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源安全标准落地

2015-12-16 03:00法人李立娟
法人 2015年5期
关键词:电芯锂离子法人

◎文 《法人》见习记者 李立娟

移动电源安全标准落地

◎文 《法人》见习记者 李立娟

一直以来,移动电源行业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不同品质的移动电源被投放至市场,造成质量参差、价格悬殊的现象

近日,我国首部锂离子电池安全强制性国标《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下称《要求》)(GB 31241-2014)已经正式发布,并将于2015年8月1日实施。

该标准的出台,对于锂离子电池产品自身,以及以锂离子电池为关键部件的移动电源等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进行了严格规范。

业内人士认为,今后移动电源市场将得到进一步规制。《要求》的出台,对于移动电源行业的自我调节,意义重大。

安全性标准终于出台

标准的发布主要是针对锂离子电池芯、电池组规定了在正常使用、合理可预见的误用和滥用条件下的电安全、环境安全、机械安全的要求和测试方法。根据测试指标,电池组的测试项目中除了包含常规的一般安全要求(安全工作参数、标识要求、警示说明、耐久性),还包括对电池组环境试验、电池组电安全试验、电池组保护电路安全测试要求、系统保护电路安全要求等30多项测试。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彦龙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解释道,新国标对整个便携式锂离子电池(18公斤以下即可称之为便携式设备)产品尤其是对锂离子的安全标准化提出的一些要求,是针对安全性的进一步规范。

“这是一个通用标准,针对的是锂离子安全性方面的标准,并要求制定的一些指标,现在媒体称之为首部国家移动电源标准是不合适的,因为作为移动电源的安全性指标,应该符合这个要求,但是移动电源同时是一种特殊的产品,有一些如容量、效率、防火、耐高温的性能要求,也要有一些产品性能指标要求,所以我认为新国标不能被称之为移动电源的首部国家标准,而应该称之为通用的便携式产品安全性标准更为合适一些。”刘彦龙表示。

对于移动电源市场的现状,刘彦龙说,“因为手机和平板的发展迅速,因此对移动电源的需求量急速增长,据了解,2013年的市场规模在100个亿左右,至2014年便增长至150个亿。”

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吴辉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企业整体情况来讲,很多生产锂电池的企业存在生存困难的问题。尽管整个市场规模增长速度很快,但是增速呈现下滑的趋势。

他同时认为,目前的标准主要对规制电池生产企业的电芯以及保护板提出一定的要求,防止电子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安全的行为,是对安全标准提出的要求。该标准8月1日实施后,一些移动电源的生产厂商产品的安全性将受到挑战,因此生产厂家的数量减少在所难免。

刘彦龙则进一步解释道,此前很多大小不一的企业进入移动电源领域,企业的数量一度被认为达到4000-5000家,但是行业一直欠缺一个统一的移动电源标准,所以不同品质的移动电源被投放入市场,造成质量参差、价格悬殊的现象。

“假冒伪劣产品也较多,因此造成各种起火甚至爆炸的情况。假冒伪劣或许是极个别的情况,但更为普遍的问题是移动电源容量的虚标或劣质电芯的使用。”刘彦龙告诉《法人》记者,现在市场的通用做法是以移动电源内部通用电芯的容量进行标示,但实际的放出容量却是60%-70%。

行业谋自律

关于移动电源市场的规制,刘彦龙对《法人》记者说:“我认为消费者的引导可能是重点之一, 应该引导消费者共同确立有影响力的品牌。”

目前,移动电源市场上品牌较多,对于消费者来说,如何选择可能是个较大的问题。消费者在判断产品的质量上存在模糊的界定,所以需要媒体以及行业向消费者推荐一些符合需求以及质量合格的移动电源产品,通过相关工作来引导消费者选择移动电源的品牌。

吴辉亦对《法人》记者说:“小市场的规制难点是对山寨或者假冒伪劣产品的规制。”《标准》实施后,将对整个行业的标准做出整合,对企业来讲,首先应该满足标准的要求,并在成本上加强控制,不能利用价格进行市场竞争,因为标准提高之后,成本肯定会随之增加。

实际上,移动电源行业早有自行的非强制性标准,也就是行业的自律标准。刘彦龙解释道:“2013年前,行业内并没有通用的一般标准,协会在2013年组织了国内的10余家单位起草了《USB接口类移动电源》行业协会标准,并于2014年5月正式发布,对市场上主流的20个品牌的29个规格也进行了测试,这些主流品牌使用的电芯都是知名品牌的,质量是可以保证的。”

据刘彦龙介绍,当时测试的转换效率是要求不低于85%,这些主流品牌90%以上都符合转换效率的要求。按照测试,主流产品除容量标识不符合行业协会标准外,其他的质量还是可以保证的。

“我们的标准也是一种创新的方式,也是符合国家要求的一种探索,希望尽快在行业内去推广这个标准。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在抽检方面也在参照我们的标准进行。”刘彦龙说。

除此之外,行业协会也在探索行业自律标准在未来规范体系中的位置,这可能需要同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而目前的信息显示,国家也可能开放一些领域作为行业协会、联盟标准的试点。

吴辉亦对记者表示,《USB接口类移动电源》是一个非常态标准,目前仅仅是一个行业协会标准,并不是强制执行的。协会的标准主要对移动电源的安全以及容量虚标、假冒伪劣等进行了一定的规范,而本次国标针对的是安全问题。不过相比较而言,《USB接口类移动电源》虽然仅是行业标准,却更全面一些。

企业如何应对

刘彦龙对《法人》记者说,目前移动电源行业整体状况是价格偏低,利润减少,获利空间较少,这可能迫使一部分企业退出市场,绝大部分正规的移动电源厂商进行一定的调整之后是符合新国标要求的。

从生存以及获益的角度而言,新的国标对规制整个产业会有一定的作用,例如使用劣质电芯、以次充好电芯等问题,新标准将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如果一些企业的产品不能符合标准,则将被市场淘汰。

“不国根据我们的调查,我认为规制方面的作用还是有待提高。”刘彦龙表示,作为移动电源企业,在安全性方面首先要符合新国标的要求,但对于移动电源产品性能来说,他建议按照协会标准提出的额定容量以及转换效率进行标示。

刘彦龙还特别建议,针对电池容量的标示问题,应该标示移动电源内有效的放出容量,即额定容量,而非电芯的容量,否则会引起消费者的概念混淆。

毫无疑问,国家的标准是强制性的,作为移动电源企业,其所采用的电芯以及移动电源产品而言,必须符合强制标准的要求,这仅是第一步。其次,对于消费者如何选择移动电源、移动电源应该如何进行标识,都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李建成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建成律师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企业如果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法律后果的界定,可进行如下建议:首先,在规范性要求内,有无对法律责任的直接规定;其次,《生产质量安全法》中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或者厂家,有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有无总体的处罚意见;再次,这个标准涉及到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如果消费者因为购买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移动电源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消法或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针对消费者保护问题,吴辉也对《法人》记者表示,当消费者购买了移动电源后,如果出现一定的问题,应对经营者以及生产者进行责任的追究以及分担。如果在生产中对容量虚标,则应加重进行惩罚措施,这种责任追究机制才是比较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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