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 商船学院,上海 201306)
新版IMO海事英语示范课程的实施建议
谢洁瑛
(上海海事大学 商船学院,上海 201306)
为了更有效地实施与使用新版海事英语示范课程,结合IMO海事英语示范课程的修订实践,针对新版海事英语示范课程的修订内容,从结构与内容两方面进行简要说明,并从对结构与内容的理解、配套教材的修订以及师资的培养等方面提出建议。
国际海事组织;海事英语;示范课程;教学大纲;配套教材;师资培养
国际海事组织(IMO)秘书长Koji Sekimizu于2014年宣布“海事教育与培训”将作为2015年的世界海事日的主题,并在第112次理事会上指出,有效的培训标准是确保航运安全的牢固基石,为了保证航运业的可持续发展,培训机构应努力向船公司不断输送高质量、具有实用技能和适任能力的海员。多年来STCW公约为全世界的海事培训机构提供了一系列的培训标准和要求,其中由各成员国提议制定的示范课程为提高培训课程质量和有效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每一门示范课程都包括了建议的课程目标、入学标准、详细的课程大纲以及评估方式等内容,各成员国的培训机构都可以根据自身学员的特点灵活制定相应的培训大纲和编制教材。
然而,近几年伴随着许多国际公约的陆续修订以及新的公约的生效,尤其是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生效后,对现有的示范课程进行更新和修订变得迫在眉睫。因此,在2014年初举行的IMO人为因素、培训和值班分委会第一次会议(HTW1会议)中,国际海事教师联合会(IMLA)作为国际海事组织(IMO)的正式咨询团体向IMO正式提出了对海事英语示范课程进行修订的提案。经过大会的讨论,IMLA所提出的有关“经修订的STCW公约与规则中对海员英语适任能力的要求有所变化”的观点被 HTW1会议采纳。随后,上海海事大学的教师以及多位国外专家建立了示范课程修订工作组,并于2014年10月完成了海事英语示范课程的修订工作。2015年2月,IMO人为因素、培训和值班分委会第二次会议(HTW2会议)对所提交的新版示范课程展开了进一步的讨论和修改,并最终予以通过。本文对该新版示范课程的结构和内容上的特点作简要的介绍,并针对今后如何将其应用于海事英语教学中提出若干思考与建议。
长期以来,海事英语示范课程3.17(2009版)[1]向全世界的海事英语教师提供了一个实用的建议性的课程框架用于培养符合公约要求的合格海员。然而与其他的IMO示范课程相比,为了保证其语言学习的特点,其结构和内容与其他IMO示范课程大相径庭。根据STCW公约1995年修正案中对海事英语的要求,2009版海事英语示范课程的基本结构由两个部分组成并且两个部分都有独立的大纲,第一部分是进入第二部分内容学习的准备,而学员需通过英语能力的评估以决定从哪个部分开始学习。从内容上来讲,两个部分都包含语言学和海事话题的相关内容。大纲中不仅覆盖了语法、词汇和发音三个语言系统要素,并且添加了海事相关的话题。然而,这种以语言学习为主的课程大纲对之后将其转化为实际的海事英语教学大纲以及在实践教学中的使用造成一定的困难。同时,2010年被IMO采纳的STCW公约的马尼拉修正案中,有关船舶驾驶员的英语适任能力已经由“与其他船舶和岸台通信”改成“与其他船舶、岸台和交管中心通信”,而对船舶电气工程师(ETO)的适任要求中增加了 “能够使用英语进行写作与会话”的内容。另外,船舶轮机员的适任要求中对英语的要求也都有了相应的变化和细化。[2]不难发现,2009版的海事英语示范课程内容与结构已经无法充分满足公约的要求,因此在对新版示范课程的修订中修订工作组对原有的结构以及内容作了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进一步符合STCW公约的要求并提高其实用性。
在HTW2会议上,各国代表针对新版示范课程内容与STCW公约要求的一致性以及英语教学的特点等方面与工作组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顺利完成了最后的修订工作。基于旧版的示范课程,新版的示范课程从内容和结构两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修改,并增加了新的内容。其基本结构被分成普通海事英语(GME)和专业海事英语(SME)两个核心部分。对于GME部分,新版课程基本保留了2009版中的大部分语言要点内容且同样根据学员的语言水平分成两个章节。而对于全新的SME部分,修订组根据海员实际所担任的职务将其分成5个章节,包括“5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的驾驶员”“船舶轮机员”“船舶电气工程师(ETO)”“GMDSS操作员”和“在客船上直接向乘客提供服务的有关人员”,并且每个章节根据STCW公约中对该职务英语适任能力的要求配备有独立的大纲。GME部分的内容安排仍旧与旧版示范课程保持一致,以语言的三要素为基础并辅以有关的海事话题内容以期提高学员的语言能力,而在新增加的SME部分中,语言被视作一种工具,在海船上担任不同职务的海员通过学习可以使用该工具而达到交流的目的并且履行各自的职责。因此,SME部分中的每个章节相对独立且皆采用以能力为基础(competency-based)的编写结构,与IMO出版的其他各类的示范课程的基本结构保持一致,其中的适任要求以及大纲与修订的STCW公约中对不同职务海员的相关认识、了解和熟练(KUP)要求达到一一对应。对于两部分内容之间的关系,GME核心部分是进入SME核心部分学习的准备,教员需要对学员的语言能力进行仔细的评估,以决定学员应从哪个部分开始学习,同样要对海员今后的工作职务有所了解,以决定SME部分所需学习的章节内容。这种更为灵活的结构可以帮助教员选取更适合学员的教学内容,以便更有效地展开实践教学。
示范课程最重要的内容是对STCW公约中的海员适任要求进行正确与充分的阐述,因而为了更好地使用新版的海事英语示范课程,除了对新的结构和大纲有充分的了解之外,教员还应充分了解大纲中不同动词所表达的对学员英语能力层次的不同要求。在编写新版海事英语示范课程的过程中,工作组对海员英语适任能力层次的要求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确定了不同动词表述与海员英语能力层次的对应关系(见表1)。
表1 示范课程能力层次
海员的适任能力被分成基本能力层次、中级能力层次和高级能力层次。其中基本能力以获取关键信息与接受被动指令为主且具备基本的语言能力;中级能力以具备基本的交流能力为主且具备对形势进行评估以及应付局面的语言能力;高级能力以主动进行交流为主且具备对形势做出准确判断以及应对复杂局面的语言能力。同时,海员的语言能力以多种任务形式加以表现,其中主要的任务分别为:获取、理解、描述、记录和交流。显然,不同的能力层次等级和不同的任务类型决定了所应采取的教学方式和教材以及评估手段。因此,教员在使用该示范课程时,应充分了解示范课程中使用的动词所描述的海员能力要求和任务类型,根据学员的需求进行教学安排,以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近几年针对国内外的海事英语教材的研究很多,各大海事院校以及培训机构也出版了一系列的相关教材。作为一门专业用途英语(ESP),海事英语课程旨在培养优秀的符合STCW公约的英语适任要求的海员。然而海事英语又是一个极其广泛的概念,涉及海上气象、航海出版物、海上无线电通信以及海事公约等内容,涵盖的知识广而深,从而导致优秀的教材凤毛麟角。在国内的海事院校中,航海类学生的基础英语课程一般使用普通大学英语教材,其中与海事知识相关的阅读材料较少,并且听说教程中也并没有与海上通信用语有关的材料。在高年级学生的专业英语课程中,各院校普遍使用自编的海事英语教材甚至是培训用书,这些教材往往专业性强,晦涩难懂,各个章节间的内容缺乏连贯性,单元内容比较单一,并且与基础英语教材的内容缺少衔接,从而导致学习效果普遍不尽如人意。同时,专业海事英语教材的配套教学资料,例如自主学习型网络平台、教师用书、多媒体素材等较少,无法在教学上给予教员有力的支持和辅助。
新版海事英语示范课程的出版无疑给海事英语配套教材的编写提供了有利的契机。示范课程的新结构和大纲内容可以作为编写全新配套教程的基础。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以及用人单位的需求,教材在内容的选择、难易程度以及训练技能方面都可以依据该示范课程加以展开。在教材的编写安排上,可以根据示范课程中的GME和SME两个层次进行,有针对性地选取有关话题和内容。初级课本从提高英语应用能力出发,选用与航海有关的内容,旨在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而高年级教材从适任能力出发,旨在提高学生在今后工作环境下的交流沟通能力。同时考虑初级教材与高级教材的衔接,兼顾语言学习与适任沟通能力的训练,贯穿始终。伴随海事技术的创新与发展,应选取更能反映当前技术发展和时代变化的教学内容,让学员在学习时可以身临其境地体验船上的语言交流活动,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以促进其综合职业素质的培养。与此同时,应同时建立网上语料库以便于对教材进行定期补充和更新,以满足学员的个性化的需求。
建立一支合格的师资队伍也是合理使用IMO示范课程的重要环节。一直以来,针对海事英语“怎么教、由谁来教”的讨论非常多。从新版的示范课程结构来看,SME部分和GME部分对指导教师的要求上略有不同。由于GME部分更偏重于语言的应用,因而对英语教师在英语方面的专业素养要求较高,而SME部分更多偏重于职业环境下的交流能力,因此指导教师必须对海上人员交流的特点更为熟悉和了解。针对不同部分的教学要求,教师的培养上也应该有所区别。英语专业的教师较适合于对GME部分教学,且教师培训中应更偏重于提高教师对基本海事专业知识的了解和掌握;而海事类专业教师更适合于对SME部分的教学,且其培训内容应更偏重于教师的语言能力的提高以及英语实践教学方法的传授。在整个海事英语教学过程中,英语专任教师和海事专业教师间应该互相学习交流,共同准备与编写教学材料、案例及习题,充分发挥各自的特点。在海事英语教学的整个过程中应尤其注意其教学风格的转换以及教学内容的衔接,从而培养具有良好英语交流沟通能力的海船船员。对于教学中的难点可以积极通过头脑风暴以及小组讨论的方式加以解决。
成功实施海事示范课程的关键在于对交际法教学和学习过程的目标和原理的理解,从而对课堂教学实践进行充分的准备,而编制教师手册的主要目的就是帮助教师在实施英语示范课程过程中完成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因此合理的使用教师手册是实施示范课程的关键。
海事英语的教师手册中提供了简要的交际法教学背景的介绍,课堂管理的指导,本课程中所使用的大纲结构的编排依据,讲授语法、词汇和发音的方法,讲授听力、会话、阅读和写作的方法,为语言学习而改编语言语域的思想以及英语与专业相结合的教学建议。因此,教师应在实施教学大纲前熟悉教师手册的有关内容。
由于对新版示范课程的结构及内容进行了修改,因此修订工作组对新版示范课程的教师手册的内容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调整,并增加了新的内容。同时,针对2009版示范课程中教学方法较为陈旧的问题,新版教师手册以旧版中的交际法英语教学为基础,对近些年涌现的新的教学模式、手段和方法进行了介绍,其中还加入了一些运用于海事英语教学的现代化设备的介绍,例如计算机辅助语言学习系统(CALL)、航海轮机模拟器以及计算机网络。针对这些设备的特点以及应用的范围,手册对可使用的教学策略以及注意事项进行了介绍和描述,以期进一步提高教员的教学效果。因此,在实施新版示范课程前,所有的教师应对教师手册的内容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学习,并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和目的,设计合理的教学大纲并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辅助设备。
新版的海事英语示范课程的编写过程中,参考资料的更新成为一项非常重要工作。新版的参考资料中除了对IMO参考资料、教材和出版物进行了更新,还同时添加了针对SME部分的教辅资料以及海事英语和海事类的网站信息。这些信息能更好地帮助海事英语教员查找最新的有用资料以辅助课堂教学。尤其是大量的多媒体资料,对于一些深涩难懂的海事问题和概念可以给学员更身临其境的介绍以及解释,同时可以使学员更好地掌握所学习语言的真实使用环境并提高其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合理使用这些参考资料,不仅可以帮助教员设计教学情景和编写教材,同样可以用于今后相关教学内容的实时更新。同时,一些海事网站也向海事教师提供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教师可以从中获得更多教学及海事专业知识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众所周知,人为因素是海上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之一,而提高语言沟通与交流的能力有助于降低人为因素在海上事故中的消极影响。国际海事组织(IMO)在2010年通过的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中,进一步强调了海事英语的重要性,并根据不同职务的要求对其进行了细化。发展中国家的英语教师首次参与了新版海事英语示范课程内容的修订,并制定了新的示范课程结构,增加了与STCW公约适任要求相一致的专业海事英语(SME)部分,且根据不同的海员职务进行了合理编排。因此,新版示范课程中更为实用的内容和灵活的结构将为今后的海事英语教学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为了加快新版示范课程的实施,应根据其内容以及结构上的特点,合理安排教学阶段并加快编写教材及教辅材料,同时建立网上语料库用以及时更新材料。针对海事英语教师,应该根据示范课程的阶段指定合适的教员,同时教员可以通过合理运用教师手册以及示范课程中的参考资料,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1] IMO.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英汉对照)[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10.
[2]IMO.The International Shipping Federation of London 2009 Maritime English Model Course 3.17[M]. London: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2009.
U676.2
A*
2015-06-02
谢洁瑛(1982-),女,讲师,主要从事海事英语教学与研究。
1006-8724(2015)03-009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