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蓉芳
【摘 要】 本人探讨了高职院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现状,具体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认定标准不统一、贫困证明可信度不高、学生所报贫困情况不真实、评选过程不够科学,并提出了四点对策:建立动态贫困生数据库、提高贫困证明的可信度、做好诚信教育、坚持民主评议制。
【关键词】 贫困生认定;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25-000-02
近几年,随着高校扩招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学子进入大学学习。与此同时,贫困生的数量也越来越多,贫困生群体逐渐成为高校里的一个特殊群体,也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是高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如何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落实好国家和学院各项贫困生资助工作,使得真正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是高校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一、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现状
当前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主要包括认定贫困生和认定贫困生档次两部分内容。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解释,贫困大学生是指在国家招收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中,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支付教育费用有困难或无力支付教育费用的学生。[1]
从贫困生认定标准和档次看,以我院为例,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依据为:1、具有乡镇(街道)一级经济困难证明、城市和农村低保家庭子女或持有市、县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的家庭子女;2、每月日常生活费(含伙食费、上网费、电话费等,不包含与学习相关的培训费、考证费)低于350元。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依据为:1、烈士子女;2、生活俭朴、生活费困难的学生,其中全部伙食费每月低于170元;3、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或“事实孤儿”;4、父(母)因身体残疾(有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证)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子女;5、父(母)因患病基本无劳动能力或因此负债累累的家庭子女;6、突遇天灾人祸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7、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
从贫困生认定的方法看,以我院为例,主要采取的是学生生源地认可和学院自身认定相结合的方法:即由学生生源地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证明学生家庭的基本情况及贫困程度,高校以贫困证明为依据,由班级班主任及学生组成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其材料和在校期间的生活及学习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再交由系部、学院认定工作组层层审核,最终确定贫困生人员。
二、贫困生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家对贫困生资助的力度越来越大,广度也越拓越宽,贫困生将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好处。但是,与此同时,利益的驱使也使得学生对获得资助资格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贫困生认定难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因为贫困生认定程序中存在不少可人为操纵的步骤,比如说开具贫困证明等,这样一来,很多原本家庭并不贫困的学生拿着家庭贫困证明,堂而皇之混进贫困生队伍,由此也加重了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难度。
(一)生源地贫困认定的标准不统一
贫困是个相对概念,学生生源地不同,由于各个地区、城乡经济发展存在不平衡,导致贫困的标准只具有相对性。[2]贫困的标准在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表现出不一样,甚至同在华东地区,苏南和苏北的贫困界定也有很大区别。[3]学校要求贫困生出示的地方基层组织开具的证明只能说明该生在当地是贫困的,并不能代表该生在学校里与其他同学相比也是贫困的。因此单纯根据学生生源地开具的贫困证明就把学生认定为贫困生是不可取的。
(二)贫困证明可信度不高
相比学校而言,学生家庭所在的村委会或街道更了解学生具体的家庭情况,因此高校贫困生的认定需要有学生生源地相关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但是,国家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约束相关部门开具贫困证明。有些地方的基层组织认定时不负责任,把关不严,随意为本地学生开具贫困证明。据有的同学反映,到乡镇开个贫困证明简直是轻而易举。
(三)学生所报贫困情况不真实
贫困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但是由于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荣誉称号的诱惑,高校中总有相当数量其实并不贫困的学生通过填写虚假信息、隐瞒家庭收入等手段来冒充贫困以获取资助及荣誉。贫困生的认定中还有一个在班级产生评议小组,对贫困生的认定给出班级意见的环节。在这个环节中拉票现象是比较严重的。老乡或者同宿舍关系比较好的同学相互推选,造成了评议的不公平、不真实,也使得一部分真正需要帮助的同学失去了受资助的机会。
(四)评选过程不够科学
目前,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认定贫困生的程序如下:班主任根据学生上交的贫困证明结合跟学生的交流了解其家庭的基本情况甄选出贫困生的初步人选,再召集班上的评议小组对这些同学的日常生活、消费、学习情况等多方面进行评议,最终通过投票方式确定班级贫困生人选。但是,在学生递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这一环节上,由于学生存在个体差异,有的学生善于说明自己的贫困程度,而有的学生则因贫困而深感自卑,不愿让他人知道自己真正的贫困情况,甚至有些自尊心特别强的学生因无法接受别人同情的目光而放弃申请帮助的机会。在评议、投票环节上,“人缘”因素对于认定成功与否有很大的影响。有些贫困生由于自己贫困的事实而比较孤僻,喜欢独来独往;而有些学生则在平时很注意人缘问题。另外,评议小组的成员也会因为觉得评议结果与自己无关而出现随意评选的现象。
三、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对策
贫困生认定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作,在实际操作中,贫困生认定工作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笔者认为,要做好这一系统工作,或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建立动态贫困生数据库
为了更及时、全面掌握学生家庭经济信息,建立贫困生家庭实际情况的网络档案十分有必要,并且最好有专门的老师负责这个网络档案的完善和及时更新,力求做到准确、全面、动态管理,给认定工作提供一个科学规范的平台。这个网络档案包含贫困生生源地、家庭成员组成、家庭成员的职业、收入情况及受助情况等基本信息,也可包含贫困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消费情况等相关信息。每学期,负责网络档案管理的老师都要根据贫困生实际情况的变化而进行相关信息的调整和增减。如果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和一些生源地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请他们负责申请学生家庭情况调查的审核确认工作。
(二)提高贫困证明的可信度
为了提高贫困证明的可信度,国家应出台相关的法律、制度来约束贫困生证明的开具,政府也应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包括政府、社会、高校、学生在内的监督机制,对随意出具贫困生证明甚至造假的行为进行公正严肃处理。另外,高校也可以对贫困生的认定先做一简单区分:对于绝对贫困的学生,一份贫困证明一般就能证明该家庭长期贫困;而对于相对贫困的学生,要求其每年开具贫困证明来证明其家庭情况。这样一来,一些家庭并不是特别贫困的学生就可能因为怕麻烦和内心的矛盾而不愿再次进入贫困生库。
(三)做好全体学生的诚信教育
当前,大学校园假证明、假低保、假贫困生的出现,不仅是社会功利主义对大学生的侵害,更是大学生诚信意识淡薄和社会责任感缺失的一种表现。[4]因此,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要从正视贫困、树立远大理想,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学会感恩等几方面对学生进行各式各样的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应建立贫困生诚信档案,对学生的不诚信情况建立诚信追究制度,对虚报家庭经济情况的学生予以严肃处理。
(四)坚持民主评议制
进行民主评议的重要前提是建立合理的贫困生评议小组。笔者认为,一个合理的评议小组人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5%,成员涵盖班委、普通学生、各宿舍代表。民主评议贫困生可在班主任的主持下,通过座谈、讨论、评议等活动,让每位评议小组成员对申请者的家庭经济情况、个人综合情况等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形成对讨论对象一个合适的判断,最终界定班内贫困生的人选和贫困等级。民主评议贫困生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认定过程的公平、公开、透明,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贫困生认定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做好认定工作是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关键。广大的学生工作者应当重视并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每位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能切实得到帮助,顺利完成学业。
参考文献
[1]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创新论坛论文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2]赵丹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现状模式的思考[J]宜春学院学报,2010(2)
[3]魏京祥,马海燕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J]潍坊教育学院学报,2010(3)
[4]龙兴跃大学“伪贫困生”产生的原因与预防[J]中国西部科技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