyang 621000,China)
As the system reform deepens in our army, the equipment support mechanism will also undergo reform. It is a systematic, global and long-term strategic task crucial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quipment suppor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itution of our army’s equipment support system, the guiding ideology and principle of the reform and the factors that affect the reform. The process and the mode of the reform are also explored.
equipment support; mechanism reform; system
2016-04-06;
2016-06-15.
军事交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2016B43).
陈祥斌(1982—),男,讲师,硕士.
10.16807/j.cnki.12-1372/e.2016.08.008
E246
A
1674-2192(2016)08- 0032- 05
● 装备保障Equipment Sup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