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佛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对中国古代小说产生了很大影响,中国古代小说也鲜明地反映了佛教的发展状况。《剪灯新话》产生于三教合流之时,身处历史文化潮流之中的瞿佑受到佛教“因果报应”的影响。透过《剪灯新话》,能让我们更清楚地了解明清时期佛教与人民生活的密切联系,也可以让我们看到文学创作的社会烙印。本文着眼于佛教与《剪灯新话》所反映的社会现实及明人心态的解读上,力图找到佛教与《剪灯新话》本质上的契合点。
【关键词】佛教;《剪灯新话》;影响;本质
佛教自产生之后,就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中国古代小说的影响更是广泛而深入。虽然佛教自两汉传入中国,在唐朝达到鼎盛,经过宋朝的世俗化,到明清时期有些衰落,但其基本教义已渗透到人民的心中,与人民日常生活联系更加紧密,人们通常借信佛求佛来祈求现世的幸福。佛教对《剪灯新话》的影响,诚如葛兆光所言:“宗教与文学常常会不自主地联姻,前者刺激后者的想象,并提供大量神奇瑰丽的意象,因此,尽管文学家未必都是宗教的信徒,但仍然会受到宗教的影响,而一旦文学家受到宗教的影响,便往往会出现宗教式的思维、情感、意象不断渗透文学领域的现象。”体现在《剪灯新话》中与佛教有关的作品中。
《剪灯新话》是明初以写实主义为主的文言短篇小说集,如《剪灯新话·序》中所言:“好事者每以近事相闻,远不出百年,近止在数载”。元末明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大动乱的时代,瞿佑生逢乱世,对战乱灾难及社会黑暗都有很大的感触。作者借佛教思想、采用怪诞离奇的形式来反映黑暗的社会,以起到“劝善惩恶,哀穷悼屈,其亦庶乎言者无罪,闻者足以戒之”的目的。佛教与人民生活密切联系、文学是现实社会的一面镜子,佛教与文学在同现实生活紧密联系这一点上达到了吻合。文中所涉人鬼恋、主题思想、诗话特征、叙事艺术及与唐宋传奇文学的比较研究等已被诸多方家关注,且成果颇丰,独对宗教与《剪灯新话》着墨不多,与佛教有关的更是凤毛麟角。经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有几篇涉及佛教,对佛教在文中的体现也做了粗略梳理,但只是单纯突出佛教,而忽略了作者作文意图。换言之,没有把佛教与文学有机结合起来,也就是说没有挖掘到佛教与文学的契合点。笔者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着落于对佛教与《剪灯新话》所反映的元末明初的社会现实和明人心态的解读上,找到佛教与《剪灯新话》本质上的契合点。佛教对小说的影响虽然包括佛教用语、地点、人物等方面的内容,但本篇主要分析的是佛教“因果报应”思想。
一
在佛教看来,每个人的善恶行为必定会给自身带来影响并产生相应回报,善因必生善报,恶因必得恶报。诚如《中国佛教史》中所言:“善恶祸福,追命所生,善人行善,以乐入乐,从明入明;恶人行恶,从苦入苦,从冥入冥”。六朝僧人慧远的《三报论》中讲到“业有三报,一曰现报,二曰生报,三曰后报。现报者,善恶始于此身,即此身受。生报者,来生便受。后报者,或经二生、三生、百生、千生,然后乃受”。《三报论》不仅在当时独具影响力,对后世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如《三山福地志》中元自实“生而质钝,不通诗书”,家产颇丰,借同乡缪君银二百两作路费,因乡党相处之厚,未要求写文券。“至正末,山东大乱,自实为群盗所劫,家计一空”,元自实前去投奔已发迹的缪君,缪君因元自实无文券拒还钱。元自实走投无路欲杀缪君,因心怀慈悲隐忍而归,故投井自杀,幸至三山福地,合家安居,并躲避了战乱,缪君在战乱中“被王将军者所杀,家资皆归之焉”。故事中包含着“现报”和“生报”两重报应关系:(一)“现报”即现世的因果,体现在两方面,即善报和恶报。元自实因生性善良,愿意借钱资助缪君且心怀慈悲得到善报。缪君因虚言骗人、无情无义的行为,而遭死亡的恶果。(二)“生报”即前世因导致今世果。元自实前世为学士,“以文学自高,不肯汲引后进”,故今世“愚懵而不识字”;前世以爵位自尊,不肯接纳游士,故今世漂泊无所依。这是前世之恶因生今世之恶果的例证。此外,元自实在三山福地与道士的对话中提到的几个品行不端、贪婪不止、滥杀无辜的现世达官,这些人“皆已杻械加其身,缧绁系其颈,腐肉秽骨,待戮余魂”。虽然这些只是在对话中出现,但“恶有恶报”被酣畅淋漓地体现出来。又如《永州野庙记》中蛇妖盘踞永州野庙祸害人民,被书生必应祥告于祠庙,后被打入地狱永不得生,而必应祥被延寿一纪。蛇妖因作恶尝到了恶果,必应祥因做善事被延长了生命。《太虚司法传》中冯大异因不信鬼神被群鬼折磨、愤懑而死,死后告群鬼于天府,群鬼被灭,冯大异因正直被命为太虚殿司法。此章宣扬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富贵发迹司志》中何友仁“为贫穷所迫,不能聊生”,到富贵发迹司拜神祈祷,求得预知因果报应之事。在发迹司听到发迹司主及判官讲述的均为“因果报应”的实例,如某县某户藏米两千石在旱蝗相继,米价倍增,邻境闭籴时开仓救济,“但取原价,不求厚利”,天庭得知,给该户“延寿三纪”;某村某氏奉姑甚孝,割股为姑治病,最后“孝通天地,诚格鬼神,令生贵子二人”;某官“爵位已崇,俸禄亦厚”,却“不思报国,枉法断公事”,后遭“灭族之祸”。
以上故事尽管讲的都是“因果报应”,但《剪灯新话》作为“释氏辅教之书”,终究是“褒善贬恶之学”,诚如恩格斯所言:“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因果报应”是强大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它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普遍接受的思想观念,成为作者劝善惩恶较有效的工具。
二
在佛教看来,人的生命消亡后,是按照因果报应来重新投胎重生,所以“欲知过去因者,见其现在果;欲知未来果者,见其现在因。”
如《爱卿传》中爱卿本为名妓,被赵生娶为妻子,婚后相敬如宾的生活不久,赵生应故人之请到大都求官,爱卿在家谨慎伺养君母。由于战乱,赵家房屋被占,爱卿也被逼不服自缢而亡。因爱卿集孝顺与节烈于一体,故投胎转世为男子,以“一笑为验”。虽然爱卿和赵生后来未能再为夫妻,但两个人作为亲戚关系来往,情缘未断。
虽然小说借佛教的“因果报应”思想来丰富内容,推动故事发展,但《剪灯新话》着重把转世与世间的重生相联系,转世成为死亡通往再生的桥梁。尤其在战乱频繁、人民生命不保的元末明初,人民所关注的不是佛教转世以求解脱,而是借信佛求佛来祈求现世的和平稳定,但愿过上幸福生活。佛教的“因果报应“思想也衬托出动荡的现实生活中生命更加宝贵,人间情感更加真挚。
《令狐撰冥梦录》中令狐撰趁机观览地狱,目睹了地狱黑雾涨天、罪人无数、割舌剜目、呼叫怨痛的阴森恐怖之象。在地狱中受惩罚的均为生时作恶之人,如某人在世为医时,因疗某妇之夫,遂与妇通,在地狱故被夜叉剖其胸,肠胃流出,以肺汤沃之;僧尼在世“不耕而食,不织而衣,而乃不守戒律、贪淫茹荤,故令化为异类,出力以报人”,在地狱中被“铁鞭击之,流血狼藉”;祸国殃民的秦桧在地狱中被“青石为枷压之”,其余历代误国之臣,每一朝革命,“即驱之出,令毒虺噬其肉,饥鹰啄其髓,骨肉糜烂至尽”。此辈虽历亿万劫,也不可出世。受刑也不可出世。既反映出因果报应观念,同时更突出在地狱中受重罚的作恶之人及其悲惨场面,强调地狱的阴森恐怖,从而说明地狱就是现实社会的一个缩影。
描写恐怖的地狱,都是为了突出现实社会的动乱、黑暗。且人们在战乱中颠沛流离、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那种惨状,所受之苦不亚于在地狱中受惩罚的人们。同时可以看出作者对现实的一种无奈与失落、对于动荡不安的环境的厌恶及对安定和平社会的憧憬。
三、结语
《剪灯新话》中虽然有很多佛教思想的内容,但只是作为“释氏辅教之书”,甚至可以说作者瞿佑对于宗教未必信服,宗教是“彼岸”信仰,文学是“此岸”的艺术审美,佛教只不过是小说的外在形式和创作素材。在《剪灯新话》中,作者借佛教的某些思想来实现“劝善惩恶,哀穷悼屈”的目的。如余时英所言:“西方文化中,道德是宗教的引申,……在中国文化中,宗教反而是道德的引申”。文学是一种艺术,小说更是一种独具丰富创作性的艺术,是带有情感的,给人以启发。小说中的佛教思想也不是原本的寄生来世、求解脱的思想,而是根据人们当时的心理而改造过的佛教思想,这与佛教的文学化及世俗化是分不开的。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人们信佛求佛只是为了追求现实幸福,而不是寄托于来生后世。如日本著名学者镰田茂雄所言:“佛教深刻地渗进了中国人的血肉,甚至已经达到了大地性,成为中国人精神生活的食量。”佛教已成为一种文化积淀凝结在士人及民众的心理结构中,进一步关系到社会人生。佛教与《剪灯新话》共同反映了元末明初动乱的社会现实、反映了人们在黑暗社会中的处境及对和平稳定生活的向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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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娜(1991—),女,河北沧州人,云南民族大学文传学院2014级中国古代文学硕士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元明清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