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惠玲
意识形态在政治传播中的样态
■施惠玲
政治传播中的意识形态,表现出了它最为复杂的面向——丰富的内涵和形式、复杂的功能和手段。因此,从政治传播中把握和认识当今意识形态的变化和发展,具有独特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在政治传播中,意识形态成功地转变成一种“外在的”控制手段和工具,具有了多样化的外在形态,拥有了现实的存在特性——实在性,使之不仅成为社会现实的重要构成部分,而且发挥了强大的政治、社会功能。换句话说,意识形态之所以成为社会现实的构成,是因为其“外化”的“形态”的真实存在,它不再是悬浮、虚无缥缈的东西。更进一步地说,政治传播已然成为现实社会中意识形态外化或形态化的一种方式和机制。没有外化为各种形式的意识形态,我们是无从把握它的实在性和功能效用的。意识形态的外化形式在政治传播中是多样的,与政治传播结构相适应,其多样化的形式分布也具有层级性、结构性的特点。
关于意识形态的实在性和外化形式问题,在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和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都有过表达和阐述。马克思关于意识形态的思想中包含了意识形态发展的内在张力和转变,他对意识形态的规定,一方面把它作为一种思想、意识体系,斥它有虚假性、虚幻性和欺骗性、不真实等特质,从否定和批判的意义上来排斥和贬低它;另一方面又把它作为社会结构的功能要素——社会系统中上层建筑的构成部分,并为经济和政治服务,使意识形态具有了效用功能和工具的特征。意识形态在中国的现实境况,恰好也是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的一个写照。通常我们会将对手的意识形态斥责为虚假的、具有欺骗性的思想观念体系,而对我们自己捍卫的意识形态则努力地从其作为社会结构的功能要素和社会效用来认识和把握,并强调它的重要性。
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观点最具代表性,影响也最大。阿尔都塞强调意识形态是作为维系社会运行的功能和结构而存在的,认为它是具有独特逻辑和独特结构的表象形象、神话、观念或概念的体系。在阿尔都塞看来,意识形态具有社会关系的再生产功能;意识形态还具有“把个体质询成为主体”(ideology interpellates individuals as subjects)的功能,即把具体的个人建构为主体,这既是它的本质规定性,也是它的主要功能。这种“质询”不是直接造就“主体”,而是通过“个体”自身的“认识”和“认同”,产生对自我形象的确认,进而形成一种想象的关联,使个体同社会整体结成紧密的关系。可以看出,意识形态在阿尔都塞的解读下,成为一种社会功能机制,这种机制使人们同化到政治制度的体系中,同化到社会组织的体系中,同化到了既定的话语、符号体系中。
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的探索,在意识形态的发展史上具有某种开拓性的意义,开启了意识形态功能化、外在化研究的路向。如果说,马克思已经提出了意识形态的现实性问题,而阿尔都塞则将这种现实性具体落实到了社会运行的机制之中。依据马克思的思想,并借鉴阿尔都塞的论点,我们在此提出,政治传播既是意识形态的现实化表征——意识形态的外在样态,同时又是意识形态的外化方式和运行机制,甚至可以说,政治传播过程就是意识形态的不断外化过程。
在政治传播中,意识形态的外化形式表现在它的各个具体环节之中,呈现出多样的层级形态。意识形态强大的同化功效,与在政治传播中不断外化的多样形式——它的物质化过程密不可分。在政治传播中,不断外化的多样形态促进了意识形态的作用越来越强大。这些作用的发挥是意识形态今天存在的根本理由和基础。没有功能的发挥,意识形态始终在“漂浮着”。就此而言,解读意识形态在政治传播中的外化形式——有哪些形式?这些外化的形式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又怎样决定着政治传播的功效?等等,这既是意识形态研究不可回避的问题,更是政治传播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
“外化”是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主要使用的术语,它指的是内在精神转化为外在的物质形态的东西。在黑格尔哲学中,外化也是世界(精神和物质关系)运动的方式。在此,使用“外化”这一概念,用来表达意识形态由内在的思想、意识体系转化为外在的可呈现形态的过程。重要的是,这一外化过程是由政治传播完成和实现的。在政治传播中,外化了的意识形态是多样、多层次的。从拉斯韦尔描述的经典的政治传播结构(5W)来看,意识形态的外化形式,可以体现在5W结构的四个关键环节中。
首先,作为政治传播的内容,意识形态呈现的外在形式,可称之为政治象征形式,有政治话语(以语言为载体的理论图式、故事、神话、谣言等)、政治符号(可视化的图像、音像、影像、建筑等政治象征形式)、政治仪式(组织化、程式化的活动如节日、庆典和纪念等)等等。
其次,作为政治传播的功能-目标,意识形态呈现的是对政治现实、政治合法性、国家形象(包括政治家形象、政府形象等)的构建,历史记忆、民族精神的塑造,政治幻想、理想、未来的营造,以及社会的政治动员等。从政治传播的本质来看,它本身就是意识形态的功能化表征,是意识形态功能的外化表象或形态,因而,意识形态在政治传播中的功能-目标形态,也是政治传播自身所指向的功能-目标所在。
再次,意识形态在政治传播中的外化,还涉及到具体的外化手段,即是通过政治修辞得以完成和塑形的。主要的政治修辞有比喻、隐喻、叙事、想象和丑化等等。这些修辞形式是意识形态得以“外化”或“形态化”的具体方法,通过这些修辞手段,政治话语、政治符号和政治仪式等才得以构建,功能才能得到发挥和实现。由此,又可将这些修辞手段或方式称之为意识形态的政治传播修辞形态。
除此之外,意识形态在政治传播中的诸多外化形态还包括主体形态——政党、政府、公共组织和公民个体,以及媒介形态——学校、会议、媒体等等,不一而足。这里论及的意识形态的诸多外化形式,也是政治传播这一门新型学科领域吸引我们的魅力所在。为便于我们能够更深入地认识和把握意识形态和政治传播的内在逻辑关系,上图可以简明呈现我们的研究。
(作者系北京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