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邵长余
煤矿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对策研究
文/邵长余
煤矿企业是资源输出企业,集劳动力密集、资金密集于一体,利益链复杂、管理缺口大,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党的廉政建设任务日益艰巨。特别是在当前,煤矿企业虽步入调整转型、二次创业的新征途,但经济利益链仍然复杂,廉政管理缺口依旧明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是势在必行。
党风廉政建设是企业全面发展的基本保障。煤矿企业越是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形势和繁重的生产经营任务,越是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越要居安思危,居危思进,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能动地把握廉政建设的主动权,积极探索构建符合行业实际,体现矿井特点的特色廉政文化,切实发挥文化的感召、约束、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廉洁文明、干净干事的发展环境,确保企业稳健经营、持续发展。
领导干部重视不够、认识不足。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煤矿企业部分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党风廉政工作与自己无关,将工作重心全部放在生产效益上面,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是一种压力和担子,认为抓不抓关系不大。二是某些领导急功近利,认为党风廉政工作费力大,见效慢,不容易出政绩,所以不愿意下大力气去抓,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缺乏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廉政教育针对性弱、形式单一。一是当前煤矿企业的廉政教育大多是内容相同的笼统式教育,没有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人群分类教育或分专题进行教育,使得教育活动的感化力和渗透力较弱。二是廉政教育活动大多是长篇大论的报告会或照本宣科的灌输式教育,内容单一,形式枯燥,即便有案例教育,也是空洞的说教,联系干部思想实际的较少,往往使受教育者一叹一笑了之,起不到真正的教育作用。三是目前廉政教育缺乏科学合理的考评方法。许多单位只能以开会次数、学习讨论次数、笔记的篇数衡量教育活动的效果,没有切实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度,难以调动受教育者自身学习的积极性。
廉政工作执行不力、监督乏力。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长期性和持续性,仍存在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现象,很多煤矿企业在制度刚制订出台的时候能够按制度办事,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人逐渐对制度采取忽视的态度,以应付检查和监督的心理来完成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流于形式,削弱了制度的效力,影响了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效果。二是党风廉政建设缺乏系统的监督体系。煤矿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制定出台了不少规章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有些单位和部门片面依靠专职部门的力量,没有将广大职工群众纳入到廉政建设的组织机构中去,更没有形成相对独立的职工群众监督组织,导致执行尺度不一,监督不到位、制约不得力。
纪检组织力度不大、作用有限。煤矿企业均设有纪检部门,主要负责单位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纪检组织并没有充分发挥其职责,纪检作用远远低于预期。部分纪检干部沿用老一套工作方法,没有针对社会转型期腐败问题出现的新特点开展工作,导致监督乏力;还有些干部存在畏难心态,不愿得罪人,在责任追究方面,没有从严要求而是姑息违纪行为,对上级监督甚至会有意回避,以保全自己单位整体形象;另外,纪律检查被称为清水衙门,大部分年轻有才干的干部和员工分流到企业的生产组织部门,造成纪检部门“老龄化”和实力空虚,纪检组织现状严重影响了其发挥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效。
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警戒线”。要坚持教育为先,把教育作为贯彻党风廉政的基础环节和首要步骤,通过学习来进一步提高党员防腐拒变的觉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紧紧围绕 “拒腐防变守纪律”这一主题,针对理想信念等带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问题,要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重点,抓好经常性教育;针对法纪观念等问题,要开展党纪政纪矿规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我约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针对侥幸心理的问题,要开展正反典型教育特别是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山东能源临矿集团王楼煤矿在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方面不断出奇招,出新招,每年组织“四管”人员为主的党员干部到地方检察院、监狱等地参加违法犯罪人员现身说法报告会;用本地区本行业近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常怀律己之心,警钟长鸣,拒腐防变。
强化预防机制建设,筑牢“预警线”。“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廉政建设关键在预防。煤矿企业首先要根据行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对现有的预防制度进行完善,对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及不廉洁的苗头性问题,提出防范措施,追踪整改落实情况。人事制度方面,应该按照党的相关条例来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杜绝任人唯亲、卖官晋爵行为;财政管理方面,实行预算制度,加大资金使用的监督制度,不相容岗位相分离;政务管理方面,合理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精简机构,规范程序。其次要加强廉政宣教环境建设,使廉政文化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入耳、入脑、入心、入行,形成强烈的思想冲击力。实际工作中,王楼煤矿狠抓环境育廉工作,在全国首创“五个一”阵地建设,即在长廊、园地、活动室、阵地、讲堂等五个地点建立廉政宣教阵地,在全国煤矿企业中树立了标杆,被省国资委定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单位”。
强化廉政制度建设,筑牢“责任线”。煤矿企业要根据上级要求及自身特点,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级经营管理者,像抓生产经营任务一样,认真考核和奖惩。要着重建立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检监察工作若干规定》《矿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并按相关制度详细梳理制定预算、财务、人力资源、物资管理等多项工作流程,使廉政建设有法可依。在此基础之上,还要有落实有考核有责任追究,要建立“问责”机制,明确政策界限,有效遏制懒、赖、滑、推等不良工作作风,让各级领导职工真正负起责任,使得廉政建设不流于形式。
强化全方位监督体制,筑牢“防范线”。一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监督体系,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纳入日常考核中,将责任分工到各个部门和相关人员,明确各部门和成员在廉政监督方面应承担的责任,要制定出有效的考核标准,定期定时开展廉政监督,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在制度的约束和外界的监督之中,多维度预防腐败。二是以“三重一大”制度和特殊领域廉政工作制度的落实为核心,加大纪委办案力度,严格党内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廉、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公开化。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范,特别是对关键环节如人员招聘、资金使用、惠民政策落实、内部管理、项目招投标等开展检查评估,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确保管得住、防得牢,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制度的刚性执行。三是要积极着眼于工作方式创新,进一步探索全新的监督平台,充分运用好电子监察和阳光政务平台,推动党务、矿务公开,进一步使权力运行程序化、标准化、公开化,确保权力行使在网上流转、留痕,便于实时监控、适时提醒、倒查问责。四是创新思维,广泛发动亲情助廉优势。王楼煤矿首创家庭廉政公约制度,在亲情助廉上下功夫,做文章,大力倡导干部职工家属既要当好“贤内助”,更要当好 “廉内助”,主动帮助丈夫算好“账”、把好“关”,取得明显成效,被济宁市授予“廉政教育基地”荣誉称号。
党风廉政教育必须找准重点,凸显指向性。要把好煤矿企业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关口。腐败行为的发生,无一例外地都具备公共权力、腐败动机、腐败机会三个必要条件。因此,煤矿企业掌握一定权力、有条件进行权力“寻租”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是廉政教育的重点对象。
党风廉政教育必须突出主题,凸显针对性。廉政教育要抓准主题,分类击破,一次一个主题,什么问题比较突出就进行什么教育。要深入细致地分析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现状、社会背景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根据领导干部不同时期的心理特点进行针对性教育。
党风廉政教育必须结合现实,凸显创造性。廉政教育要分析本单位自身的现状,事前作好调查研究,掌握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状况,使廉政教育更贴近党员领导干部实际。要选择好廉政教育的载体,把上级的要求与本单位实际相融合,教育方式要多样化,教育内容要有深刻的启发性和警示性,做到“规定任务要完成,自选任务要做好”,尽量把教育搞得活跃些,创造出自身的特色。
党风廉政教育必须把握动向,凸显前瞻性。党风廉政建设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站在关心干部、爱护干部的高度来开展廉政教育,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廉政教育的各个环节,认真分析干部思想动态,切实把握教育方向,把一些看似细小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吸引力。
党风廉政教育必须扩充队伍,凸显权威性。面对全国上下党风廉政建设大环境和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当今煤矿企业不能再重生产效益轻文化教育,要提高纪检部门的权力和地位,坚持选派有经验的优秀干部和人员到纪检组织工作,经常性地举行研讨班对纪检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加强纪检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确保队伍成员掌握有效的监察工作方法和程序,提高纪检部门队伍质量,优化纪检组织,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实保证,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总之,煤矿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当前煤炭行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煤矿企业必须要居危思进,探索出新的具有实效的反腐倡廉机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廉政之风助推矿井实现预期生产经营目标,为矿井突围转型开创良好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单位:山东能源临矿集团王楼煤矿)
(责任编辑:庞永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