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危机视阈下留守女性生存发展困境与对策

2015-12-17 01:40艾丽娟刘娜王子彦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5年11期

艾丽娟 刘娜 王子彦

摘要:当前我国农村正面临着包括土壤污染、水污染和大气污染在内的环境危机。农村留守女性作为环境弱势群体,其生存和发展面临许多困境。由于城乡二元经济格局依然存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严重缺乏,农村居民社会保障程度低,农村留守女性在组织参与方面能力不足等原因,使其陷入生存发展困境。为了促进农村留守女性生存发展,需要进一步缩小城乡社会经济差距,加强农村环境危机的综合治理和大力开发农村留守女性的人力资源。

关键词:环境危机;环境弱势群体;留守女性

引言

西方学者指出,本世纪我们最需要关注的是性别歧视、健康和环境之间的关系[1]。我国农村正面临各种环境危机。环境危机是指生态环境的严重污染和破坏,日益加剧的人口压力以及资源能源面临枯竭等一系列问题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造成的威胁和危险[2]。环境弱势群体是指社会上的部分人,由于先天或后天的条件限制,经济收入低,生活贫困,受教育程度低,缺乏环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自然资源利用、环境权利与生态利益分配与享有等方面得不到保障,处于不利地位,且对他人的环境侵害行为经常无力还击的人群[3]。在环境弱势群体中农村留守妇女这一特殊群体日益引起学者关注。留守女性是指丈夫外出打工后单独或与其他家庭成员居住在户籍地的妇女。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7395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截止2013年末,农村人口为62961万人,农村女性人口为30724.968万人,农村女性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为66.29%,农村女性人口占农业劳动力比例为85.91%。据学者考证,截止2005年,我国农村留守女性为4700万[4]。

1.我国农村环境危机类型分析

城镇化进程中,污染企业、生产技术落后企业被转移到农村,加剧了农村环境危机。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正在由风险向危机转变,农村的环境危机主要表现在土壤污染、水污染和空气污染方面。

1.1土壤污染

根据2014年发布的《土地整治蓝皮书》显示,中国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的面积约5000万亩,特别是大城市周边、交通主干线及江河沿岸的耕地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严重超标。根据2014年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三种类型土壤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94%、100%、104%。土壤污染具有潛在性和不可逆转性。我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导致减产和浪费的粮食超过1200万吨,损失的经济效益达200亿元左右[5],受重金属污染的农产品首先威胁农民的身体健康。

1.2水污染

根据《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今明两年还有1.1亿农村居民和1535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需要解决。2013年在全国4778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59.6%的水质较差甚至极差。水污染对农村地区的留守妇女和儿童的影响是最大的。除此之外,农业生产使用的化肥农药都可进入水体造成污染,若长期饮用这样的水会诱发癌症。据统计,水污染引发的癌症死亡率20世纪90年代比30年前高出1.45倍[6]。

1.3空气污染

根据中国气象局发布的2013年《中国气候公报》显示,去年中东部地区平均霾日数36天,较常年偏多27天。京津冀等地的部分地区霾日数超过100天。根据2008—2012年的全国空气质量达标数据,可以发现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趋于良好,而县级城市空气质量却逐年下降(见表1)。

2.环境危机下农村留守女性的生存现状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的农村男性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业女性化已成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8]。农村劳动年龄女性以留守妇女为主,她们在承担生产劳动的同时,还要担负起照顾家庭的责任,身心长期承受压力,其生存现状不容乐观。

2.1生产现状

在农业生产方面,“留守妻子”面临的最大困难是生产技术培训少、劳动强度大[9]。尤其在农忙时节,她们从事远远大于体力极限的农业劳动。在工业生产方面,2011年末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人数为161864330人。由于产业结构的特点,在纺织、化工等工厂的职工中,女职工人数较多。乡镇企业的环保技术和设备落后,劳动保护用品匮乏,处于“三期”的妇女免疫力低下,增加了罹患职业病的风险。

2.2健康现状

在身体健康方面,根据我国四次人口普查数据,农村女性的预期寿命低于城市女性。以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为例,全国女性的平均预期寿命是80.41岁,城市女性是83.75岁,乡村女性是78.42岁,低于城市女性5.33岁。在生殖健康方面,以育龄妇女为例,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2008—2012年监测地区中农村地区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均高于城市地区。

3.环境危机视阈下农村留守女性生存发展困境原因分析

当前导致农村留守女性困境的原因主要是城乡二元经济格局依然存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严重缺乏、农村居民社会保障程度低以及农村女性自身的问题。

3.1 城乡二元经济格局依然存在

我国近年来提出城乡一体化目标,但从各方面指标来看,城乡二元经济格局依然存在。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48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远高于农村居民,而且收入差距有扩大的趋势。“缩小城乡差距”等口号提出多年,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借扶助农村或产业转移之名,行环境侵害之实的现象频繁发生。污染转移不仅侵害了转入地公民的环境权,也将环境污染的社会成本转嫁到了转入地民众身上,这是一种极不公平的行为。

3.2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严重缺乏

环境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是提升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的物质基础[10]。在2012年以前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仅投放给城市,自2012年起,开始向县城投入,但目前为止没有农村环保专项基金。由此可见,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见下表2)。

3.3农村居民社会保障程度低

首先,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根据2014年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仅为 55 元。第二,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难以实现保值增值。第三,女性医疗保障运行和实施存在差距。由于部分新农合项目报销比例不合理,个人负担部分沉重,贫困人口选择不就医;医疗条件好的医院主要分布在大城市,农村留守女性出行不便,而乡镇医院和卫生所的医疗条件和医疗水平都相对较低。

3.4农村女性在组织参与方面能力不足

由于封建思想的影响和农村妇女组织发育不健全等原因,农村女性的组织参与度比较低。妇联本是保护妇女权利、代表妇女利益的组织,但组织的弱化使妇联不能充分发挥维护妇女利益的职能[11]。此外,家务劳动时间等方面的因素都会制约其组织参与度。2010年农村男性家务劳动时间为50分钟/天,而农村女性为143分钟/天。家务劳动时间挤占了农村女性政治参与的时间。

3.5农村女性在教育文化方面处于劣势

根据2011年《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报告》数据,18-64 岁女性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年,其中城镇女性10.1年,农村女性7.1年,低于城镇女性3年;城镇女性中25.7%的人受教育程度在大学专科及以上,而农村女性仅为2.1%,低于城市女性23.6个百分点;城市女性中54.2%的人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而农村女性仅仅为11.6%,低于城市女性42.6个百分点[12]。

4.环境危机视阈下解决农村留守女性生存发展困境的对策

解决农村留守女性生存发展困境问题,需要政府、第三部门和农村留守女性自身的努力。为此,需要,进一步缩小城乡社会經济差距,加强农村环境危机的综合治理并且大力开发农村留守女性人力资源。

4.1进一步缩小城乡社会经济差距

4.1.1提高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首先,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其次,积极贯彻落实新农合的相关政策,向农村居民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优先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第三,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生存权。

4.1.2大力发展农村生态产业

首先,大力发展农村生态产业,走生态产业化道路,对已有的工业进行生态化改造,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生态环保型产业,积极构建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相适应的生产力布局。其次,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减少水污染,增加土壤的有机物供应,减少农业的化学品投入,尤其是化肥和杀虫剂[13]。最后,完善环境准入制度,加强对转移产业的环境审计。

4.2加强农村环境危机的综合治理

4.2.1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完善农村水电、公路、煤气和通信等基础设施。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从以下方面努力:第一,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中央和各级财政部门要增加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资金。第二,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体制与机制。积极发动广大农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尊重农民知情权和监督权。最后,各级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搞好基础设施建设。

4.2.2加强环境修复

首先,积极治理农村水污染。新农村建设和改造的村庄设立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来建造配套的水污染处理设施。第二,加大土壤污染防治的科技投入。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壤污染防治。最后,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各级相关部门对农民进行生产培训,走生态农业的道路。

4.2.3进行生态环境补偿

乡镇企业和城市产业梯度转移对农村环境造成破坏,农村居民尤其是留守人员成为环境危机的受害者,需要施害者进行生态环境补偿。首先,法律部门加强生态补偿立法工作,确定各种生态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其次,在政府财政支出中设立环境补偿专项支出。在中央和省级政府设立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地方财政也要加大对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其次,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增收生态补偿税,开征新的环境税。

4.3大力开发农村留守女性人力资源

4.3.1提高知识化水平

留守女性作为人力资源的开发者和被开发者,要转变观念,提升自身素质。首先,开办农村妇女学校,定期组织留守女性学习环境知识,了解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科学处理生产、生活垃圾。其次,基层的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卫生组织,要积极深入到农村留守女性中宣传健康知识,提高她们的健康知识水平和妇女权益保护意识。

4.3.2加强组织化建设

首先,促进农村留守女性的意识觉醒,是其积极参与到组织中,在组织活动中找到自我价值。其次,基层政府积极发展农村妇女组织,尤其是女性环保组织。定期开展活动,涉及农业培训、文化教育等方面,使农村女性树立环保意识,走农业生态化道路。最后,妇联组织等第三部门在农村地区积极发挥作用。

4.3.3提高环境公共事务的参与度

为了提高农村留守女性环境公共事务的参与度,需要做到以下方面。第一,大力宣传我国环保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第二,建立畅通的环保申诉渠道,这是保障公民深度参与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第三,制定更加积极有效的法律政策。加大力度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尽快改善各级决策岗位性别结构不平衡的状况。

5.结语

解决农村女性生存发展困境需要各方共同参与和合作。关爱妇女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是人类在飞速发展中亟待关注的重大课题,为了人类的健康与未来,我们需要正视并解决环境危机中农村留守女性的困境。

参考文献:

[1]Rosenberg,Dorothy Goldin.Health,Peace and the Environment:Integrating Relationships in Womens Health Movement.Women & Environments.Fall2003,Issue 60/61,p25-27.

[2]《环境科学大辞典》编辑委员会.环境科学大辞典.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1.第311页.

[3]陶丽琴.环境弱势群体的社会生态学分析[D].南京林业大学,2009:5.

[4]丁仁能.让留守妇女后顾无忧[N].经济日报(农村版),2006-11-16.

[5]魏树和,周启星.重金属污染土壤植物修复基本原理及强化措施探讨[J].生态学杂志,2004(1):65.

[6]纪万斌.人类工程活动造成的湖泊湿地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的探索[J].健康湖泊与美丽中国,2013(10):56.

[7]艾丽娟,王子彦,韦芳慕.困境与出路:论环境危机下的县域治理[J].生态经济,2013:21.

[8]刘筱红,姚德超.农业女性化现象及其形成机制分析[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99.

[9]李艳.留守之下的困与痛[N].福建日报,2012-9-5.

[10]周林洁.城乡统筹视角下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J].城市发展研究,2009(7):1.

[11]李洋.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困境与出路[J].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4(2):14.

[12]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课题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报告[J].妇女研究论从,2011(6):13.

[13][美]克利福德·柯布著,成文杰译,建设性后现代视阈下的中国生态农业[J].江苏社会科学,201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