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泽
摘要:教育公平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教育领域的重要问题,也是当今教育改革的重要出发点。通过对公平、公正、教育公平等概念的界定,以及对美国、英国、俄国等国家对教育公平问题研究现状的概述,为我国关于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可参考的方向。
关键词:公平;教育公平;教育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49-0001-02
追求教育公平是世界各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和共同目标。20世纪以来,全世界各个国家都在不断地推动本国的教育改革,使教育能面向未来、面向全球,所培养的人能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使更多的人可以接受教育,从而实现在不同人群、不同地区之间的教育公平,以此促进社会的民主化。正如《联合国人权宣言》中提到:每一位儿童都应该有受教育的机会,不应因其社会的、经济的因素而区别对待。另外,我国的相关政府刚要也提出了教育公平的重要性,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刚要》(2010-2020)中,提出了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教育公平,教育公平应关注于每位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其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机会公平的问题。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一、教育公平的概念界定
(一)公平与公正
“公平”这一概念源远流长,从过去的中国经典书籍中就多次提到“公”的概念,中国的文化传统中也一直蕴含着一种“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概念,其中的“均”就蕴含着公平的含义。有学者提出,“公平”这一概念含有“正义”的意义,是一种基于正义之上的平等的概念,这从公平的英文词中可以看出,“公平”的英文翻译为fairness,而另外一个接近的词“公正”的英文翻译为justice。从广义上来说,二者几乎没有区别,可以作为同义词使用,但从狭义上来看,二者又是不同的,其中“公平”一词所强调的是一种工具层面的含义,主要指一种基于同一衡量标准的概念,也就是对标准的确立应该是同一的,不应设置多重标准,也就是说更加强调的是“平”;而“公正”一词所强调的是一种具有价值取向的平等的概念,其中所蕴含的是一种正当性的价值取向,也就是说更加强调的是“正”。[1]因此,在实际的生活之中,公平一词更加具有操作性,强调社会标准的平等问题。
哈佛大学的哲学大师罗尔斯(John Bordley Rawls)认为,公平应该具有两条基本原则:其中之一是社会中的每一位成员都应该具有与社会本身所具有的自由体系相融合的一种平等自由的权利;其中之二是面对不平等的社会与经济问题,应满足那些受惠最少人的最大利益。可以看出,两条原则一则是基于均等的原则,一则是基于非均等的原则。综上,可以看出,“公平”这一概念是基于一定标准的平等,所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种实然情况与标准状况之间的差异问题。
(二)教育公平
麦克马洪(McMahon)将“公平”这一概念分为了水平公平(同样水平的人享受同样的待遇)、垂直公平(不同水平的人享受不同的待遇)、代际公平(不平等的状况不在代际之间延续)三种类型。[3]瑞典教育学家胡森(Torsten Husen)将教育公平的概念按照其不同时间分为了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分别是:第一,起点公平(每个人享有共同的权利与机会),强调教育是一种每个人应该拥有的平等权利,这种权利是在法律保护之下的;第二,过程公平(每个人都应该享有被平等对待的权利),强调每个人都应该被平等地来看待,享受同样待遇的教育,享有同样的教育资源(其中包括校舍、教师、教育资料等);第三,结果公平(每个人都应该依其个人不同的才能得到被教育的机会),结果公平主要是依据学生的先天条件,根据其自身的基本素质,进行有差异的教育,结果公平的原则是将公平看做一个整体目的,最终实现每个人有差异的公平受教育的问题。
美国学者詹姆斯·科尔曼(James S Coleman)将教育公平的概念理解为四种含义:首先,对每个人提供一定年限的免费教育机会;其次,受教育的对象不按照社会的、经济的差异而接受不同的教育,为每个人提供相同的课程内容;第三,对每个人提供相同的入学机会;第四,为一定区域内的儿童提供相同的学习机会。[5]由上述可知,学者们对教育公平的阐释主要是从宏观和微观层面上进行的。主要是围绕从纵向来说的起点、过程、结果公平,以及从横向来说的不因是阶层、贫富、地域等差异而接受有差异的教育,而是尽可能达到一种公平的状态。
二、不同国家对教育公平的研究现状
(一)美国教育公平问题
美国著名学者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认为,平等是民主革命以来人们需要尊重的基本价值之一。美国作为发达国家,在教育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基本的入学机会平等得以实现。美国学者詹姆斯·科尔曼提出了《科尔曼报告》,从教育机会平等的视角出发来研究教育问题,美国一直存在着因种族差异而导致的教育不公平问题,白人学生的教育机会比黑人学生的教育机会多很多。通常情况下,人们认为这是由于物质条件的差异导致的,但经过调查之后发现,这些外在的物质因素并不是最关键的原因,最关键的原因是学生自身的基本素质问题,这其中包括学生的自信程度等,学生对自身的能力缺乏肯定,对未来生活缺乏希望,对社会对自己的认可也觉得是天方夜谭,因此学习的主动性比较差,期望指数比较低。《科尔曼报告》的提出大大改变了人们过去的想法,关于教育公平的思考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不少学者从过去的关注学校的设备等硬件设施的平等,转而关注学校的教育过程平等以及教育结果的平等,开始从社会的、文化的、经济的视角来研究学生的教育差异问题。
“美国正面临严峻的社会公平与教育公平问题,这严重影响了美国的教育质量。”因此,美国通过政府、学校、社会的全方位努力,正在有力地推进教育公平的实现。
(二)英国教育公平问题
20世纪初英国大众开始关注于教育公平问题,当时的关注点主要是围绕儿童接受中等教育的机会公平问题,也就是为了促进儿童可以公平地接受中等教育,并根据儿童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中学类型的问题。
1967年提出的“卜劳顿报告”中认为,父母对孩子的态度对学生的学业成绩有着重要的影响,父母对孩子的肯定与支持给孩子带来更多的自信与肯定,这相对于学校的设备投入等物质方面的条件对学生的成绩影响更加明显。因此,这促进了英国在教育公平方面的观念,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后,开始由过去的关注于教育的机会平等,转而关注于教育的过程平等以及结果平等。
(三)俄国教育公平问题
俄国的教育公平问题主要是由于经济体制转型引发的,伴随经济体制的转型,教育体制也需要面临改革,在这种情况下教育不公平问题表现得越来越明显,经济情况的差异主要造成了地区性的教育不公平性问题,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方,教育条件好,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地方,教育条件差。“贫苦地区与偏远地区的儿童受教育的机会远远低于相对发达地区。”在转型初期,俄国的教育公平问题主要表现为教育机会平等的问题。现今,俄国的教育公平问题也主要围绕过程公平与结果公平的问题。
综上所述,通过对美国、英国、俄国三个国家的教育公平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教育公平问题主要表现在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三个阶段。各个国家都是从关注于起点公平,逐渐过渡到关注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从关注于物质条件的公平,逐渐转为关注一些社会、家庭背景等因素的公平。虽然各个国家采取的具体措施有所差异,但教育公平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等多方位、多角度的参与与关注,从相关法案的颁布,到相关政策的制定、执行都离不开各种力量的相互合作,通过多重努力实现教育公平。
三、展望
教育公平的观念源远流长,从西方世界来看,古希腊著名的思想家柏拉图曾经提出“教育公平”的思想,从我国历史来看,在两千年前我国古代的大教育家孔子提出了“有教无类”的观点。
教育公平的实现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推动,离不开强大的经济支持,教育公平的实现更主要的还是一种政府行为,“政府对教育公平的实现具有重要的责任”。通过分析西方的教育公平问题,我们可以看出教育是公益性事业,政府在推动教育改革的实现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于我国,2007年国家在继续推进教育公平,农村全面实行免费的义务教育,建立了新的国家资助体系,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优先发展和投资教育正在形成。现阶段,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研究趋势逐渐向微观领域延伸。教育过程公平成为新的研究方向,如择校问题、农村中学教育问题、流动子女受教育问题等,教育公平的实现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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