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玛窦与《二十五言》研究

2015-12-17 01:40向昊秋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5年11期
关键词:利玛窦伦理道德

向昊秋

摘要:《二十五言》是利玛窦编译的一本由二十五个段落构成的伦理道德类的小册子。该书刊印之初,广受好评,后又经过多次重印,在整个西学东渐史上有一定的地位与作用。本文从编译、内容、评析等角度来研究《二十五言》的意义与影响。

关键词:利玛窦;《二十五言》;伦理道德

一、《二十五言》的编译

(一)《二十五言》的作者

《二十五言》问世之初,当时的学者一般认为《二十五言》乃利玛窦所著。冯应京在《二十五言序》中写道:“兹《二十五言》,实本天数,大西国利先生作也。”①但根据耶稣会士斯波拉坦神父的研究,认为《二十五言》一书是爱比克泰德(Epictete)的《Enchiridion》或者说《手册》一书的译文。②目前学术界普遍认同这一观点,即利玛窦并非《二十五言》的作者,而是编译者。

(二)利玛窦编译《二十五言》的原因

利玛窦编译《二十五言》与他来中国实行的宗教传播路线有关,当然也少不了徐光启和冯应京的推动。

1、利玛窦的宗教路线。利玛窦来中国之后,为了传播宗教,一直致力与中国的中上层儒士接触,走“合儒”路线。利玛窦对当时中国的文化有很深的了解和体会,“中国这个古老的帝国以普遍讲究温文有礼而知名于世,这是他们最为重视的五大美德(即仁义礼智信)之一……对于他们来说,办事要体谅、尊重和恭敬别人,这构成温文有礼的基础。”③而《二十五言》的问世,就是基于对中国文化的了解。

2、徐光启的请求。徐光启在《跋二十五言》中写道:“先生所携经书中,微言妙义,海涵地负,诚得同志数辈,相共传译,使人人饫闻至论,获厥原本;且得窃其绪馀,以裨益民用,斯亦千古大快也。岂有意乎?”④对此,利玛窦的答复是“唯,然无俟子言之。向自西来,涉海八万里。……比至中华,获瞻仁义礼乐、声明文物之盛,如复拨云雾见青天焉。时从诸名公游,与之语,无不相许可者,吾以是信道之不孤也。翻译经义,今兹未遑,子姑待之耳。”⑤

3、冯应京出资刊印。冯应京愿意出资刊印《二十五言》,也与他的人生经历有关。他时为湖广按察使司佥事,弹纠监矿税的宦官陈奉,在税监激起的武昌民变中坚持为民伸冤,被皇帝指为煽起士民围攻税监衙门的主谋而下狱。1601年冯应京被押送至北京,利玛窦前去探望,并带去译著的书籍,包括《交友论》、《天主实义》的刊本,《二十五言》的抄本等。冯应京通过《二十五言》了解因信称义的道理,在心灵上得以慰藉。“京既受而卒业,幸裨凉德,乃付杀青,公之吾党,无宁使人谓我金木方讯,独藉此免内刑,且听道说途于震修无当也。惟是汇流西海,不隐仁人之赐,俾共戴此天者,曙所鄉往,则知言君子,将亦有契于予心。”⑥

二、《二十五言》的内容

《二十五言》⑦没有明显的体例结构,而大多通过比喻、例证等方式使人觉悟自省。它受到斯多噶主义的影响,斯多噶主义强调道德价值、责任义务等,强调人的修身实践,关注如何实现人的主体自身,这与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而利玛窦编译《二十五言》也是为了寻求中西伦理道德观念中的同一性,从而使中国的士大夫能够接受西方的伦理道德。

《二十五言》中第一段论述气平身泰之法:

物有在我者,有不在我者。欲也、志也、勉也、避也等,我事,皆在我矣。财也、爵也、名也、寿也等,非我事,皆不在我矣。在我也者易持,不在我也者难致。假以他物为己物,以己物为他物,必且倍情,必且拂性,必且怨咎世人,又及天主也。若以己为己,以他为他,则气平身泰,无所抵牾,无冤无怨,自无害也。……

若要气平身泰,则不妄想,“以己为己,以他为他”。此外,文中还引用欧洲古典人物来论证对喜爱的东西勿溺爱:“倘有受益于物而爱之,尔极思夫何物也,从轻而暨重焉。爱瓯耳曰:‘吾爱瓦器,则碎而不足悼矣。爱妻子曰:‘吾爱人者,则死而不足恸矣。瓦者毁,人者丧,常事,难免焉。”

《二十五言》中的修身养性之道还体现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上,文中主要有对别人的訾议不辩论和不怨父兄等。

“有传于尔曰:‘某訾尔,指尔某过失。尔曰:‘我犹有別大罪恶,某人所未及知;使知之,何訾我止此欤!认己之大罪恶,固不暇辩其指他过失者矣。”别人对自己的訾议不仅不辩论,反而要认识自己的罪恶而非指责他人,通过自省的方式来面对别人的非议。

不可怨父兄等语在文中也有体现。“天下难事,执有两柄,一可执,一不可执。试如父兄之欲害其子弟也,曰:‘害人之事,是乃不可执之柄,则难举之矣;曰:‘父兄也,是乃可执之柄,则举之矣。然则父兄不善,欲害子弟也,子弟不可怨乎。虽有父兄不善,造物者以我属焉,岂容我择其善否乎?”父兄即使不善,但作为子弟不可怨恨,这与《论语》中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相类似。

最能体现利玛窦用意的是文中的第十三段:

夫仁○⑧之大端,在于恭爱上帝。上帝者,生物原始,宰物本主也。仁者,信○其实有,又信其至善,而无少差谬,是以一听所命,而无俟强勉焉。知顺命而行,斯之谓智○。

夫命也,我善顺之则已。否则,即束缚我,如牛羊而牵就之。试观宇宙中,孰有勇力能抗违后帝命,而遂己愿者乎?如以外物得失为祸福,以外至荣辱为吉凶,或遭所不欲得,或不遭所欲得,因而不顺命,甚且怨命,是皆失仁之大端者也。何也?凡有生之物,皆趋利避害,而并怨其害己之缘者也。不能以受害为悦,必不能以损己为喜。父子之恩而至于相残,无他,谓其亲不遂其所欲得也。卫辄,子也;蒯聩,父也。子而拒父,正以君国为福、为吉焉耳。彼农夫之怨岁也,商贾之怨时也,死丧者怨天也,亦犹是也,是俱以外利失其内仁也。君子独以在我者,度荣辱、卜吉凶,而轻其在外。於所欲值,欲避,一视义○之宜与否。虽颠沛之际,而事上帝之全礼○,无须臾间焉。

文中引用中国春秋时代“卫辄拒父”来论证“子而拒父,正以君国为福、为吉焉耳”,也借用中国的“仁义礼智信”来论证恭爱上帝,“上帝者,生物原始,宰物本主也”。可见利玛窦的用意不仅仅在于寻求中西伦理道德思想的同一性,更在于运用中国的伦理道德思想来传播西方的伦理道德思想,最终达到传播宗教的目的。

三、对《二十五言》的评析

(一)对《二十五言》的评价

王肯堂对《二十五言》的评价是“若浅近而其旨深远”,徐光启则认为“以裨益民用,斯亦千古之大快也”。而《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对《二十五言》及利玛窦的评价是:

西洋人之入中国,自利玛窦始。西洋教法传中国,亦自此二十五条始。大旨多剽窃释氏,而文词尤拙。盖西方之教,惟有佛书。欧罗巴人取其意而变幻之,犹未能甚离其本。厥后既入中国,习见儒言,则因缘假借,以文其说,乃渐至蔓衍支离,不可究诘,自以为超出三教上矣。附存其目,庶可知彼教之初所见,不过如是也。⑨

《四库全书》认为“西洋教法……大旨多剽窃释氏,文词尤拙”,利玛窦“既入中国,习见儒言,则因缘假借,以文其说”。用词虽有所偏颇,但也能体现利玛窦试将西方的伦理道德思想与中国的伦理道德思想相融合这一意图。

关于《二十五言》,利玛窦也有他自己的评价。《利玛窦中国札记》中提到,利玛窦在致一个朋友的私人信件中,对它那意想不到的成功作出以下解释:“在这部小书中,我只是讲了人生的德行和优良的品行,我所根据的是自然哲学,而且它是基督教的,而又不抛弃其它教派。就是这样,它才被现存的所有教派所阅读并受到了怀着感激心情的欢迎。所有的其它耶稣会教堂教都向我报告,这唯一的一本小著作到处都发生巨大影响。”⑩ 由此可见,《二十五言》在当时很受欢迎。

(二)《二十五言》广受好评的原因分析

《二十五言》在当时之所以广受好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利玛窦的“合儒路线”。

利玛窦来中国之初,“由于各种原因,他吸引了许多来访者。”对此“他列举了六条原因:观看外国人及其携来的稀奇物品的好奇心,研究把汞转化为银的秘诀,学习数学及视觉记忆的愿望,最后才是对灵魂得救的关怀,但受这最后一种动机所驱使的人要比其他的人少很多。”B11由于较少的人会因为灵魂救赎的问题而结交利玛窦,因此利玛窦虽为宗教传播者,但常以天文学和数学学者的身份,还以伦理学和哲学家的身份出现,收到了文士界的好评。埃狄纳·迪尔科内(Etienne Durconet)认为,“利玛窦的真正才能,表现在他对待儒学的态度以及与文士儒生们的交往中,他后期一方面与释老二宗为敌,另一方面又清楚地认识到,儒学拥有丰厚遗产并具有表现基督教某些信仰的能力。利玛窦在与儒教士大夫打交道时,能获得的最大成功之原因,并非是其《天主实义》,而是他有关伦理哲学的论著。”B12而《二十五言》,即是他伦理道德类的重要著述之一。

2、徐光启等学者扩大了此书的影响力。

利玛窦的“合儒路线”使他接触了许多士大夫,也与许多士大夫交好,例如上文提到的冯应京和徐光启等人。冯应京和徐光启等都为儒士阶层的代表人物,都有一定的官职,他们的影响力也使《二十五言》的传播范围更广。“利玛窦神父就各种道德问题和控制灵魂的罪恶倾向的问题写过二十五篇短文。他的一些中国朋友在发表以前就阅读过它们并衷心表示赞许。……冯慕冈B13得到几份这种论文,把它们印成一本书……他对这部著作评价极高,建议受过教育的阶级都来一读。……神父们的朋友保禄也写了一篇序和跋,这两个人的声望大大提高了这本书的权威。”B14

3、中国的道德伦理思想与斯多噶主义有着相似性

《二十五言》虽源于西方,但这本小册子也满足了当时中国人的需要。它能触及到当时许多儒生们都感到困惑的问题,也提出了一种符合儒教精神的解决办法。石省三(Joseph Shih)认为,利玛窦以传教士的身份,用不着任何手法就会把一个道地的中国问题纳入了基督教启示的领域了。他不仅把原来的宗教灵感归之于儒教,而且同时还引申出了此书与基督教的内在联系。B15

结语

《二十五言》是由利玛窦编译的一本关于伦理道德的小册子,它的成功连利玛窦自己都觉得有些意外。但它的问世却符合利玛窦的宗教传播路线,与中国的儒家思想相呼應,没有浓厚的基督教色彩,容易被中国的知识分子所接受。这本小册子,虽只有短短二十五个段落,却是利玛窦关于伦理道德的重要著述之一,在整个西学东渐史上也有其一定的地位与作用。

注释:

①冯应京:《二十五言序》,载于朱维铮主编《利玛窦中文著译集》,第137页。

②耶稣会士斯波拉坦神父(Christopher A.Spolatin S.J.):《利玛窦对爱比克泰德的运用》,载于《格里哥利大学神学系博士论文选》,1975年,朝鲜,倭馆版。

③利玛窦、金尼阁著:利玛窦中国札记,北京:中华书局,第63页。

④徐光启:《跋二十五言》,载于朱维铮主编《利玛窦中文著译集》,第136页。

⑤同上。

⑥冯应京:《二十五言序》,载于朱维铮主编《利玛窦中文著译集》,第137页。

⑦本文所引《二十五言》系据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天学初函”本。

⑧文中加圆圈的字,为明刻本原有。

⑨四库全书总目子部杂家类存目提要(浙江巡抚采进本),子部杂家类存目二。

⑩利玛窦、金尼阁著:利玛窦中国札记,北京:中华书局,附录,1978年法文版序言,第698-699页。

B11利玛窦、金尼阁著:利玛窦中国札记,北京:中华书局,附录,1978年法文版序言,第698-699页。

B12埃狄纳·迪尔科内:《利玛窦传》,转引自《法国汉学界对于中西文化首次撞击的研究(代重版序)》,见谢和耐《中国与基督教——中西文化的首次撞击》。

B13即冯应京。下文的保禄指徐光启。

B14利玛窦、金尼阁著:利玛窦中国札记,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

B15[意]石省三:《利玛窦与中西文化的首次撞击》,载于《明清间耶稣会士入华与中西汇通》。

参考文献:

[1]利玛窦、金尼阁著,何高济、王遵仲、李申译,何兆武校:利玛窦中国札记,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3月第1版。

[2]北京大学宗教研究所:明末清初耶稣会思想文献汇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

[3]张西平:传教士汉学研究,郑州:大象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

[4]朱维铮主编:利玛窦中文著译集,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10月第1版。

[5]张西平:欧洲早期汉学史——中西文化交流与西方汉学的兴起,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1月第1版。

[6]徐宗泽:明清间耶稣会士译著提要,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0年7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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