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湖历史上官绅民间的合作与冲突
陈志根
(杭州市萧山区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浙江 杭州311202)
摘要:湘湖的历史既是官绅民合作的历史,也是官绅民冲突的历史.湘湖成湖至南宋嘉定六年(1213年)划定湘湖东西两岸的“金线”的一个世纪间,是官绅民合作的最好时期,堪称官绅民间合作的典范.官绅民冲突则在不同时期有不同表现形式.官绅民间的合作与冲突是湘湖历史的重要特征.官绅民间的合作使湘湖得以延绵9个世纪;而官绅民间的冲突,则使湘湖的命运跌宕起伏,也才有今天重新恢复之议、开发之举.
关键词:湘湖历史;官绅民;合作;冲突
中图分类号:K928文献标志码:A
收稿日期:2014-10-21
作者简介:陈志根(1949-),男,杭州萧山人,副研究员,从事地方史志研究与编纂.
Conflict and Cooperation between Officials, Gentlemen
and Civilians in Xianghu History
CHEN Zhi-gen
(Local Chronicles Compiling Office of Xiaoshan Government, Hanghzou 311202, China)
Abstract:The history of Xianghu is also a version of cooperation and conflict between the officials, the country gentlemen and the common people, which is also an important feature in Xianghu Area. After the formation of Xianghu to 1213, in Southern Song Dynasty, there was a centenary period, so-called “Golden Century” because of the perfect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officials, the country gentlemen and the common people. The conflicts between the officials, the country gentlemen and the common people show their different forms at different times in the following 9 centuries, helping Xianghu to develop.
Key words:Xianghu history; official-gentleman-civilian; cooperation; conflict
湘湖建于北宋政和年间,至今已整整有九个世纪,如果再往上溯,从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年),县民殷庆等奏请废田筑湖算起,还可提前半个世纪.在这漫长的岁月中,围绕湘湖的开筑、整治,官绅民间既有精诚的合作,也时有冲突、对抗,甚至发生流血事件.日本汉学家斯波义信在他的《〈湘湖水利志〉和〈湘湖考略〉——浙江省萧山县湘湖水利始末》著述中说,湘湖的历史,就是以豪民为首的废湖派与当地官绅组成的护湖派的斗争.是“光辉灿烂地记录了地方官和热心公益的乡绅们,如何与企图占湖或废湖的官僚豪绅反复对抗论战的一种利害冲突的历史.”[1]如果,再作深入的透视,还可以发现历史湘湖是以知县为首的地方官与萧山当地绅士、民众既有合作,也有冲突的历史.
1围绕湘湖沧桑历史的三股力量
这三股力量分别就是官、绅、民.官就是主要以知县为首的地方官.如果以每任知县(县令、知事等)的任期为3年计,其间,共计莅萧山任职的知县有280位左右,而实际上不止这个数.就拿开筑湘湖的杨时而论,在萧山任职仅两年不到;再如民国,仅为30多年,但莅萧山任职的知事或县长多达27位,有的任期仅数月甚至6~7天,任职时间最长为4年.明代以前,知县作为一县主管官员,还有佐贰官员和掾、史佐等掾属和吏员.杨时筑湖就是派时任县尉的方从礼具体负责这一筑湖工程的.明后佐贰被淡出州县主干行政系统,由其他人员承担内外事务.在这一群体中,有时还涉及到府衙一级,如康熙28年(1689年),孙凯率千人筑堤之事,还引起绍兴知府李铎的高度重视,亲到现场勘查,严令处理.
所谓绅,指士绅.士,是指通过科举考试和捐纳取得生、监、贡、举等各种功名而尚且在籍没有入仕者;所谓“绅”,指因各种原因致仕在籍的官僚.士绅的根本特征是他们有着为一般民众所没有的政治地位和特权.不论封建社会里,还是在半殖地半封建社会里,他们都是主干力量,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以知县为首的地方官不得不依靠当地士绅.湘湖的开筑、整治也不能例外.所以,於士达在《湘湖考略》中说:“清湖革弊之权虽在县主,而所以致其清之革之者,断在缙绅.”
清末科举制的废除和等级制的衰退,其直接结果是士绅阶层的分化,在各地出现了一些为数不少的“绅商”和“新学之士”,在资本主义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位于宁绍地区的萧山,形成了一个已经或正开始资产阶级化的新士绅群.“这一新士绅群体已开始站在新的利益基础上,在新的思想理论指导下去思考、去活动,并且呈现出程度不同的与传统日渐离异的趋向.”[2]开始呈现出商业化特征.他们亦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参与湘湖的讨论、开发.
上述两股力量中,凡积极参与湘湖保护,为湘湖作出贡献的,即所谓正面人物,历史上谓之为“湖贤”.在周易藻的《萧山湘湖志》中,编者专门为这50余位“湖贤”立有传记.
民就是民众,指湘湖灌区范围内,即九乡约一百平方公里土地上的老百姓,他们与湘湖休戚相关.积极参加对湘湖水利有关的工程,修筑堤塘坝闸等重大工程,往往由他们组织民间团体加以完成.他们坚决站在循吏和有作为绅士的一边,明辨是非,积极向官府举报占湖损湖现象;甚至采取必要的行动以保护湘湖,如清末,黄元寿禀请垦湖,消息传出后,农民进城暴动,后抚藩以禁垦了结.但民众也有素质高低,多数与少数之分,也有将湘湖填筑以为田的.所以,《宋会要》乾道7年10月26日记有“萧山县管下湘湖,灌溉九乡民田,夏秋之交多阙雨泽,决其湖以灌田,禾稼滋茂.近闻百姓将湘湖填筑以为田,实害灌溉.欲乞令绍兴府差官看视,若委是将湘湖为田,则令开掘,复以为湖,依旧灌溉民田.”[3]
以上三股力量均是良莠不齐的,官有循酷之分;绅有好劣、热心和冷漠之差;民亦有贫富之差,多数与少数之别,存在冲突.故不仅官绅民间存在着合作与冲突,就是本群体内也存在着合作与冲突.如湘湖区域,因灌水有先后、多少之别,故在乡与乡、村与村之间矛盾有时变得非常突出,甚至发生诉讼、械斗,于是才有后来的《均水法》和《湘湖均水约束记》的面世.可以说《均水法》和《湘湖均水约束记》是平衡民众利益的法规.
2湘湖的历史就是官绅民间合作的历史
湘湖的历史就是官绅民合作的历史,其中湘湖开筑之初至嘉定六年(1213年)萧山县令郭渊明定出湘湖东西两岸的“金线”的整整一个世纪,是官绅民合作的最好时期,堪称官绅民间合作的典范.
湘湖的前身叫西城湖[4].此湖于唐初开始湮淤,至宋初完全湮废.它的湮废给该地区带来了严重的后果:原来的灌溉湖源消失了,该地依靠什么水源进行灌溉;人口还在继续增加,在耕地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西城湖虽已湮废为陆地,但地势很低,每到多雨季节,洪涝灾害严重.所以,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年)和大观年间(1107-1110年),有县民多次请求筑湖.但均没有成功,其根本症结就是士绅内部意见不一,有的同意筑湖,有的持反对态度.所以,毛奇龄解释是因为士绅“多游移,不能画一”.士绅间不合作,何谈官绅间的合作,虽然神宗皇帝准许复湖,但也不能变为现实.
北宋政和2年(1112年),杨时任萧山县令,他深谙“地方上有名望的士绅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官权在基层社会的行使”[5],为此,杨时到任后首先去拜访他们,以便与他们建立融洽的关系,得到他们的支持.在实地察看后,又邀集耆绅,讲明筑湖得失,解决过去意见不一致的矛盾;后在湘湖施工的一年另七个月过程中,又经常向士绅汇报工程进展,取得士绅的支持.士绅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平民百姓的利益.杨时筑湖为民,士绅哪有不合作之由?!可以说,湘湖的兴建,是士绅与知县合作的产物.杨时之所以能在很短时间里恢复湘湖,主要原因如下.
(1)复湖之事早已得到宋神宗的批准;
(2)湘湖流域大片田地干裂,田野一片凋零惨象,十分需要用水灌溉;
(3)杨时有着深厚的民本思想,顺应民心,把人民重为社稷之根本,他早在知萧山前的浏阳和余杭任上就有惠政,同时他“不畏权贵”的名声在民间广为传播;四是团结绅士,“会集耆老暨诸富民”[6],和绅民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合作.
所以筑湖方案得以顺利实施.这里最重要的是第3、4条.它为官绅民的合作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湘湖管理制度的完善也是官绅合作的结果.南宋绍兴28年(1158年),萧山大旱,9乡农民争水事件纷起,有的吵打涉讼.县丞赵善济定出《均水法》,对9乡之田,按地势高低定出从第1~第6的放水顺序,并规定沿湖18个霪穴的放水量,按序按量放水,违者受罚.南宋淳熙七八年间(1180-1181年),天又大旱,靠湘湖水解决9乡之旱,特别是许贤供水不足,纷争又起.鉴于此,县令顾冲于淳熙九年(1182年)修订了原《均水法》,适当削减8乡供水量,增加许贤乡的用水.又于淳熙11年10月12日订《湘湖均水约束记》,刻石立碑,以示遵守.《约束记》规定于每年立秋前三日放水,白露后三日闭闸.嘉定6年(1213年)的萧山县令郭渊明,根据“黄者山士,青黎者湖土”的建议,定出了湘湖东西两岸的“金线”,用以禁止在湖田上建房筑屋.至此,经历了百余年的湘湖管理趋于规范.之所以能趋之规范,就在于以知县为首的地方官与绅士的很好合作.不论是赵善济、顾冲,还是郭渊明,能经常去拜访绅士,与他们建立融洽的关系,诚心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制订规则或执行公务时,首先征得他们同意,才去执行.
明中期以后,虽然湘湖开始走下坡路,但官绅民间合作的佳话仍不乏其例.明嘉靖33年(1554年),乡官孙学思为沟通湘湖东西两岸孙和吴两姓的往来,在湖的中央处筑堤并建造了跨湖桥.堤桥的建造,阻碍了湖水的畅通,使湘湖更容易阻塞,而且为后来开创了仿效的祸害,致使余波不断.康熙28年(1689年),由于大旱,湖底涸露,孙氏族人数千人,一举在湖西至至湖岭山脚,东至窑里吴,横跨湖面,筑长达110余丈的湖堤.主禁派派员向由京返杭的缙绅毛奇龄“求救”.毛迅速抵萧,向官府通报,在知县毫无办法的情况下,毛又至绍兴,向知府“求救”,事件很快得到解决,饬县削堤去桥.同时,毛考虑到因“湖之利害关系重大”,为防止类似事情发生,还“扶病捉笔,”急撰了《湘湖私筑跨水横塘补议》,提出了“四害”、“五不可”,被知府批文至县.谱写了一曲官绅民间精诚合作的凯歌.
官绅民合作的基础是民意.合作的意义重大,除了圆了乡民们的湘湖梦、湘湖管理制度得以完善外,还在漫长的湘湖岁月中,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废湖,促进了萧山经济的发展.在湘湖主禁主垦的争斗过程中,知县必须依靠绅士,和绅士结成统一战线,护湖才会处于优势,他们的权力才能得到有效的行使,侵占湘湖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如清邑丞贾克昌系康熙58进士,在萧山任上时,盗放湖水严重,贾“偕绅士会勘,得私霪水沟33处,沿湖车水基址40余处”.[6]
3湘湖的历史亦是官绅民间冲突的历史
湘湖的历史是官绅民间合作的历史,同时亦是冲突的历史.这是有着深厚的原因的.首先,客观上是湘湖之水确实有了剩余.明代中期,碛堰山开通,麻溪坝筑造.浦阳江由原来的经麻溪入西小江再出钱塘江,改自临浦经义桥直达钱塘江.它使许贤乡的7个村、安养乡的2个村的地面,被分隔在浦阳江以南.明嘉靖十五年(1536年),三江闸建造,原由浦阳江水灌溉的崇化、昭明、来苏3个乡和由化6个村改用西小江水灌田,相关的霪穴先后废弃.时用湘湖水灌溉的农田只有长兴、新义、夏孝3个乡和浦阳江北的9个村.依赖湘湖水灌溉的农田面积已不到宋元时期的一半.它使湘湖之水确实有了剩余.由于湘湖蓄水的多余,对淤涨起来的土地是重新开掘为湖?还是进行垦殖?客观上成了自明代中期以后湘湖争论的焦点.
其次,湘湖筑造突破了利益固化的樊篱,抑损了部分绅民的利益.湘湖的围成,收益最大的是官府,因为原有耕地的粮赋被转嫁到附近九乡,而原有耕地的收成远不及湘湖形成后“均包湖米”的上赋量大;其次是九乡居民,他们从湘湖水源中得到了直接的恩惠.因此他们和地方政府、缙绅组同一阵线,共同组成护湖派.而收益不大的则是湘湖附近的豪民富农,被淹没的湘湖土地基本上属于这批人,他们拥有一定的家产,有实力购买和开发新的耕地,却由于湘湖的兴建而被抑止,因此忿忿不平,屡次提出废湖复田,或者干脆私自毁堤筑田.由是形成两个不同利益集团的争斗.
在官绅民间冲突中,其形式也在不断变化.可分为五个不同阶段.
第1阶段,系从北宋熙宁年间至北宋政和二年杨时未令萧山前,为湘湖是否要筑之争.此上文中已经论述.
第2阶段,系北宋宣和年间至南宋乾道年间,为湘湖存废之争.北宋宣和元年(1119年),距湘湖建成七年,废湖之声雀起.争论的双方为部分地方豪绅和九乡老百姓,争论的焦点,部分地方豪绅认为建造湘湖完全是劳民伤财,没有必要,主张废湖复田,保湖派认为为保农田灌溉,建造湘湖是必要的.这其实是北宋熙宁年间和大观年间年间两次争论的继续.当时代表九乡百姓的10位老农,只好提出看当年灌溉效益再作出决定.由于县令的干预,废湖派暂时接受了这一请愿.是年恰逢大旱,靠湖水灌田才得以收成,故废湖复田未成.当时当地的民谣说:“民有田,湖不田,脱未信,视此年.”
南宋建都杭州后,萧山成为和京城一江之隔的卫星城,湘湖周围的地方豪绅千方百计讨好京都的权贵.南宋乾道2年(1166年),向住湘湖之东的徐彦民,竟把湘湖献给了恩平君王,招计使李显忠、大节使周仁也想从湖中得到若干亩土地.在封建社会中,土地是最主要的财产,水利不过是附佐土地的工具.为了增加自己的财产,恩平君王、李显忠和周仁他们就合谋废湖为田,以用来建造别墅.幸亏县丞赵善济维护正义,但由于已涉及京都,已是自己权力所不能触及解决的了,只好奏请孝宗皇帝,借助于皇上的力量,湘湖才得免废.
第3阶段,系南宋淳熙年间至元末,保湖与占湖之争.此阶段历时近两百年.经过上述时期的废湖与存湖之争,同时经过南宋28年县丞赵善济和淳熙七八年间县令顾冲对湘湖的治理,湘湖的管理已经非常规范,老百姓对湘湖的作用也已经非常认同,废湖复田已经完全不再可能变为现实.于是湘湖主垦出现了新的动向,呈现出于以往不同的特点,即占湖为田或占湖造屋.前者如南宋淳熙十年(1183年),李百七、张提举占湖为田;明洪武末年(1398年),湖民苏原九以垦湖弥补所坍官田为借口,将上湘湖中高地若干田开垦为田.后者如南宋嘉定六年(1213年),湖民私占湘湖造屋成风.这些占湖行为,损害了湘湖水利集团的利益,自然而然遭到九乡老百姓的反对.老百姓的这些意愿,通过乡绅这一中介的传递而成为地方官员们的行动,如南宋淳熙年间,顾冲多次将私占之田清出,并对私占湘湖者作了处治.于是出现了湘湖史上占湖与反占湖的斗争形式.
第4阶段,系明清时期侵占与清占之争.此为明清两代湘湖禁垦纷争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斗争比以往表现得更加激烈、更复杂、更频繁.这一时期两派势均力敌,斗争达七次之多,几乎占湘湖历史上主禁主垦之争次数的一半.而且相当频繁,如清康熙朝发生了湖民孙凯臣在湖中筑堤之事,被清算后,乾隆朝又发生库书傅学明、武举曹声煌、革书吴士达、革役周登山,嘱坝夫王良千等,在湖心定山北面筑围塘3余里,占田66.67 hm2有余.晚清后,皇帝更替时间短暂,但几乎每朝均有发生,如道光朝、同治朝、光绪朝,甚至清的末代皇朝宣统年间,均有发生.争斗之激烈是以前所不能比拟的.
第5阶段,系民国初期,为湘湖产权之争.这一时期,湘湖主禁主垦之争出现了新的特点.(1)垦湖种植已成为公开的、冠冕堂皇的声音和行动.在“清末以前,侵占湘湖者,建房、植艺、建窑等,都是个体的,分散的行为,均属私占、私侵.”[7]如上述讲到的南宋乾道2年(1166年),湖民徐彦明将湘湖献给恩平郡王之事,他们合谋废湖为田.这些都是私占私侵行为,是非法的,经揭露和处置后能很快得到遏制和平息.此案经县丞赵善济晓之以理,很快得到免废,并立榜禁之.但到了民国初期,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垦湖种殖已成为公开的、冠冕堂皇的声音和行动.(2)两派势力中主垦派的力量超过了主禁派,而且以往作为主禁派核心的绅士内部也出现了严重分裂;(3)争斗的中心是湘湖的产权问题.即湘湖到底是属于湘湖周边九乡还是属于萧山县、浙江省乃至中华民国;四是地域超越了萧山县域,成为省府和省议会之间的争论.
湘湖禁垦纷争形式尽管在变化,均彰显着官绅民间的冲突,也凸现了官绅民间的合作.
4官绅民间的合作与冲突是湘湖的重要特征
湘湖历史上之所以会存在着长时期的官绅民间的合作,是因为湘湖是水利之湘湖.水是生产之要,是农业的命脉,其关乎着9 333.3 hm3农田的灌溉,关系着民众的生活.所以,老百姓对有功于湘湖的官绅十分感激,就予以赞扬.为纪念杨时筑湖,对萧山水利作出的功绩,经常画其肖像挂在家中瞻拜,同时还在湘湖边修建了杨长官祠.后来随着赵善济、顾冲和郭渊明对湘湖水利的巨大贡献,又把赵、顾、郭三人也入祀杨长官祠,同时把此祠改称为四长官祠,明代改名为德惠祠.鉴于魏骥对湘湖的贡献,百姓很是感激,纷纷合章上请,要求立祠报祀,得到礼部的批准.于是,魏骥亦作主入德惠祠,列于杨时之右,百姓年年前往祀之.何舜宾父子事件后,明正德12年(1517年),老百姓又把何氏父子祔祀于德惠祠.德惠祠从祭祀官演变到祭祀杨时、魏骥和何氏父子官绅对湘湖水利功绩的载体.
在官绅民的冲突中,就绅士群体而言,知县在其面前显得力量单薄,但就单个绅士而言,知县不知要比他强多少倍.所以当知县和绅士出现矛盾的时候,知县要板倒一个绅士也是轻而易举的.何舜宾被害就是明代知县与绅士对抗的一个典型的例子.
何舜宾系成化4年(1468年)举人,翌年中进士.历任要职,在南京和湖广道当过监察御史.他为人正直,受到冥顽奸邪官员的仇视,借着与朝廷的关系,竟把他谪戌到广西.在何被谪戌期间,湘湖孙氏开始更为大规模地霸占湖田,把它作为稻田,并用重金贿赂县令邹鲁,企图造成既成事实.
何御史遇赦后回到萧山,获悉孙氏的占田行径,同时又忆起恩师魏骥的嘱咐,就着手排除豪族的控制,以求复湖.他向皇上呈上奏章,要求扭转这种情况.邹鲁听到何御史插手萧山的事后,十分艰恼火.想出一个毒计来对付何御史,他首先令孙氏放出谣言,说何御史未正式赦免私自非法回到萧山;说何因为送奏章没有官印,只得偷了一个.同时妄图勾结何的门生童显章,得到了童的揭露.这样邹就用种种罪名将何及童抓了起来,在将他们两人四十大板后,将童投入牢狱.何被省宪司下令充军到广西庆远.何上路后,邹鲁派13个人,带着他的特别指令,去追赶何及其解押人员.弘治11年(1498年)7月19日,在江西余干的昌国寺宿夜时,终于被他们追上了.他们毒打何舜宾,剥掉他的衣服,用湿棉花堵住他的口,把他闷死.此典型例子被写进《明史》,还为何舜宾父子立有传记.这在中国水利史上十分罕见.此例反映出湘湖历史上官绅民间矛盾冲突的激烈.美国汉学家萧邦齐对湘湖的兴趣与研究就萌发于此.“当我接触到……那个复仇故事时,我对湘湖的迷恋便开始了.从那时起从事湘湖故事研究一直到现在,我确信它一定能对我们解读有关中国社会文化发展的原动力提供帮助.”[8]
湘湖历史上官绅民间的合作与冲突,是钱塘江下游两岸其它湖泊所没有的,也是它的姐妹湖西湖和鉴湖不能比及的.鉴湖于11世纪后半叶起至13世纪初期,就迅速湖田化了(今所存鉴湖为残留部分).北宋嘉祐5年(1060年)立有禁令,熙宁6年(1073年),庐州观察推官江衍到越州后在鉴湖立碑,官绅间有过争论,但没有湘湖那样激烈,也没有湘湖那样影响大.西湖不论白居易出任剌史时重疏六井,修筑白堤;还是北宋苏轼出任杭州通判,挖湖加深,修筑纵贯南北的长堤(今苏堤),并设六桥,均没有引起争论.嘉靖45年(1566年)秋,巡按浙监察御史庞尚鹏有禁占塞西湖的禁约,立石城门,禁约中言“往岁豪右侵占淤塞,已经前院勒石亦戒,岁久法弛,蚕食如故”,故“特立石禁谕,凡有宦族豪民侵占及已占尚未改正者,许诸人指实,赴院陈告.”[9]其也反映出在侵占与保护西湖上官绅间存在矛盾,但远不及湘湖激烈.
历史湘湖就是如此处在合作与冲突的博弈之中.官绅民间的合作,湘湖才得以延绵9个世纪;官绅民间的冲突、对抗,湘湖的水面才越来越小,日渐堙废,才有今天重新恢复之议、开发之举.
参考文献:
[1]陈志根.萧山历史文化研究[M].北京:方志出版社,2006.
[2]张俊霞:论20世纪初的国民思潮[J].近代史研究,1993(1):165.
[3](清)徐松.宋会要.食货八.水利下//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续修四库全书:史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79.
[4]朱海滨.浦阳江下游河道改道新考[J].历史地理,2013(27):111.
[5]王先明.士绅构成要素的变异与乡村权力——以20世纪30~40年代的晋西北、晋中为例[J].近代史研究,2005(2):276-277.
[6]周易藻.萧山湘湖志[M].杭州:杭州出版社,2014.
[7]陈志富.萧山水利史[M].北京:方志出版社,2006:450.
[8]萧邦齐.九个世纪的悲歌——湘湖地区社会变迁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9]王国平.西湖文献集成,第1辑:清代西湖史料[M].杭州:杭州出版社,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